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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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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又算不算再续前缘?
  书房的门紧紧掩着,深夜,白炽灯散发着明亮的光。坐在桌前写下最后一行字,至秀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安定。
  重逢后的忐忑存疑被温柔安抚,想起白日坐在清雅亭和那人说笑的场景,她眉眼弯弯,顷刻笑意再次敛去。
  春承的身子太差了。好在,还有她。
  至秀捏着钢笔在本子写写画画,圆润的笔锋在纸上淌出一道道深蓝墨痕。
  笔是春承送的,作为见面礼,也因着这根钢笔,她才想起入夜写下这段心理路程。
  人的情绪总需要自我梳理,她明白春承的好心。但她不会因为一时疏忽为他人带来麻烦。
  写好的纸张被整齐撕下来,眨眼被火舌吞没化作了灰烬。至秀望着火盆里残存的灰,那些话在心里兜来绕去,她顾自笑了笑,就这样,从上辈子新过门的正妻,成了她的未婚妻。
  缘分真得很奇妙。
  书房的窗子被打开一扇,气味很快散出去。
  清晨,素来以繁华著称的凛都从昏睡里醒来,春家同至家的婚事被推上日程。订婚宴办得很热闹,两家长辈和和气气地齐聚一堂,来捧场的人很多。
  凛都数得上名号的世家来了大半,即便有事不能亲身前来的家主,自有家中嫡长的少爷出面。礼多人不怪,再者,众多年轻子弟围在名流堂看了至家好一通热闹,没有像样的致歉,这事说不过去。
  至家落魄了,可春家如日中天。如今两家结为姻亲,春家的家业往后都是留给春少爷的,至家小姐做了春少爷未婚妻,两家俨然成了一家,惹不得。
  忙忙碌碌,待至秀适应了某人未婚妻这身份,早春的寒凉已经过去,属于春天的温暖轰然降临。
  凛都多草木,推开窗子,入目便是盎然鲜嫩的绿。
  书墨端着清水伺候小姐梳洗。
  日薄西山的至家有了春家这样大的靠山,几乎可以在凛都横着走。天降鸿福,至夫人最近乐得清闲,时常出门约了哪家贵妇打牌。
  至家大半部分的产业交由春家代为打理,为此春老爷特意拟订了契书,以安人心,也省得有人说道。有契书在,至夫人更是放十二分心。打牌之余,犹不忘催促女儿多往春家走动。
  未婚关系,哪怕亲密一些,旁人也说不上什么。
  巧就巧在订婚宴过后春大少爷便忙碌起来。
  整日看着大小姐气定神闲地坐在家中翻阅医书,书墨心里干着急。
  “小姐,今日,要去春家吗?”
  “去春家?”至秀净面过后轻忽笑了起来:“你这丫头,又在操心什么?”
  “当然是操心大小姐和准姑爷的感情问题啊!”
  书墨心直口快,抬头便见小姐微微红了脸。话都说了,她索性说得再明白点:
  “今时不同往日,那些世家少爷小姐不都喜欢自由恋爱嘛,两个人在一起总要有一人主动,春少爷身子骨单薄,连日忙着店铺的事,小姐身为未婚妻,哪能不闻不问?”
  “不闻不问?”至秀坐在桌前刚要打开医书,听到这话忍不住蹙眉:“我看起来不够关心她吗?”
  “是啊。”书墨叹息道:“春少爷爱吃小姐亲手做的药膳,可每次药膳都是奴婢送过去。半个月了,未婚夫妻却连个面都没见过,不知情的,还以为……”
  “以为什么?以为我和她闹矛盾了?”至秀文文弱弱的名门大小姐,说起话来温柔如水,一身书卷气。
  书墨胆子更大了几分:“难道小姐对准姑爷就真的没有一丝情绪?”
  至秀垂眸,指腹微捻掀开医书,书页之上密密麻麻写着簪花小楷,尽是她为医案做的批注。
  她默不作声地开始看书,书墨不敢扰她,轻手轻脚地沏了香茶放在桌旁。
  至秀一本正经地端坐窗前,往常最喜欢看的医书却怎么也看不进心里去。当真没有一丝情绪?她下意识咬着唇角,心道:怎么可能没有情绪?
