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言相濡以沫(网络版)+番外 作者:木子喵喵(红袖vip2012.06.10完结)-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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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言相濡以沫》 作者:木子喵喵
默苏二十六岁的时候爱上何念琛,不早不晚。
他是别人口中俊帅多金的何少,也是温文尔雅的高干子弟。
他是这样一个男人,会在你站在窗台看风景的时候,从后面忽然抱住你,会在床第间亲吻你的锁骨,说一些很感性的话。他会说你是我的女人,却不会说我爱你,会给你一张金卡,却不给你任何关于未来的保证。
他那么近,又那么远,怎么也抓不住,系不牢。
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一段的感情。
是的。
她一早就知道了。
向来的冷静自持的她,偏总是遇到了他。
爱上何念琛,默苏学会了:淡然与面对现实。
1、七年之痒
遇见他们,是在车水马龙的街头。
那个女人真的很美好,她挽着他的手站在街头,两人如交颈的天鹅般细语。他的脸上全是轻松写意,黑眸是无法错认的温柔。她知道,那曾经是他看着自己的眼光,如今,投在了另一个女人的身上。
从俊朗的少年到成熟的男人,默苏曾以为自己真能够陪他很久很久,久到两人都白发苍苍,携手到老。
七年时光单薄的如沙漏,原本美妙动人的事物,都随着它的流逝被篡改的面目全非,她才知道,他曾说的一辈子,也只是七年。
当生活过的太过于安逸的时候,彼此间性格的差异渐渐凸显。他积极进取,她懒散被动;他追求周越,她甘于平淡;他努力攀上事业的巅峰,她却只想过平稳的生活。
所以那一天终究会来临,上帝,只不过是在找一个合适的时间。
“那个女人叫于若瑾,C大的学生,在夜总会兼职,也不知道为什么对慕西死心塌地的,你知道男人有时候真的很难抗拒这样的诱惑,所以……”当年的大学同学,同时也是他们共同的好友王凯为难的说,“不过是一次意外,他分得清轻重。”
轻是什么,重是什么?陪酒女和女朋友之间,不见得女朋友就一定是后者,毕竟在诱惑面前,妻子都算不了什么。
那天晚上,默苏平静的跟他摊牌,平静的脸自己都难以置信。
袁慕西,再次叫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她还会有些爱恋和心疼。他说他们只是因为一个案子才渐渐熟悉起来的,他说他们只是很聊得来的朋友。他静静的保证他们之间没有做出任何出轨的事情,他说他没有背叛他曾经许诺过的誓言。他说:“小丫头,很抱歉,我不知道我该怎么说才能让你相信我,我只能说,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你不只是我的小爱人,更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承诺过要你当我的妻子,我永远都不会违背自己的承诺。”
默苏问他:“你爱她吗?”
他沉吟,他说他不知道那可不可以叫做爱,他说:“我只是喜欢跟她在一起的感觉,但是那种感觉和我们之间的感情并不一样。如果你问我爱不爱你,我会毫不犹豫的点头,毕竟我们在一起七年了,我相信我是爱你的。”
默苏看着他的眼,他的眉。他有非常干净的一张面孔,和一般的世家子弟一样,不算漂亮,但是干净。他是轻度的近视眼,可是又不愿意戴眼镜,所以在看近处物体的时候,他总是需要眯起双眼。而这种神态,叫她好着迷。
或许,这勾人的神态吸引的不仅仅是她。
默苏呆呆的。
“小丫头……”他轻轻的唤着她,眼里有不舍。
默苏曾经一度疯狂的迷恋他唤自己小丫头的声音,低沉的,磁性的,带着说不出,道不尽的温暖与爱怜。
她是相信他是不舍得伤害自己的,也相信他可以为了誓言一辈子跟她在一起。
只是,他的心已不在她的身上了。
曾经说过会一辈子的爱,也终是抵不过七年之痒,只剩下苍白的承诺和责任。所以——
