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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看你不顺眼-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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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知安把钥匙塞进口袋,抬手掐着他的后脖子推他进楼,一边走一边说道:“她怎么就不能是个骗子?”

    “她是苏一杰的远房表姐啊,苏一杰亲口跟我说的,还有那个苏小芳,都是苏一杰的远房亲戚来着。苏一杰的亲戚,怎么着也不能是个骗子啊!”

    陈知安扯了扯嘴角:“这事儿你得问那什么苏一杰去。”

    林骏安静了会儿。

    两人并肩来到电梯口,电梯还在十六楼没下来。林骏看着电梯门上两人的倒影,忽然又说:“你之前说我跟隋玉不合适。”

    陈知安“嗯”了一声:“怎么了?”

    林骏转身面朝着他:“你还说我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哥,这么说你是早知道她是什么人了?”

    陈知安摸了摸下巴,大方承认:“我被她碰过瓷……说实话,我劝过你,不止一次。”

    “你跟我讲清楚点能死啊?!”林骏忽然提高声音。陈知安一愣,又见他垂下头,低声道,“我差点都爱上她了……”

    爱……

    陈知安回过神,一巴掌拍他后脑勺上:“爱个屁!你跟她才见过几面?你当自己言情剧男主角呢?”

    林骏叹了口气:“你没觉得她小小的特别可爱吗?而且她的眼神里很有内容,有时候伤感,有时候不羁,有时候又带点狡猾,怪好看的。”

    特别可爱?陈知安下意识地摸了摸肋骨,这也叫可爱?

    电梯下来了,林骏抬步进去。陈知安站在外头道:“算了,我就不跟你上去了。回家好好吃饭,你爸妈晚上就回来了。”

    他看林骏点了点头,这才放心地走出单元楼。

    上车之后,他又想到林骏对隋玉的形容——可爱、好看。

    好吧,他承认,隋玉安静坐着的时候,的确怪好看的。

    到了家里,陈知安才发现金毛的狗粮吃完了,于是牵着金毛去买狗粮,顺道遛弯儿。

    小区后门是一条商业街,比不上市中心那边的热闹,但平时人气也算不错。

    经过一家理发店时,陈知安不由停下脚步,隔着宽阔的水泥路多瞧了几眼。

    理发店装修极其简单,只是在玻璃门上用红色贴纸拼出“理发”两个字。透过玻璃门远远看进去,只见两个穿着短裙黑丝的女人在店里走动。

    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

    他住的小区后面居然还有这种店。

    陈知安顿时想报警。

    警察叔叔,这里有人做那种生意!

    这个念头在脑中一闪而过,陈知安忽然瞪大了眼睛。

    店里头还有个人,背着一只黑色双肩包,绑着马尾,这是……隋玉吗?

    陈知安正想靠近看看,前头的金毛已经不耐烦了,咬着牵引绳往前蹦了蹦,过后又“汪汪”叫了两声,碧蓝的眼睛里写满了催促。

    理发店里那个背着双肩包的身影又不见了,陈知安回过头,弯腰安抚地拍拍金毛脑袋,随后牵着绳子小跑着向前。

    怎么可能是隋玉?那姑娘忙着碰瓷呢,哪有功夫上这儿来!

    至于报警……还是算了,他不想多管闲事,更不想跟这种地方扯上关系。

    隋玉没想到第一次找工作就被录用了,而且包吃包住,最关键是老板娘人特别好。

    隋玉难掩激动,双手紧紧地握住双肩包背带,抬头看向老板娘问道:“什么时候教我给人洗头?”

    老板娘妆很浓,她弯弯红唇,朝店里另一个女人扬扬下巴:“小玉,先带她去换衣服。”她说完,又看向隋玉道,“对了,你刚说你叫什么来着?好像也叫什么玉?”

    “隋玉。”

    “这可不行,咱们店里已经有个小玉了。我想想该给你取个什么名字……”

    隋玉笑道:“叫我小野也成,我老家的朋友都叫我小野……嗯,田野的野。”

    老板娘笑了起来,抹着鲜红指甲油的手挑起隋玉下巴:“小野不错,这年头有些客人就喜欢野的。这几天你先学着,等你脸上的伤好了,就安排你伺候客人。”

    “谢谢老板娘!”隋玉鞠了个躬,随后跟着那个小玉来到后面换衣服的地方。

    换衣服的地方其实是小玉的房间,隋玉掩上门,看着小玉从衣柜里拿出一身衣服丢给她:“哝,换上吧。”

    隋玉接过衣服展开一看,是条连身裙,胸开得很低,裙子也特别短。她好奇地问道:“咱们店里工作服都这样吗?”

