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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伦敦单身日记-第27章

小说: 伦敦单身日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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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了他。我说,10年以前,我听到他们告诉我说,爱情是最重要的,忠诚是重要的,钱是不重要的,那时候我觉得这都是废话,但是现在,在10年以后的今天,现在的我才真切地感觉到,这些全都是真的。    
  他静了几秒。有一段时间他一句话都没有说。然后他紧紧地抱住了我。    
  紧紧地。    
  在他紧拥的怀抱里,我听见他真切的心跳的声音。我知道那就是感动。           
  而一切都在突然之间消失。我们所有的过去和爱情。    
  只是因为相同的原因。发生在不相同的时间,不相同的地点,同样的故事。如同多年以前,我在中国。    
  我知道,8年间,其实我的内心从没有变过。仍然是那个年少轻狂,心高气盛的少女。我知道他看到了那一个我,那个多年前的相同的我,尽管岁月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我知道他看到了迷雾般氤氲的时间,或浓或淡,肆意地弥漫在我们中间。从此拉远,成为不可逾越的距离。    
  就这样突然消失。一切。和我们的爱情。    
  和那个多年前温存体贴的上海男友一样,我的英国男朋友,他所需要的,同样也只是一个一心一意爱着他、每天给他洗衣服做饭、温柔可爱的女朋友。而不是一个写书的女作家。 
   虽然我曾经告诉Kevin,其实我什么也不想要,只想有一个一心一意地爱着我的老公,每天给他洗衣服做饭,做一个温柔可爱的平凡的家庭主妇。说这些话,是在我告诉他我和那个上海男朋友的故事的时候。    
  而我从未想到,同样的结局会出现在我们之间。           
  我曾经希望我可以找回那突然消失的爱情。但一切只是这样突然地消失了,如同当初它突然地发生。我曾经以为我可以记住它,仿佛一场天长地久的纪念,然而直到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天长地久,也不过是这样浮云流烟般的一瞬间。    
  分手以后他去了中国,做短途的旅行。他说他会在北京的书店搜索我的名字,然后买了一本我写的书,找一家僻静的咖啡店翻开来看。我知道他所学的中文有限,估计他看也看不明白,但是他既然想这样,那也只能由他去了。我只是告诉他,和你在一起,我更宁愿是朱丽叶,而不是那个写书的女子。    
  但是他说,和他在一起的那个人,不会是我。    
  只是因为我是我。         
第142节:5月28日:日记碎片   
  5月28日 伦敦     
  日记碎片    
  突然不知道该写什么了。该怎么写。该怎么写呢?其实最近这几天我一直想写,但又不想写。真的是一种很矛盾的心态。说不出来的感觉。很矛盾。想写又不想写的日记。爱情需要这样的记录吗?爱情可以这样用简单的文字记录吗?    
  答案肯定是否定的。    
  我知道Thomas是爱我的,我当然知道。可这种爱又能坚持多久呢?爱到天长地久,爱到地老天荒,那都是人们一厢情愿的誓言。在这个年代,结了婚的还有那么多人离婚,更何况我们。    
  死无葬身之地的爱情。    
  不知道,我们的爱情还会继续下去吗?    
  还会继续吗?    
  该如何继续?         
