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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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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郑晴歌破天荒的拿起了一袋长生平时最爱喝的高级口粮,她站在冰箱前,试着喝了一口,胃部立刻开始抗议,反胃的感觉又涌上来,但郑晴歌只是皱了皱眉,就强行把那口血咽了下去。
  非常难喝。
  就像把捣碎的臭鸡蛋扔进馊米粥里,然后再加几条腥臭死鱼,就这么放在夏天四十度的高温里静置三天,最后再倒进榨汁机榨出来的汁一样难喝。
  ……
  长生要是知道郑晴歌的感觉,肯定会怀疑她味觉出问题了。
  事实是她的味觉没问题,但心理作用太强,让她根本接受不了从别人身上抽出来的肮脏血液,可是再难喝,她也想尝试一下。
  新生期初期,她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做什么事第一个考虑的都是自己,现在新生期快过了,她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对长生做的事有多过分。
  她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虽然长生看起来一直很无所谓,甚至不管她提出多么过分的要求,长生都会答应,可这份纵容来的没缘由,郑晴歌想不出她身上有任何一个理由能让长生对她那么好,天上不会掉馅饼,思来想去,她只想到了一个还算说得过去的原因。
  因为她替长生还了钱,这对长生来说是一份天大的人情,为了还这份人情,所以长生愿意留在她身边,委曲求全。
  在以前,郑晴歌认为金钱关系是这世界上最牢靠的关系,手下会叛变、朋友会陌路、情人会变心、亲人会离开,只有以钱为纽带的合作关系,永远都不会变质。
  用钱绑定一个她需要的人,这是郑晴歌经常做的事,可放在长生身上,她突然就不喜欢这种关系了,她想让长生出自真心的愿意留下,她想让留在她身边的长生也能过的开心。
  如果要这样的话,最起码,她不能再把长生当做自己的食物仓库。
  这样想着,郑晴歌拿起血袋,又喝了一口。虽然还是恶心,但比前两口好一些了。
  郑晴歌是骨头断了也不会大喊大叫的人,她面不改色的喝完了一整袋高级口粮,觉得整个胃都在翻腾。
  长生穿着新买的围裙在她身后出现,她不是来吃饭的、而是来做饭的,临走的时候她在夜市卖麻辣烫的老板那里买了好多海鲜,准备做个毛血旺,改善一下伙食。
  见郑晴歌出现在厨房,长生还挺纳闷,她站在她身后,探头探脑,“干什么呢?地主家又没余粮了啊?”
  看清郑晴歌手里的是一袋已经空了的高级口粮,长生顿时愣了,“你喝的?”
  郑晴歌扔掉空了的血袋,转身抱住长生,深深的在她身上吸了一口气,她把下巴搁在长生肩膀上,闻着长生身上香香的味道,可算是把胃里翻腾的感觉压了下去。
  长生一动不动,甚至还反手拍拍她的背,“能吃正常饭了,不错不错,有进步,作为奖励,一会儿我也给你做一碗毛血旺?”
  郑晴歌趴在她肩头,忍不住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没什么声音,就是身体轻轻抖动,长生觉得莫名其妙,“笑什么呀,到底吃不吃,不吃我就少做点。”
  笑够了,郑晴歌直起身子,对她摇头,“不吃,一天一袋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再吃,她可能真的会吐。
  “唔,好吧,”长生松开她,转身去冰箱里拿了两袋口粮,还有一袋黄豆芽,想想,她又从冷藏箱里拿出一盒牛奶,“那奖励你一杯睡前牛奶,配上我的独家秘方。”
  说着,长生回身,笑着亲了亲自己的食指指腹,暗示性的wink一下,才转回身去,继续择菜做饭。
  睡前牛奶里加了三滴长生的血,调在鲜奶里,把整杯牛奶都染成了淡粉色,郑晴歌看了看放在自己眼前的牛奶,又看向捧着一大碗毛血旺吃的直烫嘴的长生。
  郑晴歌问了长生一个问题,但因为吃的太专注了,长生根本没听清,她放下筷子,抹掉嘴上的红油,抬起头,“啊,你刚说什么?”
