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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身将腐朽,其爱不渝-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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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辉待她走到面前,自然地牵住她的手过马路。
    这家面店紫末自小时候就经常光顾,老妈在附近的一家酒楼担任大厨,周末忙不过来,又不忍心让紫末在一旁干等着,常常是给她几块钱,让她自己去老街玩耍。紫末吃惯了酒楼里的大鱼大肉,街头巷尾那些新奇有趣的小吃也照样引她垂涎,那几年里,她从街头吃到巷尾,又从巷尾吃回来,烤地瓜、棉花糖、冰糖葫芦那些小摊贩几乎都认识那个背着书包、扎两条辫子的小姑娘。
    和记面铺的老板年事已高,早就不再出现在铺子里,儿子接手生意后,一再地扩张门面,如今再要吃一碗特色炒面,走出家门,就有一家干净卫生的炒面店,大可不必再老远跑来老街。
    紫末不同,对这里有着特殊的感情,因为吃着面,就总会想到身在油烟中的老妈,是她一铲一勺地养活自己,她不能不体恤母亲的辛苦,因此总显得比同龄的小孩子更加听话。
    对她而言,只有这间年月已久的店铺才是真正的“和记炒面。”
    走进店铺里,伙计都是年轻人,也是些生面孔。他们在靠墙的位置坐下来,年轻伙计带着热情的笑容过来招呼。
    自辉看着贴在墙上的菜谱,嘴上极快地念着:“大骨汤,卤鸭头,红煨牛肉,两份炒面,一份不加香菜。对了——再上一瓶二锅头。”
    伙计忙着去厨房传话了。
    “开车还喝酒?”紫末语带关切地责备道。
    自辉不以为意,“公园就在附近,一会儿走过去,酒气就散了。”停了一停,又说,“何况,只二两,还不够你喝的,醉不倒我。”
    江紫末哀怨地盯着他,连她嗜酒的德性也清楚,真不知道这人娶了她以后到底有没有后悔过。
    自辉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微笑着说:“认识你之前,我从不喝白酒。你经常拉我来这里吃饭,喝多了就开始强灌我,也不管四周有多少双眼睛在看,就摇摇晃晃地扑过来,抱住我的脖子往我嘴里倒酒。后来为了不让你出丑,不等你来灌,我自己就主动喝下了。”
    紫末的额头滑落一滴虚无的汗,虽然自知酒品不好,但有他说得那么失态么?栽赃!这一定是栽赃!
    半晌,又听到他的低笑声,“想不到如此一来,我的酒量变好了。但我习惯了红酒的柔和,始终不喜欢烈酒。也只有跟你一起时才会喝,与其说喝,不如说是灌,自己灌自己。”
    这时,伙计端了菜和面来,自辉接过那盘没有放香菜的炒面放到紫末面前。
    紫末为自己挑食感到很不好意思,只好辩解,“香菜的味道很怪异,你怎么能习惯的?”
    自辉推一推面前那盘鸭头,对着正用筷子挑出鸭脑髓的紫末笑道:“我也搞不懂一些人为什么抱着动物的头颅还啃得津津有味,先不说残不残忍,单是看着那双被挖掉眼珠子的眼睛就挺渗人的。”
    “噗——”,半边鸭头从紫末的嘴边滚落,再看向桌上的那些被剖成两半的鸭头,一只只空洞的眼睛仿佛都极为扭曲而痛苦地盯着她,她只觉得脖子忽起一阵奇痒,伏在桌边干呕不止。
    太狠了!自己不爱吃的东西就不准别人吃。

    chapter 30

    缓过神来,她眼神哀怨地盯着自辉,却吃惊地看到他拿起半个鸭头送到嘴边,极之“优雅”地啃了起来。那么体面的人,实在是不适合吃这种粗鲁的食物,可正是这种怪异让她默默地低下头,一声不响地吃着没有香菜的炒面。
    或许是她吃得太急太猛,自辉不住地叮嘱她:“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他当然不晓得,她边吃着,喉咙深处便发出只有她自己能听到的细细哽咽,她需要不停往嘴里塞食物,怕自己太受感动,眼泪不知在什么时候就突然掉落下来。
    也许她的神经真的很大条,也许她的智商还不如自己那五岁的儿子,可是自辉那么聪明的人,却只晓得笨笨地对她好。
    别以为她不知道,是他在背地里不断地嘱咐童童,要与她亲近,儿子才会对她这个母亲改变态度;别以为她不知道,他在背地里对婆婆说了多少好话,才让婆婆轻易原谅一个连自己声音都听不出的儿媳;也别以为她不知道,抽屉里永远花不远的现金是他放的,就怕没有工作的她拉不脸皮来向他伸手要钱。
    更不用说,车祸过后,没有一个人来找过她麻烦,想起刚醒过来时,他几夜未睡的憔悴的面孔,而她这个肇事者却安安心心地养病,全然不用去烦恼那些被车轧坏的草皮,撞断的树和护拦。
    不管她以前做过多少错事,伤害过他多少次,更是如他所说的,她一直让他活在失望中,但是他却一直坚持,坚持爱她,坚持对她好。
    他说她永远是他最重要的家人,是他平凡的人生中必须要守住的东西。
    再多的食物也堵塞不住泪腺,她觉得自己快撑不住了,一只柔软的手掌却覆上她的脸,她顿了顿,余光瞥到坐在对面的人已移到了她的旁边。
    抬起头,布满泪花的眼睛朦朦胧胧地看到那张温柔的脸,带着温暖的笑容。而她,双颊被炒面塞得鼓鼓的,嘴里不时漏出一丝抽噎。
    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样子傻得要死!