第143节:7月16日:我爱你的时间(1)   
  7月16日 伦敦     
  我爱你的时间    
  如果手中的岁月有一个界线,那一定是你我都无法接受的界限。    
  如果时间有一个分界点,那么这一定是你走出我视线的那一个瞬间。           
  这是我进入28岁以后写的第一篇日记。(是28岁,而不是18岁,天啊,真快!)已经几个月没写日记,因为搬家,因为生日,因为忙乱,还因为很多很多人在异乡种种的不方便。总之,现实里的生活,总是不像文字中那么的简单,那么的随便。    
  我和Thomas已经分了无数次手,又无数次地复合了。前一次是这个星期,大概就是在3天以前,我给他发短信说我想和他分手。因为我不能确定他是否爱我,我又是否真的爱他。我问他是否同意,收到我的短信后,Thomas一整天都没给我回复,到了半夜才给我打了个电话。我问他在哪儿,他说在家,我问他在干什么,他说,我整个地躺在地板上,在给你打电话。    
  结果我忽然在那个瞬间又心软了。想想自己还是喜欢他的,想想从前他对我还是不错的。有一次他开车送我回家,坐在他的车里我们两个吵架,我说你从来就没有替我想过,他说那你呢,你有没有替我想过什么?我说当然有,比如每次约会都是我自己去的,你只来我家接过我一次,他说那不是为了省时间吗,不然我要花双倍的时间开车去你家再到别处,我说是啊,所以我才一直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要求过你每次接送我。他想了想,仿佛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但是又想不太出来,所以终究什么也没说。末了还是我说着说着说漏了嘴良心发现:我说每次我去找你都要自己坐半个多小时的地铁,不过我知道你也是一样,有一次地铁晚点了,我晚了半个小时才到,你就在地铁外面等了我半个小时……    
  然后我突然不说话了。    
  我发现我其实是没什么可以抱怨的,要抱怨的也许应该是他才对。好在他当时听了就听了,什么也没有说。我暗暗松了口气。    
  然后我们就不吵了。    
  但是这样的情形只维持了一两天。过了几天我们又开始吵架。也不是吵架,就是闹别扭。当然在闹的主要都是我,但我每次都认为自己是有原因的,虽然在他看来那都是无理取闹。         
第144节:7月16日:我爱你的时间(2)   
  于是我们又分手了。居然是在我28岁生日的那天。凌晨的时候Thomas给我打来电话,我突然问,你到底想不想和我过生日?    
  他犹豫了好一会儿,然后说,你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吗?    
  我说,不是。他都这么说了,很显然这当然不是个好主意。    
  然后他说,朱丽叶,我觉得我们之间有很多问题。    
  我说,千真万确。但问题不是在我,而是在你。    
  他说,你就没想过,你自己是不是真的就一点问题都没有吗?    
  我说,也许有吧,可是我不知道。    
  我们就是这样难以沟通。虽然我们时时刻刻都在沟通。    
  然后在那个生日的凌晨,我们就这样在电话里平静地分了手。           
  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很差,就是因为他,因为他那个该死的电话。本来他是打来祝我生日快乐的,结果闹成了这样。后来他也说了,他说,虫下 米 電 孒 書 論 壇 小 T 整 裡,祝你生日快乐,我说谢谢,可惜一切都已经发生了。我是说我们的结局。然后我问他在打这个电话的时候他是想和我分手的吗?他说不是,我说那我们为什么会说到了这里。他说我也不知道,他说本来我是想陪你过的,但是在你问我的时候我才发现,我的感觉已经不是那样的了。    
  我知道他说的全都是真话。都已经分手了,他没有必要再撒谎。    
  然后那天我给一个从没见过面的网友打了电话,约他出来泡酒吧。我什么也没有告诉他,我几个小时以前刚刚分手的男朋友,我的生日,等等等等。如此复杂,我怕我说出来十分之一就已经把他给吓跑了,吓得他再也不敢跟我见面了怎么办?我认为自己还不至于是恐龙类型的,光见见面绝对吓不坏男人,但是如果对一个没见过的男人在电话里先讲这一大通的爱情历史的话,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会给吓跑了。任凭你天仙似的美女也没人敢见。    
  见面的时候他果然很惊喜。我说过,我还不至于是恐龙族,所以和我见过面的网友(虽然不多,而且大多都是在英国)还没有看到我不喜笑颜开的。反而是我见了他们往往愁眉苦脸,心想自己干吗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和这个人出来喝酒。下次再也不了。再也不了。         