  郑晴歌看着一脸茫然的长生,过了几秒,才轻轻摇头,“没什么,快吃吧。”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一早,又是长生开车,两人一起去上班,到了地方,郑晴歌去公司,长生则去夜市。
  现在她买的量大,已经不用去码头自己挑了,她长期订货,码头的渔民都是送货上门。平凡的一天再次开始,午高峰过去以后,长生又数了一遍自己的存款。
  一条烤鱼定价12,这个价挺贵的,但因为这里是市中心,人流量大、物价也高,长生定的价格倒也没高到吓人。除去各种成本费用,卖一条烤鱼的净利润是五块钱,她一天能卖六百条,有时候人少,买的人也会少一些,但就是这样,这个月过去,她已经赚了好几万了。
  听起来很多的样子,可扣了贷款、交了工商局和公会的税,好像剩的也没多少了。
  还是不行啊,照这个速度,她得好几年过去才能攒够本钱,到时候行情又变了。
  长生准备用这些钱小小的投资一下,顺便再贴个招工广告,多招一个人进来,解决一下人手不够的问题。
  她这就是一个小摊位,也不用去各种网站招,只要手写好了,贴在摊位的玻璃窗上就行。长生把招工广告贴出去,还没两分钟,就有人上门了。
  “招服务员吗?老板,你看我咋样?”
  长生面无表情的看着窗外的姑娘,啪一下把小窗关上了。
  姑娘:“……”
  对方还不死心,啪啪拍着她的窗口,“我有经验啊,而且要求工资不高,只要给钱,我就愿意在这干,再说了,我长得也不错,新服务员长得好看,不是还能给你招揽客人么。”
  长生又把小窗拉开,对她说道:“在外面监督还不够,还想进来?去去去,别打扰我做生意。”
  姑娘默,“原来你已经发现了啊。”
  废话,能不发现么,从她第一天在这摆摊开始,这位姑娘就天天都会定点出现在夜市里,隔一会儿就在她的摊位前面溜达一圈,而且手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她隔壁摊位的大哥都要怀疑这位是食品监察局的工作人员了。
  既然被发现,姑娘也不装了,“我叫唐小棉,是会长派来的专门监督人员,会长给我的要求是时时刻刻监督你。你看啊,反正我每天都要过来,你来我就来,你走我也走,如果把我招进去,这不是互惠互利嘛。工资随便开,管吃就行!”
  长生蹙眉,“时时刻刻监督我,可我晚上没见过你啊。”
  唐小棉沉默了。
  那是因为她第一天过去值夜班,就被郑晴歌拎下了房顶,然后扔出了她家。被清理的速度太快,长生还在睡梦里,根本没察觉到。
  “……咳,现在天多冷啊,你忍心让我一个女孩子在外面风吹日晒么,我皮肤都起皮了,就是被风吹的!”
  长生眯眼看她,心里衡量着让她进来的利弊,利是用人成本低了,现在随便招个服务员至少三四千,而且很难招到靠谱的,说不定干两天就走了,可唐小棉不会,最起码两年内她跑不了;至于弊……
  一想到每天工作都会长期看见她,她就心情不爽怎么办= =
  到最后,长生还是让唐小棉进来了,毕竟她是真缺人,而两人同为血族,能免去不少麻烦。
  晚上郑晴歌来接长生,发现这里多了一个人,还是熟人。当着长生的面,她什么都没说,不过等长生背过身去,她立刻对唐小棉笑了一下,然后对着脖子比了一个横切的动作。
  唐小棉:……QAQ
  回去的路上由郑晴歌开车,她看着前路,心里却在琢磨着其他的事。
  今天到公司,她听到孟云在和几个手下聊天,他们在说昨天晚上的事,不是所有人都见过长生,有人问孟云那是谁,孟云回答长生是她夫人,孟云说完才发现她过来了,顿时局促的看着她。
  她却没说什么。
  因为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反驳。
  还在新生期的时候,她没想过这种问题,而现在她快过新生期了,回想一下,她俩的关系一直就是不清不楚。
  最先几次,那时候的她借着喝血就差把长生给上了,可喝完血以后,不管是她还是长生,都是一脸淡定,好像根本没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她自己的话,还可以赖在新生期头上,情绪放大、私欲放大,那时候的她做什么都是出于本心,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基本不会控制。
  可长生为什么不反抗呢?的确,一开始的时候她会推她两下,可那两下轻飘飘的推动根本算不上反抗,小猫的爪子都比她有劲。
  后来长生就不让她直接饮血了,而不让她那样饮血的原因,也不是她厌恶她,而是她觉得那样太羞耻。没有直接皮肤接触以后,郑晴歌喜欢没事就抱着长生,闻闻她身上散发出的鲜香气息,长生对这样的触碰从不抵触,她自己也会主动来找她,比如躺在她腿上看电视。
  这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一对谈了一年恋爱的恋人身上,一点都不奇怪,可放在她和长生身上,那就很奇怪了。
  她们认识不过两个月,而且认识的方式实在不怎么美妙,郑晴歌明明记得,一开始的长生对她也有杀意,在她反抗的时候,长生是真的想杀了她。
  可为什么,现在又对她这么好呢?
