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作者:城中嘉树(晋江2013-03-04完结,时代奇缘,重生)-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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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惭愧,这两年里,程咏薇很少去找这位慕少爷。她自己身上的麻烦事已经够多了,便不愿再去见另一个麻烦人物——她以为,燕华的生活于慕少航来说,并不那么顺遂。
结果,程咏薇为自己这理所当然的想法羞愧了:看似脆弱的人,往往具有更强的韧性,慕少航便是这样的人。何况,有燕华这个良好的大环境来熏陶,慕少航怎么也不致会变坏了品格。
他们边在校园里闲逛,边聊了彼此的近况。
慕少航子承父业,念的是商学院的经济系。别看他外表有些呆里呆气,在金融这方面却仿佛得了其父真传,连着两个学年的专业分数都在系里名列前茅,是教授的得意门生。
感受着慕少航如今温柔中透着的沉稳气质,程咏薇只能感叹,人的潜力确实是无穷的。
且不说慕少航,就说她自己——在她刚重生在这时代的时候,她也并未预料到如今的局面:她在这里过得很不错,不仅考进了燕华这样的著名学府,还结识了很多名门子弟,甚至还学会了击剑。
难得两人都是一天没课,程咏薇便邀请慕少航一起去礼堂看戏剧社的表演。今天要演的那场戏,剧本恰是程咏薇的手笔,她还是第一次独立完成一出戏的剧本呢。
戏剧社里的那些成员,都是燕华的顶尖人物,个个称得上是色艺俱佳的出色演员。接任霍灵音社长之位的樊亦非,因为霍灵音从中介绍的缘故,而将程咏薇也拉进了戏剧社,两人如今已是老朋友了。
樊亦非曾不止一次地鼓动程咏薇也来演戏,都已经是戏剧社的老人了,却还没上过舞台,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程咏薇却是百般推辞,誓死不演。她清楚自己在表演方面的笨拙,绝不输给自己那糟糕的恋爱能力。她只是擅长洞察旁人的心事,却丝毫不擅长掩藏自己的情感,这也许是她最大的弱点,她很难对一个人虚与委蛇、逢场作戏。
学生礼堂里依然是人满为患,程咏薇带慕少航穿过一排排座位,径直去了最前头的一排:身为戏剧社的成员,她从来都享有这样的特权。
而他们刚刚落座,舞台便拉开了帷幕,这场戏开始了。
当报幕人缓缓报出了剧名“西城情缘”后,程咏薇便静默起来,眼神专注地看向了舞台的中央:那出场的男主角优雅迷人,正是霍三少霍令昕。
她心里有一点吃惊。她事先并不知演员表有了变动,更不知樊亦非是如何有能耐请到了霍令昕,还让他同意扮演这场戏的男主角。
剧本的内容,身为编剧的程咏薇再清楚不过:剧名虽然叫做《西城情缘》,内容却是脱胎于莎翁那著名的爱情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只不过,主人公的身份发生了一点变化:这里的罗密欧仍是贵族少爷,朱丽叶却变成了出生于平民家庭的灰姑娘。
这暗含社会隐喻的情节改动,正映照出了程咏薇近来思索的某个问题:出身门第上的差异,对一场恋爱的影响究竟有多大?
剧本的最后,仍然是以悲剧收场,但连程咏薇自己也不知道,男女主人公对彼此的牺牲,究竟是出于真正的爱情,还只是出于某种一意孤行的执念。
按照惯例,每一次的成功演出过后,戏剧社的成员们都会举办一个小型宴会,这些年轻人平时都很忙碌,每演出一场戏剧都是忙中偷闲,自然是要庆祝一番的。
而令人意外的是,霍令昕居然也在参加宴会的人里头。霍三少一向都是演完戏便直接离场,鲜少参与这类宴会的,他自有其他的事要忙。
程咏薇端着酒杯,正犹豫要不要去上前搭讪时,霍三少却主动过来向她打招呼:“咏薇,最近还好吗?”