第145节:7月16日:我爱你的时间(3)   
  就因为这个原因,我和这个网友已经在MSN里聊了半年多了,到这天才是第一次见面。以前我们也通过电话,电话里感觉他是个很傲气的男孩子。这样的男孩子在生活里还真不多见。我们在MSN里互相都看过照片,照片看上去还算顺眼,就是不知道见了面还会不会这么顺眼。也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们才一直没有见面,只是天马行空地在MSN上聊了大半年。    
  这一天是我的生日。我告诉自己28岁了,笨蛋。必须承认我是个笨蛋。有谁会在生日这天跟男朋友分手?要分手也等生日过完收了礼物再说啊。你说我不是笨蛋还有谁是。    
  这个网友也是个笨蛋。不过他也许不能算笨蛋,只能算是个倒霉蛋。就是只有我在这种又失恋又老一岁的时间才会想约他出来散散心。我想我那天的确是有些郁闷,为了那个凌晨的电话。在我早上醒来的时候真希望那是自己虚构出来的一个梦而已。然而我清醒地知道那不是。    
  6月的伦敦下着小雨。一会儿有一会儿没有的。我很烦,我徘徊在地铁站。徘徊的原因是我到早了。那个网友说他正在家里洗澡。我对着电话说,我的天,你什么时候才能洗完?我现在就在地铁站。    
  过了一会儿,这只洗完澡的猪给我回电话了,说他刚从浴室出来,我还需要再等个十几分钟。本小姐一听就怒了。心想,今天是我的生日你他妈知道吗?让我在这潮乎乎乱哄哄的地铁站等了你半个钟头?当然这种没头没脑的话我没有说,我只是装出一副很受委屈的样子说,哦,那你快点。    
  洗干净的猪说他开车来接我,然后在车里用手机遥控着我走出地铁站,走到地铁站马路对面的巴士站,走到巴士站旁边的38号酒吧,再走到38号酒吧后面的交叉路口。都快把我给绕晕了,他连车带人都还没看见。或者说我们还都互相没看见。只是因为那一带不能停车,所以他就只好拿着手机边跟我说话边在那儿绕着地铁站转啊转。Me too。 后来他终于转累了我也转累了,我冲着手机说,行了行了,我不走了,人找人找死人还是你来找我吧。         
第146节:7月16日:我爱你的时间(4)   
  当然我和他说的都是英语。不过大致翻译过来就是这个意思。总之当时我已经对自己的方向感和他的方向感都彻底失去了信心。我想自己怎么这么倒霉,约谁不好非约这么个笨蛋。    
  他在电话里大声地喊:“你在哪儿?你现在在哪里?”    
  我看看四周,迷茫地说:“我不知道我在哪儿。”    
  他说,你在地铁站的哪里?旁边是酒吧还是汽车站?    
  我说,我在酒吧旁边的路口。是你说的,38号酒吧。    
  然后我听到他的声音说,我好像看到你了,那是你吗?    
  我四处看看,满大街都是英国男人,我哪知道他是谁。我筋疲力尽地说,你是谁?    
  他突然很开心地说,向左转,向前走,现在你看见我没有?    
  我贴着手机照他说的走过去,一面大声地抱怨说,天哪,你到底在哪儿啊,我怎么什么都看不见?    
  然后我突然怔住了,拿着手机的手慢慢地滑了下来,脚步也不知不觉地停了下来。    
  街的对面,一个很高,很瘦,很帅,穿着白衬衣和牛仔裤的男人拿着手机向我奔跑过来。整个暗淡的城市背景就在他出现的那个瞬间彻底鲜亮了起来,灰蒙蒙的细雨中,古老的伦敦建筑林立的背景里,他有一头浅黄色的金发和俊朗的面容,让我差点以为自己正在跟一个CK的男模特拍电影广告。    
  那一个瞬间我简直疑心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王子和公主的童话梦。           
  外面仍然在下着小雨。6月的伦敦,就是这样的天气。他带我坐进他的车里。    
  一辆银灰色的双座敞篷跑车,捷豹。    
  当然这时候它的顶篷是没有敞开的。坐进去,只听见外面一片细细的雨声。他看看我,我看看他。他微笑着打开车里的音响。音乐环绕过来,将我们温柔地包围。    
  我奇怪他这么年轻哪来的这么多钱。    
  后来我跟Thomas说,太奇妙了,这是我见过的网友中最年轻,最英俊,而且也最有钱的一个。    
  Thomas立刻一肚子醋水地说,那你简直应该嫁给他。         
第147节:7月16日:我爱你的时间(5)   
  我想了想,说,就是,可惜我怎么没有呢。           
  当时我坐在车里已经乐晕了。简直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一个大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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