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穿过时空来索爱 >

第13章

穿过时空来索爱-第13章

小说: 穿过时空来索爱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怎么又是这个小女人?郑中天更憷头。不过,公事公办,“我和姚秘书来抽查职工餐厅的饭菜质量,你吃的是什么?味道怎么这么不对劲。”他也闻到,有什么东西刺鼻子,他还从来没有闻过那种腐败的味道。
  大美女原来是姚秘书姚姿。“抽查职工餐厅的饭菜质量”?这些事和她吃变质的肉没关系吧?莫明美还在想。她不明白,干什么非得问她吃的是什么,在大庭广众面前,多不好意思。
  职工餐厅的主要负责人很快出面,他仔细看看莫明美用手捂住的那只塑料袋,很确定地汇报:“郑总,我们并没有卖给她菜,我们餐厅都是份饭和小炒,很少用到塑料袋,根本不用塑料袋直接装菜装饭,这塑料袋显然也不是我们这的,塑料袋上还有字呢,应该是一家大型超市的。”能摘干净责任,他就摘干净责任,卖变质的饭菜,肯定会受到严重处罚。
  莫明美也不想把责任推给无辜的人,让郑中天误会职工餐厅的饭菜质量不好,总不至于非得在职工餐厅买工作餐吃才行吧,“这肉是我自己带进来的午饭,一直在我包里放了一个上午,便有点变味儿,不过,还能吃。”是早上就有些变质,再捂一上午,不更有味才怪。
  “餐厅里和有的楼层不是有冰箱和微波炉嘛,你至于在你的包里捂上一个上午,现在多热的天啊。”姚姿和郑中天的眉头锁得差不多,她对莫明美的举动更多嫌恶。
  “有冰箱和微波炉?随便员工们使?”莫明美不知道呀,要不然,何至于让这么贵的肉都放坏了,糟蹋她的钱,她有一千个一万个舍不得,“我只是上班的第二天啊,还没有人告诉我我们这边有这些。”她也没有问过谁呀,没有人有义务主动向她介绍。
  “塑料袋本身也不好存放直接入口的肉食呀,应该用饭盒。”职工餐厅负责人也满脸求全责备地冲莫明美说话,他是提醒她,更是埋怨她,虽然她讲清楚她带进来的变质肉食与职工餐厅没关系,差点让他挨郑中天批评甚至严厉处罚,让他提心吊胆一回,不喜欢她是自然的。
  “把她那包东西丢掉,还放在这儿岂不影响整个餐厅的声誉,和员工们食欲。”郑中天指的是莫明美双手捂的那个塑料袋,在他看来它比普通垃圾还让他恶心。
  “是。”职工餐厅的负责人直接上手。由他来丢垃圾,已经太给莫明美面子,要不郑中天有吩咐,他才不干,上菜他原来都不侍候人,他只是指挥厨师和餐厅服务生干活。
  “啊?”这样就没肉吃了,只有剩下的半个馒头,莫明美却不敢拒绝,只有苦着一张脸迫不得已松开手,让职工餐厅的负责人把她的塑料袋收走,她的目光还一直跟着他转动,对她花不少钱买、别的人却要当垃圾丢掉的肉恋恋不舍。
  “弄几个拿手好菜来。”郑中天居然坐到莫明美对面。
  带走莫明美“垃圾”塑料袋的餐厅负责人并没有走远,听到郑中天吩咐,连忙回过身,站稳,答应一声“是”,才一溜小跑而去,他得在第一时间为他“弄几个拿手好菜来”。
  既然餐厅负责人听到郑中天吩咐,答应了“是”,就不用姚姿再跑腿,她也只好坐到郑中天旁边。
  莫明美奇怪,郑中天为什么偏偏坐到她眼前,他没有别的事干,要看她吃剩下的半个馒头?什么意思?“郑总是想向我炫耀您比我有钱得多?没必要,这不用炫耀,我也很清楚,您简直就是天上的龙凤,我就是地上的小麻雀。”
  郑中天却没有理会莫明美,他提高一下嗓门,环顾在餐厅就餐的员工们,话也是所有人说的,在餐厅工作的工作人员也不例外,“大家对餐厅有什么意见,尽管写在意见簿上,餐厅的工作人员也一样,大家提的意见如果对于改进餐厅的工作有利,被用上,经过实践效果还不错的话,会有奖励的啊。”
  东耀集团奖罚制度一向公正,严明,各部门的事务本来是由各部门负责,中午的工作餐虽然与工作没有直接关系,也有专门人员负责,却是关系到每一名员工切身利益和公司利益的事,中午饭吃不好,下午的班恐怕就不出工作效率,郑中天隔两三个月就会过来检查一次,在他看来,这也是他工作内容的一项。

