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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舍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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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欢快地笑:“我们在看你以前的照片!”
  罗山顿感不妙,过去一看,果然全是些压箱底的丑照。薛谨已经笑得前仰后合,还不忘记撇清关系:“是嫂子拿给我的,我觉得有这么多丑照,你应该反省一下自己。”
  “滚。”罗山没好气地扇他后脑勺,“起来吃饭,少在我女儿面前毁我形象。”
  杨子溪在旁边笑得肚子疼,笑累了想过来围观一下丑照,结果相册已经被罗山收走了,明令禁止他们再动。
  四个大人外加一个小朋友一起上了餐桌,蕾蕾吃饭乖得很,根本不用爸妈操心,于是他们几个边吃边聊,惬意得很。
  冯青青是江南人,做得一手好菜,但平时上班忙,最近下厨少了,难得有机会做一桌子菜邀他们上门来吃。杨子溪回国以后一直惦记着薛谨跟她炫耀的嫂子牌松鼠桂鱼,这回终于吃到了,摸着肚皮一本满足。
  “你要喜欢,下次我做好了让罗山带到律所去给你。”冯青青笑,“平时像这样做一桌子菜没时间,炸个鱼还是没问题的。”
  “那怎么好意思……”杨子溪象征性地客气了一下,也只是一下而已,“谢谢嫂子!”
  薛谨已经进厨房给蕾蕾切橙子去了,听见她在外面为蹭吃成功而欢呼,忍不住道:“杨小姐之前说要学做菜,成果呢?”
  杨子溪瘫在椅子上等吃,诚实道:“学成之前我自己都不敢尝,还是不要毒害你们了。师兄你自己也老来蹭饭,怎么没见你学做菜?”
  “我学什么啊,外面吃或者请个阿姨都挺好的。”薛谨理直气壮地表示拒绝,“隔三差五能来蹭一顿饭就满足了,我没你那么贪心。”
  他确实不会做饭,厨艺水平仅限于煮个泡面,可他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既不想学也没必要学,反正吃外食也吃不死人,何必勉强自己。
  “你快找个会做饭的吧,别老来我们家蹭吃蹭喝。”罗山嫌弃他。
  薛谨切好了橙子,拿盘子盛了端出来,也不急着去回怼罗山,很有心机地先朝蕾蕾诉苦:“快看看你爸爸,以后他不让我来你们家了怎么办?”
  “我也可以邀请薛叔叔来家里做客呀。”蕾蕾一点也不怕她爸,还搬出她妈这个外援来求助,“妈妈你说是不是?”
  冯青青抱着看戏的心态点头,罗山又一次意识到自己毫无家庭地位的事实,生无可恋地吃了瓣橙子。
  玩笑归玩笑,话却都是真心话,薛谨也明白他们的意思,边给蕾蕾拿小叉子边笑:“大街上哪有那么多会做饭又合心意的基佬遍地走,随缘呗。”
  “你自己有分寸就行,遇到合适的就谈谈看,没什么坏处。”
  这道理薛谨当然知道,他在M省留学时也谈过男朋友,是个美院的外国小男生,长得漂亮又会做饭,好的时候蜜里调油,每天过的都是快活日子。但时间稍微一长他就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对方很黏他,但他们没什么共同话题,连喜欢的电影类型都不一样,在一起的时候除了上床以外没有太多其他活动,都是各忙各的,小男朋友画画,他忙着写论文做课题,十分缺少热恋期该有的激情。
  薛谨天生喜欢给予,面对陌生人都能让对方如沐春风,何况是自己恋爱对象。在一起的时候他对男朋友极尽体贴,也收获了对方顺理成章的依赖,但等他单方面觉得腻歪了,这份依赖就成了他的负担。
  杨子溪称之为他骨子里就有的渣男基因,薛谨深以为然。
  虽然还是挺喜欢对方,但这让他觉得有些乏味,恰好毕业前夕和罗山谈好回江城发展,于是薛谨和对方提了分手。
  小男朋友泪眼朦胧的模样他都还记得,好看当然是好看的,也不能说他不喜欢人家,现在想想,要是他没有回国,会和对方和好也说不定。