他如今虽然做了预备班的助教,与程咏薇打交道的机会却不多。新学年一开始,程咏薇就常常来戏剧社里写剧本,除了上课,出现在北部的频率微乎其微,仿佛突然迷上了戏剧一般。而实际上,她加入戏剧社已经有两年之久。
“我听亦非说,这场戏的剧本是你写的?”霍令昕称赞道,“虽然借鉴了莎士比亚的原作,但当中有很多新意,实在精彩。”
“承蒙霍助教谬赞,咏薇愧不敢当。”程咏薇眼中闪动过复杂微光,当她真正面对这让她魂牵梦萦的青年时,一腔勇气又有了化为乌有的趋势。
程咏薇仰头饮尽杯中酒,脸颊微微发烫,想必是已经红成一片了。想起方才的那场戏,那个由她亲自书写的悲伤结局,她忽然有些消沉:对霍令昕的恋爱感觉,从一开始就带了虚幻色彩,她时常以为自己身在梦境里。
霍令昕见她只顾自己喝酒,半天都不言语,轻缓地夺去了程咏薇手中的酒杯,关切道:“法兰西的葡萄酒后劲很足,可不是给你拿来牛饮的,小心喝醉了。”
程咏薇的酒量很是一般,果真很快酒劲上头,连视线都有些模糊了。
她轻轻推开霍令昕的搀扶,低声说道:“我倒是宁愿喝醉了,干脆做完这个梦。即使醒来后一切如初,也好过黄粱梦醒,心头被泼上一盆冷水,还要自嘲这是飞蛾扑火。”
霍令昕根本不知她在说什么,只当她是胡言乱语:“咏薇,我扶你过去坐一坐,你醉了。”
“我没醉,只是入戏太深……”程咏薇一通话讲完,一下没了力气,转身软软趴在了霍令昕的身上,“霍令昕呀霍令昕,为什么你要是霍家人呢?”
霍令昕听出她语气里的不满,微微皱眉:“咏薇,你对我的出身有偏见么?”
不知为何,他竟然一下明白了程咏薇话里的意思。
程咏薇摇头道:“这不是偏见,这是俗世的规则。灰姑娘若要跟王子结婚,就要付出很多辛苦去追赶王子的脚步。上天既然早已为你准备好了一个至高的起点,我既为你庆幸,又害怕自己跟不上你的步伐。”
“咏薇,你究竟是怎么了?”
霍令昕迷惑起来,而程咏薇已经闭了眼,趴在他身前一动也不动了,完全是一副醉倒了的模样。
就在这种时刻,他依然不会趁人之危,去占怀中人的便宜。他半搂着程咏薇,走路之间刻意留出一些距离,将她带到了沙发上。
程咏薇靠在沙发上,眼睛睁了又睁,还是抵不过那渐渐上涌的醉意,紧闭了双眼喃喃自语起来。
霍令昕细细地看她的醉颜,喝醉后的某人双颊泛红,露出了毫无设防的神态。某种奇怪的预感朝他的心袭来,这预感促使着他俯下身去,去倾听这女孩的酒后之言。
“为什么每一次相遇,你都会给我惊喜?”
他的笑容还是那样清淡,眉眼间却有一股隐藏不住的喜悦,慢慢地漾了开来:“程咏薇,原来——你喜欢我。”
老天!我刚刚……说了什么?!
程咏薇突然清醒过来,瞪着那双漂亮的猫儿眼,还未从这震撼中反应过来,就听到了男人在她耳边的温柔回应:“咏薇,我也喜欢你。”
程咏薇怔住了,她一下失去了思考能力,脑中一片空白。
那张温和面容近在咫尺,她不由伸手轻轻触碰上去,喃喃道:“是我喝醉了?还是,我在做梦?”
她的双眼忽的被蒙住了。
一张带着凉意的唇靠了过来,慢慢深入她的心,直到唇齿交缠,相濡以沫。
眼前重见光明的一刻,她看到自己深陷在他怀中,而他正深深凝视着她。而这个人方才还半跪在她身前,用尽柔情给了她一个悠长的吻。
“咏薇,做我的女友吧。”
不再是那不温不火的语调,而是充满笃定。表面无害的霍三少,在她面前第一次流露出了强势的真容。
程咏薇并没有立刻点头。
她的暗恋终于开了花,她却突然踟蹰,有些不敢接受。
程咏薇其实是个很直接的人,有一些话,她早已想与他坦白,但却一直没有机会。
她从他怀中轻轻挣脱开来,真心真意地看着这个自己喜欢了很久的人,说道:“令昕,我知道你胸怀大志,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而我,不仅没有能助你事业的贵族出身,也谈不上聪明。”
“爱一个人,就不该做他的累赘。如果我的爱会给你带来困扰,一切就不必开始。”程咏薇向他坦白自己的真心话,“我这个人有些死脑筋,在感情上也是一样。”
霍令昕为她的话沉默起来。他知道她是在向自己讨要一个切实的承诺,不是曾经拥有,而是一往情深,不离不弃。
许久都得不到回应,程咏薇的一颗心慢慢沉了下去。她自嘲地笑了一声,果然还是不行么?这样奢侈的承诺,真的没人能给她么?
