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霁by小乐-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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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该来的就来,而且来的很快。暑期实习就这么结束。九月二日是新学期报到的日子,白天到学校去,报到,交学费,整理床铺。武粤亭从广东回来,带来一大堆荔枝,大家吃吃聊聊,一个下午就这么晃荡过去。晚上回到家没多久,电话铃响,是溪海,跟我说他们今天报到以后才知道毕业实习的安排可能有所改动,后天还要去学校开会,可能就住学校了。他又很严肃地让我早点儿抓紧时间看英语,我笑着说他越来越有宿舍楼长检查卫生时的严肃劲儿了,他也跟着笑,闲聊了一会儿,他让我大后天去学校,他把他用过的那些单词书都给我,然后就挂了电话。
电话铃随之又响,我拿起电话一声『喂』,那边一声『阿枫?』我咬了咬嘴唇,一听就听出来了,是霁子。
『是我,是霁子?』
『是啊,谢天谢地,你终于在家了,我给你打了好几次电话,Email里面不是跟你说了么,你总不在家。』
『前些日子我妈她们单位组织出去旅游,我也找了个暑期实习,又经常加班,所以可能错过了你的电话。』
『我明天晚上的飞机,大概八点多到。你——你和你朋友后天有空么?我请你们吃饭。』
『他——他后天有事儿,住学校。你的飞机航班号是多少?我去接你吧。』
『嗯……不用了,后天你有空的话我们约一个餐馆儿吃饭吧,上次在香港都没找到机会。』
『我来请你吧,劳苦大众现在勤工俭学,也有些钱了。』
话筒那边的霁子哈哈大笑起来,僵硬的对话稍稍得到放松,『好啊,那我到了就给你打电话了。』
挂上电话,我走进我的房间。夏日还剩最后一丝尾巴,扫过整栋楼,闷热笼罩着整个房间。我把窗户打开,夕阳已沉没在地平线之下,把和地平线接壤的天宇一隅映照的火红似烧,几道恰到好处的红霞随意地涂抹在那边天空之上。熟悉的夏日的京城的味道从那遥远的天边传送过来,透过窗口,直渗进我的房间里。我闭上眼睛,深呼一口气,那似有似无的夏日气息穿透我的心肺,扩散到我的整个身体里面去。
晚上吃饭的时候妈问道:『刚刚我在厨房做饭,听你接电话说什么接飞机,谁啊?』
『哦,是霁子,他暑假在香港做实习,明天回北京来。』
『是阿霁啊?啊哟……』妈显得很开心的样子,『乖乖,这一晃就两年了吧?你们小哥俩总算又可以见面了,他回来可要让他来家里坐坐吃吃饭。』
『他就回来两三天,下礼拜一就飞回美国去了,不一定有空来家里呢。』
『抽空来吃个饭有什么不可以的?你跟他说,说阿姨请他来。阿霁他肯定想来,在美国哪能吃到妈这么好的手艺?』
我答应妈一定把话转达到,低头继续吃菜。
霁子到的那天晚上就给我打电话,我跟他说我妈请他来家里吃饭,霁子特高兴,说第二天白天要去他妈妈家,见些亲戚,可以晚上来家里。我跟妈说了,妈也很开心,第二天是礼拜六,她去菜场买菜忙乎。时间差不多的时候,我下楼去等霁子。
好几辆红色夏利从眼前开过,我都抬眼去望,看霁子在不在里面。
没想到霁子是从路边走过来。几个骑着新款跑车的孩子叫闹着从我眼前驶过,再一抬眼,霁子已经站在眼前,冲着我笑。
两个月前在海洋公园,阳光充裕得让满天神佛企羡,霁子的皮肤显得白皙许多。现在夕阳行将落下,眼前的他竟显得黑了些,头发好像刚剪过,一根根精神抖擞地竖立在额前,左耳的耳环已经取下,身上随意穿着蓝色Nike运动装,整个样貌好像一个即将参赛的运动员。
我脑子里突然回闪过在香港时霁子电话里的那句:『高中的时候我对你什么感觉,现在还是。我那时就喜欢你。』
霁子满面笑容,在落日的余辉之中显得夺目耀人,见着我,没说话,一把把我抱过去,让我们紧密得有如被强力胶黏住的两张纸。我和他头挨着头,能清晰地听见他因兴奋而粗重的呼吸;我的眼前正是那即将休憩的夕阳,它半含着笑容望着眼前的景象,像一个慈祥宽厚的老人,竭尽最后的气力抚摩正在拥抱的我们。
我闭眼,使劲呼吸,霁子身体的味道重又回来。我紧咬嘴唇,眼睛不敢张开,好像一张开,此情此景就会像醒来的梦一样飞走。
