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恋中校 作者:儋耳蛮花(晋江vip2013-01-09正文完结,军旅、情有独钟)-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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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为这一次任务太特殊了,一年能遇上二桩就是你运气太差。
中校真是服了他这个半吊子的特种兵,小刀是颗好苗子,也经历了不少训练实战,只是他还从来没参与过境外任务,这也是他必经历的一次大事。
众人心情都格外纠结,即兴奋又担忧,因为是绝密军事任务,瞿承琛没法给他们进一步介绍情况,他们离开前是保密的,回来后依然是不会被公开的。
“都什么时候了还开小差?回头写检查给我。”
小刀常常以为,绝大多数时候见到的队长,或者说是教官,他的脸上永远挂着一个耐人寻味的眼神,他是自己见过长在红旗下最了不起的军之骄子。
但此时此刻,瞿承琛的气场被无止境的放大了。
密林中还有太多无法预知的危险,除了敌人,还有疟疾、毒虫、瘴气……
但是这一刻,他们单纯的仅仅选择相信队长,相信他是顶天立地的军人,犹如春雷雷霆万钧,是夏季的洪水滔天,亦是冬日里的一场惊天暴雪。
地上的枯叶有被翻动过的痕迹,瞿承琛打了个手势,“这是一个打埋伏的好位置。”
每个人都开始寻找掩护与有利的射击位置,瞿队长猫着腰,谨慎的走过去拿树枝去翻开那些树叶,靠近以后,果真找着了一根又长又粗的藤条。
瞿承琛知道这波人是想阻止他们跟上那伙携带芯片的歹徒,而他们小队的任务也正是要清除这些火力支援。
“妈的,这些人还挺有想法。”大屈说着正想去解陷阱,耗子在后头侦查到动静,“cao,还有埋伏!”
“隐蔽!小心狙击手!”
敌方有比他们多出几倍的兵力,这远远超过了大队他们那边的预计,瞿承琛心中有不太好的预感,而他的预感一向很准。
但眼下不是烦躁的时候,他聚精会神如一只猎鹰般盯着猎物,在视野优势的情况下,准确无误卡到狙击死角,三分钟内解决了大半目标,干掉了两个狙击点的狙击手。
“阿祥!!”
不知谁嚷了一声,众人都是心上一提!
阿祥差点中弹,整个人就像是断了翅的鸟,从山坡边摔了下去。
瞿承琛暗骂,“掩护我!”
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个纵身抬枪,几乎盲射般地开枪,击中那个想要对着阿祥再补一枪的狙击手。
等彻底解决了这群佣兵,队员们赶紧去找阿祥,只见他半身是血,大屈他们七脚八手给他急救,一边赶紧喊他,“阿祥,你没事吧?你撑住!”
阿祥虚弱地点了点头,他的后背被树枝扎了个眼,好在没伤及要害部位,暂时给紧急包扎止了血。
阿祥第一时间看向瞿承琛,两人搭档已不是这两年的事儿,队长明白他想说什么,拿出通讯器联络总部,然后朝大屈他们道:“把医疗用品留在这里,还有枪,该给的都给他,我们要尽快出发。”
他的话像是一颗炸药在肉做的心里炸开,小刀没听懂队长的命令似得,“队长……我们不该把阿祥一个人留在这,万一……”
瞿承琛神经隐隐作痛,他暗沉着眸子,像一头孤傲的狼,“做我的兵,就要把我的话在心里过无数遍!我出发前说过什么?”
允许死,但不允许失败。
他们没有大规模杀伤武器,也没有完善的医疗队,他们只有这一条命。
“我要留下来陪阿祥!队长,我知道任务对于我们来说有多重要,可他是你的副手,是咱们的战友、兄弟!我要他活着!我要保他的命!”
话音刚落,却是阿祥用尽最后的力气,向他咆哮:“滚!你他妈的给我有多远滚多远!老子……老子没你这个兄弟!!”
大屈和耗子面面相窥,剩下的大鹏他们也都沉默了,谁不想救战友,可现在绝不是优柔寡断的时刻。
“我没料到你还这么天真……还想听实话?”他们的队长笑了,轻蔑而冰冷,“我今天把你们带出来,就没能保证你们统统都活着回去。”
除了小刀,其他人甚至连一丝惊讶也没有,他们不害怕,跟着这个不近人情却比谁都可靠的队长,他们更不害怕!