  但恋爱归恋爱,凑合过日子归过日子,薛谨自觉把两者分得挺清楚,这不是一回事。像他爸妈那种人过中年还能亲亲热热去旅行,每天起床先说我爱你的,跟搭伙过日子肯定是不一样的,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找到这样的人,反正在那之前,大概都是在凑合。
  他活了快三十年,还没有真正谈过一场让自己心动不已的恋爱。这听起来好像有点惨,但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有,他还有几十年可以指望,说不定哪天就遇见对的人了呢。
  这话薛谨没跟任何人说过,因为听起来怪天真可笑的,他不好意思。
  一顿饭吃到快九点,薛谨开车送杨子溪回去,路上照例问她要不要买宵夜,结果杨小姐摇摇头:“吃得好饱,咱们上江边散散步吧。”
  于是薛谨方向盘一打去了江边,两人找了个地方停车,沿着江边的人行绿道慢慢地往前走。
  天气有点凉,江边散步的人比夏天少了,薛谨怕杨子溪冷,下车前从后座拿了条大围巾给她披着,又去便利店买了两杯热饮,和她人手一杯捧着走。
  “跟你呆在一块儿,我怕是一辈子也减不了肥。”杨子溪撇撇嘴,“我自己要吃就算了,我都不想吃,你怎么还上赶着给我买甜的。”
  薛谨喝了口热可可,觉得好笑。
  “就你这身骨头架子,减肥大概是下辈子的事。”
  他们边走边聊,以消食的名义散步,但也没走出太远。绿道尽头是个小广场,夜里会有人在那遛狗,杨子溪听着前头大狗撒欢的动静,突然想起了什么,一把抓住薛谨的袖子。
  “怎么了?”薛谨被她吓了一跳,差点把饮料洒了。
  “我记得你家好像就住这附近对吧?”
  “对啊。”
  “你不怕狗的对吧?”
  “……”薛谨直觉有什么不对,但还是点了点头,“还行吧,看品种。”
  他爸妈就养了狗,但那狗不喜欢他,他对猫猫狗狗这些小动物也一般,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每次回家都只是象征性撸两把,不过杨子溪突然问起喜不喜欢狗……
  果然,杨小姐双手合十地恳求道:“我下周要去外地开庭,你能不能帮忙照顾一下我的狗?”
  三天后的一个早晨,薛谨把杨子溪的狗接回了家。
  那是只边牧,叫卢卡斯,今年两岁,杨子溪定下住处后就千里迢迢把它从M省托运回江城,但如果没有寄养这一出,薛谨还不知道她养了狗。
  “你怎么不把它放宠物店?我没养过狗,怕照顾不好。”
  “本来是想放宠物店寄养的,但我也没找到太靠谱的宠物店,正好你最近不忙,帮我看几天嘛。”杨子溪把狗粮狗窝狗玩具打包放进他的车尾箱,然后牵着卢卡斯上车,示意儿子给临时爸爸卖个笑,“它很听话的,虽然边牧大多都很皮,但它不会,说什么听什么,可聪明了。”
  卢卡斯:“汪!”
  薛谨对此持怀疑态度,但既然已经答应她了,他也不可能再反悔。杨子溪这趟得去个四五天,他家里多了张嘴要吃饭,晚上还得出去遛遛,薛谨想了想,跟罗山和江少华分别说了一声,索性这周就不去律所了,在家继续忙活阿桑的事。


第12章 
  杨子溪把她的狗儿子放下就去机场了,薛谨安置好狗,先给自己点了外卖,按照她写的食谱给卢卡斯拌好狗粮,坐到桌前开始下载顾之临传来的文件。
  顾之临早上给他发了短信,说是查到两个可能有些关联的案子,把资料整理一下发给他了,但因为某些原因,资料的详细程度很有限,只有寥寥几页,薛谨没一会儿就看完了。看完以后他想了想,给顾之临拨了个语音通话。
  他和顾之临还是最近因为这件事才加的微信,不过平时还是按照旧习惯发短信或者打电话,这是他们第一次用这个交流。
  “是背后有人在操作吗?”他问。
  “应该是,两起强`奸案,立案后却迟迟没有下文,这种案件如果幕后没人操作,应该不会悄无声息地被压下去。”
  由于资料有限,薛谨简单对比了一下,案发时的情况和阿桑遇到的确实有些相似,只是他更倒霉一些,被选为替死鬼推到大众面前,省去了压下案子防止外泄的力气。
  虽然这不能证明什么,但好歹也算是个新的突破口。
  “如果阿桑那天没有恰好路过,说不定这就是第三起了……”薛谨一边吃饭一边反复看那两个案子的资料,觉得背后的人做得有点明显,“那两起案子没有闹大,但案发现场都在Z大,女生去报警校方肯定知道,但知情者十分有限,甚至学校里绝大部分学生都不知道,这就相当耐人寻味了。”
  “能在半年内连续两次把强`奸案压下去的人,手腕肯定不细。”顾之临说,“你确定还要继续往下查吗?”