    “我——”她说出一个字,赶紧地嚼了几口,把嘴里的炒面吞咽了一半,才又费力地说,“好饿!”
    又埋下头继续吃。
    自辉笑了笑,不去揭穿她。
    把自己的餐盘拉过来,仿佛也很专注地吃着炒面。
    从面店出来,直行十分钟左右就是一个广场,穿过广场便是中心公园,公园就着四个大小不一的天然湖泊而建,湖边有一个小山坡,因山坡一面全种植着香雪兰而成为冬日人们散步的绝佳去处。
    江紫末挽着童自辉在湖边的石板路上缓步而行,脚边一簇簇茂密的兰草幽香沁人,透过叶子落尽的柳条,瞥见湖上漂泊着三两只游船,不是周末的冬天,这里的游人少得屈指可数,因此,公园里不但空气清洌,视线也非常开阔,那满满一坡如明黄织锦的香雪兰已被览尽眼底。
    “好香!”江紫末嗅了嗅说,“不用说,这地方也一定是我带你来的。”
    童自辉点头承认,“不只这里,这个城市大大小小的好去处,都是你带我去的。会选择来这个城市,是因为这里有最好的汽车生产企业。初来人生地不熟,我和准扬被限定在那一方空间里,直到认识你,每一次出门你都能带给我们一个惊喜,在短短的时间,你毫不藏私,把你心里所有的宝地都托出来和我们分享。你知道,我们一直以来面对的都是冷冰冰的机械,那种枯燥的生活是认识你之后才有所改变的。”
    呵呵,原来她也是有可取之处的。
    江紫末微笑,抬眸即发觉已来到山坡之下,也恰在这时,那久不愿露脸的太阳终于在浓云散开的间隙中射出一抹金光,轻柔如纱缕一般缓缓飘落至山坡上,那灿烂的黄越发熠熠生辉。
    风来,花动,幽香的兰花气息缭绕鼻尖。
    他们怔怔地站在原处,没有与那片花海更接近。
    因为第一次来,紫末劝阻他与准扬:“人若身在其中,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兀突的黑色污点。”
    为此,他们要站得远远的,宁愿不要那繁花若锦的美景,也不要自身污秽不堪。
    也是如此,江紫末内心的纯净,才成为童自辉一直以来无法摆脱的牵绊。
    “走吧!”童自辉收回视线,目光落在她挽着自己的那只手上,“童童要放学了。”
    江紫末点头,毫不留恋眼前的景色,跟着他原路返回。
    一路到学校,他们都保持着沉默,仿佛各有所思,也仿佛是等待对方开口,然而在彼此都有话想说的情况之下,却都是不知从何说起。
    在学校附近停车,他们下车往校门走去,江紫末忽然笑了笑说:“听说真正相爱的夫妻很少一本正经地谈话,大多时候都是东拉西扯,因为彼此了解信任,彼此心意相通。自辉,假如老天有心试炼我们,你猜我会怎么做?”