“队长……没事儿……我会在安全的地方等待救援。”阿祥像是无视小刀的义愤填膺。
瞿承琛心里明白他们各自的处境。
他曾经也是这样一路走过来的,那泛红的眼眶、滚烫的泪水,只是他们都不曾见到过罢了。
他们是祖国的军人,可也是人,甚至有的都只能算是没长大的孩子罢了,二十郎当岁儿,没谈过恋爱,没成过家……
谁想就这么死于一场毫无光荣记载的暗战。
可他是队长,面上就仍要这般淡淡地笑,“阿祥,挺住,等队长带你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有的亲说不喜欢看任务章节,我明白,不过我认为下面一章任务任务后的一章,是本文最值得看的两章。
当然不是因为写的有多好,而是因为我写这篇文的初衷,一来想要表达的很多东西在里面了,二来,瞿中校这个人物也更饱满鲜活了。所以给大家说一下哈。
向所有肯为同袍弟兄牺牲的勇士们,致上最敬礼。阿祥再见QAQ
☆、五十三 你是传奇
瞿承琛给队员们分发装备的时候,大队长庄志浩语重心长地鼓励他;这是一次最佳的提干机会;好好把握啊瞿家二小子。
他连连笑得嗤之以鼻,要拿命换来的机会;这也太磕碜人了。
带上狙击枪、冲锋枪、子弹;各种压缩饼干以及能量棒等必备的应急物品,他们就这么被拉到了一片暗无天日的原始森林。
在解决了几伙掩护主力部队的探子们后;瞿承琛决定休息一夜,就着清冷月光;他的手指在地图上滑动。
不但要提防敌人;还要搜集更多准确的情报;为大部队做集火进攻前的预备;时间再仓促;他也要有条不紊。
而队员们即使不清楚敌人的来历、不懂这次行动的目的,可他们也都明白,对方比以往在军演中、解救人质的行动中、甚至是剿灭毒贩的围捕中所遇上的对手都要强大,他们连武器的破坏力也在自己之上。
瞿承琛不禁心叹,他们是遇上那伙国际犯罪组织的主力部队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
至于芯片,估计也只是国安部那些老狐狸想要用来解决这些人的理由之一,其中也包括裴策这货出了不少馊主意。
瞿队长安排轮流站岗休憩,因为阿祥掉队的事情,大伙气氛很紧绷,小刀闷不作声,坐在草窝里发呆。
凭经验,他们都知道即使已与指挥部联络,副队还是凶多吉少。
这种状态太影响他的作战情绪了,瞿承琛没辙,这时候还得他来做思想工作。
某人重重踹了他一脚,小刀摸了摸屁股,“队长,能和你谈谈么?”
瞿队长很想说谈个屁你又不是我媳妇儿……但他还是选择了沉默。
“我知道为了任务我们不得不这么做,但如果任务本身就是一个错误呢?”小刀缓了一会儿,低声问,“队长,你有没有想过……”
“这世界没有绝对的真理,也不可能我们所有执行的任务它都是百分之百正义的、公正的,那你要怎么做?”瞿承琛打断他的话,一如既往的冷静,“你不可能调查清楚这些事情的真相,你永远得不到答案。”
“那至少阿祥不该就这么不明不白被我们放弃!我们就是为了该死任务……”
“他的死活,他会为了什么牺牲,轮不到你来定义。”中校沉声斥道,“不要侮辱我的副队。”
小刀看着自家队长脸上微微的怒意,他知道这位长官只是在做最正确的选择,不单单是出于对任务的考量,还有这样的伤员上战场等于送死。
瞿承琛藏在果决背后的,是鲜血淋漓的痛。
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这项职业,不是每一个人都应该背负如此的使命。
“军人就要学会服从命令,你是英刃的特种兵,更应该明白,以后要面对的种种突发状况。”
“所以你才带我来参加这次任务,是吗?”小刀觉得自己的心头空荡荡的,夜色与星空像璀璨斑斓的画卷,“队长,你也曾经……是我这样的吧,是吗?”