  “查啊,怎么不查,阿桑这事还没完呢,学校那边跟我打太极,说停学处分至少得半年……”
  薛谨看够了那两个有头没尾的案子,冷笑一声把文档关掉,然后点开另一个文件,从里面翻出了被猥亵的那个姑娘的联系方式。
  “我们就从阿桑这案子着手,不过顺藤摸瓜会摸到什么,那就不是我们能保证的了。”
  他是这么想的,受害女生既没有指认阿桑是猥亵她的犯人,也没给出任何关于犯人的线索,其中有什么原因,也许他们可以直接去问问当事人。
  顾之临没对他的建议提出反对意见,两人合计了一下,决定由薛谨去联系那姑娘,看能不能和她见一面。
  “她好像前两周就出院了,现在应该是在家休息。”薛谨恰好吃饱,放下筷子开始收拾外卖的残骸,“我试着联系一下……卢卡斯!”
  “什么?”顾之临愣了愣,显然没明白他为什么急吼吼地叫起了一个陌生名字。
  “不是叫你,我有点事。”
  外卖餐盒里吃剩的骨头被不知什么时候摸到他身后的边牧叼走了,薛谨好气又好笑,连忙起身去狗口夺食,顺便替杨子溪教育儿子:“你不能吃这个,要吃也等我用水洗一下——”
  卢卡斯飞速窜出房门,欢快地叼着骨头藏进自己窝里,然后一屁股坐在了上面,汪汪两声,给他卖了个萌。
  “起来。”薛谨和它对视。
  卢卡斯岿然不动。
  对峙两秒后,薛谨很没耐心地直接把它抱走,然后从窝里掏出骨头丢进了厨房水槽里。
  卢卡斯沮丧地嗷了一声,在狗粮碗边躺下不动了。
  这狗居然还会装可怜。
  薛谨觉得好笑,拧开水龙头把骨头冲了冲,等酱油和盐分大致冲干净了才又拿出来,放进它碗里。
  边牧“嗖”地抬起头,亮晶晶的眼睛看得他有点发慌。薛谨迟疑着伸出手,正在犹豫要不要摸摸它的脑袋,卢卡斯却已经主动蹭了蹭他的掌心,然后低头啃骨头去了。
  他忍不住笑起来,突然发现家里多个活物也不是不能接受。
  被搅和了这么一通,薛谨的心情却奇异地好了起来,洗干净手后从冰箱里拎出一罐啤酒回到桌边,正想给顾之临回拨一下道个歉,结果发现微信通话还好好地挂着,一直没断。
  他眨了眨眼,用手指敲敲桌面:“还在吗?”
  对面很安静,他还在想顾之临是不是也有事走开了没顾得上挂断,但很快就收到了应答:“在。”
  没想到他一直听着,薛谨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那个……子溪的狗暂时寄养在我这,刚刚把吃剩的骨头叼走了,所以去处理了一下,不好意思。”
  这话怎么听怎么别扭,他自己都觉得怪怪的,但顾之临却好像只是听到了一句“吃了吗”,淡定地嗯了一声,道:“没事,继续谈。”
  “那……就按我们刚才说好的办吧,我过两天去联系一下。”
  薛谨突然好像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这场谈话了,舌头打结地匆匆交代几句,然后逃跑似的挂了。
  挂断通话以后,看着近一小时的通话时长,他大脑空白地想:我在干什么?
  为什么要挂?不就是顾之临等了他一会儿吗,他只是去喂了个狗,这有什么问题?
  恰好卢卡斯叼着骨头来讨好他,薛谨恍惚着抱住狗撸了两把,觉得还挺暖和,干脆把电脑搁在矮几上,盘腿在地毯上坐了下来。
  他发了会呆,没顾得上去管别的,还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反常,狗已经把那块骨头消灭完了,欢欢喜喜地舔了舔他的手,显然已经接受了这个临时爸爸。
  “别闹。”薛谨摸它狗头,语气里带了点自己都没发现的笑意。
  卢卡斯更加欢喜,再接再厉地舔了舔他的脸。
  杨子溪确实没骗他,卢卡斯很聪明也很听话,至少能敏锐地分辨出临时管它饭的人的喜怒哀乐。薛谨一开始不怎么搭理它,它就乖乖地在客厅里吃狗粮;吃完去抢了薛谨的剩菜,它还懂得装乖卖萌;等摸清了薛谨的性格,确认这人不会真的凶它,它就开始暴露本性了。
  这天晚上,薛谨不得不把卢卡斯的窝挪到了自己房门口,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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