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缘是宿敌-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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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亦璇。”叶锦摊在沙发上不想说话。
周子媛没有说话,仔细思索着这个名字,终于在脑子里找见了一个既定的目标,先前打电话把叶锦吓得面无人色的那位。
那叶锦怕这姑娘做什么?她皱眉想了想,终于想出个眉目来,原来那姑娘是单相思,或者说叶锦不是东西,负了人家,所以人家找上门来了!
她一拍大腿,越想越觉得十分有道理,呵呵一声微微抿着唇摆出淑女模样,腰背挺直,浴巾松松垮垮在胸前围着那么一圈,叶锦不用低头就能看见丰硕胸部,又对比对比自己的,发现并不输给三十岁,这才安心,懒散躺在那里,瞧见周子媛眸子流光闪烁显然是在思索着什么。但就是不知道周子媛那厮在想什么。
想歪了?多半是。
“蓝岚我势必要带回去的,对蓝毅的让步已经是我最大的妥协。”周子媛语气很是平缓,手里握着小狐狸的把柄,如果说退一步,放弃那个让自己并无感觉的蓝毅,从而带走自己的女儿,虽然很是亏,但是也不至于人生缺憾。
而如果能够夺回蓝毅,维持那种尴尬平静如水婚姻关系也未尝不可,她并不喜欢冒险,生活安定就可以。
然而叶锦总是一叶浮花,拂乱如镜水面。她周子媛就是那镜子一般如同死水的湖泊,泛起的涟漪让她自己觉得不适应。
何时开始变得争强好胜?她并不喜欢这样,只是觉得知足常乐,叶锦却总是像拿所有物一样,和她争执,双方谈判,不停切磋交错,最终到达双方都想要的目的或者是某一方所要达成的东西,前提是另一方做出巨大让步。
一种尴尬微妙的平衡就在她们之间,看谁先推动这一架天平。
胜负尚无定数。
“……”叶锦语塞,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本就不是那种嚣张跋扈的人,强行夺走别人的丈夫这件事情已经让她硌得慌,虽然性情决定她不会回头,认定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但是这时候夺走一个母亲的孩子和丈夫,无论如何都是禽兽的行径。
她垂了眸子不语,周子媛站起身:“衣服该干了,我去穿衣服了,明天晚上我去接孩子就好了,你不用多说。该有理的人总是会有理,没理由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太挺直腰杆面对那个有理的人,除非那个人良知都没有了。”
说着推开了浴室的门,侧过身子轻笑:“原来你的良知还在,只是看不真切。”
叶锦残存的那一点儿伤感都跑去非洲了。
但是这该怎么办呢?她该如何对蓝毅交代,她会说她和周子媛已经见了一面两个人发生了一大堆事情?哦不这个蓝毅知道,她毕竟是周子媛的下属。难道要说她和周子媛撕破脸了,从而周子媛答应了离婚然而最不能妥协的就是孩子?
她叶锦也不是盐碱地,只是暂且不想生孩子而已。
蓝毅那么喜欢孩子,她虽然并不喜欢觉得头痛,却喜欢孩子们的眼睛,纯粹漂亮,不沾染任何肮脏心计,处事方式单纯。
谁会真正恨恶一个未经世事的孩子,最原始最本初单纯的姿态呈现的小小生命。
叶锦这几天同蓝岚相处,因为周子媛对叶锦态度的缓和,蓝岚也不再胡搅蛮缠,本就是乖巧的孩子,又能调皮到哪里去,叶锦愈发喜欢这孩子起来,对这孩子的态度也越来越好,孩子也开始黏着她,叶阿姨比妈妈更加温柔一些,陪自己的时间更多一些,几乎有求必应,但是妈妈也是好人,到底喜欢哪个呢?更加喜欢妈妈,但是叶阿姨也是好人。
孩子的心思谁会懂得,但是叶锦愈发欢喜起来,觉得也不那么冷清。
有个生命陪在自己身边,呼吸着同一体积的空气,在身边吵着闹着,也觉得生活喧嚣起来,有了些许人气。
蓝毅虽然在自己身边,比起周子媛来说自己似乎是幸福的,但是蓝毅素常加班出差,彻夜未归,回来之后的短暂温存让她能够回忆很久,反复咀嚼好渡过日后的光景。
什么时候变成了别人的依附呢?她是自立的女性,强大能够阻挡枪林弹雨,生活自立能力很强,思维遵循自己看法,从不苟且屈服他人强权。
难道只是因为爱所以一切都要顺着那个人的意思吗?蓝毅的生活同她的生活只是有这些许交点,只是因为交点所以把自己托付出去吗?
