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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打不过她-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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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清透出尘,一个绮丽秀雅。
  “贵千金的体态真好,有几分您当年的模样。”师太注意到林岚的怔仲,前来一并向着窗外的那处风景道。
  林岚这才回过神来,微是一笑:“不是我夸,知秋除了对从商不感兴趣,方方面面都还是略胜我许多的。”
  在林岚眼里,叶知秋几乎趋于完美。只是叶知秋对于婚姻和爱情似乎都不大上心,这点令她深感苦恼。
  尤其是阿弥出现后,叶知秋的改变让林岚隐约感到不安。
  阿弥就在禅房里睡着了。她睡觉的时候也很安静,嘴巴小小的,时不时轻抿,一双手也慢慢地举到了耳侧,像个小猫咪。
  叶知秋怕阿弥醒来会因为环境陌生而害怕,一直不敢走远。倒是心安理得的坐在旁边,盯着阿弥看。
  竟是越看,越欢喜,全身不由自主便有些酥感。
  让阿弥睡了约莫两小时左右,叶知秋方才叫醒她:“我们先去吃点斋饭,然后我带你庙里转转。”
  其实也没什么好转的,庙宇不大,住着的都是清一色的尼姑。
  唐果奶奶也有稍为相熟的师太,聊起天来没完没了的,唐果刚开始还在院里到处跑,看看这个,看看那个。
  到后来实在无聊便也跑来找阿弥,仍旧保持着叽叽喳喳的本性:“阿弥,你要拜菩萨吗?”
  “即然来了,怎么可以不拜菩萨呢。”叶知秋笑笑的:“阿弥让菩萨保佑你手术的事情顺顺利利。”
  叶知秋拉着阿弥到了侧殿,从守殿师父那里要祈福薄,和阿弥细讲说:“有什么愿望可以写下来,等实现了就再来还愿。”
  她们一齐跪坐薄团上,每人面前摆一本册子,叶知秋面前那本已然是旧的,前边已经写了好几页。
  早年间,她偶尔会随母亲来,若有愿事,便会书写上一两句,翻看从前,无非是求学业,求事业,求父母康健。
  阿弥面前的册子完全是新的,她也摸不出个所以然,只知道纸张有些粗重,显糙,不晓得写了什么。
  叶知秋将阿弥空白的册子取过来,拿了毛笔,身子挺直,看着静静跪于她身侧的阿弥说:“你来祈愿,我来帮你写。”
  唐果在旁边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发现没有她跪的位置,便飞奔而去:“我去叫我爸爸也写一本。”
  阿弥偏头想了想:“什么愿都可以许吗?”
  “最好每次许一个。”做人可不能太贪心,不过叶知秋不想阿弥过于谨慎,便又道:“许多几个也没关系的,多吃几天素就好了。”
  那就好,不然一个怎么够呢。
  “最重要的愿要先写。”叶知秋笔已蘸了墨,就等着阿弥开口,她在心里已然有了草稿,她料定阿弥求的必然是手术顺利,早日复明。
  阿弥听到重要两个字,面孔便显得严肃了些。她慎重而小心,声音清晰有力,不急不缓,生怕讲不清楚就不灵了。
  她说:“头件事,就是求菩萨保佑知秋会一直和阿弥好。”
  叶知秋提笔点下去,定在那里没动。
  墨渍顺着笔尖的位置轻轻洇开,泛成隐约的梅花状,定了格,成了形,擦不掉,改不动。
  “这是最重要的事情吗?”叶知秋难以下笔,心情复杂。大约是何德何能,我竟比你眼前明光更重要。
  阿弥很确定的点点头。
  要不是遇到叶知秋,她或许也想不到治眼睛的事情,这些天医院里边的手续和资料都是叶知秋帮忙弄的,不然她一个瞎子也是没有办法的。
  再说要是眼睛好了却不能看到知秋,不可以和知秋像现在这样子开心,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
  这是阿弥的祈愿薄,叶知秋只能照着落笔。
  一八年农历七月十七,求我佛慈悲,佑成阿弥所愿得偿。
  第一桩,求菩萨佑我与叶知秋此生永好。
