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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我打不过她-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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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弥?”女生语带疑惑。
  “啊,怎么了。”阿弥刚才只顾着在琢磨给知秋买什么好,冷不丁听见有人叫自己,不由得懂张了下。
  千欢在旁边笑呵呵的:“不是叫你啦,我是说你家的房子。”
  然后千欢就和那个女生对视了一眼。
  “不要。”
  对于千欢的提议,阿弥连连摇头:“我不租。”
  “她说出八百块钱一个月。”
  阿弥还是摇头,她不想和别人一起住,她不习惯,而且这事儿她没经历过,她得问问知秋。知秋懂的多,会给她出主意。
  “反正你家房子空着也是空着,租出去能赚钱多好,不然你现在每天只花钱,不赚钱坐吃山空,有一天钱花完了怎么办?”
  以前千欢说的话,阿弥都能听进去,这次见阿弥连连摇头,千欢是真有些急了:“大家都在赚钱,你就只会花你外婆的那点死人钱,亏你心安。”
  死人钱。
  阿弥站起来推了一下千欢:“我不要和你玩了。”
  原来千欢是这样想的。
  阿弥拿起盲杖就走,长勺街有几栋房子,街头到街尾一千八百九十六步,阿弥都早已熟悉无比,她匆匆忙忙地避开路人往家的方向走。
  讨厌讨厌,才不要哭。有什么了不起,反正知秋就要回来了,阿弥就不和千欢玩,以后阿弥就只和知秋和唐果好。
  “你在哭吗?”一股子的皂香味近了前,是那个女生:“我现在真的很需要一个落脚点。”
  阿弥不喜欢她,都是她害得千欢说了那样的话。
  女生很固执地跟着阿弥:“我不会打扰你的,我晚上上班,白天睡觉,东西也不多,就只有衣服而已,不占地方。”
  阿弥气怵怵地进了屋,叭地把门关了起来。
  “你考虑一下,你可以租给我住两个星期,我找到房子后搬走也可以。”
  女生有些清冷略带低沉的嗓音在门外徘徊:“我叫范小祝,今年二十一岁,是个好姑娘,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阿弥的正式好友上线。
知秋回来要打滚了。
看不见的早上,也要说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哦。记得开心呀。

  第32章 我是好姑娘

  我是个好姑娘; 真的; 范小祝经常这样和别人介绍自己。
  因为谁看她都不像个好姑娘。
  因为好姑娘是不会剃个尼姑头的; 因为好姑娘是不会纹花臂的; 因为好姑娘不会在晚上上班,白天睡大觉。
  尽管如此; 自称好姑娘的范小祝还是在长勺街落了户,租家是阿弥隔壁的银妈。
  银妈是长勺街上的有钱人; 她家的房子比普通人都大。阿弥家的房子原本也是大的; 可是外婆去坐牢的时候; 银妈占走了外婆的房子,外婆回来后; 房子就被改小了。
  这是唐果奶奶说的。外婆因此和银妈成了世仇; 两人隔着墙就能吵上三天三夜。在外婆的仇恨感染下,阿弥从来不和银妈说话。
  范小祝那天下午在阿弥门口说的话被站在阳台上嗑瓜子银妈听见了一部份——当然,主要是听见了八百块。银妈是名副其实的包租婆; 附近有好几栋房子都是她在打理的。
  银妈说她有个房间,勉强能放张床; 躺个人。怕范小祝不租; 银妈减了两百块。
  “收你六百块; 便宜死了。”
  范小祝当天晚上就提着一床被子,一个大背包住进了银妈家散发着霉味的杂货间。杂货间大概就宽不过三米,长不过四米的样子,放了张一米宽的小床。
  除了床,空余的地方也就只能放个箱子; 好在墙上有一两排架子刚好可以放一些小的杂物。杂物间有个小小的窗户,两本书那般大,透过窗户,范小祝能看到阿弥家一楼的大窗户,窗户后边是阿弥家的灶台。
  范小祝每天六点多回来,收拾下就七点多了。她发现对面的那个总蒙着眼睛的女生总是七点多下楼。
  连着两天,范小祝只见过阿弥一次。
  这个瞎子居然会煮面条,范小祝对阿弥是这样的印象:不仅会煮面条——还会发脾气。
  千欢连着两天下午都有来找过范小祝。
  千欢是个比较玩得开的人,很会交朋友,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她结交各种类型的朋友。所以阿弥从来都不是她最好的朋友。
  可是阿弥在长勺街就只和唐果,千欢两个人好。
  唐果现在去上学了,在学校里新的同学,新的好朋友。阿弥没办法,只能经常找千欢,结果昨天还说了绝交的话。
  阿弥现在有些后悔。
  没有人陪她去商场买东西了。
  “成阿弥,我错啦,你别生气。”千欢坐在范小祝家的床上,冲着阿弥家的厨房大声地喊着:“你出来啦,我请你吃麻辣烫。”
  千欢是来找阿弥和好的,同时也是来找范小祝的结交的:“这条街上很多事情我都清楚,你有什么要帮忙的都可以找我。”
  范小祝点点头,表情没什么大的变化,在旁人眼里,她的不动声色便是总自然而然的酷。
  千欢继续冲阿弥家叫着:“你要是不喜欢吃辣的,我们就去吃炸鸡怎么样?”