  她想念春承。想见她,想和她说话。而春承那日也答应过要陪她适应此间天地。可一转眼,订婚过后她再没等到春承入府。
  一日日精心做了药膳遣书墨送过去,她虽没有日日写信嘱托,可那药膳做得不够好吃吗?她的心意全在那一蔬一饭,春承尝过了就会知晓,她心里念着她。
  尝是尝了,一口汤都没浪费,吃光了她悉心做的药膳,春承半个字都没留给她,更别说上门了。
  她想春承,她也恼春承。哪怕没有前世今生那些纠葛,仅仅是作为病人和医者,春承撑着病歪歪的身子忙碌生意,委实不够爱惜身体。
  春承越是如此,她越心忧。病弱身子根本扛不过虎狼之药,哪怕补药也得温温和和地慢慢调理。
  这些天她足不出户,净耗在医书上了,倒是钻研出了不少东西。乍然被书墨提醒,至秀慢悠悠地合上医书:“准备一下,我要出门。”
  “嗯?小姐要去哪里?”
  “织锦阁。”
  织锦二字招牌,是十三岁的春大少爷留洋归来后一手创办,春承不仅完美继承了原身记忆,还将她的满腹学识发挥到极限。
  织锦阁做的是高端服饰生意,主打旗袍、丝巾,最得凛都那些千金小姐喜爱。除却爱那些旗袍、丝巾,她们最爱的,还有那位不苟言笑看似漠然无情的春家少爷。
  三层楼的织锦阁,称得上春承个人私产,更是她用来自我磨砺的第一块磨刀石。
  成家必然伴随立业,她与秀秀订婚,再过两年便要结婚,且不说春家那副家业,就这两年,她想好好打理织锦阁。
  给未婚妻买一些小玩意,讨人欢心的事,总不好还用家里的钱。
  身穿长袍戴着金丝镜框的春少爷杵在人群异常显眼,莺莺燕燕萦绕在旁的声音搅得她神色微冷,正想着如何脱身,身边的随从小心翼翼地喊了声‘少奶奶。’
  春承抱着药罐子的手险些一哆嗦,抬头就见温温柔柔的少女似笑非笑地望着她。
  至秀今日出门特意穿了点缀着蕾丝边的淡蓝长裙,锁骨坠着一枚圆润通透的珍珠,细腰不盈一握,露出小截玉白的小腿,眉眼秀美端庄,浑身透着股子干净清爽的气息。
  “秀秀?”春承眸光在她身上绕了几个来回,最初的惊艳后她快步走过去,沉郁的眉舒展开:“你怎么过来了?”
  “我不能来吗?”柔柔软软的嗓音,细腻流转,至秀轻抬下巴:“春少爷看来很受女孩子欢迎,我来,没打扰到您吧?”
  “你……”春承不可思议地瞪圆了眼,像只受惊过度的小猫。
  她揪着小玉罐的猫耳,心里来来回回就一个声音:秀秀……这是怎么了?


第11章 【1 1】
  “且去忙你的吧,这边我来看着。”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要将人打发走,碍着未婚关系,春承不好杵在那不动。不动就是不给秀秀颜面,那样的事她断断不能做。
  走之前春承不放心地回眸瞧她,便见明媚秀气的大小姐冲她自信地眨眨眼,看得春承没来由地揉了揉耳尖。
  她这会披着男子的壳,自然不好围在女人堆里沾染脂粉。秀秀支开她,说来说去也是为她着想。
  想通此节,春承扬了扬唇,有种被人体贴着的温暖悄悄冒出头。
  生意上的事她没来得及同秀秀多言,哪知坐在一旁喝杯茶的空当,秀秀就已做成三单生意。
  春承与有荣焉地眯了眯眼。怎么说呢?秀秀这温温和和落落大方的样子,极有当家主母的作派。
  那些等着看笑话的客人没看成热闹,最后讪讪走开。真心对衣服感兴趣的千金小姐们,这会却是不言不语了。
  女子看女子,总是多那么两分打量,从头到脚,再到每一根头发丝恨不能看得清清楚楚。
  春至两家的订婚宴办得人尽皆知,整座凛都的人都晓得春少爷的未婚妻是至家大小姐,而能明目张胆地踏入此地教春少爷且去忙的人,除了那位大小姐,还能有谁?
  至秀对现世的生意不甚熟悉,但做生意免不了与人打交道。只要是人,就有应有的性情。
  前世作为世家不受宠的女儿,隐忍蛰伏,多年来打磨出的生存之道,以至于她对人心的把握、对人情往来的熟稔,是所有人没想到的。
  遇到无法解释的问题,她只但笑不语,自有身边的侍者给出专业的回答。
  进门前那些围着春承热情搭话的千金小姐,先是被至大小姐出众的谈吐吸引,再被织锦阁质量上乘花色繁多的衣饰夺去注意。
  有些人似乎天生审美就比她人好,无师自通。
  至秀在推出旗袍的时候,时常会捎带与之气质相合的丝巾首饰,她嗓音动听,容貌昳丽,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再者有春少爷坐镇,即便有人生出其他心思,也不敢乱来。
  侍者恭恭敬敬送走客人,又恭恭敬敬地返回,在未来少奶奶跟前站稳。猛地见到能对阁里生意做主的另外一个主子,惊艳之余,还有未知的忐忑。
  “少、少奶奶,还有什么吩咐?”
