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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瘦尽灯花又一宵-第2章

小说: 瘦尽灯花又一宵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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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想到今天还要把那个女孩子送回家。我急忙在视线中找寻那个女孩子的踪影——她静静坐在书桌边翻看着我昨天放在桌上的照片,身上穿着我的白衬衫,头发还有些湿润,应该是才洗了澡。
  “醒了?”我走向她,不知为什么,竟忍不住温柔地笑了起来,“饿不饿?”
  其实我想问她,家住哪里?可话到嘴边,竟变成了这一句。
  她怔怔地看着我好久,忽地眼眶里泪光闪了起来,重重地点点头。
  她,好像在哪里见过?
  “别怕,我不是坏人,你先在这里等我一下,我去给你做点吃的。”我解释了一句,以为她是被我这个陌生人吓到了,可是我仔细想了想,昨天她醉那么厉害,早上在一个陌生地方醒来,害怕也是正常的。
  突然有个冰凉冰凉的手伸了过来,捉住了我的手。
  我惊然回头,“啊?怎么了?”
  她招了招手,示意我蹲下。
  我想,我应该让她更安心一点,所以蹲了下来。
  她冰凉的指尖落在了我的半截左眉上,细细摩挲着,嘴角悄然浮起了一丝笑意来。
  我是该觉得惊讶,还是觉得她没礼貌,竟把我的缺陷当成了可笑的事情?
  她的指尖渐渐有了温度,明明是个陌生人,可我对她这样无礼的举动,竟生不出真正的怒意来。
  “不闹了,吃了东西,我送你回家。”我抓住了她的手,佯作有点生气,站了起来。
  她的眼泪在眼眶中转了一圈,最后静静地流了下来。
  眼神凄婉,看得我阵阵心悸。
  “你……你别哭啊……我没生气,真的一点都没生气。”我连忙赔罪,最后只换来她的轻轻点头。
  她……难道不会说话?
  “你是不是……是不是……不能……”我不好直接问出口,她那模样实在是楚楚可怜,如果真是个哑巴,昨晚她又醉成那个样子,想想真的让人后怕。
  最后,我指了指嘴巴。
  她点点头。
  我倒吸了一口气,有点庆幸昨天她遇到的是我,“你能听见我说话吗?”
  有些人天生聋哑,我只想确认一下。
  她点点头。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还好,她比我想象的幸运那么一点点。
  “那你会写字吗?”
  她再次点点头。
  我轻轻地笑了,把书桌上的纸笔拿了过来,“你把你家的地址写给我,一会儿吃完早点,我就送你回去,你爸妈肯定急死了。”
  她点点头,认真地拿起笔来,在纸上开始写字。
  我转身走进厨房,在冰箱中找了找还有的食材,开始动手做早餐。
  平时的早餐就是一杯牛奶,一片吐司,基本只用加热就好,可今天,我竟想做好一点,做丰富一点。
  大概是心疼外面那个女孩子吧。
  我给了自己一个解释,可又忍不住问自己一句——不过是陌生人而已,为什么会有这种心疼她的感觉呢?
  很多的东西,我从来不敢往深处想,这一次也一样。
  当我端着早点走出厨房时,她却趴在书桌上睡熟了。
  我摇头一笑,把早点放在饭桌上,准备叫醒她。可我却发现,她在那张白纸上反复写的只有两个字——浣溪。
  这是什么地方?浣溪小区?浣溪风景区?浣溪路?
  不好意思,这几个地方,我都没听过。
  “浣溪……”我喃喃念了一遍,惊然想起昨天出现的那个陌生的声音。
  浣溪……
  我觉得我好像招惹了一个麻烦——我是遇到邪门的事了,还是这个女孩子本身就是个不详的人?
  我猛地摇了摇头,掐了自己一下,都什么年代了,还迷信这些破事?说不定是她宿醉才醒,脑子还有点不清楚,反复写的如果不是地名,那就是人名了。
  可只看这两个字,我实在是猜不出来,这究竟是男孩名字,还是女孩名字?
  “嗡——”
  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我快速接了起来,走到了远离她的角落。
  就让她再睡一会儿吧。
  “奚欢,昨天给你的照片你可要收好了啊!”
  “怎么了?芳芳?”
  “姐今天被主编通知,要把所有采访的资料都上缴了,不准藏私。”
  “这是干嘛?”
