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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傅家宝树-第73章

小说: 傅家宝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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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说完的话,因为谢宁池突然察觉到有几分不对而有些迟疑。
  突如其来却强烈的直觉直接带走了他含在嘴里的剩下半句话,甚至让他的脚步都有一瞬的迟疑,皱着眉凝神去想,榴州的那一支兵,是从哪个营里出来的?
  他带来的黑云骑只留了三千,且因着他的私心,留了两千在杨州城,三百又因为追踪余持重而分散了,上次他会镐城时又带走了五百,却因为出来得匆忙而忘了给那五百黑云骑下令,此刻怕是还在镐城饿东大营里操练。
  那么,只有一百留在剩下的江平五州。
  才二十个黑云骑,能制住三千士兵吗?
  新派的榴州军是谁的人?
  “王爷!”
  耳边一声惊呼,继而眼前一暗,背上一轻,他被一个力道带得往前扑倒,任由一个熟悉的温度将他按倒在地上,手背感知到温热,眼前重见光明。
  傅挽“嘶”了一声,低头去看手臂上被飞快滑过的利箭割开的伤口。
  她捂着的另一只手里全是血。
  谢宁池低头看了她一眼,抬头便要去找方才暗箭伤人的罪魁祸首,身周全是肆虐的杀气。
  “是……是,”杨崇磕磕巴巴的,一句话说得大喘气,话音里浸满了不可置信,好像看见的是什么不可告人的大事,“是榴州军……是我爹的私兵……”
  谢宁池的眼神立时就落到了他的身上。
  对了,他想起来了。
  当时江平六州真的动乱与否,朝中那群尸位素餐的人还不敢断定,又怕他抢了军功,在百姓之中声望更高,日后唾手便可得小皇帝的皇位,迟迟不肯派大军出营,最后只给了他一万地方军队的调度。
  这一万里,有五千,便是宁国公麾下的,如今的榴州军。
  因着谢宁池打战其实只喜欢用自己的黑云骑,嫌弃那些软脚虾们只会往后逃窜和拥挤战场,因而根本不在意朝廷给的军队多与少,更没注意过是何人的队伍。
  他自小学的便是中庸之道,恪守礼仪尺寸,知道凡事过犹不及,不可专断独行的道理,在如今遇见傅挽之前,也只有在用兵一事上会按自己的心意而行,不肯退让半步。
  可眼下,他唯一失去分寸的事,伤到了他心尖尖上的人。
  那边藏匿着的榴州军偷袭不成却听闻自己身份被叫破,想到来之前听闻的军令,咬咬牙就从草丛里冒出头来,想要殊死一搏。
  只是他刚从草地里冒出头来,就被一支利箭射中了眉心。
  刺入他脑壳,从他头顶隐约可见的箭头,不仅沾满了他的血迹,还带着刚从土里被□□的,还有几分湿润的泥土的气息。
  杨崇回过头来看着谢宁池,深吸了一口气,用所有的自制力,才没伸手去摸自己的脖子——辰王发起怒来居然这般可怕,之前自己数次挑衅没有被他打死,还是要感谢他的胆小如鼠。
  因为他的挑衅从来只敢在脑海里或者是梦里。
  沉重的身躯“砰”的一声砸在草地上,树上才落下几个人影,整齐划一地跪好,一声不吭,却从背影上都可以看到他们的愧疚。
  “属下来迟,请主上责罚”这样的话,在谢宁池这里,没有一丝效力。
  若是错了,小便将功折罪,大就万死不复,再没有二话。
  放在往常,谢宁池比他们手脚快,在他们赶到之前毫发无损地拿下了反贼并没有说什么会被称为“大过”之处,但眼下……傅挽的手臂还伤着。
  谢宁池深吸了一口气,“有多少人?”