妈见到『阿霁』,好像见到久别重逢的儿子,兴奋而欣慰的神情溢于言表。在饭桌上问长问短,几乎把霁子走了之后的所有情况都问了个遍。霁子一点都不嫌烦,也是喜笑颜开地回答妈的所有问题,看上去倒真像一个久未归家的儿子第一次重入家门,面对阔别两年的母亲,把最体贴和耐心的一面都留给她。
晚饭吃的时间很长,我倒没有插上多少话,妈和霁子的对话占据了大半的时间。
吃完饭,妈让我们把碗筷放着,她来收拾,霁子执意要他来洗,最后我们俩一起,让妈休息,把碗筷洗好。洗完碗筷,居然已经是十点多了。妈对我们说,说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喜欢夜里面出去唱歌跳舞,你们去疯吧,霁子难得回来一趟,你们好好玩。
出门,霁子没说话,看着我。
我想也不想,直截了当地问他:『你想不想去天安门?』
夜里月儿半弯,悠闲地守在当空。天安门像一个白日征战杀敌的大将军,如今夜宿平野,帐前灯火通明,安详而不慌乱地端坐帐中央,面前一马平川,整个的广场似乎都是他的练兵场。站岗的士兵们不苟言笑,神色肃穆地端正立在天安门的眼皮下。夜里空气中的污染似乎比白天少些,晚夏的热闷则在夜间被掺入了些许的凉爽,好像温热的绿豆汤里刚刚被放下几粒冰块,虽然不能完全将温度降低,却也足够让人感受到那一丝难得的清凉。
我和霁子像不称职的两个巡逻哨兵,绕着广场转圈儿,捡些乐事边走边聊,就这么不知不觉地走了一圈又一圈。
『梁成他们那帮子人怎么样了?』
『梁成和叶少波都考上了北航,特巧,还都在一个班,严浩高考考得很好,上了清华,那谁——郭岚岚也在清华,』我边走边说,说到郭岚岚的时候稍有些尴尬,就继续说下去,『黄翔健和我一个学校……咱们班高考考得都挺不错的,听说杨念后来还被评了个先进班主任。』
『哈哈,』霁子大笑,『你别说,我还真挺想那老虾米的呢。这次回来时间太紧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去学校看看。哎——那看门儿的赵老头儿还在么?』
『那个有时候有些疯疯癫癫的那个赵大爷?』
『是啊,经常嘴里絮絮叨叨也不知道在说什么的那个。』
『他出了车祸,被撞死了。』
『什么?』霁子停下来,问,『怎么被撞死了?在哪儿?』
『就校门口那块儿,我们高三的时候,一帮学生在校门口对面操场上踢球,磕磕碰碰就打起来了,赵大爷要赶着过去,在马路当间儿的时候来了辆大货,就把赵大爷给……』
『我靠。我本来还以为这次回来能见到他呢。』
『我记得你当时不是特烦他么,好像还跟他顶过嘴。』
『是啊,当时我觉得他到处多管闲事,自己嘴里还总絮絮叨叨的,特烦人。停个自行车要管,过校门不下车要管,在校门口附近拍个篮球也要管,那时候尽想着什么时候让这老头滚蛋最好。』霁子边走边说道,『可我真是没想到,去了美国,居然有时候会挺怀念他的。』
『真的?为什么?』
『谁知道,想到他的时候就有种特亲切的感觉,脑子里一回响起他自顾自絮絮叨叨的声音就感觉自己又回到高中校园了。』
『人家在世的时候你不尊重人家,人家过世了你就开始假哭耗子了。』我故意逗霁子。
霁子哈哈一乐,手伸过来在我的后脑那里一推:『你这披着羊皮的狼,就知道寒颤我,你缺德不缺德啊。』
好像我们之间的抬杠和互相挤兑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工具,可以极其巧妙地让我们之间的话题和气氛变得轻松无束,什么都不用想,什么也不用担心。单单纯纯的玩笑让我们之间的关系和心情都变得单纯而直接,就好像一只巨手一把穿越时空,把我们推回那个本身就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担心的年代。
『今天的月亮半弯,倒还挺亮,现在污染重,有时候夜里就是看不到月亮。』我抬头,说道。
『呵,我在那边儿他们一帮子人总开玩笑,或者说是自嘲吧,问说你为啥到美国来呀,回答就说,美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比中国亮啊。』霁子也抬头,笑着说,『虽然是扯淡,但是我住的地儿污染少些,月亮倒是显得亮一些。』