    自辉想了想,笑道:“所谓的夫妻同心,其利断金,其实是很理想化的。如果真的有事发生,我想我仍然是选择一个人先独自承担起来,其后分不分担在你,我不会对你有所要求,自然就不会心怀抱怨了。”
    紫末明显有所动容,挽紧他的手,却故意玩笑道:“哎!这么伟大的男人——”
    “怎么沦落成你老公了是吧?”自辉接过她的话,见她忿忿地瞪着自己,不由得笑出声来,“我之所以甘于平凡,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只有这么点能耐。”
    不若准扬,他本身是一把所向披靡的利剑,在这个现实之中,他有三代皆用不之尽的祖产,亦有平凡人所不能望其项背的才华,他不需要分神去顾其左右,只须专注于自己所执着的。
    而凡事须得用双手勤劳挣取的自己,惟有在其他事上削减精力,才能一心一意地守住重要的东西。
    这时,一阵铃响仿佛由天空播撒,细细碎碎地落入耳中。紧接着,围墙内若喧嚷声起,学生下课了。
    他们不再交谈,凝神盯着陆续走出校门的学生,搜寻童童的身影。十多分钟后,就见空着两手的童童拽拽地走出来,留神看,他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尾巴,就是上次当着江紫末骂童童的女生,此刻却抱着童童的书包,低眉顺眼,很——很小媳妇儿样。
    江紫末把头凑近自辉,开始咬耳朵,“他能不能有一天不搞这些花样?”
    自辉只是笑笑,小孩子么,今天吵,明天合,哪有永远的对恃立场?这种事都不用问,以童童的性格,恐怕又是仗着自己聪明,引着同学乖乖上当。只要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他通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童童终于走到父母面前,傲慢地接过小跟班恭敬递来的书包,“行了,你走吧。”
    小女生乖乖走了。待她走远,江紫末忍了忍才没去拧童童的耳朵,身为男生居然去欺负小女生,丢脸不丢?
    “你又搞什么?”她指着小女生的背影问童童。
    “前天的测验她输了我,说好要给我拎一个月书包。”童童不以为然地说,“笨呢,我都放水了,还考不过。”
    江紫末瞪圆眼睛,“你跟谁学的‘放水’这种话?”
    “跟你呀,”童童说,“上次我们玩填字游戏,你知道要输了,就偷偷叫爸爸放水,别以为我没听见,哼!”
    江紫末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她就是所谓的上梁不正么?
    童自辉极力忍着才没笑出声来,接过童童的书包,三人往停车的地方去。边走,自辉边问儿子:“只是让她拿书包,没要人家给你钱,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童童不屑地说:“我才不稀罕。多赢妈妈几次,我的零用钱就花不完了。”
    江紫末心里一惊,正想放慢脚步,然而童自辉已经转过头来严厉地盯住她,仿佛在说:很行嘛!公然在家跟五岁的儿子赌博!
    她仰头,缓步而行,假装欣赏天空的浮云。

    chapter 31

    童自辉的假期休完。父母却不若以前,来了就因为这不顺眼那不顺眼,待个几天就回去了。这次他们反常地待了十天,其实母亲早就想回去,毕竟她在家乡有不少朋友,比在这里跟儿子儿媳相处有趣,但父亲偏偏不肯动身。
    他内心焦急,若是平时还好,可现在紫末失忆了,与父母相处的时间过久,迟早会露馅。他倒不担心父母真为此事而大发雷霆,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老人家年纪大了,不希望他们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事情忧心。
    现在正值他设计的新车型出炉,届时公司的事务一刻也离不开他,不能再时刻陪在紫末身边,即使身处公司,也还是会担心着家里。
    况且,父亲这次来对紫末的态度非常恶劣。这令他十分想不通,以往紫末工作繁忙,父母来她甚至没什么时间陪伴,加上性格南辕北辙,那时的紫末万万不愿去迁就自己那对性格古怪的父母,父亲那时仅仅是不满,并没有对她有所嫌恶。而现如今,紫末善尽媳妇的义务,对父母的生活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放下身架,穿上母亲送她的裙子任人取笑,只是为了讨到公婆的欢心。
    那么,父亲到底还有什么不满的?
    他心里隐隐有股不安,突如其来的,一个更令他悚然心惊的疑问闪过脑海,他却未抓住时机去抽丝剥茧,任着那个怀疑的念头消逝。
    绝无那个可能!
    他似安慰自己一般,摆了摆头,脚踩油门加速,风驰电掣地往家的方向驶去。
    吃晚饭时,自辉留心着父亲的神色,他很清楚,父亲是在官场上混了半辈子的人,只在面对家人时,他才会露出自己的真性情。也就是说,他若要存心掩藏,天大的事,他也能不动声色。
    难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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