第26章:总裁请吃工作餐。(1)
更新时间2013…2…2 8:59:50  字数:1999

 郑中天昨天不仅加班,今天还利用中午休息、吃饭的时间调查员工的餐饮情况,莫明美决定夸奖他几句,拍他的马屁,“郑总,您可真敬业,昨天您都没有迟到,还加班一个小时;今儿中午吃饭时间也不放过,一切都是为了工作着想,我刚刚入职第二天,绝对比不了您,我一定得向您学习啊。”
  这种话姚姿听着顺耳,还是不屑一顾的样子,仿佛莫明美那根本不是夸奖郑中天,“昨天郑总走得就够早的,郑总一直热衷于工作,这很正常,整个集团都是郑总的,怎么能跟在这儿打工的普通员工相比呢。”在员工聚集的职工餐厅内,她当然不能再叫“中天哥”。
  郑中天说的是别的事,“你嘴里的口气难闻极了。”他其实并没有再闻到多少异味,本来就没有多少味了,刚才重,现在减轻许多,吃的被莫明美吃下肚子去,还没有来得及吃的,被餐厅负责人给拿走,他更多的只是想象,来自于他的认知常识、他自以为,这个小女人居然吃变质的东西,她四周围的环境肯定被熏染得好不了。
  郑中天没有考虑,就是这样,他还愿意坐到莫明美眼前,而不是离她越远越好,其中难道不能说明些什么别的问题。每一次遇到她,她总能超乎他的想象,吸引他注意。
  尽管莫明美自己闻不到,肉食变质的味道应该还是有的吧,特别是不能让郑中天对她有意见,她还要在东耀集团上班呢,她赶紧咬口馒头嚼,试图压一压坏的肉的味儿。
  郑中天要的饭菜以最快速度上来,真不愧人家才是总裁,乘饭菜的容器都是崭新的,色香味俱全,是全餐厅最好闻的,上菜的也是刚才抢行把莫明美塑料袋的肉当垃圾处理掉的餐厅负责人,他还一再强调,“郑总,我洗干净手了,洗过三四遍呢。”好象他刚才碰到的东西是毒品似的。
  莫明美禁不住咽下一口口水,她赶紧咬住她的馒头,尽快吞咽,吃完了也好离开这儿。
  郑中天拿起筷子来,在五六个大盘菜上转一圈,最后还是随便挑一口,拿到眼前看了又看,才送进嘴里,慢慢咀嚼。
  拿什么派啊,好象不饿似的,不饿还来什么餐厅,点下这一大桌子菜,莫明美还瞧不上有钱人呢,尽管她明白她这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不知道她有多么想当有钱人呢,有钱人就是有钱人,不服不行,只是她当不上。
  郑中天不是不饿,他是在细细端详和品尝大餐厅的菜味道怎么样。吃惯了小灶,这大锅饭——这已经是职工餐厅最拿手的好菜,他不来,基本上不会有卖,在他看来就是大锅饭,也不错,换换厨子,换换口味,还好。他指示姚姿,“再去叫三碗米饭。”
  “好。”为什么是三碗?郑中天一向只吃一碗,她半碗就够,姚姿不问原因,他让她去要,她就去要。
  莫明美几大口把剩下的馒头全部吃进肚子里,“郑总,您慢用,我先走了啊。”
  “坐好。”郑中天面无表情地吩咐。
  “啊?”让坐好就坐好呗,莫明美不可能跟郑中天抬扛,“郑总,您还有什么吩咐?”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她挣的是人家的工资,依靠人家生活,昨天还刚刚拿了人家六七千块钱,就得听从人家差谴。
  “吃饭。”郑中天只有这样简单两个字。
  不过,听话的人能明白郑中天的意思,“您——请我吃饭?”莫明美难以想象:好事怎么总被她碰上。
  郑中天本来只想点一下头,还是说了话,“是啊,要不然,我跟一个嘴里有味儿的人坐一起干吗,找罪受啊。”
  “是每个新员工您都请呢,还是只有我一个?”被总裁请吃饭,还有上班第一天总裁就给好几千块钱,这种好事谁都能碰得上吗?莫明美是新来的,东耀集团的规矩她不懂。
  郑中天不可能给莫明美得意的机会,“我是看你可怜,中午饭都吃不好,总不能影响下午的工作,才请你。”
  姚姿用一个托盘端三碗米饭回来。她习惯亲自侍候郑中天,方方面面,点点滴滴。她是他的秘书啊,她认为,她所做的这一切理所应当,还是别人谁都代替不了的,所以,她骄傲。
  “一人一碗。”郑中天的下巴点向莫明美。
  “啊?”姚姿愣住,郑中天什么时候有心思请一个普通员工吃过工作餐,不过,她也只是稍愣片刻,就把第一碗摆到郑中天手边,第二碗是她自己的,第三碗撴给莫明美。
  郑中天把姚姿那边的筷子递给莫明美,正好她还没有用呢,“再去拿两双筷子,一套餐具。”总裁让秘书做事,天经地仪,是秘书的份内事,他也这样认为。
  可是,为一个新来的8楼的行政文员服务,姚姿一百个不乐意,却不得不做,谁让是郑中天吩咐的呢。
  “是您非要请客的啊。”可不是她莫明美吃白食。她夹起一筷子菜,就往嘴里送,好好吃哟,比她昨天晚上吃到的肉好吃多了,简单是人间难得的美味。
  “一会儿用公用筷子夹菜。”郑中天阻止莫明美夹第二口。
  “您也没有用公用筷子呀?”郑中天都吃过好几口了。话一出口,莫明美就后悔,人家大总裁怎么是别人可以比的。
  “别用你那吃过变质肉的嘴含过的筷子再夹我要吃的菜。”这是郑中天的理由。他还作出让步,“等公用筷子来了,我也用公用的夹菜。”
  莫明美还从来没有吃过个这么大、这么新鲜的大虾仁,嚼一口,口齿留鲜;咽下去,满腹生香,别的肉和菜也好吃极了,不知道人家怎么能把普普通通的菜做得这样好吃,她就不行。既然是郑中天请客,不大吃特吃仿佛对不起他的热情,就是不识抬举,她认定,她很开心地大块朵颐。
 

