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魔法师-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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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如水,寒风如刀,侍卫们已经抱着兵器蜷缩着入睡了,维尔斯在冥想,托尼在焦燥的走来走去,小侍女海伦已经睡着了,她像一只小猫一样在炎堆旁边睡着了,脸上还带着一股满足的笑意!
凯瑟琳没有睡,她在看着火堆**!樱唇旁一丝高深莫测的古怪笑容。
“嗒”“嗒”“嗒”一阵缓慢而有节奏的马蹄声传来,惊扰了凯瑟琳的思绪,她站了起来握着手中的长剑,低喝一声“什么人?”托尼吓得啊的一声躲在她的身后,嘴里念着:“他们来了,他们来了,是沙盗。”
“呛啷”,“呛啷”的兵器出鞘声音,侍卫们翻身站起来,警惕地看着来的这伙人,维尔斯依然在冥想,好像没有听到来的这伙人。
弯弯的月亮播撒着清凉的月光,近处的景色隐约可见。黑漆漆的地方影影绰绰停着数十匹人马,马匹嘶叫的声音传来。一个骑马的黑色影子站在最前方,他的声音嘹亮而高昂,充满了一股风霜雪雨的味道:“我们是一伙佣兵团,别无他意,只是这里的沙丘比较背风,想借个地方。请诸位行个方便。”
侍卫们大声喝道:“甚么佣兵团,我们是纳米亚皇室的,你们最好远无的躲开,不要妨碍我们休息。”
一听说佣兵团,维尔斯的眼睛睁开了,他打扫了一下身上的尘土,站起身来,远远地冲那伙佣兵拱了拱手:“这个沙丘并不是我们家的,都是出门在外,很不容易!诸位进来便是!”
侍卫们大声道:“主人不可,这一定是沙盗乔装来的。我们不能这样!”
“闭嘴!”维尔斯冷冷的说了句,对这些侍卫他就算想露出点笑容也难!
“你们用用脑子,沙盗如果来了,肯定会一股脑的驱马冲过来,凭我们这几个人都挡得住吗?乔装改扮?你是猪脑子吗?谁会有巨大的优势不用却偷偷摸摸的做什么乔装改扮。沙盗们可没有这样的弯弯绕。”
托尼看了看维尔斯,把反对的话咽了回去。凯瑟琳脸上忽然迸发出一阵惊喜的笑容,微笑着看了维尔斯两眼。
这些佣兵们的身影从黑暗处露了出来,这些人显然很疲倦,脸上沾满了沙土。刚才说话的那人很年轻,瘦疲的面颊充满了一股江湖上精悍的味道,他看了看那样紧张的握住刀柄的人,又看了看维尔斯冲维尔斯点了点头,算是谢过维尔斯的人情了。
这些人显然经常在外面行走,几个人手脚麻利的支起帐篷,升起了篝火,另外几个人分散开来去找被沙子埋住的树根,他们井然有序地支起一口锅,一只黄羊被扔在了锅里。
当他们看见了侍卫们呆呆望着自己的表情,这些人的眼中只有鄙意。这也正常!侍卫们大半是低级贵族出身,或者是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子弟,他们想借着做侍卫的机会飞黄腾达。这些人放不下那贵族高高在上的架子!
佣兵们多是平民修习武技出身,他们有着不甘平凡的心,不想去做保镖被人管,不想去投身政府做官,他们崇尚自由!平民们都讨厌贵族的,贵族是厌恶平民的。他们互相怎么会有好印象?
几名佣兵手拿兵器在四周警惕,中间的几个人拿出了酒壶喝了几口。酒香传来,警戒的佣兵们不禁用袖子狠狠地擦了擦嘴,咽了一口唾沫!
相比来说这三两两懒洋洋躺在地下时不时的喝上几口的侍卫们,维尔斯感觉脸上一阵发烧。
原来这侍卫们连这些他们瞧不起的佣兵们都赶不上!
用力地吸了几下空气中传来的酒香,这是断肠红的味道啊!维尔斯心动了,佣兵们的生活很艰苦,廉价的劣酒,休息时粗陋的**,冒险时充满的生命危险就是他们的生活。
维尔斯知道这种生活,以前他是里德堡时就见到过一些佣兵,他们粗鲁,暴力,直爽,相比虚伪的贵族来说,他们要可爱得多!