疑惑这种事情真的有价值吗?因为遇见了人生所命定的,所注定要相濡以沫的那个人所以说改变了自己的个性从而趋向于平静,失掉了所有波澜壮阔,什么旅行,什么游荡,都要存留在脑子里吗?
周子媛让她觉得后怕,自己还没有到三十岁就开始向往平静如水的生活了吗?看待事物的态度已经变成了这样吗?这还是原先的叶锦吗?
除了喜欢这种情绪,还有什么可以维持自己的这份感情,本就是毫无道理的,没有理由的,背弃伦理的,从而伤害别人的。
自己成为了周子媛那样的人么?为婚姻所束缚,终日所思索尽都是琐事。
周子媛已经穿好了衣服,打开门,在鞋架那里换鞋,叶锦先前特地为她准备了一双棉拖,打算和她持久战,然而就这么结束了?
蓝毅一个月后回来,周子媛提出离婚,她带着孩子离开自己的生活,而自己和蓝毅双宿双飞?
或者说再加上自己辞掉工作。
门发出轻微的响动,是周子媛顶着满身的夜色隐匿在了黑暗中,两家离得不远,她孤单一个人,以前或许手里牵着个孩子,现如今只有她和自己。
地面并不是那么平整,有些起伏,积聚的雨水沾湿鞋子,周子媛侧身回望了那还亮着的窗口,许久没有熄灭,她刚扭过头去,就听见一声高喊划破寂静。
“周子媛!”是小狐狸的声音,她诧异地抬眼,看见窗口那边有个人影晃动着身躯,“接着!”
然后啪嗒砸在了自己的面前。
她面前是一片润湿的草地,黑漆漆的夜色中她看不见究竟掉在了哪里,抬眼,小狐狸已经钻了进去。
她想着,不管她丢下来什么东西,也不要去理会好了,或者说大不了明天再来看。
但是鬼使神差,不知是因为好奇心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她蹲下身子,挽起了袖子,在先前看着的方向,记得掉在了眼前的呀,大概也就在脚下的地方,她就那么伸出手在湿漉漉的草地里摸索起来,沾湿了,泥土粘在手上,黏糊糊的,泛着潮气。
终于,手指触碰到一件硬物,随手拿起来,借着不远处路灯的光芒一看,是手电筒。
小狐狸的智商真是不够用,不会把手电筒打开再扔下来么?
啊不对,这扔下来还能不能用?摔坏了怎么办?
小狐狸有没有脑子……她腹诽着,打开了开关,脏兮兮的手在手电筒上拉出几道黑印,违和感甚强。
灯光一下子直射出来,她攥紧了手电筒,默默在灯光后行走。
即使是走夜路她也能够清楚辨明自己家的方向,走了这么多年早已成为习惯。
然而打着情敌送的手电筒,无论如何都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
☆、第14章 【第十四章 】
【第十四章】
槐远的天气阴晴不定,就如同女人的心情。
第二天早晨的那场雨下得酣畅淋漓,乍一看以为要把整个槐远都冲刷到黄土高原去。
周子媛恶趣味来临,抄起先前买的望远镜对着叶锦家望去,小狐狸忘记像平常一样拉好窗帘管好窗子了,于是她看了个清楚。
瞧见了叶锦哄着蓝岚坐在餐桌旁,吃的……吃的什么来着……看不清楚。蓝岚看起来很乖,如此看来狐狸精没有欺负她。
看了半天,瞅得她眼睛发涩,实在是不想再看下去,开始收拾东西打算去上班。
餐桌上放着的是叶锦的手电筒,她昨晚回来仔细看了看,又擦了干净摆在那里跟供着一样,是小猪模样的手电筒,鼻孔充作灯,样式可爱,像是小女孩会用的。
她不由得失笑起来,总是看着叶锦妖娆的一张脸,她如今才瞧见叶锦一丢丢的趣味。
塞进包里打算送去给叶锦带去,家里收拾利落,外面的雨势不减,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下。
她打了电话叫了计程车,看见计程车停在楼下的时候她才袅袅走下去。
也不知道昨天晚上她发了什么神经,居然用她保养得当的一双白手去泥里刨出这个玩意儿来。叶锦也真是脑子短路居然直接丢下来,她仔细一看,确实摔坏了,不过也算是完好,能用,只是尾巴那里摔出了一条裂痕。
钻进车里,司机笑道:“这儿又下起雨来了,一天到晚,有水灾也不意外了。”
“没办法的事情,槐远这么多年都这样了。”她轻轻抿着嘴笑,司机也不做答复,周子媛瞥见了叶锦的那个窗口,她还在那里。
被她注目的叶锦并不知道,只是给蓝岚穿好小外套,背上书包。
她比平日沉默许多。
昨天夜里,她还在思索着许多事情,纠结来纠结去的,总是不知道在纠结什么,想了许多问题,默然坐在那里,手机突然响起,是久违的蓝毅的电话。
“喂。”那边蓝毅的声音依旧好听,温润如玉,只是听得出来有疲惫交杂。
“嗯,怎么了吗?”
