穿过时空来索爱-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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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收下二百块钱,很快走了,忙他自个的去。
莫明美没有着急离开,她还有许多不懂的、却急需她了解清楚的事,要向水果店小老板打听,比如从哪进货,哪的进价便宜,哪的好吃,怎样挑选更甜的,他虽然经营得不怎么样,总比她这个门外汉有经验得多。
水果店小老板告诉莫明美的更多,从人际关系,到怎样缺斤短两,只要他想得到的,无所不包,无所不有。
提到缺斤短两,莫明美笑了,这些天,她难得还会笑,“我可不干缺斤短两的事儿,诚实待客,回头率才有可能高。”
第123章:又一次失踪。(2)
更新时间2013…5…9 10:34:23 字数:2040
“也有道理。我也没有坑过顾客份量。我只是清楚是怎么回事。我们是店,不是弄辆农用三轮车在路边摆摊,摆一会儿摊就收,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卖,回头想找人都找不着。就算还没有走,又有多少人会为差的那点份量找来,不值得跑一趟;即便人家找过来,再补上些也就是,再诉诉做小买卖的苦,没有什么人计较的。开店,还是要以长远利益为主来考虑。”经营这几年下来,水果店小老板自然懂很多。
有了可以搬过去的地方,搬家的事就能够着手进行。尽管害怕,不乐意,莫胆美还是打算出院,回家去和莫妈一起收拾,收拾得差不多,明天就搬。
“小美,你要不要给你们老板打个电话,搬家的事情,不工作的事情,出院的事情。这些天,他跑前跑后的,住院的钱都是他垫付的吧,总不能不吱声,就这样不声不响走掉,上一次,他找你找得更辛苦呢。”莫妈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都懂的。
跟郑中天说一声再走,走还有什么意义,跟没有人走没有区别,就是为了避开他,让他找不到她,才悄悄走掉,“住院的钱,就用我的工资抵,我有保险,保险以外需要自己掏的钱没多少,再说,老板出这点钱算什么,九牛一毛都算不上。我们走我们的。”
“这——明美,你们老板——是不是对你有什么想法?”这种事,可以随便猜测吗?人家可是大集团的老板,自个女儿虽然也漂亮,可是,必竟是个普通人家的女孩儿,漂亮女人比有钱人多得多,而且听女儿说郑中天有未婚妻,有情人,还不只一个,挺多的。如果说对方一点儿想法都没有,一个大老板,为什么放下工作,天天总往医院跑,为一个小职员忙前忙后的,还为他们母女带好多吃的,殷勤周到,太不合常理。莫妈不可能不有此疑问,几次想问,又没有问出口,莫明美不让人家知道就走掉,她实在憋不住,必须发问。
“他是大老板,怎么会对我有想法,只是觉得跟我在一起他比较放松吧,不象和别人在一起,还老得动心眼,他们让他不喜欢,才总往我跟前跑。他对他的未婚妻,他的女朋友们,甚至对许多女人,都可好了,不只是我——我也就是为顺便蹭他些好处,我怎么可能比得上那些女人呢。我们收拾我们的,别管他。”莫明美继续收拾东西,仔细收拾;打包,尽量多装,全部装下,明天就搬到那个水果店去,以后不再过来,多收拾东西,最好什么都别落下,生活中是东西都用得着,丢在这儿,日后再现买,还得花钱。
“明美,你们老板居然有这个大门上的钥匙,是怎么回事?”莫妈旁敲侧击。
“嗯?”郑中天有这的房门钥匙,他从来没有表露过,他把钥匙天天揣在身上,故意按门铃、敲门?莫明美自己都不敢确定,“他有这的房门钥匙?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莫妈能相信莫明美才怪,这其中肯定有事,有大事,她想说,早就跟她这个当妈说了,让她给拿拿主意;她不说,问也问不出来,她从小自己就有主意,什么事不做是不做,要做,谁也拦不住,就这样一个宝贝女儿,是她和她爸把她给惯坏了。她必须问清楚,不能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尽管很快就要和那个大老板失去联系,女儿走,恐怕跟他也有很大关系吧。
关系的确大了去了,没有错,不管什么事,就是因为郑中天,其中的复杂因果,过程的曲折,莫明美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是莫妈怎么也想象不到的。
“可能他是从房东那要的钥匙吧,他知道房东的电话号码,也许还知道他住哪,两个人是好朋友呢,人家是大老板,我们房东还不也得巴结他呀。”莫明美的房东还是郑中天的下属,她租的这处房子的事,完全归郑中天调控和安排她的房东怎样做,是她自己所不能确定的。
真的就这样消失得干干净净,什么都不给郑中天留下吗?