第34章 亮出我们的旗帜
站起来,维尔斯大踏步地朝佣兵们的地盘走了过去,几个负责警戒的佣兵望着他。对他的态度颇为不屑,维尔斯也不在意,他低声对警戒的佣兵说:“麻烦通报一下,我想见见你们的首领。”
侍卫们对维尔斯的举动不明所以,对佣兵们的态度感到生气,不过被凯瑟琳给拦阻了。凯瑟琳明白:在这个时候,与这些佣兵们拉拉关系,就算沙盗来的时候他不能帮忙,至少也不会与他们结成一伙。
佣兵通报首领的时候,神态十分恭谨,看来这个首领的威望很高,他边说话还边向维尔斯望了几眼,首领听完后向维尔斯望了一眼,点了点头。
便有几个佣兵把维尔斯引到了首领的旁边,这个首领坐在地上淡淡的笑了一下:“对不起,我并不善长你贵族的礼节,朋友你有什么事就说吧。”这个首领的言语还算客气,但是隐隐的有些抗拒的意思,他特别加重了你们贵族四个字,含义不言而喻。
维尔斯叹了口气,他就挨着这个首领坐了下去,“不瞒你说,我原来不是一个贵族,在那些侍卫中待着有些憋气,所以来跟你说说话。”
他抿了抿嘴唇,向这个首领伸出手去,“我的名字叫做维尔斯,不知道兄弟怎么称呼?”
这首领眯了眯眼睛,眼中的神彩蓦地亮了起来,对方衣着讲究,明显是一个贵族,但是他的态度可没有贵族那么趾高气扬的感觉。至于他说什么原来不是贵族,这个首领直接当他胡说八道了。贵族都是世袭的,只有少量的低等贵族是凭借军功策封的。这个家伙带的侍卫虽然武技看不出来,但是兵器马匹都是上等,只怕是高等贵族,这样的贵族通常都是世袭的。
任他怎么也想不到,维尔斯原来确实不是一个贵族,他到现在也没有把自己当作一个贵族。
“我的名字叫做辛普森,和您不一样,我原来是一个贵族,也获得了继承权。不过我不想去过那种贵族式的生活,蒙兄弟们看得起,拿我当首领,我自然就不能亏待他们。”
“嘶!”维尔斯心中的惊诧不小,这个人本来是贵族,贵族与平民出身的佣兵们本来就不是一路。这个人竟然可以和佣兵们打成一片,而且他的地位还不低。这个人很有几分手段啊!
随即维尔斯又看到了这个人的脖子上一道伤疤。伤疤很恐怖,竖着的十几道伤**错,可以想像当年的伤口如何惊人,这不是利器的伤,似乎是野兽的利爪抓伤的。“看来这个人是拿命换来的!”维尔斯对这个人有点敬佩了,一个贵族继承人可以放弃美人珠玉的生活与佣兵为伍,这本身就十分难得,更难得的是他真的可以和佣兵们打成一片。
难怪这个人说话还算文明,没有那些佣兵们的粗俗言语,原来他原来是个贵族。这也造成了他说话时粗鲁温和兼而有之的风格。
辛普森拿过了酒壸,灌了一口,咂了咂嘴唇。仿佛很享受的样子。看着维尔斯的眼光,他客气道:“要不要来一口。”光明神作证,他真的只是客气客气,他知道这个贵族不会喝的。让这些贵族去喝那些割喉如刀的劣质麦酒,还是杀了他们好了。
谁知道维尔斯想也不想,拿着酒壶对着嘴,“咚”“咚”“咚”“咚”辛普森的脸上的表情在抽搐,见鬼!那可是他最后的一壶酒。
维尔斯装作没有看见他的心疼,用袖子擦了擦嘴,他仿佛一个吸大麻的人在终于吸到了梦寐以求的大麻的爽快表情。
“哈哈!好久没有尝到这个味儿了!”维尔斯学着辛普森的样子,咂了咂嘴,末了还用他那欠揍的眼神示威性的看了辛普森一眼。
辛普森在心疼之余又有一点小小的奇怪,这个贵族可没有自己一开始时喝这种酒的扭捏,他是真的喜欢这种酒。这让辛普森收起了对维尔斯的轻视。
酒是佣兵们的生命,在经历了生死边缘的冒险后,在每一次接受任务时,他们都会灌得大醉,这会让他们忘记伙伴的离去,生活的困苦。他们都很享受这种感觉。
“抱歉,喝了你的酒,但是我不想给你钱,因为我觉得给你钱是一种侮辱。酒是佣兵们的生命,我明白的。我知道我车厢里的红酒淡得出鸟儿,你肯定也不会喜欢,这样吧!我送你一样东西。”
维尔斯伸出右手,嘴唇微不可察的动弹了几下,一阵轻快得声音响起,仿佛是音乐般动听。一道白色的光芒在黑暗中闪起,佣兵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惊异。
“魔法师?你是一名魔法师!”辛普森的声音也十分的兴奋。