    “工作服……”小玉嗤笑一声,“行,你就当是工作服吧。快换上,看你现在穿的这身,哪个客人愿意选你啊!”

    “为什么要客人选?”隋玉忽然觉得好像哪里不对劲。

    小玉咯咯笑了起来:“小野,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你难道还没看出咱们是干啥的?”

    “理发……”隋玉傻乎乎地回答,见小玉笑得花枝乱颤,渐渐有些明白过来,不由往后退了几步。

    小玉挑着媚眼看向她:“想明白了?”

    隋玉脚尖挪了挪,一把将衣服扔还给她:“我不干了!我跟老板娘去说,我不干了!”

    陈知安一手牵着金毛,一手提着几袋狗粮原路返回,经过刚才那家理发店时,正好瞧见一个扎马尾的女孩儿狂奔而出。他扭头看去,见那女孩背着一个黑色双肩包。

    好像……真是隋玉吧。

    可是她怎么在这儿?

    陈知安脚步顿了顿,想了想,又牵着狗回身,穿过水泥路,朝隋玉离开的方向追去。

    前面就是一个十字路口,这路口有些年头了,每条马路两旁都种着梧桐树,树枝蔓延伸展,从枝叶间隙中能看到上方的天空。

    陈知安看着四周车来车往,隋玉早已不知跑去了哪里。

    他无奈,只能回头。经过理发店正门,不由朝里瞧了一眼,只见里面桌椅都被掀翻在地,一个抹着浓妆的女人正尖着嗓子咒骂:“……要不是看在她姿色不错……这小瘟神!……你还傻站着干啥,收拾啊!”

    陈知安迅速牵着金毛离开,走了很远又拿出手机拨了110,跟民警同志说完情况后,他又回头瞧了那家理发店一眼。

    看来刚才那个真是隋玉。

    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被卖了还是被骗了?

    陈知安叹了口气,下意识地摸摸肋骨,他居然有点担心她了。

 第13章

    第十三章

    天色渐渐暗下来,隋玉花两块钱买了个肉饼,然后找个自动取款机将就了一晚上。

    次日天气不错。

    隋玉从取款机玻璃房出来,抬起头迎着阳光打了两个喷嚏,随后揉揉脸,背着背包继续在街上游荡。

    辗转了几条街,不知不觉又来到当初她跟苏小芳一起跪过的文化广场。

    隋玉放眼四周,广场边上,那个“庄家陈”在一片现代化建筑中依旧那样显眼。

    她终于忍不住好奇,走近瞧了两眼,恰好看见“庄家陈”的门口立着一块小黑板,黑板最上面是两个字——招……

    第二个字太复杂她不认识,但看到下面几行字她就明白了。

    “招杂工一名,2000每月,包吃住;招什么师一名,6000每月,包吃住;招……”隋玉默念了几句,没再继续看下去。

    她抬起头,看看门框上的招牌,背着双肩包,摸摸鼻子,兴奋又小心翼翼地走进大门。

    陈知安今天醒得有点晚了,昨天半夜楼下隐隐有警车的声音,吵得他睡不着觉。

    今早他去上厕所,顺道往后窗户外头瞧了一眼,那家理发店已经被封了。

    上完厕所他决定再躺一会儿,习惯性地打开微博,习惯性地点开悄悄关注。

    赵雯终于发新微博了,惯常的自言自语型:“家里的新成员——小哈。我会好好照顾小哈,就像你当初那样认真地照顾我们的金毛。”

    小哈,金毛。

    陈知安眉峰一挑。

    他从不是个自作多情的人,但赵雯这条微博指向性太明显。

    当初收养金毛是他与赵雯共同的决定,事实上他并不喜欢哈士奇,只是耐不住赵雯要求,才勉强收养下来,并取名“金毛”以示他对狗类品种的偏好。

    陈知安又将赵雯这条微博看了几遍,他忽然有点不明白她给一只比熊取名“小哈”是几个意思。

    分手这么久还在社交网站发表这种似是而非的话,倒像是故意写给他看的,挺没劲的。

    初恋这玩意儿,有点蛋疼。

    陈知安觉得他可能要戒掉刷微博的习惯了。

    过了一会儿,饭店主管打来电话。

    他接起,就听见那头说道:“老板,杂工招好了,你要再亲自审核一下吗?”