这还真是尴尬的场面啊……
她刻意装出一副轻松口吻,对这场夭折的爱情谈判做了最后的陈词:“既然如此,就当我今天的话都是胡言乱语,请令昕你马上忘掉罢!”
“好。”在寂静之中,霍令昕突然开口说道。
男人那一向温和的语调,透出难得的肃穆来:“我霍令昕今日在此承诺,对程咏薇不离不弃,无论天涯海角,永世相陪。”
程咏薇一刹那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茫茫然地仰首问道:“你刚才说了什么?”
而男人则不厌其烦地回应她道:“程咏薇,我在说,我爱你。”
男人的真心爱意,让程咏薇为这突如其来的告白落下泪来。
人的一生里,值得被记住的,不过就是这样寥若星辰的几个瞬间。
霍令昕将她抱在怀里,不住亲吻她面上的眼泪。他柔声对她说道:“傻姑娘,你难道不知,我从不做二选一的选择题么。咏薇,爱情和理想对我来说同样珍贵,哪一个我都不会轻易放弃。”
程咏薇仰首看这个优雅的男人,她突然发现,他原来是这样一个自信的人。而他那势在必得的目光,并不会让她难以习惯,反而让她有一种感觉:这个人,是值得她去信赖和倚靠的。
她觉得这一刻再美妙不过。
因为……她从很久以前,就在期待这个时刻的到来。
叛逆
程咏薇是第一次来百悦门这种风月场合。
她并非对这里有什么偏见,之所以未曾来过,是因为她身处的生活环境平静而又安稳,与这里实在搭不上什么关系。
她也不会为了满足自己那一丁点的好奇心,就随便踏入陌生的领域,因为那可能会置她于未知的险境。
她今天会贸然地来到百悦门,全然是拜程嘉树那小子所赐。
门外那夹杂了各式声音的一片噪杂,让程咏薇倏地清醒起来。
她揉着隐隐发胀的额头,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方才她英勇地闯进一位大人物的包厢里,终于找到了程嘉树,却也不小心冲撞了那位三爷。
为了不给弟弟带来麻烦,程咏薇拿出罕见的胆气,当着三爷的面喝下满满一杯白兰地,以酒赔罪,才算挽回了场面。
而那一满杯白兰地灌得太猛,喝进肚里不过一会,她就感觉浑身发热,神经乱跳。察觉到这一点后,她给程嘉树使了个眼色,就赶紧找了个借口脱身开来:风月场里处处陷阱,她一个女孩子若是醉倒了,便如砧板上的鱼肉,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
等她勉强走到这间休息室时,大脑兀自亢奋,身体却软软地一下栽进了宽大的沙发里,恍恍惚惚睡了过去。
程咏薇又默默坐了几分钟,强撑着发蒙的目光在休息室里扫视一遍,没发现有其他人来过的痕迹,这才松了口气。她酒品还不错,只是有个致命的弱点:酒后吐真言。
她与酒精仿佛有什么宿仇,一旦喝醉,就可能会随便泄露心事。何况,今天她是带着目的来的,她可不想因为一杯酒而前功尽弃。
在燕华的这两年,她自顾不暇,又总是遇上各种意外,呆在程公馆的时间很少。而当她终于有了自由时间,这才发现,自己的弟弟、那个可爱少年程嘉树已经满了十六岁。
程嘉树这些年来的变化着实很大,身姿修长,眉目清俊,已经长成了一个很出众的少年人。
而变化更大的是他的性格与气质:当年的傻小子已经不复存在,如今的程嘉树心思敏锐,视线通透,不过才是十六岁的年纪,就已内敛地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了。
连卓扬都暗叹,自己当年是否看走了眼,竟将这扮猪吃老虎的腹黑小子,错看成了只会吃喝玩乐的单纯富家少爷。
程咏薇对这一点并不感到惊讶,可不是她自夸,她家小树天生大智若愚,原本就是一个水晶心肠的通透人物。她惊讶的是程嘉树在社交上的一流本领。
程嘉树仿佛天生就有好人缘。
无论是跟着杨君玉参加宴会,还是自己私下里结交朋友,他都能应付自如。而他交友广泛,萍水相逢抑或仰慕追捧,从来不挑剔,所交的朋友算得上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程咏薇常担忧他会遇人不淑。
而程咏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