魔法师可是一种传奇性质的职业,大多数人都不清楚魔法到底是什么。很多人以为魔法师是无所不能的,他们可以自己死而复生,他们可以让对手生而复死,更可以让仇人生不如死。他们可以把不存在的东西从手中变出来,不得不说,很多的魔法师被人们和魔术师都搞混了。
反正大多数的人都把魔法师们叫做“创造奇迹的人”。
得知这个贵族是个魔法师,辛普森的态度好了些,“哦!请饶恕我的失礼,没想到您竟然是一名尊贵的魔法师!”辛普森激动之下,原来的贵族腔调又出来了。
贵族中有很多习练魔法的,不过他们也就是玩玩而已,很少有贵族可以把魔法修炼得精深的,因为魔法修炼是很艰难的,贵族的事务是很繁忙的。不过这个维尔斯显然不是,他的魔法水平还算不错,这辛普森看得出来。辛普森对维尔斯的观感更加的好了,他也明白了,这个维尔斯不是一个一般的贵族。
维尔斯谦虚地笑了笑:“我只是一个低级的魔法师而已,上不得台面的。”
手中拿着一把狭长的巨形长剑,这柄长剑重而沉,适合力量强大的剑士的劈砍。“这是我的礼物。”维尔斯笑得十分的友好。
辛普森的眼睛瞪圆了,这把剑的做工十分的精细,肯定出自高超的匠人之手。剑刃十分的宽大、厚重,令辛普森惊讶的不是这把剑的做工,而它的材质。剑身呈黑色,上面雕刻着一些精密的花纹,花纹的样式古朴而玄妙,一枚风青钻石镶嵌在剑刃上。
武者都喜欢武器,辛普森自然不能例外,以他的眼光来看,这剑身的颜色明显是掺杂了大量的玄铁,玄铁可是好东西,普通钢铁加上一点立成神兵!比玄铁更加难得的是上面的银色花纹,这是用秘银镌刻的魔法阵,上面的风系魔法可以让出剑更迅捷,武者的动作也可以更快。
用了玄铁的兵器是好兵器,加了秘银的兵器可就是价值连城了,上面有魔法加持的兵器恐怕可遇而不可求了。这把剑是伊凡送给维尔斯的,他送了很多的战士兵器给有魔法师身份的维尔斯。
自从维尔斯把剑拿出来辛普森的眼光就一直盯在上面,剑是佣兵们的最爱。旁边的佣兵们看到这把剑,都围拢过来,眼中射出贪婪的光!
财不露白,这是生存的法则,有一些佣兵团除了佣兵的身份外还是强盗。不过维尔斯不怕,他有一种直觉,这些佣兵们是真正的佣兵,他们是有原则的!都说男人的直觉是不准的,不过维尔斯的直觉一向很准。这并不妨碍他男人的身份,维尔斯愿意赌一把,他用自己的命赌这些佣兵不会见财起意!
辛普森的眼睛看了几秒钟,就在其他佣兵们舍不得把眼光收回来的时候,他的眼光已经回到了维尔斯的身上。他的表情很严肃,甚至带了几分恼怒:“维尔斯阁下,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要侮辱我们佣兵的尊严吗?”
维尔斯松了一口气,他赌赢了,看来辛普森果然不是一个见财起意的人。
他托着这把剑,看了看辛普森,佣兵们的性格直爽而火爆,他们不喜欢拐弯抹角,所以维尔斯打算实话实说:“我知道你肯定不会收,虽然我喝了你几口酒,但是并没有欠你那么大的人情。”
看了看沙漠远处的黑暗,维尔斯幽幽道:“安卡拉是盗贼们的天堂,我们来到了这里,而且我们被沙盗们盯上了。”说道沙盗,他抬头看了看辛普森,辛普森的表情没有变化,看来可怕的沙盗们并不能让他顾忌!
“半夜时分沙盗将会攻击我们,我想把这把剑做为你们佣兵团任务的所得,我想求你们保护我们。”维尔斯说完了这些话,他看着辛普森的眼睛,辛普森的眼睛没有变化。
“其实我来到这里只是想和你们说这些话,我知道你们讨厌贵族的虚伪,说实话,我也讨厌!不过我是一名贵族,该死的贵族,虽然我很讨厌这个身份,但是我甩不掉他,你明白吗?”
说到讨厌贵族,他的眼神射出的厌恶的感觉让辛普森感到他的话是真的!这让辛普森顿时有了一种知己的感觉,辛普森原来就是一句身份不低的贵族,而且是世袭的。
对贵族身份的厌恶让他抛弃了一切,金钱、地位、美女,他毅然决然的加入了佣兵团,这个维尔斯倒很合他的胃口。
辛普森看了看维尔斯然后向周围的佣兵们喊道:“这位贵族想用这把剑来做为我们保护他的奖赏,兄弟们,你们说我们应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