  几个天字卫们来得稍晚一些,自然遇上了在外围的一些榴州军,甚至擒住了一个小头目,从他口中撬到了不少消息。
  一切起因,还是在肖平身上。
  当时他被天字卫带走时,曾于榴州军里的一个副将打过照面,当时因着谢宁池的吩咐,天字卫也未曾多想,只遮了肖平的脸告诉这是主子要用的人,哪知那副将与肖平擦肩而过时,在他手上留了一点东西。
  一丝不注意看,根本看不见的淡黄色的线。
  明黄是皇帝独有的颜色,而黄紫两色都未皇室所拥有,能次之用浅黄色的人,只有仅此与小皇帝的,当朝的辰王。
  “染了”时疫的肖平被送回到后山时,的确已经气息奄奄,再也不能开口叙述他这一日的遭遇了,但是他手里藏着的那根线,被那漠北夫子发现之后,立时就引爆了。
  有了蛛丝马迹,谁也不是个愚人。
  家国仇恨相加,又是在被他所掌控了的地盘上,纵是心底里还残留着对谢宁池屠戮全族的惧意,漠北仅留的一丝狼神血脉又怎么能够再忍气吞声。
  连再喘口气都不曾,化名为北莫的漠北夫子就干了一件和肖平差不多的事。
  他用余持重用了一幅画和日后的高官厚禄从宁国公世子那里换来的兵符,调遣了就在书院外的榴州军,下了只可错杀,不可错放的重令。
  也是在下令的那一刻,从来宝贝那块兵符,不敢擅用的北莫才知晓,他险些就被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包了饺子。
  倏忽之间,只差了一个早已被余持重买通了的副将。
  而他绑那根线,也只是因了认出少主,知晓谢宁池要对余持重下手,才想提醒一下少主,可以与他求救,他是自己人。
  不是自己人,怎么敢在谢宁池要隐藏身份时,还巴巴揭露他的身份。
  而与余持重通风报信,让余持重躲过一劫的人,也是他。
  “……那副将已被属下擒获,若是主子还有话吩咐……”天丑硬着头皮,盯着谢宁池几乎要化为实质的怒气,磕磕巴巴地说出了一句话。
  “让他活着,别被人找到。”
  谢宁池只吩咐了一句,迅速脱下身上不甚厚重的披风,掉了个面,披在傅挽身上遮住了她原本的披风,丝毫不顾一青一灰的颜色在视觉上会造成什么刺激,飞快地伸手,紧紧地将傅挽在怀里抱了一瞬。
  “抱歉,要让你自己走了。”
  傅挽笑了一下,从谢宁池怀里出来,握着他的肩膀将他往下拽了拽,一口亲在了他的唇上,全然不在意身后神色各异的视线,“也抱歉,要让你去挡着了。”
  她没有坚持要留下来与谢宁池共进退,也没有告诉他,就算是在她是腰缠万贯的杨州傅六时,她也有过大半夜翻山越岭的经历,这点路途,也算还好。
  她男人要担心她,觉得这是让她受了委屈,那就让他这么觉得呗。
  傅挽松开手,说得话却是在不容置疑,“我往山下走,会往榴州城城内走,便是那些榴州军再想动手,也不敢在城里大张旗鼓地找人,所以,我只带上三个人就够了,剩下四个,留给你一起帮我挡挡刀枪箭雨。”
  谢宁池眉头一皱,立即就要反驳。
  傅挽再一亲,堵住了他将要出口的话,半吊在他身上,伸手搂着他的脖子,凑在他耳边,小声地与他说,“你不是觉着你儿子已经在我肚子里安营扎寨了吗,想要让你儿子再一步攻城掠池,就要保持他娘我,愉悦的好心情。”
  傅挽落地,昂起头来看着谢宁池,“不要让他娘每个呼吸都在担心他没了爹。”
  她眼里的担忧□□裸,爱意也明明白白。
  或许爱情有时候就是担心你边喝水边大笑时被水呛了,觉得你走山路走累了就一言不发地背起你,害怕你将目光过多地停留在旁人身上,自然而然地为你变得更加勇敢,愿意为你吃苦,也努力不成为你的负累。
  不是说出口的一百遍爱你,才是唯一的爱你。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经常掩盖不住从心里流露出来的爱慕。
  谢宁池垂了眼眸,低声应了一句,“好。”
  之后傅挽再次一锤定音,带走了天丑和一个极善于认路的天字卫,还有杨崇。
  最后被选中的杨崇,比谢宁池还要更震惊。
  在谢宁池与傅挽说话,傅挽只缠绵着却还是决定要走时,他眼底就透出了几分果然如此的嘲讽笑意,又不知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都垂着头没说话。
  不管在何处,他都知道,他就是那个多余的人。
  而现在,在仅有的三个名额,多一个就能多一分安全的时候,傅挽居然弃旁人二选了他?
