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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枫霁by小乐-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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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腿打着哆嗦,没和他们说话,扭过脸去寻找阿枫。 
  他和油条被一帮人簇拥着,离我们不远。一阵阵笑声喝彩声从他们那里传过来,那个油条披着条白色长毛巾,呵呵地笑着拨弄阿枫的头发,接过旁边人递来的汽水,嘴里说着:『这次可是把四班那帮傻逼给毙得死死的了!』 
  很好很好,毙得死死的。 
  我挺直身子,让开叶少波他们。 
  大步走到油条面前,一拳击出去,凶猛而有力,一点都不象是一个刚跑完三千米的人打出来的。 



第二十五章 

  是什么时候听过一个哲人还是历史学家讲过一句话:『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去年运动会结束的一幕完完全全地照搬到了今年来,时间、地点、人物都没有变。 
  一切都在混乱的时候,我被一帮人抱住,阿枫瞪着我喊道:『霁子你怎么能这样??』跑完了三千米,那么凶狠地和油条干架,我居然还有那么大的力气冲着阿枫喊道:『我他妈就这样!你能怎么样?傻逼!』 
  然后阿枫什么都不说,过去扶那根油条,回头又看了看我一眼,说道:『霁子你太过分了!』 
  『我他妈就是过分!』 
  我喘着气,听着我的叫声象信号弹一样划破长空,把从父母离婚开始直到现在的无奈、痛苦、愤怒、委屈全部抛散出去,变成了一片烟雾,渐渐裹住面前的阿枫,让我什么都再也看不见了。 

  基本上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我犯了同样恶劣的错误,一年犯一次,依然是在全校的面前,依然是不顾校长、党委书记、教务主任在场。开除应该是比较合理的一个结局。 
  短短的两个月里面,所有的倒霉事情都让我给撞了个结结实实。 
  老妈一把鼻涕一把泪之后,开始各方面的行动。 
  张阿姨认识些教委的头头,说是能帮说说话,老妈带着我去她们家,见了个胖老头,说明情况,然后我低头说几句悔改之言,就是意思意思而已,然后就被大人们放到小罗哥哥房间了,我知道老妈要继续另一种方式的意思意思。 
  小罗哥哥放春假回来,见着我就说:『小子够拽的啊,以前怎么没觉得你喜欢打架呢?早知道以前跟二院的孩子们打架就叫上你了!』 
  『就是那傻逼欠揍。』我苦笑。 
  小罗哥哥见我一脸垂头丧气的样子,说:『怎么啦?这屁大点儿事儿算什么?你老娘出点血就搞定啦。』 
  我点点头,没说下去。 
  小罗哥哥拍我肩膀,说:『咳,别这样,今儿晚上有场摇滚,别人送你哥我几张票,跟哥一起去散散心吧!』 
  老妈带我回家,路上说基本上没事了,还是个留校察看的处分。本来我估摸着她想多说几句,见我自从那件事以后就象丢了魂儿似的,也就闭了嘴。 
  谁都不知道这不是因为处分,也不是因为打架,只是因为阿枫。 