    陈知安从床上坐起,伸了个懒腰,敲着后颈道:“杂工你定就好,至于厨师,到时候有人来应聘就告诉我,我要亲自面试。”

    “明白了,老板。”主管说完之后便挂了电话。

    陈知安按部就班地起床、健身、洗澡、吃饭,然后再出门去店里坐镇。

    隋玉觉得自己运气真是好到不行,昨天她还差点被那种店骗,今天她就找到了一份正规工作,还包吃住。

    她把包放在主管安排给她的置物柜里,然后来到后厨洗碗池旁。

    主管指着洗碗池里的碗碟道:“你先负责洗碗,每个盘子都要过一遍洗洁精,再过三遍清水,最后擦干,放到你右手边的沥干架上,明白了吗?”

    隋玉忙不迭地点头:“明白了!”

    主管满意地嗯了一声,又说:“等你把厨房的岗位都轮过来,我就安排你上前面点菜,你要是自己肯努力,说不定还能轮到收银。”

    隋玉兴奋得双颊通红,大声道:“主管,我一定好好努力!”

    收银啊,就是站在那儿按电脑的,她居然有机会做那个?好开心!

    主管安排完工作之后,就去前面查看员工工作情况。隋玉站在水池边洗着盘子,心里前所未有地满足。

    一夜之间,她居然从一个碰瓷的骗子,变成了一个有正式工作的人。她可以正正当当赚钱了!

    要是让陈知安知道,他一定惊掉下巴,以后再也不敢瞧不起她!

    一想到陈知安,隋玉又想起林骏。

    她不由叹了口气,林骏这人挺好的,如果她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他就好了。

    她这边正想着,远远听见后门那边陆续有人喊了几声“老板”,隋玉好奇地扭过头去,只可惜视线被电蒸箱挡住,看不见老板的上半身,只能看见他阔步走过。

    腿还挺长。

    隋玉回过头,忽然觉得鼻子有点痒,抬起手背蹭了蹭。

    陈知安在大堂巡视了一圈,又站在柜台旁边看了一会儿,主管过来跟他汇报一早上的工作。

    陈知安听了一会儿突然说道:“后面洗碗的就是刚招进来那个?”

    主管点了点头。

    “怎么没穿工作服?”

    主管道:“之前留下来的工作服只剩下特大号了,刚打电话给了服装厂,说是新的一批明后天才能寄到。”

    陈知安点点头:“你先让她穿特大号的。反正是工作服,将就着穿了,统一就行。”

    “可是老板,这姑娘看着挺娇小,特大号怕要耽误干活吧?”

    陈知安想起刚在后厨看到的那个背影,的确不怎么高,估计跟隋玉差不多高,就连胖瘦也差不多。

    居然又想起隋玉了。

    陈知安有点烦躁,啧了一声道:“你就让她把袖子卷吧卷吧,也就穿一两天的工夫!一件衣裳就能耽误干活,那我要这种员工干什么?”

    “知道了,老板。”

    陈知安满意地点点头,又去楼上转了一圈。

    等他从楼上下来,再次回到厨房视察时,他就觉得有点懵。

    为什么他会在自己店里看到隋玉?

    他站在厨房门口,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再次定睛看去,的确是隋玉没错。她穿着店里的工作服,白色对襟长袖衫,因为衣服太大,她看上去几乎要被衣服吞没。

    此时隋玉正听厨师长吩咐,把需要的碗碟一个个在桌上排列整齐。

    看样子干得还挺乐呵。

    真他妈……见了鬼了!

    陈知安止住进厨房的脚步,又退回到大堂,找来主管问道:“今天新来的那个杂工,个人信息都登记了吗?”

    “登记了。”主管摸摸半秃的脑门儿,笑着说道,“这姑娘没什么文化,好多字会认不会写,还是我给她代的笔。”

    陈知安点点头:“她叫什么?”

    “隋玉,隋唐英雄的隋,玉器的玉。”

    陈知安摆摆手:“行了,你先去忙吧。”

    等主管离开,陈知安忍不住靠着墙壁揉了揉额头。

    这姑娘是打算“从良”了?

    这下倒好,都省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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