莫明美想起他到医院找见她时他的狼狈样,是那样衣衫不整,胡子拉茬的,满眼血丝,想必他找她找得的确很辛苦;她在医院这几天,他丢下整个集团的经营,跑前跑后的,为她付钱,对她很好,什么话都没有说明,就一走了之,他再象上次一样找她,太对不住人家吧。
所以,莫明美还是悄悄留了话,留在一张偷偷从公司拿出来的A4打印纸上。
莫明美留条上的话很简单:我走了。不要找我,就是为了让你找不到我,我才走的,要不然真的舍不得。不要怪我把你的一百万也给带走,我也需要生活,等我有了钱,我就还你。我会和我妈妈好好生活下去,不用担心。
写这些话时,莫明美突然感觉到她还是很留恋郑中天,不舍得离开他,跟着他,有工作,有相当不错的工资拿,能吃香的、喝辣的,生活得挺好,也许是这一生当中的最好。
留恋也只有那么一小会儿,莫明美就继续写下去,写完,她不能留恋郑中天,必须把伤害减到最小,丛笑薇太可怕。
以后的人生路,就得靠自己走。这个世界,她需要勇敢去闯。生活的风雨,就应该承担得起,而不能总依靠别人,一个人,必须成长。既然决定了,莫明美知道,她没有别的选择。
留条莫明美临走前就放在沙发茶几正中央显眼的位置,用房门钥匙压上。反正郑中天有钥匙,这房子都很有可能就是他的,可以进得来,不用担心他看不到。
在搬走到水果店去的路上,莫明美还打电话给原来所谓的房东,她要退房,马上走,钥匙就留在房间里。房东自然吃惊非小,说走得太突然,寻问理由。她不解释,挂断电话,并且关机,还把手机卡卸下来丢掉,做得彻彻底底,不遗留后患。
第124章:又一次失踪。(3)
更新时间2013…5…9 15:50:12 字数:2149
郑中天很快便得知消息。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扔下手头上的工作,就跑出总部,一定要在第一时间看到莫明美不可。他先去的医院,他以为、他希望她只是和他开玩笑,她肯定还老老实实住在医院里。他是有两天没来,集团的事情实在太忙,最近他没有处理过的大事小情太多,总得有时间安排一下。
病房空空如也,早就没有了莫明美的影子,就连莫妈也不在。
“住这个房间吧。”病房已经由护士在安排新的病人。
“不是莫明美住这边吗?怎么能安排新的病人?她的人呢?”郑中天隐隐约约感觉到大事不妙,还是寄希望于那些只是幻觉。
“这个病床的病人昨天晚上就办了出院手续,反正她也没有什么事,伤口本来就不算重,好得已经差不多,我们自然同意她出院。”护士既然安排别人住进这个病房,就比较清楚这间病房上一个病人的情况。
郑中天赶紧奔向莫明美租住的他的房子。果然,人去楼空,她的东西都不见了。
只有沙发茶几上一张简单的留条。什么叫“就是为了让你找不到,我才走的”,为什么不让他找到她,要抛弃他,他又没有做错什么,没有伤害过她,还一直帮助她,对她好得无可无不可,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还有哪家公司的待遇会比他给莫明美的更优厚,别的员工跳槽,任何员工跳槽,都情有可原,唯有爱占小便宜、贪图好处的莫明美不会,她没有消失的理由呀。
郑中天打莫明美的手机,一直没有打通,服务台总说在关机状态。
其实是莫明美换了新号码,这样做,就是为了彻底避开郑中天,不再和他有联络,产生纠葛,如丛笑薇所愿,她伤不起。
“该死。”这其中肯定有什么猫腻,是他所不知道的。郑中天打电话给行政部经理,“莫明美这两天有没有和你联系?她还一直在请病假吧?”