  “或者我买千层蛋糕给你,超甜的。”
  千欢叫得累了,继续和低头玩手机的范小祝说:“阿弥一生气就像变得像个小孩子,又不会吵架,只好威胁人说不和你玩了。”
  “以前小的时候,一听到别人说,我不要和你玩了就会伤心得要死。”千欢坐在木板拼成的小床上摆着脚,懒洋洋的:“长大后,再听到人讲这种话就会觉得好笑,谁稀罕啊。”
  “可是阿弥和别人不同。”千欢笑了,头上的几条小辫子晃来晃去:“我们长大了,阿弥却还像以前那样。”
  千欢和范小祝保证:“阿弥会原谅我的。”
  范小祝收起手机,隔着小窗户看着对面的大窗户。窗户周边的墙很脏,墙皮早就脱落了,露出时间涂抹出来黑色污迹。
  阿弥坐在木质的楼梯上,仍旧有些赌气。
  她想,千欢真是太坏了,居然说她用死人钱。
  “可是千欢的话也没有错。”阿弥有心里话只能对着手里的杯子说,今天也不知道这个杯子是什么色:“街坊们都说我用的是死人钱。”
  阿弥外婆去世后,小瞎子手里握着几十万的流言便势不可挡地传了开来,阿弥每天出去吃饭都能听见人家在边上悄咪咪的议论声。
  不开心的事情就不要记,不要在意,反正那些人跟阿弥也不要好。
  和杯子商量了很久后,阿弥还是决定和千欢好,谁让她说的也没有错呢,不过也不完全是对的。
  “千欢,我原谅你,可你以后不要这样想我。”阿弥努着嘴,很严肃地和千欢说:“我本来也没想要这样活着的。”
  “可是我没有办法啊,就像我也不想当个瞎子一样。”阿弥差点哭出来:“我没有办法的呀。”
  范小祝和千欢一起站在阿弥家门口,看着阿弥站在秋风里长发微微起伏,她穿着一件条纹T恤,下边穿着黄色的背带长裤,清爽干净。
  千欢有些不好意思地嘿嘿两声:“你又忘记啦,千欢就是个贱嘴巴,只会乱说话。”
  “可是不管我说什么,我都是阿弥的好朋友对不对?”
  阿弥抽了抽鼻子,点点头。她和千欢拉过钩的,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做真心实意的好朋友。
  千欢说话算话,带着阿弥去商场:“请你们吃蛋糕。”
  和千欢合好了,阿弥也就不再讨厌范小祝。
  在千欢的带领下,她们吃了好多好吃的,阿弥都觉得有些走不动路了,不过她可没忘记买东西的事情。
  吃过蛋糕,千欢得去她爸妈的店里推烧烤车,让阿弥和范小祝先在商场里逛一逛,然后她会骑三轮车过来载她们回家。
  “可以吗?”千欢虽然大马哈,不过还是征询了一下阿弥的意见。
  毕竟阿弥和范小祝认识的时间也不长,交情也不过就是相互请对方吃了点小吃。
  范小祝说的话不多,不过能感觉出来她人还挺好的,有好几次阿弥上电梯的时候,都听见范小祝在她后边提醒她注意抬脚。
  所以阿弥点了点头:“那我和小祝在这里等你。”
  千欢走了后,范小祝话才多了起来。
  “你要买什么?”
  “我想给知秋买毛衣。”阿弥笑着站在原地问范小祝:“我身上的衣服好看吗?”
