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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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了她,其他都只算普通美人,美则美矣,却并没有太大吸引人之处。所谓美人无魂,便不过如此了。
梦娘也不是不想招揽绝色,只是自己开得晚,好姑娘都被芳菲楼给买走了。无法,她只能使出绝招“有钱能使鬼推磨”,凭借自己雄厚的资本,把这洛水楼装点得富丽堂皇,各种食物酒水一应是最好的,让进来的人都能体验到贵宾级待遇——这么说吧,有点类似于打造五星级酒店的感觉,让来嫖的人不自觉生出高别的青楼一头的自豪感。
凭着这点,许多有头有脸有身份的人,还是很愿意光顾这里的。
再说芳菲楼。
此楼在扬州偏郊区,地段并不繁华,好在老板步云菲为人亲和、人缘甚佳,附近的人都会来光顾。加之楼里的姑娘美冠全城,也会有不少远客和贵客慕名而来。
可以说,这家一等美女是最多的!
尤其是头牌朱歌,更被捧为尤物。“朱唇轻启百灵落,人间还有醉仙歌”——说的就是这位朱歌姑娘歌艺无双,连百灵鸟都会停留静听。
最后一家,叫“玉为骨”。
是的,不是什么楼什么阁什么馆,而是简单的三个字——玉为骨。
因为,别的阁楼或馆子,里面装着一群姑娘。而“玉为骨”里,却只有一位美人。
秋水为魂玉为骨,说的就是她。
她是这“玉为骨”的主人,也是这“玉为骨”的姑娘,唯一的姑娘。
她是三家青楼里建得最晚的一个,却很快便与另外两家分庭抗礼。而这里,只有她一个姑娘。足见其勾魂摄魄到何种程度!
但凡到过这里的人,都会感叹:看过这样的绝色,以后还怎么去看世间的女子?
她的名字,叫冷玉。
据说,人如其名,虽是风尘女子,却对客人极为冷淡。可不知为何,别人还是深深为她着迷。
至于她的姓,没有人知道。
而她的前尘,更是没有人懂。
甚至,连她自己都快忘了。
只是偶尔在夕阳下的歌楼上倚栏远眺,才会恍恍惚惚记起自己的故事……
夏日的晚霞总是格外耀眼,映着她白净的脸,更添一抹梦幻的光圈。此刻,她美得似假还真,一如她的前尘……
“小姐,快看,那棵树上有个白袋子在晃哎。”
随着小芙的手势,萧冷玉抬眼看去,大惊:“哎呀!那哪是什么白袋子在晃?分明是有人在上吊啦!”她感觉掏出腰间的匕首,用力一掷,白绫应声而断。
她们跑过去察看,上吊的是个白衣年轻人,看此人面相,倒是个清秀的斯文书生,只是此刻脸已泛紫。
萧冷玉伸手探他鼻息,还有微弱的呼吸,知他只是昏厥过去,这才略微放心。
掐人中、按胸口……一通折腾后,书生终于转醒:“唉……”醒来第一句,却是深长的叹息。
“喂!你这人怎么回事呀?什么事想不开要来上吊!吓死个人了。”小芙还心有余悸。
书生抬眼看了看她们,又闭上眼,“你们是不会懂的,唉。”
“哎,你这人……”
“小芙!”萧冷玉喝住丫环,示意她住口。
小芙撅着嘴,不再言语。
也不知过来多久,书生再度睁眼:“唔……你们还没走?”
“是呀。”萧冷玉微笑。
“咦,你们没事可做吗?我都睡了一觉,你们居然还在。”
“你……”小芙一跺脚。这个死书生,我们在这好等,你却兀自美睡了一场。
“是呀。”萧冷玉继续望着他笑。
书生倒有些不好意思了:“你笑什么?”
“因为你长得好笑呀。”萧冷玉依旧笑眯眯。
“呃……”书生泄了气,“嗯,是有人这么说。”
“呵呵,逗你玩的。你很在意别人的看法吗?”萧冷玉问。
书生转过头,闭眼不答。
“你可知韩信?他曾被人欺负到要受□□之辱,可他忍过来了,之后才能执掌三军、决胜千里,成为一代名将!”