  但他的疑惑还未问出口,甚至连谢宁池的反对都没有说出口,傅挽就立时带着选好的三个人,转身就匆匆走了。
  知道山外还留着一批榴州军,又不能肯定那批人是不是同伙,因而四人选的是鲜有人迹的,更为陡峭险峻的山路。
  即使这样,还是遇上了好几股追击的榴州军。
  这群人全然就是要他们命的架势,而两个天字卫又要分别护着一个人,在快临近城门时,身上都挂了彩,狼狈得像是在漠北,在马背上连夜不休追击了五日。
  而三个白天落日的山路野路,连他们都疲倦万分,傅挽却未曾抱怨过一句。
  好容易乔装打扮进了榴州城的城门,却发现城内比他们原本想象的还要更加严峻——大街小巷里,填满了被称作采花贼和江洋大盗的他们的照片,每日三次有巡逻的官兵挨家挨户地查探,医馆和客栈破庙等地,更是时时有人守着。
  原本榴州城里最能让傅挽放心的老大夫家,这时变成了第一个不能去的地方。
  眼看着夜幕就要降临,第三次,也是最严格的一次查探就要来临,四个人不是伤号就是没有再多的体力可以利用的娇贵女子和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身后就是悬崖,身前却是快要到达的追兵。
  傅挽低垂着眼,好似体力用尽了在闭目养神,天丑和叫做天申的两个天字卫沉默不语地用肮脏的布条绑好自己身上已经乌青发紫的伤口,已经有好几处卷了刃的刀就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准备随时战斗。
  四个人里,天字卫要护着主子的心上人无可厚非,且傅挽也敏锐地躲过了好几次追击,更是成功带着他们潜到了城中,好似就只有他,一事无成,纯粹负累。
  杨崇的视线在三人面前掠过,停在了傅挽苍白而不见血色的脸上又飞快移开,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来,“等会儿若是榴州军查到了此处,我便独自站出去引开视线,你们带着傅姑娘先走,左右我是宁国公的儿子,他们不敢把我……”
  “宁国公如今在镐城,远得压根撑不住你的腰。”
  傅挽睁开眼,舌尖飞快地舔了下因为缺水而干燥得要裂开的嘴唇,抬起头来看了眼因她的话而怔愣住的杨崇,毫不留情地揭穿了他试图粉饰太平的面具,“何况,宁国公早就不想认你这个儿子了,他可能巴不得你被‘误杀’。”
  杨崇脸上装出来那点英雄就义之色,立即就被迅速占领的雪白所覆盖。
  他嘴唇抖动,脚肚子打颤,甚至连站都站不住。
  是的,他爹巴不得他死在外面免得脏了杨家的脸面,甚至将他从族谱里移出来之事,他其实全部都知道。
  他只是不想承认,当初他心心念念,视为心头白月光朱砂痣的三娘,曾经寄托了他对这个污秽的世间的所有的美好的三娘,就是因为知晓了这个,才抛弃了他。
  因为她走得那样巧,就在他因为这个消息而对她强颜欢笑的第二天。
  他越努力地想要忘记,就越是记得,当年三娘脸上那个掩饰不住的,不再带着满满而纯真的爱意,而是带着不屑与鄙夷,想要丢弃掉她已经不想再用了的香帕时的神色。
  他只是当做他已经不记得了。
  “天丑,”傅挽紧了紧披风,从怀里拿出张薄薄的,带着她体温的纸递给他,“拿着这个,去锦绣布庄,装成浪荡大少爷,买一身女装,三身男装。”
  傅挽深吸了口气,嘱咐他,“要最好,最贵的,平常普通人,根本买不起的。”
  天丑接过那张银票,看了眼,倒是宠辱不惊地捏在了手里,从容地去了。
  最后结账时,他扔出那张面值一万两的银票,也像是扔出一张随手可得的废纸,手指尖只捏到了一丝丝的边角,留下一句,“不用找了。”
  全然一副财大气粗的模样。
  天知道他有多想把那张银票塞到怀里占为己有,而不是给这个肥头大耳,一脸谄媚之色,都快要跪下来给他舔鞋的掌柜。
  但是不行。
  刚才他虽没看细看,但是太过灵敏的听觉所捕捉到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和捏到那张银票时被太过灵敏的嗅觉和触觉所感知到的香味和温热,都在告诉他,六爷,是从哪里摸出了这张大额银票。
  他的手已经被动承担罪孽了,他怕再多看一眼,主子会连他的眼珠都挖了。
  对着他点头哈腰的绣庄掌柜可不知道他心里头还有这么多的曲曲绕绕,他只觉得自己今日遇到了一个大主顾,这边送走人,转头就和街上的同行们吹嘘起来。
  不用半个时辰,有个财大气粗的公子哥在锦绣布庄买走了一身女装三身男装的时,就会彻底传遍大街小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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