  “……。”范小祝这个人长相很酷,扮相也很酷,纹身从颈边一直爬向衣服,从左边的袖筒子里穿出来,一直到手腕。
  和阿弥傻傻笑的样子一对比,她便有些窘迫。范小祝看了下周边,没人注意她们,她说:“好看。”
  “知秋给我买的。”阿弥丝毫不觉得自己一副自恋的小模样有多可爱——多与众不同,有点傻,还有点引人注意。
  范小祝手插在裤袋子里点点头,等阿弥稍稍平静些,她才问:“知秋是谁?”
  “我最喜欢的人。”
  范小祝不擅长购物,她的衣服通常都很简单,千遍一律的宽松背心,纯色的黑白灰三种,款式都没什么相差。
  要是天气冷一点就搭宽松点的衬衫,衬衫不是浅灰,就是灰蓝,不然就是麻黄,反正就是些暗沉沉的颜色。再冷一点就是套头卫衣——色系也差不多,再冷就一件修身的黑色大羽绒服。
  她不确定她的品味和阿弥口中的叶知秋是否一样,总之,她感觉到了麻烦——带一个看不见的人,买另一个她没见过的女人的衣服。
  想想就不太现实。
  于是服装区出现了一个瞎,一个茫然的双人组。
  “你要买什么样的?”范小祝问阿弥。
  阿弥其实连她自个身上的衣服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怎么会晓得要给知秋买什么样的衣服。
  那就让店员挑吧。
  范小祝:“她要穿多大码的?”
  阿弥:“……不知道呢。”
  范小祝:“她喜欢什么风格的?”
  阿弥:“……不知道呢。”
  范小祝:“她喜欢什么颜色的?”
  阿弥快哭了:“……不知道呢。”
  对于身高体量这些,阿弥一点概念都没有,范小祝即是想帮忙也无能为力:“要不你买别的吧。”
  叶知秋有择床的毛病。出门旅行必然会频繁换酒店,难免会犯病。
  为了应付睡眠问题,她出门必然会带一床毯子和家里睡的枕头,上边多少有些熟悉的味道,铺在酒店的床单上倒也能骗骗自个。
  “其实这些事情你大可以交给服务生做。”陆北南站在门口,露出他这些天一直在重复的无奈微笑。他倒是想放下老总的架子,挽起衬衫袖和叶知秋一道铺床。
  可叶知秋不让。
  “和床有关的事情都比较私密,我不喜欢别人插手。”叶知秋细心地将床单抚平转身去拿枕头,顺便把明天要穿的衣服也拿了出来。
  他们明晚的航班,预计后天凌晨回到国内。
  由于国内外气温的相差,叶知秋放了套薄些的衣服在箱底,准备明天回程的时候穿。结果衣服刚拿起来,就掉出来个东西。
  没能帮叶知秋铺床的陆北南总算是找到了点事情干,长腿一迈,微是弯腰就探手将东西捡了起来。
  尽管没看清是什么,不过叶知秋记得,她箱子里没有类似的东西。
  陆北南笑了,然后摇了摇头。
  “是什么?”叶知秋接过陆北南递过来的盒子只是看一眼,便深吸了口气,好半天才吐出来:“我妈可没为我们俩少操心。”
  连套子都准备好了,还贴心地在盒子上贴了张标签,本来应该是写给叶知秋看的:别太死板,你这个年纪,正是需要滋润的时候。
  亏得母亲平时对外都是个端庄贤良的市长夫人形象,这会却像个老鸨。叶知秋很干脆地将东西扔进了垃圾桶。
  陆北南还站在门口,双眼静静地注视着只顾着铺床单的叶知秋,若有所思。
  陌生国度的星空很美。
  陆北南要了一支红酒外带几样点心,让人送到了露台上。
  古老的城堡,近在眼前的满月是这个酒店的特色景观,叶知秋抿了口酒,出神地望着有些不真实的美景:“很不可以思议。”
  明明都是同一个世界,不同地方看到的天空却截然不同。
  作为这次旅行的策划者,看到叶知秋已然有些陶醉的表情,陆北南满意的笑了:“这大概就是旅行的意义,感受这个世界的差异。”
  那也是看得见的前提。叶知秋有些懊恼,这种时候不应该去想阿弥的,她一口把杯里的酒都喝了。 
  这些天,陆北南能明显感觉到叶知秋的疏离和心不在焉。以前的叶知秋可不是这样,陆北南是个心细的男人,大公司里大小事物总能记得清清楚楚。
  在生活上的观察力,陆北南亦是比普通人精明上那么几分。
  从他们前年这个时候认识开始,叶知秋每过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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