“和蓝岚相处怎么样?”
“嗯,孩子很乖。”叶锦如实回答。
客厅里散乱摆放着拼图玩具和积木,她看着这些东西也不觉得那么烦躁了,有个孩子折腾折腾也算是好事。
“嗯……辛苦你了,有没有和周子媛产生冲突……”他骤然想起来叶锦跑去了周子媛下面工作。
“没有啊,她还不知道。”叶锦睁着眼睛说瞎话。
于是蓝毅放心了,挂掉了电话,她看着屏保发呆。
世界上的距离大概也就是这样,隔着千山万水,又似乎是隔着一条暧昧看不见的线。伸出手去,就能摸到对方,距离就在心底,不管什么异地恋还是在同居,心在,爱就在。
和周子媛产生冲突?笑话。
蓝毅回来之后周子媛会用怎样的理由来提出离婚呢?会不会抖落出自己来?
她并不明白,周子媛如果要夺回蓝毅,可以用无数种不同的方法,甚至于摧毁蓝毅也不让叶锦达到目的,但是她运气太好,周子媛刚好累了。
于是周子媛不想再和别人抢夺什么,她的心态是,自己不要了,给她就给她好了。
叶锦不知情,她心性还停留在争强好胜的年纪,不擅长和城市人打交道,长期漂泊在边缘。骤然回到这里,无所适从。
“叶阿姨,妈妈来过了吗?”蓝岚问她,把她从心绪不定中拽了出来。
“啊没有啊!”也不知道是想遮掩什么,她撒了谎,“怎么突然这么问?”
“我刚刚洗脸的时候,你的牙膏旁边放着我妈妈的手表。”蓝岚举起手里的亮晶晶的小物品,果然是一块腕表,银白的细长链子在孩子的手中竟然那样突兀。
她还没有注意过周子媛的装束打扮,她接过了手表端详许久,不去答复蓝岚,蓝岚一个劲儿问个不休,她垂了眸:“你妈妈说,今天晚上她去接你,所以,拜拜啦!”
决定已经说出了口,大抵是最后一次和这孩子这般亲密,她突然有些舍不得了,虽然这熊孩子大半夜起来要吃烧卖把她折腾死弄出来,最后孩子又睡去了让她气得两眼发白。
蓝岚睁着迷惘的大眼睛瞧着这个女人,然后笑眯眯地说:“你可以来我家啊!”
……去你家?孩子你不要逗了,你妈妈恨不得手撕了我。
虽然那女人面上表情庄重比大佛还要肃穆,就跟画出来的一样,实际上内心里想的什么小九九,没人知道。
把手表装好,上班的时候交给周子媛就是了。
“阿姨你为什么不能去我家?我为什么这几天在你家?”蓝岚这孩子憋了这么多天终于把问题一股脑儿问了出来。
叶锦怔了怔:“阿姨也不知道。”
她确实不知道。
目送孩子钻进教室,她这才回身走了,蓦然又觉得寂寞起来。
原先在全国旅游,一个人旅游的时候因为太过年轻,所以说并不怕寂寞,天南地北乱闯,等到会觉得寂寞的时候,跑来了一个少女死皮赖脸地跟着自己飘荡,虽然只有几次是跟着她的,但是她那时候还是会觉得充实,身旁有个人会需要照顾,或者会照顾自己,会给自己添麻烦,身边有一个人的话就会觉得会有一大堆事情要做,没有乱想的时间,也就不觉得空虚。那是何亦璇。
然而何亦璇从十八岁就跟着她,一直到二十五岁。今天的何亦璇二十五岁,而在她二十四岁的时候,向当时二十七岁的叶锦告白。
把叶锦吓得小脸儿绿汪汪的,然后就听从了蓝毅的意思,跑来了槐远,从而开始光明正大小三历程。
人是群居动物,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