  “听说有个财团高层发现那座宋代古墓是他先祖的墓,所以出钱买断了这个新闻。”
  “呵,也是啊,最近这新闻炒那么热,再炒下去,那建筑工地肯定要多个宋墓旅游景点了。”
  “可不是,哈哈。那几张照片是他们都不知道的啊,你可得收好了,姐送你个礼物也不容易。怎么样?昨晚还做那个梦吗?”
  “梦倒是没有,人倒是遇到了一个。”
  “啊!奚欢,你见鬼了啊!”
  “……”
  “呃……姐胡乱说的……”
  “昨晚带了一个喝醉酒的女孩子回来,我正愁……”
  “啊!奚欢,没想到你竟好这口啊!怪不得你一直不恋爱,阿姨还一直让我劝你赶紧谈个,亏我还一直帮你说话,说你还小……”
  “……”
  “还能不能让人好好说话啦?!”这次是我真的有些怒了。
  “能!能!当然能!你说,姐听着!”那边的芳芳秒变乖乖女,其实在我看来,她多半是想听的是八卦。
  可惜啊,我这根本就不算八卦。
  我侧头望向那个趴着睡着的女孩子,突然不想跟芳芳说她的事了,“芳芳啊,我想我能解决这事儿,今天帮我跟老大请天假,就这样啦,拜。”
  “啊……奚欢,你怎么……”
  我挂断了电话,走到了书桌边,挪了一张懒人小沙发过来,静静地坐了下来。
  她的眉毛秀长,刚才看我的时候,双眸水灵灵的,实在是干净。
  那小巧的鼻尖翘翘的,让人忍不住想去轻轻地刮上一下。
  “浣溪……”
  我的身子猛地一震,在房间中找寻着那个声音的源头,却没有找到一个人影。
  浣溪到底是谁?
  是我,还是她?
  我再次看向她的脸,心底涌出的熟悉感越来越强烈。
  万千皮影戏的画面一闪而过,最后定格在了檐角叮咚作响的风铃上。
  那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也没有来过的地方——
  细雨纷纷,这是初春时节。
  焦急的大人在房外来回踱步,稳婆已经进房许久,一直没有好消息传来,夫人早已疼得呼不出声来。
  我静静站在一旁,心里也担心得厉害。
  “快去再打盆热水来!”
  稳婆打开了房门,焦急地对着我吩咐了一句。
  我愕了一下。
  大人蹙眉道:“浣溪,你快去啊!”
  “……”
  我想回话,可我发现,我根本发不出声音。
  “快去啊!”
  大人又催了一遍。
  我急忙回头,额头狠狠撞在了栏柱上,眩晕之中,我终是想起了那些我忘掉的事情——我叫欢喜,是临安白家绸缎庄大小姐白笙娘的陪嫁丫鬟,因为大小姐自小读书,觉得欢喜两个字太过俗气,便给了我一个新名字,叫浣溪。
  我自幼是个哑巴,正好大小姐喜静,所以我入府之后,大小姐便挑了我做陪读丫头,从小教我诗书。
  去年大小姐嫁给临安知府沈暮,我便也跟着来到了沈府。今天是大小姐临盆的大日子,大抵也不会有人记得,今天也是我十五岁的生辰。
作者有话要说:  (????)??嗨,大家好,长凝菌继续更新~这该死的古风腔,大家多多原谅啊~

  ☆、第三章

  风铃在风雨中叮铃作响,今日虽然春寒,却是个大好的日子。
  大人沈暮有了第一个孩子,虽然是位千金,可总算是膝下有女了,大人甚是高兴,今日便打赏了全府上下。
  我伺候大小姐更换了湿衣,终是有机会仔细看清楚小小姐的模样。
  小小姐的脸皱皱的,比我想得要难看些。
  看见我那样好奇的样子,大小姐虚弱地一笑,“每个小娃才出生都不好看,长大了,就会水灵起来了,浣溪,你也一样。”
  我蓦地觉得脸蛋有点滚烫,每次大小姐夸我,我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浣溪,你来。”大小姐向我招了招手。
  我点头走近那个小娃,却瞧见那小娃咧嘴眯眼对我笑了笑。
  我有点惶恐,更多的却是惊喜。
  大小姐宠溺地看着怀中的小人儿,柔声道:“浣溪,若有天我不在了,你要帮我照顾好她。”
  我有些诧异,摇了摇头。
  大小姐虚弱地看着我,“自个儿的身子自个儿知道,我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我再摇了摇头。
  大小姐沉声道:“浣溪,记得我交待你的话,在沈家我能相信的只有你了。”