“慕西,我们分手吧。”
2、爱有妇之夫
第二天,默苏就用龙卷风的速度离开他的公寓。那时的她比想象中更伤心更绝望,她想逃离一切,拿起行李去远方,唱歌,流浪,看花,看海。去跟陌生人拥抱,放烟火,说心事,然后分别再不相见。去任性,去自私,去肆无忌惮。
可事实上,她能做的,只能是乖乖的呆在办公室里上班,看案子。
她在位于国贸的一家律师楼上班,当初选择这门专业也是因为袁慕西的缘故,本来还想着就算步入社会工作,也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后来,他们的运气好的让人嫉妒,不仅跟大学同学合开了这家律师事务所,并且口碑也很好。却没想到,公司是有了,两人却面临分手。
默苏本是打算辞职的,偏是手上还接了个大案子,一下子不能那么不负责任的甩头走人,再加上手头上的事太多,借由忙碌也可以让她暂时忘记失恋的伤痛。
在忙碌的时候,她常常安慰自己,平时忙就忙吧,至少公司在周末的时候是不用加班的。结果这周末的一大清早,她的帅哥同事就将她呼来唤去了一番,说他改不到提早回G市的机票,所以中午接机的任务只能派她去了。
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她一向讨厌这样的差事,从工作到现在,每次轮到她接客户的机,对方的航班总有误点的理由。
这次,默苏赶到机场的时候,如意料中的听见广播里传来她要等的这趟航班因为大雾飞机延迟而晚点。匆匆赶来,背还很酸痛,有那么一会儿,她就那样站在大厅中央,动都动不了,于是,便和他有了第一次的相遇。
那个男人真是好看,那是她不经意一眸的第一印象。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带着茶色的墨镜,一手接着电话,一手拿笔在身边人递过来的文件上签字,每走两步都有人频频回头看。黑白相间的上衣,牛仔裤蓝的很漂亮。他手腕上戴着一款Santosde-Cartier,那是她曾经买过的东西。
默苏下意识的从包里拿出手机,从他背后,拍了两张,正面,畏惧了。
她看着手机上的背影,和相册里的另一张照片对比,发觉原来世界上的优秀男人其实还是挺多的。
电话就在此时响了起来,她瞄一眼屏幕,又是好友李瑶打来的电话。抚额,她有些疼痛的接起,想起昨天晚上刚撑着眼皮接了她七个小时的电话煲粥,现在又打过来向她哭诉。无非是说她不可救药了。多少年了,她就一个长处:爱有妇之夫。
默苏听她的感情史没有一亿次也有九千多万次了,她受不了的在电话这边对她说,“你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我们都有幸福缺乏症,再这么互相传染,恶性循环,就都没救了。”她听见那边没吭声,轻叹安慰,“你看人家念念的儿子都满月了,人家有老公多金又帅,儿子健康又活泼,一家人有车有房,我们应该多跟她交流。”
李瑶觉得她说的非常有道理,在电话那头频频点头同意,速战速决的挂了电脑骚扰另一个可怜人去了。
3、你以为我想怎样
飞机场旁边有个很有情调的餐厅,橘黄色的装潢,田园风格的布景,在机场边的大型超市旁边显得非常的显眼。每次飞机延迟的时候,默苏都会在这里坐坐。她很喜欢这家店的给人的温馨感觉,以至于她常常想,等她到了一定的年纪时就要辞了工作,开一家想这样子的店,有香浓的咖啡和美味的蛋糕,每天接待不一样的客人,听他们讲诉关于他们旅途中的人生,或喜或悲。
在她点了杯咖啡后,门外的铃铛响起,表示有人进来。默苏一抬头就看见了那个耀眼的男人,就算是间小小的餐厅都掩盖不了他浑身上下透露出的气质。
他的手臂被一个娇小的女人挽着,眼睛上的墨镜一看就知道是刚下飞机的。
她有一头他喜欢的天然直发,灵动的大眼睛,清纯至极。默苏转头看着落地窗子反照出自己的影子,利落的短发,略带桃花的单眼皮,一点女人味也没有,如果她是男人也会选择那样娇小玲珑的美女的,难怪袁大少会就连出差都忘不了将佳人带在身边。
心里还是有见鬼的酸,她喝了好大一口咖啡,没加糖的苦在心间蔓延。手机适时的响了起来。
以为是客户终于抵达,接起,一个熟悉的不能在熟悉的声音扯动了她的心,“默苏,你怎么会在这里?”