书生眼皮动了动。
“如果你不知武将,那你可识得苏秦?他在不得志时也曾被众乡邻耻笑,甚至至亲之人,也对他冷嘲热讽。但他并没有羞愧而死呀,相反,他更下苦功,潜心修改完善自己的主张,终于被各国郡主接纳,配六国相印,荣宠无匹!”
“呵!”书生站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冷笑,“苏秦可以直面国君、畅谈天下,但不是所有人都有此机缘。你道有才华便可达上听?这世道,多的是趋炎附势、势利小人。官民间更是云泥之别,官家子弟世代荣华,普通老百姓想闻达诸侯,不过是永远不愿醒来的春秋大梦。”
“怎可说是春秋大梦?起码皇上每三年便会考量人才,不问出身、不管门第。”萧冷玉也激动了,她对极端愤世的人很不以为然。
“是吗?你知道我几日为何如此?就是这届科考。我苦读十年却名落孙山,而袁尚书家不务正业的袁少爷却高中探花!哈,什么不问出生、不管门第?鬼才信!”
“即便如此又如何?十根手指有长短,这世间本就无绝对的公平。骄阳万丈,也有照不到的阴影,国家这么这么大、人这么多,出现一些擅职弄权的事也正常呀。”萧冷玉语重心长,“不要去管别人是否偷偷走终南捷径,而要让自己足够强,才华足够耀眼……到那一天,必然会有一条属于你的似锦前程。”
书生望着眼前这个女子,震动了。见过不少女子,倒是从未有人如她般有此见识,能说出这等豪言壮语。她并不算极美,却有着独特风情,尤其眉间的英气让人无法漠视,而嘴角的浅浅笑意又让人暖到心里。这个女子,是谁?
他一拱手:“在下董千里,请问姑娘是?”
“董千里?好名字,看来令尊令堂对你期待很高呢。”萧冷玉莞尔,“我姓萧,名冷玉。这位是我的妹妹,叫小芙,芙蓉的芙。”
“是丫环啦。”小芙靠在萧冷玉身后吐舌头。
“可是我当你是妹妹呀。”萧冷玉回头,认真地对她说,
董千里一笑:“姑娘玉样人儿,果然人如其名,不知是哪家的千金?府上所居何地?”
“萍水相逢,何必问出处?”萧冷玉淡淡道,“家父只是个私塾先生,祖辈留了点薄产而已,衣食虽不忧,却算不得什么千金。”
“有道理。相逢不问出处,相知莫管前尘。小姐灵台慧心,真想与你浮一大白!”他突然发现,这个女子言行思想很特别,如一本书,你不翻到下一页永远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他,想读这本书了。
“天色已晚,今日是不行了。他日相逢,再与你共饮吧。”
她居然这样认真答应了,仿佛是答应一件极平常的事。董千里惊喜:“好,一言为定!我就在此处,他日有暇,小姐记得来此一游。”
“嗯。但你一定要认真读书哦,三年后,希望你金榜高中。”萧冷玉认真地说,“当然,如果你厌倦了读书,那就做其他的事,不要委屈了自己,要活得开开心心的。”
“嗯!”董千里心里一暖,“我会开开心心的。以后,我每天在这棵树下读书。”
也在这棵树下等你。这是他不曾说出口的期待。
夕阳下,他在树底向她挥手作别,晚霞把他染成了金色,如一帧唯美的图画,似真还假。
☆、第117章 爱情?噗。
“冷玉姑娘; 袁公子来了。”丫环小离禀报。
从回忆中惊醒; 倚栏的女子回头:“让他走。”
“他说你不见他他就一直候在门口。”小离叹了口气; 照例回禀。
“嗯,饭菜准备好了没?我肚子饿了,先吃饭吧。”似是毫不意外; 冷玉岔开话题。
“刚准备好,我这就给您端上来?”