  陡然被人喊‘少奶奶’,至秀那股害羞的劲头涌上来,不敢教羞涩显露人前,她强装着淡然,看了眼老神在在的春大少爷。
  春承心细,察觉到她刻意藏起来的不自在,冲着侍者冷淡道:“没你们的事了,下去吧。”
  她惯来冷冰冰的,唯一的温声细语只给了眼前这人。侍者不觉什么,笑着退开。
  春承指尖点在右手手背:“秀秀喜欢做生意?”
  料到她有此一问,至秀从容道:“算不上喜欢,却也不讨厌。”
  之所以会,说起来还是前世为了嫁个好人家,能够妥善的相夫教子,打理俗务。而后阴差阳错嫁进春家,有了一个女夫君,又在成亲当晚遇上城破,转念一想,至秀眸眼生出笑意。遇见这人,怎一个缘字了得?
  “你笑什么?”
  “笑春少爷,女人缘极好。”
  “女人缘?”想到方才聒噪烦人的画面,春承面色古怪:“这算是什么好事?”
  “不算好事吗?”
  至秀笑吟吟地看过去,心思不停翻转:你前世身为女子,却还是娶了妻,遑论这一世女扮男装更要继承家业延续香火,两辈子加一块儿你总免不了和女子纠缠,女人缘极好的你,我说错了么?
  “秀秀?”春承被她看得脊背发凉,当下站起身牵起大小姐的手就往楼上走。
  至秀随着她的步伐,也没计较被她强硬地带上楼。春承病弱,便是强硬,真落在手腕也没多少力道。
  想到她那副教人心疼的身子骨,那份无名之火隐隐有熄灭的趋势。
  她也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了,在看到春承的瞬间,她分明是欢喜的,即便春承喜欢拈花惹草,她也并不觉得能以未婚妻的身份强求什么。
  春承愿意娶她,是为践前世之诺。她们二人,命里相缠,既亲密,又生分。
  若无城破,她与春大小姐,顶多做一对相敬如宾的夫妻。
  新婚夜春承说得很明白,她不喜欢她。
  而至秀呢?
  至秀对她的感情是复杂的,感激、欣赏,还有藏在心底不足为外人道的艳羡与崇拜。
  感激她的救命之恩,欣赏她能文能武少年时就敢背著书箱以女子之身四处游学。艳羡她蔑视世俗的压制,崇拜她说走就走的胆魄,多年闯荡出的盛名。
  若无这趟异世奇妙的相遇,她们还是仅有几面之缘,勉强比陌生人好些的枕边人。
  可事实上是,来到这,她们已经成了彼此维系真我的一条纽带。
  她晓得春承的真实身份,晓得她那些不为人知的经历,而春承,见过她的无助,见过她最美的样子,见过她失态的样子。
  生分,也亲密。
  很奇怪的关系。
  所以,她又不是春承放在心坎的那人,有什么理由对她生出埋怨呢?
  春承喜欢谁,不喜欢谁,这和做生意不一样,她当时站出来包揽生意,此时想来,很大程度是为了摆明自己的主权。
  但春承从来不属于她。
  做生意她尚且能纵着性子争强好胜,但喜欢这码事,她真的无从着力。
  人已走到二楼,门被推开,春承领着她在柔软的大床坐下,神色充满不解与关怀:“秀秀,我哪里惹你生气了么?”
  至秀哪好意思说自己一时想岔了。面对春承的询问,她只好鼓起勇气抬头直视她的眼:“药膳好吃吗?”
  “好吃啊。”
  “好吃……好吃你怎么这些天一句话也没留给我?不是说好了要帮我融入此间吗?”
  她越说越觉得先前的失常皆因春承近日太冷漠,她兢兢业业翻阅医书钻研良方,春承却在此处陪着千金小姐闲聊,有落差是正常的。
  依赖也是正常的。
  至秀轻轻咬唇,是的,她承认自己依赖春承。
  或许这意识从前世她提刀杀出重围时便埋下了。春承一次次救她于危难,而养成一个习惯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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