瞿承琛撇过头去不想再搭理这兵蛋子,是啊,他也何尝不是这么没出息过。
“小刀,你记住,我们宣誓效忠的是国家。”
坚持信念,至人生最后一刻,才是我们不悔的军旅生涯。
瞿承琛知道与其去质疑,不如将这条路走下去,用自己的心去感受,用眼睛、耳朵,去听,去看,去判断。
每个国家的政权都有它的邪恶与不完善,但如果能以最小的残缺去抚平最大的牺牲,那其实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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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星辰还未泯灭,层层叠叠的厚叶散发氤氲湿气,凌晨,他们偷袭敌人驻扎的营地,小刀头一次真正见着瞿承琛用冷兵器杀人,他以为自己已将军刀用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却原来杀人不需要技巧。
那男人的身体拔地而起,提跨,扭腰,转身,抬腿,他拔出军刀,鲜血喷涌,溅到脸上,他不能避开,生生隔开对方的喉咙,紧接着向后又割开一个人的喉管,鲜血飞溅。
原来他的不可一世,不是平日训练场上的纸上谈兵,而是真正的杀戮历练出来的,独孤求败。
所有的声响都被黑幕吞噬,瞿承琛的眼眸幽暗,小刀觉得自己被他震惊了。
他总觉得这次的任务与往常的都不一样,连他一向最稳的手,都经不住地颤抖。
队长在一汪血池中沉默冰冷,他关了通讯器,这浓郁的血腥味似乎没有动摇他半分,“走吧,我们接到下一个任务了。”
队员们静默无声,他们望着中校挺拔冷冽的背影,知道一切的憧憬与敬畏,都有起源。
有时候,英刃第一行动中队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庆幸自己的对手不是这个狡猾冷面、诡计多端的中校教官。
可倘若这一次,他们遇上的就是他呢,或者说,另一个不输于瞿承琛的家伙呢?
根据密令,他们现在要帮助大部队毁掉附近的一处据点,瞿承琛带着大屈、耗子去引蛇出洞,其余队员则进攻大本营。
按照队长的指示,他们只需在不同的山头开火,引出一部分敌人。结果,耗子他一枪打爆了人家苦心经营的通讯联络设施,敌方暴走,他们成了众矢之的。
计划完全被打乱了,瞿承琛跑出几百米后就遭到了一伙人的追击,他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耗子他们这些年轻的士兵身上,祖国的荣耀应该终究由他们来继承。
是以,中校吸引了大部分的兵力,他点射、连射,间隔几乎用毫秒来计算。
他如今要与敌人周旋,哪里危险就往哪里去,而在这热带雨林,何处不是险境?
扔手雷,抬枪、诱敌、扣动扳机,到下一个潜伏方位,瞿承琛的右手肌肉本就僵硬,现在肩上受了枪伤,几乎无法动弹,他只好换了左手。
最后还剩下五个精锐佣兵,中校硬是逼得他们耗尽所有子弹,他不确定他们派出的追兵究竟会有多少,但他知道他会杀死每一个想致他于死地的人。
狼会死死的咬紧猎物,直到它流尽最后一滴血为止。
瞿承琛找了个暂时能够隐蔽的地方躲着,他拿出绷带,却又不知要扎全身哪一处伤口,苦涩地笑笑,那是闷在骨子里的疼痛,血泊泊地从身体里涌出。
他在最后一轮反击时已经损坏了仪器,与大部队失去联络,他们曾说五分钟后会抵达支援,可现在他腹背受敌,是在做困兽之斗。
瞿承琛没有支援,没有前进与后退的路可寻,尸身遍布四周,他想起第一个死在自己枪口之下的男人,那个人曾经是他的挚友。
绝望与连日来的疲惫蜂拥而至,他熟悉这种快要失去知觉般的痛苦,失去信仰,只剩下本能去搏杀。
山风绕着他的肩头,男人望向丛林深处,却似乎看到了日出。
天亮了,温暖的熙光像某个姑娘温柔的脸庞。
有一种气场叫霸气外漏,有一种霸气叫舍我其谁。
有一种能力叫力挽狂澜。有一种气质叫王者风范。
有一个女人被他深爱,所以,他拼死也要活。
枪膛也只有最后一颗子弹,算了,只要心脏仍在鼓噪跳动,就必须找到活着离开的那条道路。
瞿承琛拔出军刃,已布满血丝的眼睛微眯,他热血沸腾、激情澎拜,深深吸了一口气后,下定了决心,操他妈的!
老子结婚一周年还没到,就不信会死在这!!
疼痛已让四肢逐渐麻痹,更多的战斗换来更多的伤口,他不是没有过死里逃生的经验,只是从来不知道,与温绵这妞儿结婚后,他竟然会如此的害怕死亡!
男人仅用手中的骑兵刃,去逃避死神的镰刀。
活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