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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gl]利拜伦之刃-第1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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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学这些。牧师解释说,你学好这些,才能生存下去,你的母亲就是因为本事不够而死了。这句话大大地刺激到了我,我发誓定要打败他,因而忍辱负重,开始跟随他学习和训练。

    我至今不知道这位牧师姓甚名谁,总是直接喊他“神父”。“神父”在联邦通用语中与“父亲”的发音是完全相同的,我总感觉自己被他占了便宜。不过反正我也没有父亲,勉强忍了。我生气了就喊他“臭粑粑”,因为他长着一张比那啥还臭的脸。

    他是白人人种,说话带着德语口音,大概原生家庭就是德裔的。身材高大,下巴上蓄着短短的胡须,面无表情很是严肃。并且,他话很少,说的每一句话必然都是精要,同样的话他不会说第二遍,因此我必须凝神细听,丝毫不能开小差。一旦有遗漏,等考核时被他发现,就要受罚。他罚人的方法真是千奇百怪,他说这些手段可以锻炼人的意志,每每运气不好遇上惩罚,我就只能咬牙忍着。

    他虽然是德裔,但似乎很爱华夏汉文化。抽烟、喝酒、饮茶,一样不少。每次看到他喝茶,我都会想起曾经跟随长母在冒险者之城内辗转经商,把冒险者之城逛了个遍,长母做的就是茶叶生意,茶叶是奢侈品,这也算是姜氏商业集团一个很重要的经营项目。

    放寒暑假,他会带我出城到野外,亲身经历野外求生,活学活用。他也会教我辨识各类植物以及虫族、掠食者,但是我偏偏在这方面很不擅长,也总是因此被责罚。

    如此,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时间缓缓流逝。14岁那年,我的私人训练课程进入了机甲训练阶段,地点自然也从福利院的地下训练室转移到了专门的训练设施中。

    我在加入军队之前,就开始接触机甲了。最开始是动力外骨骼的穿戴和适应训练,然后是穿戴动力外骨骼进行训练和作战。等到完全掌握动力外骨骼了,便开始学习驾驶机甲。机甲驾驶这项本领,其实和学骑自行车是一样的,一旦学会了,就不会忘掉。但是也有生疏和熟练的区别,如果学会后长时间不接触,再次驾驶后一开始的状态其实和初学者也没有两样,需要一段时间适应,才能慢慢找到感觉。

    机甲驾驶与驾驶员的身体协调能力有着很高的要求,不过难不倒我,两年密集的机甲训练,等我16岁入伍时,已经是机甲高手了。

    两年的义务兵后,我又回到了福利院。我只有短暂的一个月的休息时间,因为我已经通过了部队大考,可以正式参军,成为一名职业军人。那一个月我过得很开心,福利院还有很多弟弟妹妹,听说我回来了,都轮番上来缠着我玩。伊丽莎白院长不知不觉中上了年纪,而我已经长得比她要高出大半个头了。时光的流逝往往就在这种时刻能够更加深刻地感觉到。我心很酸,以后我很少有时间能回来了,职业军人的危险毋庸置疑,我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这些可爱的人。但是伊丽莎白院长以我为豪,她很少会表扬我,但那段时间总是时不时夸我,长大了,变得可靠了,人也开朗了沉稳了。我很不好意思。

    临行前,她还叮嘱我:“孩子,你以后要小心。人生路还长,你会经历很多的波折,不要气馁,这一路上你不会缺少亲人朋友。实在不行,你还有家,还能回家。”

    当时的我,或许听懂了她话中深层的含义,也或许没有。我没有忘记我仍然是一个难产计划的中心人员,也没有忘记我是姜家的一员,我还有妈妈。虽然这些年,我没有执行任何一项任务,但我总有种感觉,或许,已经距离任务来临不远了。

    我正式入伍后,被分配到中央军机甲师第七大队后勤运输队,成为了一名运输兵。我们那个队,是山地装甲车驾驶队,我每天的训练任务,除了基础的军事训练外,就是成天开车开车开车,在各种泥坑山坡中开车,跟驾校似的。基层的战士,无论在哪一个部队,都是很苦的。列兵、二等兵、一等兵,光是升到下士级别,就要耗费很大的功夫。一般来说,第一年入伍的士兵,第二年顶多摆脱列兵级别升到二等兵,不过我倒也算是例外,第二年的年中,我就被破格升为了一等兵,因为综合素质实在太强了。