  阿枫讲那两句『霁子你怎么能这样』『霁子你太过分了』时的神情一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这两句话也在耳边盘旋着。 
  我决定跟小罗哥哥一起去,希望摇滚可以把脑子里的极端不知所措给驱散干净。 
  那个CLUB是个新开的,在建国门那边,挺大,能容纳好多人。 
  我和小罗哥哥打车到了那里,演出正好刚刚开始。 
  第一个乐队是个重金属的,四个人都是长发皮衣,刚上台下面的人群就开始狂叫,隆隆的鼓声和贝司声卷在一起从几个大音箱中爆发出来,象给下面的人都打了剂强心针,又是一阵欢呼。台上这几个家伙技巧还不错,主音的嗓子很高,象SKID ROW的主音。在他们后面又上来三支乐队,都是PUNK,象兔子一样在台上蹦来跳去,技术都挺糙的,正适合当当小朋克。有个剃着PUNK头的家伙还边弹吉他边向人群中倒去,人群的手接住了他,爆发出又一阵狂啸和口哨。小罗哥哥坐下没多久就也窜到前面去蹦啊跳啊喊啊,只有我一个人远远地坐在角落里。 
  大家都在投入地做着这个由大家一起来编织的游戏,台上喊着跳着,台下喊着跳着,都是在宣泄。整个CLUB里面弥漫的是火焰熊熊燃烧的气氛和激情。只有我傻傻地坐在一边,沉默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虽然也想好好发泄发泄,把肚子里的失落都抖落出来,却好象吃了蒙汗药,只能傻傻地坐在那里发呆。一连要了好几杯Tequila,一杯杯落肚,当第五支乐队上台的时候,我已经稍微有些晕乎了。 
  台上的灯光好暗,看不出有几个人在台上。他们试音就试了好半天,台下激情早已经被调起来的人群开始有些不耐烦,嘘声口哨声此起彼伏。台上几个黑影走到台前,看样子要开始了,台下才稍微平静了些。 
  吉他声一响起我就愣了愣,是Metallica的Fade to Black。 
  初二的时候老爸第一次去美国,小罗叔叔回国,老爸让我列个CD清单,我不假思索的第一个名字就是有Fade to Black的那张Ride the Lightning。反反复复来来回回听了多少遍,老妈看她的《六个梦》时我的屋子就一直都传来音量极大的金属音乐,吵坏了老妈的情绪,结果她那部戏硬是没酝酿好情绪,眼泪都没掉下来,成了她的一个纪录。 
  很久没有听那张CD了,没想到在这里又听到。我的精神好象稍稍振奋了些。 
  前奏我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听上去这几个人的技术还不错,很象那么回事。 
  几段节奏吉他、贝司和鼓的配合之后,该主音吉他出场了。 
  主音吉他的拨弦一响起,台上突然一束强光从顶照下,把主音吉他罩住。台下疯狂的叫声象被拉了开关一样又响起来。 
  我好奇而仔细地望过去,那个主音吉他看上去好年轻,脸上还带着些稚气,好象比我也大不了几岁,当天晚上其他的乐手要么是长发飘飘,在台上肆意摇晃着脑袋,显示自己确实是用了去头屑洗发水,要么是PUNK造型,把头发搞得乱七八糟象个鸡窝,要么就干脆两边剃光,中间的鸡冠高昂地竖立在头顶,可这个男孩老老实实地梳着个学生头,身上随意地穿着件长袖的T恤,下面就是牛仔裤,低着头旁若无人地弹着自己的主音,象是与这个喧嚣狂热的夜晚格格不入。 
  前奏差不多了,男孩渐渐走到舞台的中央,上方的聚光灯跟着他也挪到了台中央。我有些惊讶,难道他又是主音吉他又是歌手? 

  『Life it seems; will fade away。。。』 

  男孩的口一张,台下狂叫声立刻响声震天,整个CLUB象被投掷了颗重量级的炸弹。台湾香港那边总说什么爆棚演出什么的,听着觉得悬乎,今天第一次感觉和这个词这么接近。 
  那些叫好的人肯定没有听过原版,其实男孩的声音不是很浑厚,也不低沉,和James的原唱差得好远。不过听起来还挺有味道,把整首歌原来悲怆的气氛竟然唱得有了些活力,英文也挺纯正。 
  活力归活力,整首歌还是那么绝望,尤其当歌词都已经唱尽,只有那漫长的纯乐器段落,越来越急促,越来越疯狂,象暴风雨从开始到完全爆发的过程,渐渐把我也卷了进去,我看着男孩熟练地操纵的手中的吉他,把那难度极大的吉他部分演绎地淋漓尽致,感觉好象心脏也随着他上下翻飞如光速一样拨弦的手跳动起来。 
  突然之间,鼓声、贝司声和节奏吉他声嘎然而止,只有男孩半跪着身子在台上进行他的吉他SOLO。 原来的版本里面没有这一段的,看来是他们自己加上去的。他的速度越来越快,急风暴雨般。台下的喝彩声此起彼伏,声音本来已经相当震耳欲聋,但却都淹没在他的SOLO里面,好象被他吉他声的浪潮带动着,成为了他的SOLO的一部分。 
  没过多久,鼓和贝司又都加了进来,台上灯光乱闪,台下群魔乱舞,整个的CLUB在燃烧着,象正在肆无忌惮喷发的火山。 
  我还是那么呆呆地看着,那隔了许久没有听过的旋律忽然一股脑塞进了耳朵,整个身子都好象沉浸在了过去的时光当中,那样的日子里没有任何的烦恼,世界花团锦簇般地围绕在身边。 
  我手搭着下巴,觉得手指间有些湿润,抬手一抹,眼泪不知在什么时候流下来了,自己都没有感觉到。我用桌上的餐巾纸擦干眼泪,吸吸鼻子,抬手把又一杯Tequila灌到肚子里面。 