  这一次,我只有重重点头。
  这世上有些花朵开得很鲜艳,这些花朵往往也会在世人不经意间便突然枯萎。
  我以为大小姐只是说胡话,却不想只过了半年,她就这样离开了。
  那一日,小小姐哭得很厉害,沈大人把自己关在大小姐灵前足足一天。等他从灵堂中走出来,他从我怀中抱过了小小姐,哑声道:“以后你就叫萦笙,梦萦的萦,笙娘的笙。”
  萦笙,这就是小小姐后来的名字。
  也是我,这一世都忘不了的名字。
  “浣溪,以后你就是萦笙的贴身丫鬟了,好生照顾小姐。”
  沈大人把小小姐交到我怀中,我除了重重点头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我答应过大小姐,会好好照顾小小姐,其实就算大人不说,我也会做的。
  突然,萦笙似是不哭了,我低下头去,发现她小小的手指紧紧握着我的小指,是那样紧。
  我说不出任何话,我能做的只有对着她含泪点头一笑,似是承诺。
  从今往后,我会好好照顾你,萦笙。
  三年后,沈大人还是娶了新夫人进门,那新夫人倒比大小姐有福气,接连生了一儿一女,身子也依旧康健。
  而这时的萦笙,已经是个五岁多的小姑娘了。
  “浣溪,我想吃桂花糕。”她在书房歪着脑袋看着我,奶声奶气地说道。
  我将她手中的笔扶正。
  “可是……可是我的手……已经很酸了……”萦笙委屈巴巴地看着我,眼圈忽然红了起来。
  她是大人最钟爱的千金,不单单是因为已故的大小姐,还因为她那双眼睛,像极了当年的大小姐。
  萦笙笑着看你,你会由心地觉得心暖,她哭着看着你,你会觉得莫名地心酸。
  她是个戳心的孩子,也是个懂事的孩子。
  我虽然说不了话,可我只要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动作,她就能懂我的意思。
  看见我没有妥协的意思,她只有瘪着小嘴,继续低头写字。
  我轻轻一笑,转身走出了房间。
  我本以为我每次离开书房,萦笙就会偷个懒什么的,可是每次我悄悄从门隙中看向她,她总是认认真真地写着功课。
  大小姐,您看见这样的小小姐,应该会觉得欣慰吧?
  过了一会儿,我便从厨房端了桂花糕来。
  老远萦笙就闻见了桂花糕的清香味儿,她激动地搁下了毛笔,却在看见我严肃表情的瞬间,又乖乖地拿起毛笔来。
  “浣溪,你好凶。”她低着小脑袋嘟囔了一句。
  作为一个陪嫁丫鬟,我确实不该做这些,毕竟这个小姑娘才是我的主子。
  只是,我永远都记得大小姐当年叫我识字时候说的话。
  她说——
  “欢喜,我给你个新名字,叫做浣溪。”
  “……”
  “读书是苦,可若吃下这些苦,以后能看透更多世事,也是值得的。”
  要看透什么,我不明白,当年的我不过是个小丫头,每天所想不过是馒头稀饭,却不想在多年之后,我竟成了小小姐的启蒙夫子。
  或许,这就是种善因,得善果。
  也算是我对大小姐恩情的报答吧。
  我将桂花糕放在了书案上,看着萦笙写好的字,只觉欣慰,忍不住笑了出来。
  萦笙扬起了脸来,也咧嘴一笑,“浣溪,你不凶的时候真好看。”
  我静静地看着萦笙那稚气的脸蛋,其实我哪里舍得凶她?她是大小姐托付给我的宝贝千金,这一世,我一定要护她周全。
  我的笑容更深了些,刮了一下她的鼻尖。
  萦笙有些吃惊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尖,终是释然地笑了笑,她对着我招招小手。
  “浣溪,你把头低一点点。”
  我顺从地低下了头去。
  萦笙站了起来,却够不到我的脸,她踮起了脚尖,硬是学着我的动作,也刮了一下我的鼻尖。
  我有些错愕地看着她。
  “浣溪,我也欺负回来了,嘻嘻!”
  看着她天真无邪的笑,我只能轻轻一笑,给她递上一块桂花糕。
  她接了过来,却没有马上吃。
  我微微挑眉,表示不解。
  她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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