    后来参加军中大比武,又一次崭露头角,立下舍尔曼二等功,再度被迅速提拔为中士军衔,开始担任小队长。我总觉得,这一切实在顺利得过头了,让我想起我背后一直笼罩的阴影,那个一直处在难产中的计划,弗里斯曼大将府,说是他们在背后操控,我一点也不意外。

    我想考军校,然而连续两年都莫名其妙地落榜了,估计也是他们在做手脚。我进军校显然不是他们想要我走的路,因而我只能乖乖呆在基层部队里,等待着任务来临。

    果不其然,145年,我21岁那年,一直等待的任务果真就来了。

    我还记得那是个六月大雨的天气,我们结束了上午的训练,浑身都湿透了,正急着回宿舍擦洗换衣。下午的训练取消了,要去上室内课。这糟糕的天气,真是让人连食欲都没有了。

    我迷彩作训服滴着水,走在大雨倾盆空无一人的操场上,落在了最后。手底下那帮臭小子臭丫头,训练器具也不收好,我身为队长,只得留下帮他们收齐了,检查无遗漏损坏后再回去。

    老远的,看到一个高挑纤细的身影出现在了操场上。脚上的高筒军靴踏在积水的路面上,被洗得锃亮。身上夏季军装笔挺,肩上中校的军衔让人心颤,她右手举着一把漆黑的直柄大伞,左手插袋,站得笔直如剑。

    我不知道中校级别的大军官大雨天的在咱们的操场上做什么,装作若无其事地路过,她却冲我喊:“牧中士,你过来一下。”

    我果真认识我。。。无法,我只得上前,站在距离她一米开外的地方,立正,敬了一个军礼,等待她的指示。

    然而她的第一句话就让我发愣:

    “还记得我吗?小阿黎,我是伊利斯·塞巴斯蒂安,曾和你在盖亚大将府有一面之缘。”

    我站在大雨滂沱之中,雨水顺着军帽的帽檐滴落,在我眼前展开一层晶莹的幕布。我透过幕布看着站在伞中阴影的她,良久,没有说话。因为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才好,但我确实认出她了,即便认不出,她这响当当的名号,是个军人都知道。

    她大约是觉得我没认出她,笑着叹了口气,道:

    “也罢。我是来通知你的,八月中旬,第七大队将要接一个护送科考团的任务,这个任务对你来说,是一项终极考核。你需要保护科考团中的一位特殊人物的安全,任务完成后,我们会解除对你的监视,还你自由,你可以回家。但是如果任务不成功,你的生活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自由了。”

    “什么意思?”我轻声问道。

    她走上前几步,将伞罩在我的头顶,笑着道:

    “我点到为止,你自己领悟。我不能久留,长话短说。千万不要暴露身份,也千万不许失败,哪怕拼着浑身重伤,拼着违反纪律,遵从自己的心,明白吗?”她道。

    我疑惑地看着她。

    她却轻轻一笑,道:“我真希望,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军人。或许,你还能在我麾下,与我并肩战斗。那才叫畅快,不是吗?”

    她最后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举伞转身,离去。

 第一百三十九章

    我的任务如期而至。八月中旬,队伍结成,后辗转从南方克里木大区出城,向着东南的大山之中行去。那里是旧神农架山林区,出了名的掠食者集中地带,特别是蛛形掠食者。而本次科考行动的主要研究对象,则是神农架附近栖息的一片壁虎形掠食者群,目的是从这群掠食者身上获取断肢重生的办法。

    后来我才知道,断肢重生技术,曾在十几年前就被某个民间组织单独开发出来。有不少黑医曾利用这项技术赚取暴利,但实际效果如何,恐怕要大打折扣。随后几年的时间,这项技术逐渐销声匿迹,官方似乎也并未获取到那个民间组织的核心技术。听说这一次官方科考队的结成,与著名的女生物学家贝利·康伯利的推动脱不开干系。但是她却在科考队出发之前退出了科考队,似乎是因为私人上的原因。顶替她作为本次带队的首席科学家是目前科学院的院长——阿道司,院长亲身参加,可见对这次科考任务的重视。如果本次科考能够出什么成果,无疑也会是他的功劳。攻克断肢重生的难题而造福全人类,对于他这样的顶尖科学家来说将是锦上添花的最绚烂一笔。