第27章:总裁请吃工作餐。(2)
更新时间2013…2…3 10:46:26  字数:2076

 “你哪怕只吃青菜呢,也不要吃变质的肉好不好。我昨天不是刚给你好几千块钱,你还至于这样——唯利是图?!”郑中天找不出什么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莫明美的吝啬、抠门。
  昨天郑中天给莫明美好几千块?如果说得声音大了,让别人听去,还以为莫明美昨天被郑中天包过呢。
  当时幸好姚姿也在场,她不至于误会。就算不在场,她也不认为郑中天的品味差到这种地步,反正她就是不管怎么样都瞧不起莫明美,从心里往外讨厌她,郑中天也应该跟她一样,他最多只是同情心大发作,可怜她,谁让她表现得最穷、最舍不得花钱呢。
  别人距离远,餐厅内的人都在忙碌,有少人边吃边聊天,比较吵,郑中天的说话声又不大,还算万幸,没有什么人听去。
  莫明美嘴里都是吃的东西,她低下头说话,嘴里有东西时直面别人说话不礼貌,更何况对面还是集团总裁,她对答如流,声音也不大,“我昨儿是得到您好几千块,可那也不是白得的呀,需要我等价交换,尽管现在我还没有什么可以交换给您的,既然是我以后辛苦得来的,总不能胡花乱花,就象白捡的一样。而且,这几千块钱是我的全部家产,我还指望利用它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站稳脚跟呢,需要利用它度过多长时间还不一定,怎么能大手大脚,钱不耐花,不管有多少钱很快都可以花光,我再缺钱可怎么办,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岂不要饿死。”
  郑中天没有再说话,这个新来的员工伶牙俐齿,还挺能说会道的,歪理有一大堆。是由于个人经历不同,人生观就不同,才造成的价值观差异吧,他没有耐心去改造这么一个小丫头,随她去。
  姚姿中间还要了一个汤。她却并没有吃几口,不是不饿,只是没胃口,看到莫明美就没有胃口。
  郑中天吃得和平常一样多。他注意到员工们投来的目光的异样,并不介意,依然十分坦然。
  倒是员工们偷偷向郑中天他们这边张望,小声再小声地议论,谁敢公开非议集团一把手,“郑总以前是来视察过我们餐厅,不只一两次,视察时也坐下来亲自尝顿饭,可是,从来不和我们这些员工同桌啊,今儿这是谁呀这么幸运?”
  “不知道呀,不认识,以前没见过。”莫明美刚上班第二天,大家自然几乎都不认识她。
  “幸运个鬼,你看我们姚秘书那脸色,那眼神,要把那个女的吃了似的,‘没有金钢钻,别揽瓷器活。’,也不掂量掂量自个有几斤几两重,她斗得过姚秘书吗,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