  第二桩,求菩萨保佑早日手术,从此便能看见叶知秋。
  第三桩,求菩萨保佑世人少病,知秋便可以少些辛苦。
  落笔三行。叶知秋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许愿,字里行字竟都与她有关,可无论她如何劝说阿弥,阿弥都执意如此。
  好像除了知秋,她就想不到别的了。
  叶知秋歇了笔,盯着自己面前的薄子,静思小会,提笔落下:“秋今年所愿唯一桩。愿我佛慈悲,保佑阿弥诸事随遂,所愿有所偿。”
  每回林岚来了庙里都总要呆上个一天,一是与师太聊天品茶,二便是在庙里看落日。
  这座山名叫回转峰,处于山脉中端,地势高视野极好,许多香客便是专门为这而上山参佛的,顺便看看落日。
  唐叔他们可没这份心思,早早便要走。阿弥坐不习惯三轮车,叶知秋便将送她回家的事包揽了下来,让唐叔她们先回去。
  看落日的时候,大家都三三两两的聚在山头。
  林岚与师太在后庙的阁楼上,隔着窗便能将山头的美景与人收入眼底,她这略是一瞟,便将叶知秋和阿弥收进了眼眸。
  叶知秋和阿弥坐在离人群稍远的条石上。
  阿弥眼睛上的白色纱布在金色的夕阳下,散发出淡淡的折射光,脊背直挺挺的,脸稍稍侧向叶知秋。
  而叶知秋大部份目光都集中在阿弥的脸上,她的微笑比落日余晖还要温暖和柔软,唇齿轻动,应该是在和阿弥说话。
  叶知秋在给阿弥讲着山头落日的模样,对于眼前美景她也不是看过一次两次了,早已熟记于心头,她告诉阿弥,太阳藏到了山后面,金色的光芒直抛向天际,射向四面八面。
  “你现在也被光罩住了。”叶知秋手肘支在膝盖上,托着腮,有些沉迷地注视着阿弥:“好美。”
  “嗯呢,千欢也说过落日很好看,金色的大地很美。”
  叶知秋微笑着摇了摇头:“我是说你好美。”
  比天地还要让人觉得恍惚。                        
作者有话要说:  有点延迟。会尽快恢复稳定。

  第22章 我那个朋友

  不只是唐果,长勺街的孩子们都上学去了,本来就算不得热闹的街道显得欲发地安静和空旷。幸好千欢总是在的。
  千欢长阿弥两岁,她们一家不是长勺街上的人,七岁那年在这里租了房住,前几年在市里买了房。
  千欢脾气大,力气也大,一来就成了长勺街的孩子王。最主要是她爸妈是专门推小吃车去外边摆卖烤串的。那个年头,没几个孩子能拒绝千欢家的烤串,所以谁也不愿意成为千欢的敌人,只能事事顺着她。
  阿弥才五岁,刚懂点儿事的年纪,大家也不敢惹她,因为她有个凶得能吃小孩的外婆,自然的,大家也都不跟她玩。她每天就扒拉在自家二楼的窗台上,看着千欢时不时拿着串面筋用小刀截着好几段在那和一伙小孩分。
  这样的日子持续好长一段时间。有天,阿弥终于忍不住下了楼,就站在街对面扒在电线杆后边瞧着千欢手里的烤串暗自抹口水。
  瞧了几天,千欢总算是注意到了她。
  “喂,你外婆那么能说,你怎么跟个哑巴似的。”这是千欢同阿弥说的第一句话。
  千欢说的第二句话就是:“不过你和你外婆太不一样了,她那么凶那么脏,你却这么白还这么可爱。”
  千欢是独生女,一直想要个妹妹。当时年纪本身也不大,脾气却大得很,也很有想法,伸手就将把阿弥拖回家里就和她爸妈宣布这是她新捡的妹妹。
  从此阿弥除了大把的烤串免费吃,还可以享受千欢的保护。即使眼睛看不见了,千欢也从来没有嫌弃过她。
  很多新鲜的事情,阿弥都是从千欢那里听来的,比如手机,网络,电脑这些,虽然阿弥仍旧很难理解,不过光是听听就觉得很满足。
  有人陪着说话,对于阿弥本就是件极为难得的事情。
  千欢上完初中后就不愿意再继续读书,她说读不下去,不喜欢,于是她爸妈将她塞到了她叔叔开的便利店里收银。
  阿弥只能在千欢上班的时间才找得到她,可千欢经常不上班,或者倒夜班,很难碰到。所以阿弥平时才会和唐果在一起玩得多些。
  阿弥上午的时候去便利店里,千欢不在,所以她试着晚饭的时候过去。
  “啧啧,小富婆来喽。”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响起。
  这是千欢的叔叔余刚,也是便利店的老板,往时阿弥来,他总觉得碍事,可自打外婆出事,保险公司的人去过阿弥家后,他态度便慢慢好了起来,还管阿弥叫小富婆。