    因为贝利博士的退出,科考队中多出了一个名额,原本大概就这样空置了,但出发前不久又传出消息,似乎会有新的科学家加入,也不知道会是哪位大能。

    出发前一天晚上,这个替补人的名字终于出现在了我手环id的人员名单中。当我看到那人的名字时,我足足呆愣了十几秒,只觉得全身血液都凝固了。

    兰妮·弗里斯曼,为什么她会加入这样一次科考任务?

    若问这十几年来的成长让我淡忘了哪些事,其实也挺多,失去母亲的伤痛,与妈妈分离再不能见面的折磨,都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被淡化了。人总是这样,习惯了某种生活状态,大多数时候便不愿去做出改变,或许是因为懒惰,也或许是因为恐惧。纵使血肉亲情,也随风而逝,何况是当年的垂髫之交。对现在的我来说,她不过是个熟悉的陌生人罢了。我还记得那个无法兑现的诺言,回想起来,依旧心中酸涩。

    正是因为我们之前的交情,我才觉得头疼万分。因为我还记得本次任务我的首要宗旨。完成任务还在其次,最先要做的是隐藏身份。也就是说,我绝对不能以姜牧黎的身份和她相认。因此,此次外出科考,我全程必须避开她的注意,绝对要小心不让自己进入她的视线范围中。如果实在避不开,我只能假装自己根本不是姜牧黎,也从来不认识她,硬是搪塞过去。

    我知道她冰雪聪明,而我向来不大擅长与人相处,也不知道我拙劣的演技是否能骗过她,我心里是觉得不行的,但既然我口头上不承认,那就是没有证据的事,即便会引起她的怀疑,她也做不出对我有威胁的事,何况她还是弗里斯曼家的女儿,总不会与自己的父亲反目成仇,出卖父亲吧。我心里虽然没底,但也只能如此了。

    然而事情总是朝着最糟糕的方向发展,我的身份被她发现了。

    与其说是被她发现,不如说,她根本就是冲着我来的。或许在本次科考队结成之初,尚未出发之时,她就已经发现我的存在了。参加科考队,完全就是为了接近我。

    13年未见,我们都已长大了。她儿时的容貌还历历在目,精致、俏丽,总能牢牢抓住别人的眼球。对人凶时,总带着一份娇嗔,让人生气不起来;顽劣时,撒撒娇,总让人瞬间就原谅她了;温柔时,更是比那天生的温柔美人更加惹人心疼,掏心掏肺给她都不够;脆弱时,能激起无数人的保护欲,为她奋不顾身。

    13年后的她,褪去了一身稚气,更加成熟迷人。我再度见到她时,是队伍出发之初。广场上,大家都在登车,准备出发。她就站在离我车子不远处的地方,和几位科研人员寒暄交谈。窈窕美丽的身影瞬间夺去了我的眼球,我当时心里那莫名的雀跃和一种不由自主想去靠近她的冲动,至今还记忆犹新。

    为了顺利完成任务,脱离被监视和摆布的命运。我咬牙死死忍着,想着我完成了任务后,一定要去找她,哪怕我们的身份早已云泥有别,亦或者她已不是从前的她,我也要去找她。

    后来她开始主动靠近我,看来不论我怎么躲藏,早已进入她的狩猎范围内。从最开始的客气生疏地打招呼,她很快就察觉到了我“不认识她”。但她真的太聪明了,我和她不在一个段位,根本骗不了她。她知道我在装作不认识她,我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神态、话语、小动作,在她看来无一不在宣告我就是姜牧黎的事实。

    她没有轻举妄动,显然她已经开始思考,我为什么要故意装作不认识她。我不知道她推测到了何等地步,或许当时的她,已经差不多猜到了整个事情的真相。她知道这件事一定与她的父兄有关,队伍跋涉期间,我曾不止一次看到她给什么人打电话,或许是在查我的事。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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