我望月的头转回来,注意到霁子左耳的耳洞,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去打耳洞的?』
『去了美国没多久,那时候特傻逼,身边都是新人新环境,虽说我适应算快的了,但开始还是挺郁闷的。有天逃了课,跟Chris一起去了一个Mall里面找个穿耳洞的,咬咬牙就穿了。』
『Chris? 那天在香港见到的?』我有些诧异,胸腔里的心适时地猛跳了一下。
『嗯,他是我高中同学,几岁的时候跟家人从香港移民去美国的。』
『他……他和你?……』我的话没有说完,但语气确凿明显。
『呵呵。』霁子摇头笑,『他不是我朋友——我是说,他是我的朋友——但不是我朋友。』和我提到溪海的时候一样,霁子有意没有说出刺耳的『男朋友』三个字,语气转迭几下,很清楚地向我传递他的意思。
『在高中的时候他跟我e out,我没所谓,也跟他e out,后来经常一起hang out而已。上大学他去了南加州,我留在北加州,暑假前倒是他告诉我这个Intern机会的——他家原本在香港么,有些关系什么的。』
我们走到革命历史博物馆前面,霁子笑说:『那块牌子没了啊。』
我知道他指的是那块回归倒数牌,说:『已经两年多了。』
『真快啊,你说。』霁子和我找了个台阶坐下,说道,『马上就他妈二十一世纪了,我靠,小时候觉得2000年的时候该是科技多发达的时代啊,天上肯定嗖嗖地直飞太空船什么的,就跟那小灵通漫游未来似的。』
霁子说完了以后,静了下去,我也想不到什么可说。我们就那么肩并肩坐在博物馆前的台阶上,不说话,彼此安静地坐着,眼睁睁地凝望着面前静逸空阔的广场。夜的沉默像从天而降的雾气,缓慢而均匀地覆盖地面,我们也被沾染,融入周遭无声的境界中去。
霁子挪动了下身子,把头枕到我的腿上,侧卧着,眼睛却依然盯着面前的广场。
『说点儿故事听听吧。』霁子说,『认识你以后好像也没听你说过什么故事。』
『说故事?我哪成啊……』我笑着说。
『随便说什么都成,今儿个七大姑八大姨见多了,有点困了,你就试试看,看你的故事能不能起到催眠的效果。』
我望着头枕在我腿上的霁子,这赶鸭上架的活儿轮到我身上,倒还真可以逼出些从未说过的故事出来。
『嗯,那我就开始了,霁子小朋友,认真听啊,叔叔给你讲故事了。』
『耶,阿枫阿姨要讲故事咯,我好高兴好高兴耶——』霁子拉长了音故意来恶心我。
我笑着轻拍了他脑门一下。
第十八章
『和现在流行的小说一样,咱们这个故事也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我呢,生长在一个江南的县城里,父亲和母亲都算是知识分子吧,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在我七岁的那年,父亲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去世,不但如此,还要对另外一个在事故中去世的死者家属负责,家里因此而负债累累。
『虽然日子过得困难一点,但是母子俩相依为命,过得还算温馨。母亲对我的影响很大,她坚强,善良,知恩图报,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意做出对不起身边的人的事情。我从小喜欢看书,记性又好,母亲就经常从单位的图书馆给我借书回家看。我和外面的孩子玩的不多,倒是自己在家看书的时间占去了大半。大概是在我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吧,母亲从图书馆里给我借来了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六年级的孩子,也只是囫囵看一遍而已。当我翻到第二部第二十章的时候,里面有这么一句话‘这是关于某局长的案子,他触犯刑法第九九五条,遭到揭发检举。’在那刑法第九九五条的旁边有个小一的注释符号,我往页面下方的注释行看去,那儿清清楚楚地写着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