巨大的落地窗,坐在她身后不远处的男人拿着电话,眼神却是在看着菜单,表情淡漠的像是在谈一件并不是很重要的公事似的。
“我在喝咖啡看天气,你不是都看见了吗?”
那边明显沉吟了一下,道:“默默,别这样好吗?”
默苏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针线反复的穿插似的疼,她深呼吸一口气,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不带感情的问:“袁慕西,你以为我想怎样?”
……
“他居然会以为我去机场是跟踪他,简直自恋的不可理喻!”
中午回家默苏一边剥着刚买来的白菜叶,边对着一旁趴在阳光底下晒太阳的大型古牧愤愤不平的说话。
电话响起的时候,她将最后一片叶子丢到菜篮里,湿着手接了起来。
“默苏,是我。”低沉的声音,不如昨天那般冷淡,中间还夹杂着一丝说不出,道不清的温柔。
“什么事?”
“我在你家楼下。”
“先生,你在说什么?你女朋友刚回来还不到两小时吧?现在就在我楼下了?”
“今天晚上开发区开业有大型焰火,晚上我们一起去看?”
“我们?你,我,还有你的新女朋友?”
“只有我和你,好不好?”
“不好!”
“我想见你。”
“我不想见你!袁——慕——西!”说完最后一个字,直接按断了电话。
一屁股坐在一边的椅子上,默苏闭眼,睁开,握着手机浑身发抖。一旁的古牧受到惊吓,蹭的一声从地上站起来,跑到她身边,看了她一眼,又趴回了地上继续假寐。
4、她的心又疼了
黙苏瞪着趴在一边睡的理所当然的大狗,郁闷自己明明那么讨厌姓袁的那个家伙,为什么还要替他继续养这只狗。
她忽而起身走到窗边,将窗帘拉开一条缝隙,往下张望。二十三楼的高度,望下去所有的人和事物都小而遥远,她没有带眼睛,一片模糊,但袁慕西那辆拉风的银色大奔还是晶光耀眼,一眼就能看的清楚分明。
车旁倚着个人影,模糊的看去只能看见他穿了一套浅色衣裤,和刚才在机场看见的不同。黙苏即使看不清也知道那是什么牌子的衣服,那是她花了三个月的工资帮他买的一套。袁慕西向来注重仪表,一天换两套衣服是很平常的事情,
她的心又疼了,不懂为什么明明是他先背叛的,还要装作一副分手后痴情的模样,搞得好像一切都是她的错。默苏收回手,将窗帘关的紧紧的,有点鸵鸟心态的将自己摔到房间的大床上。眼睛下意识的望向床柜上的一个药瓶,犹豫了一下,伸手取了一颗药片含在醉里硬吞了下去。
那是安眠药,自从分手之后,每天她都要吃这个才能保证睡眠。明明知道对自己的身体不好,却好像是要惩罚什么一般的自虐,也不知道是想唤起谁的心疼。
也不知道是不是安眠药太有疗效,很快她就沉沉的睡了过去,这一觉睡的极其凌乱,梦中喧嚣万分,偶尔还传来有人敲门的声音,她在梦中与醒着的边缘,怎么也睁不开眼。
好像梦到了她跟袁慕西的过去。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是刚上大学,那么多新生,他站在人群里就独成风景,有人说,他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优雅风采,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光原体。
那时候的她就对他,一见钟情,本来她还打算调剂专业的,就因为看见了他,所以放弃了。
袁慕西,很迅速的就成为法律系公认的大帅哥,不同其他帅哥,他是公认的又帅又温柔,他也是真的充满魅力,聪慧过人,人脉广阔,说话言之有物,每每一语中地,每次跟他交谈寥寥数语,就觉得什么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这种男人旷世奇葩,自然很容易吸引很多女生,加上他不懂的拒绝,面对一个自己明明不喜欢的人,只要那人能主动积极一点,他是不会拒绝的。
不是花心,而是因为他善良的觉得拒绝会伤害人,所以他身边暧昧的人很多。所以当默苏成功的追到他的时候,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都认为自己是在梦中。
袁慕西答应做她的男友了!那段时间,这是她每天早上起来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