  他们后来又唱了两首,都是翻唱,还都是英文的,一首是Guns N' Roses的,还有一首是Radiohead的,挺带劲,有原来的味道,又掺进些自己的风格。 
  最后的押轴节目是那支威名赫赫的重金属乐队,可惜我对他们已经没什么兴趣,台上台下继续玩着自己的游戏,我则继续叫着酒,发着呆。 
  小罗哥哥不知从哪里挤了回来,拉起我说:『哎哟喂,真是他妈的巧,走走走,我带你进后面去……』说着拉着我往这个CLUB的一个门走去,嘴上念叨着:『我操,小霁子你说巧不巧,好几年没消息了,回国出来这么一趟就碰上!』 
  我莫名其妙,问他:『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说什么哪?』 
  小罗哥哥在前面走着,周围的喊声震天,象是在淮海战役的战场,估计也没听到我问什么。我就这么被他拽进了间屋子,看上去是做这个演出后台用的,挺宽敞,十来人坐在几个角落里聊着,地上横七竖八地摆着些乐器。 
  小罗哥哥领着我走到一张桌子面前,桌子边坐着两个人,一个满脸络腮胡子,长发胡乱地束在脑后,有几缕不听话的还悬在脑门前,象是落了魄的程咬金,另外一个年纪轻轻的,我发现好象就是刚刚那个主音男孩! 
  『喂,二傻!这是我小弟!』小罗哥哥对着那个络腮胡子说道。 
  『哎哟,来来来,坐,坐!』络腮胡子让开位子,然后伸出手来,『赵亮,赵钱孙李的赵,亮堂堂的亮,俗名字,跟你哥叫我‘二傻’就成!来,』说着,使劲握了握我的手,然后指着身边的男孩说道,『这是小秦,我们的主音。』 
  那个小秦站起来,冲我笑笑,不紧不慢地说:『秦晴,你好。』 
  我愣了下,问:『轻轻?』 
  『不是不是,秦始皇的秦,晴天霹雳的晴。』 
  『哦,』我才明白,『我叫吕霁,吕布的吕,雨霁天晴的霁。』 
  络腮胡子问道:『马季的季?』 
  秦晴捅了络腮胡子一下,笑着说:『文盲,别在人家面前丢丑了,人家那个‘霁’是上面一个‘雨’下面一个‘齐’。』 
  我说:『咳,没事,生字,我们学校的老师还经常念错呢,叫我小霁子就成。』 
  络腮胡子哈哈笑笑,拍着我的肩膀让我们坐下来,给我们要了酒。小罗哥哥说:『小霁子,你这二傻哥跟我是小学和初中九年同学,我操,当年我们俩好得简直没说的,后来初中毕业他跟他爹娘到深圳去了,就断了联系……』 
  小罗哥哥没说完,络腮胡子叫道:『都是你这傻逼,给你写信你也不回!』 
  『你才傻逼呢,操,你写的信一共两行字,错别字就有八个。』 
  我们四个一起笑起来,小罗哥哥继续说:『我今儿在下面瞅着你就觉得象二傻,原先在北京你不就弹贝司的吗,操,偏还整个络腮胡子出来,搞得我半天没敢认你。』 
  二傻大笑,然后就跟小罗哥哥你一言我一语地接下去,没个完。 
  『你弹得唱得真不错!』我对秦晴说。 
  『咳,就那么地,凑合。』秦晴脑袋晃晃,嘴角露出一丝笑。 
  『你多大了?什么时候开始玩这个的?』我问。 
  『十九,老早就玩了,也就是玩玩而已。你多大了?』 
  『十七。』我答道,『你们今天的那个Fade to Black真不错。』 
  秦晴眉毛扬扬:『哦?是吗?你以前听过?』 
  『那张Ride the Lightning我都听烂了,』我说,『你们最后的那首Creep也好,比前面几个乐队强多了。』 
  秦晴乐了,看得出挺高兴,然后冲我做了个小声点的手势,说:『小声点,那帮痞子就在旁边。』 
  我冲他笑笑,问:『你们自己不写歌吗?只翻唱?』 
  『没时间啊,我现在上学,平常出来和他们练练也练不上多长时间,他们平常也要上班,就翻翻老外的东西啦。』秦晴说道。 
  『你还在上学啊?』我挺惊讶,一般看到的这些人很少有大学生的,『在哪里就读啊?』 
  『圆明园南边那个,咳,什么就读,就是混。』秦晴笑着说。 
  我又是一愣,看秦晴的样子不象是在说大话,他居然是个最高学府的学生,又是一个没想到。 
  『够可以的啊,我也想考啊。』 
  『你今年高几?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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