“算了; 麻烦,我们下去吃吧。”
待冷玉和小离吃完饭; 已是掌灯时分。
“去叫他进来吧。”冷玉坐在妆奁前卸妆。
“小玉。”
“我叫冷玉。”她对镜取下耳环。镜中的男子青衫磊落; 已走到她身后。
“呵。”青衫男子一笑; “你的脾性真是从来不会变,就像我们每次说的话。”
“是啊,既然每次连说的话都一样; 那你还来干什么?”她摘下珠花; 青丝散落。
“呵,只是想来看看你。”
“还没看够么?那抓紧啊,我快老了。”她淡淡道。
入这玉为骨,已整四年了。这四年来,他总会抽空来看她。初时她并不见,他便站在门口等候,一等就是两天,不吃不喝不睡,也不让其他客人进入; 她无法,便见了。从此,每次他来,都会上演这样的戏码,只是等待的时间,由两天变为一个时辰,而等待的原因,也从最开始缘于萧冷玉根本不想见,变成了如今缘于萧冷玉的习惯 = =
是啊,已经四年了,她的眼角已隐隐有了小细纹,她的脸庞和手指也不再有莹润的光泽,那是只属于少女的美丽。她,不再是初入玉为骨的双十年华,一场风尘蹉跎,她已变成了一个二十四岁的女人。
他心一酸:“小玉,你这样要到什么时候?跟我走吧,我好好待你。”
“我为什么要跟你走?你又为什么要好好待我?”她回头,眼睛里带着冷冷的玩味。
“因为我……”他住了口,知道她此刻的心根本没有真诚在这里,不想把自己的爱意放进她的玩笑。
看着这个略显窘迫的男子,冷玉妩媚一笑,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袁杰,我美吗?”
“你别这样。”抓住她的手,他低下头,不敢看她如水又如火的眼睛。
“哈。”冷玉抽出手,“真奇怪呢,来我玉为骨,却让我别这样。嗯随便你吧,不过银子要照付哦。这间房今晚留给你了,我去小离那里睡。”说罢,她转身离开。
“萧冷玉!”他终于吼了出来,“我爱你!我爱你你明白吗?我不是要得到你,我是要给幸福,我想要给你幸福……”
萧冷玉顿住,她回头望着这个男人,眼睛一热,竟有种想流泪的冲动。有多久,自己没哭过了?
袁杰也已哽咽:“是的,我爱你,你知道。我在等你,你也知道。我等你放心把未来交给我。在让你幸福前,我不会碰你。”
在让你幸福前,我不会碰你。
眼里的柔软收起,萧冷玉摔门而出。在门关上的那一刹,她的声音轻不可闻:“我不会再相信这样的鬼话。”
“其实袁公子很好。”
“我知道。”
“他很爱你。”
“我知道。”
“他会是一个好丈夫的。”
“我知道。”
“然后呢?”
“然后什么?”
“你都知道。那么然后呢?”
“然后什么?”
“……你耍我!”小离爬起身,要搔冷玉的痒痒。
冷玉抓住她的手,一把扣住,按回自己身边躺着,笑:“死丫头,翅膀硬了敢跟我动手了?”
好久没听到她这么亲切叫自己,小离心一暖,一撅嘴道:“人家是关心你嘛,认真跟你说了那么久,你还敷衍我。”
“我没敷衍你呀。他是很好呀,可那是他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玉为骨这种地方自然不是长久之地,但那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她歪着头,看着身边的女子,仿佛说的两者真的没有半点关系。
“可是,他很爱你啊。”
“别跟我提‘爱’,那是世间最不可信的东西。”她的声音,凉如水。
“不是世间所有的男人都一样的。”
“可是我已经不相信任何男人了。我……讨厌他们。”她的声音,冷如冰。
……
“玉儿,我高中之后,很快就会回来。我不在的这段日子,要好好照顾自己,开开心心、漂漂亮亮的。如果我回来发现你没有把自己照顾好,我会生气哦。”
“嗯,我等你回来,开开心心的。”她微笑。
其实,高不高中并不重要,我只希望你平安归来。这是她不曾说出口的爱。
五年前,她在江边送他离开。
五年后,她倚在江边的歌楼上,回想与他的从前。
江水兀自东流,一如一去不复返的时光,和年少时最纯最真的爱恋。
在让你幸福前,我不会碰你。他也曾这样说。
树林相遇,她救了他的命,亦活了他的心。三年相知,他爱她如命、如心。那时,他们还年少,都是十几岁的年纪,他单纯地发奋读书,想出人头地给她幸福。在让你幸福前,我不会碰你——是他的骄傲,亦是对她最深的爱。
那是他最努力的日子,也是她最快乐的日子。他每日在树下研经读典,从《礼》、《易》、《春》、《秋》,到诸子百家,这三年的时间,他读的书比之前十年加起来还多。而且,他第一次感到读书是快乐的,因为有那样一个幸福的目标,也因为她偶尔出现的身影。
她的家教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