  昨天晚上,她想问长生,是不是喜欢她,不然她想不出其他理由来解释,可长生没听到,出于种种原因,她没再问第二遍,今天,她把两人相识相处的过程回忆了一遍,觉得她还是需要一个答案。
  “长生。”
  长生拿着小本本在算账,闻言头也不抬,“嗯?”
  短暂的沉默过后,郑晴歌的声音才再度响起:“你喜欢我吗?”
  不需要思考,长生直接回答,“喜欢啊。”回答的非常熟练,好像说过千百遍一般。
  郑晴歌又问:“最喜欢我吗?”
  笔尖顿住,长生抿唇,她盯着纸上那个还没写完的数字8,蓦地,抬起头来,认真说道:“嗯,最喜欢你。”
  郑晴歌愣了一下,似是没想到长生会回答的这么认真、这么严肃,她下意识的摸了摸胸口,觉得胸口长期空荡荡的一块突然被补上了。
  那种感觉无法形容,只有缺失过的人才能懂。不知道是不是新生期还没过的原因,她现在幸福的要命,几乎要落泪。
  她把所有情绪都压回心底,深重的看着长生,声音似呢喃、似喟叹,“我也是。”
  长生眨眨眼,又把头低下去,再度刷刷的算起来,心不在焉的回了一句,“噢,我知道。”
  郑晴歌:“……”
  #这恋爱没法谈了!#
  在郑晴歌看来,这就是互相表白,代表她俩已经从搞暧昧耍流氓阶段进入了正式的谈恋爱阶段,但长生完全没有这种自觉,她只觉得今天也是很普通的一天,回去吃完今日份的口粮,然后就上楼睡觉去了。
  正准备趁热打铁加深一下互相感情的郑晴歌:……
  #这恋爱果然没法谈了!#
  又这么不咸不淡的过了三天,郑晴歌终于确认,长生是真的没意识到她俩关系有什么变化。
  难道在她眼里,互相表白都是一种日常操作吗?
  托系统的福,前前后后总共活了混乱的三辈子的长生,还真觉得这就是日常操作。她的心智向小草时期靠拢,记忆却包含着三个半世界的记忆,她把郑晴歌当成不争,和她在一起的所有行为都是自来熟,却忘了郑晴歌没有任何不争的记忆,她就是一个独立的人格,只不过有着让她熟悉的灵魂。
  她没意识到,郑晴歌却忍不下去了。
  又过了一阵子,郑晴歌已经安全度过了新生期,长生也要去公会交贷款,两人一同来到公会,工作人员去给郑晴歌更新身份,长生则去了路德维希办公室。
  路德维希跟看珍稀动物一样看着长生,“可以啊,三个月了,居然还没跑路。”
  长生没理他的调侃,另起话题,跟他商量道:“贷款非得分二十年还清么,我现在就可以多还,没必要分这么长时间。”
  有更多的钱送上门,路德维希张口就想答应,但想到郑晴歌威胁的笑容,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跟长生比起来,郑晴歌这种纳税大户更重要。
  “不行,合同都订好了二十年,你就云;裳;小;筑只能分二十年还。再说了,你着什么急啊,我都不着急。”
  长生无奈叹息,“每回来还贷款,都得见你一面,可我已经不想再看见你了。”
  路德维希气道:“……你走,我也不想看见你。”
  长生很干脆,抱起文件袋就走了,临走前还对路德维希特别乖巧的笑了一下,但看在路德维希眼里,那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然后,他就更气了= =
  出了公会,她俩又回到地上,正赶上教堂主厅在办婚礼。
  前面的新人正在宣誓,她俩如果跑出去就太显眼了,长生想换个方向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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