大老板跟莫明美什么关系,行政部经理自然很清楚,又出什么事?他连忙回话,“莫明美今天上午、比较早,给我打过一个奇怪的电话,说她要辞职,上个月的工资也不领了,说如果郑总问起来,全全交给郑总你处理。没有郑总你批准,我当然不能同意啊,要问清楚她怎么回事。可是,她根本没有回答我的问话,就挂断电话,我打过去,她还关了机。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不知道应该不应该向你回报,我都想过不会是莫明美故意逗我玩呢吧,又怎么可能呢,种种原因,所以我没有及时向你汇报。我是不是做错了?如果做错了,我以后一定改正,还请郑总指示。”
还有什么改正的机会,哪有以后,莫明美都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单位上一般都建有员工的个人档案,特别是大集团,资料更齐备,可以查知员工老家的一些情况,郑中天想方设法联系上莫明美老家的人,了解实情的,告诉他她妈妈找她女儿刚到那儿去,怎么这样快会回老家来,而且老家这边没有人,敲半天门,都没有人开,没有动静,可以确定没有回来。
为什么又消失了呢?有一次还闹不够?郑中天无限郁闷,在她第一次失踪的时候,他就应该警告她,他不允许她再发生第二次,他实在想不到同样的事情她能干出第二次来,没有她,他心里空落落的,没有着落,第一次时还没有这样明显,现在这种感觉特别强烈。
这是因为,第一次消失,有莫妈在,郑中天潜意识里知道,莫明美总会回来。而这一次,母女俩一起消失,是打算彻底不见了,要与他从此天涯两隔吧。这是他无法忍受的。
“我给她弄吃的,弄喝的,陪她玩,哄她开心,怎么就交不下她的心呢?”郑中天委屈,他还从来没有对谁象对莫明美这样好过吧,哪个女人不是上赶着、求着他对她们好呢,她偏偏这样不知好歹,不识抬举。
也正因为如此,郑中天才对莫明美格外器重,格外好吧,当然还有其他各种原因,是复杂的,才使他耿耿于怀,放不下。
工作,很重要的大生意,郑中天都踏不下心来去做,交给别人。
当真的失去,他才明白,原来莫明美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这样重要,是任何人无法替代的,而且他很需要她,不能没有她,直到今天,他才深刻地意识到这一点,她不只是他一个很好的玩伴,他的生命里不能没有她。
尽管她长得很一般,比起郑中天接触过的那么多女人来讲,实在太不出众,属于掉进人堆里就找不到的那种,根本没办法跟丛笑薇或者姚姿相提并论。不过,再漂亮的人,看习惯以后也就那样,再丑的人看习惯了照样顺眼,不管怎么说,她还算得上漂亮,是个小家碧玉。
就算她总是蹭他吃的、喝的,可是,不是她求乞他可怜她,是他自己乐意奉献的,而且这种奉献还让他特别开心,是他得到得更多。
虽然她贪财,可是,她又不图谋自己得不到的财富,没有坑过别人,害过别人,偷过别人,抢劫过别人。
她还喜欢钻营,哪有好处就往哪奔,与贪财和蹭他的好处一脉相承。可是,哪个人不这样呢,“人间熙熙,皆为利来;人间攘攘,皆为利往。”,再正常不过,又算得了什么。他整天奔波于集团的生意,还不也是为了利,为了金钱,只不过为的是数目相当大的金钱,不比她高尚到哪儿去,甚至反而更低劣,用的是冠冕堂皇的体面的说辞。
这些也算不得莫明美的优点吧?反正不管怎么说,自从她这次“出走”以后,在郑中天心目中的形象,兀地无限高大起来,挥之不去,求之若渴。
“死丫头,非得把你揪出来,拴在我的腰带上不可。”郑中天下定决心。
上班以外的时间,郑中天开着车整天就在大街上转悠,他祈祷,他希望,他认为,他想,就应该是这样,莫明美没有离开这座城市,没有离开他,正等着他去找到她,跟她认错,或者是她向他认错。
反正是有人错了,谁都错了,或者谁都没有错,不管认不认错吧,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
第125章:不得已也创业。(1)
更新时间2013…5…10 7:5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