  阿弥不喜欢他,她对多数不熟悉的男人都抱有警惕。
  好在千欢的声音及时响了起来。
  “小富婆也不关你的事。”千欢声音有些大,还有些怒气,从柜台里大步走出来,拉着阿弥便往外头走。
  余刚追了出来:“你还要不要工资了,告诉你千欢,今天你要敢旷工,就别再回来。”
  “我谢谢你,早就不想侍候了。”千欢几乎是跳着脚和她叔叔说的。
  千欢总是爱和长辈置气,在旁边被扯得胳膊肉疼的阿弥稍稍挣扎了下:“千欢,我们去哪里啊。”
  “不知道。心情不好。”千欢伸手拍了下阿弥脑袋上的帽边,噗嗤笑了:“干嘛戴这玩意儿,更傻了。”
  千欢说她失恋了,心情不好。
  阿弥不懂失恋。
  “就是原来说喜欢我,对我好的人突然不喜欢我了呗。”千欢拉着阿弥打了个出租车:“我不想见别人,你陪陪我吧。”
  和小唐果不一样,阿弥对千欢还是比较信任的,只要千欢在她旁边,她无所谓去到哪里,甚至还和喜欢和千欢去到外边。
  出租车里,阿弥想了好一会,还是忍不住问千欢:“喜欢你的人为什么就突然会不喜欢你了啊。”
  “因为人都善变的。”
  以前的时候千欢也会时常说失恋了,不过好像并没有这么不开心。阿弥记得,千欢说过,失恋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换个人喜欢吗?
  所以千欢也是善变的人,善变的人说别人善变……
  阿弥摇摇头:“我不善变,我说了喜欢就是喜欢,不会突然就不喜欢的。”
  千欢头倚在车玻璃上静静地没有再说话。
  她们去了KTV。
  阿弥头次来这种地方,只觉得声浪一阵儿接一阵地往耳朵里边钻:“千欢,你在干什么呀。”
  “抽烟。喝酒。唱歌。”千欢开了好几瓶酒,给阿弥倒了小杯:“你要不要试一下酒的味道。”
  酒可不是个好东西,阿弥连连摇头,有些沮丧:“千欢,你别抽烟嘛,不好闻。”
  今天的千欢让阿弥有些担心了,她记得千欢向来都很护着她的,因为别人不喜欢她,她就难过成了另外一个人般。
  刚开始,千欢还一直唱歌,唱着唱着就开始哭。
  阿弥的担忧已然变成了害怕,向来以老大自居的千欢哭得比街上掉了棒棒糖的小孩子还厉害,而且哭着哭着又笑了……比刚才哭还让人觉得害怕。
  她还骂人,越骂越凶。
  阿弥也快跟着哭了,千欢什么也听不进去,又不带她回家,惶然失措间,她能想到的也只有叶知秋。
  叶知秋今天早早就下了班。和陆北南上个月没有执行的约会,都安排在了这周,也就是连着两个晚上一起吃饭。
  这是连着的第二天。
  陆北南毕竟是公司老总,忙归忙想要调整约会时间显然比叶知秋轻松得多。
  “听伯母说,你上个月一直忙着关爱残障人士。”陆北南笑笑,想起林岚那几通满是抱歉的电话,便有些忍俊不禁。
  叶知秋切牛排的手顿了顿,抬起头,面目有些严肃——或者已然有些生气:“不要用残障人士这种字眼形容阿弥。”
  用餐气氛忽就变得尴尬莫名。
  “嗯,是……叫阿弥的一个女生。”陆北南有些尴尬地抿了口红酒,盯着仍旧细心切肉的叶知秋看了好一会。他是个优秀的男人,本身的出众加上商场多年的磨炼,使得他对于别人情绪捕捉向来准确。
  “你难得生气。”陆北南淡淡道。
  叶知秋放弃了切肉,放下餐具,跟着喝了口酒,有些羞愧的转开头不敢看陆北南:“对不起,我好像失态了。”
  陆北南本身也是语带玩笑,并没有恶意。她却突然升了音调,刻意去纠正。
  “是我没注意用词。”陆北南宽容道:“继续用餐吧,不然肉凉了。”
  这个晚餐用得并不愉快。分别后,叶知秋独自把车开到了江边,独自倚在护栏边任凭微凉的风将她有些卷的长发,她站了很久。刚才冲陆北南生气时,她脑海里突然冒出来一个念头,这个念头令她有些不解,也感到迷茫。
  ‘假如她和陆北南结婚了,阿弥怎么办。’
  天知道她想这种问题的意义在哪里,阿弥眼睛或许会好,或许不会好,可那都不应该对她的婚姻,对她的生活有任何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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