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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笑忘书(穿越时空)-下-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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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不及追去看,抢上去扶任啸武。 

扶在背上的手,悄然察探他的内息。 



心里暗暗一惊,又是一喜。 

他内息纷杂且不必说,较平时何止弱了一半去! 

刚才那人究竟是什么来数,好生厉害! 

任啸武调息了几口,立刻挣着站了起来:“传令,立即追拿玉公子卫展宁,要活口!” 

我应了一声。 



教众纷纷涌了进来,抢在最前的便是于同。 

他是于长老的独子,于长老死了,他便以年幼之身继位! 

“教主!”他抢近了,扶住任啸武。 



玉公子卫展宁。 

原来,是当年那个名声显赫的人物。 



可是,他不是早已经死了么? 

竟然……竟然被任啸武极隐秘的,囚锁在了这里! 



屋里亮了起来,任啸武一双眼似电般扫向我:“你刚才伤了他?” 

我忙说:“划伤了他的腿。” 

任啸武点一点头:“那他逃不远!” 103忘川二 

玉公子卫展宁,当年的成名果然并非侥幸。总坛的人倾巢而出,竟然一直找不到这么一个受了重伤的人。 

当然他也绝不会轻松,现在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俊州城郊这个小镇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他就困在城里。倒亏得他手段了得,不知怎么放出风声去,引得一群的江湖中人在这里聚结。人多势杂,搜捕自然变得困难重重。 

但是一片一片地方的搜过去,他终究也会无处藏身。 



可是全城已经用筛子过了一遍,竟然没有找出他来。 



等到东门传来清啸,我心里竟然微微打个突。睿智如玉公子,怎么会这样自暴身份引人去追? 

可是等不及我犹豫,我也没有时间犹豫。 



只是我没有想到,追了半天的人,竟然是卫风。 



这是第二次见他。 

然后,我杀了任啸武。 



那擂台上,他突然跳了出来了。 



是第三次见到他。 



我见了他三次。 

第一次他救了我性命。第二次我利用他杀了任啸武。 

第三次,我看着他站在那里神采飞扬的样子,手上的剑不知道为什么却不朝他的要害攻击。 



其实我早该杀了他,他死了,许多难事都可以迎刃而解。 



所以,第四次见面的时候,我终于下了决心。 



周山口那里总是刮着大风。 

不知道卫风跳下去之后,会被那风刮到哪里去。 



我以为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杀他了。 

可是他跳下去的时候,我心里一下子空了。 



卫风。 

不在这世上了。 



那个曾经救过我的少年,在我身下哭泣挣扎的少年,在阳光下笑容明亮的少年,在暗夜里妖艳起舞的少年。 

已经死了。 



我的刀已经架在了任越的颈子上,他的眼光象是垂死的毒蛇猛兽,充满憎恨绝望和悲哀,那样死死的盯着我。 

可是刘青风却拦住了我。 

他的理由非常光明正大,魔教在周山口这里的总坛是被我们攻破了,但是各地的分坛势力盘错纠结,杀了任越容易,但是根除魔教极难。 

这话倒是说得其他人纷纷点头,他们都怕着魔教反扑的报复。 



刘青风说,不杀任越,让他立誓收束魔教教众,此后几年中不可向正道启衅为恶。 

余人纷纷赞成,说还是刘宫主想得周到目光长远。 



我看着任越那目光,后背上突然一阵阵发寒。 

我这些年的作为,究竟是为了什么? 



无衣门,傅家庄…… 

我的人生,就是为了这些而存在?所谓的正道……究竟算得上个什么玩意儿! 



我一次也没有梦到过卫风。 

一次也没有过。 

有的时候夜里睡不着,我会睁着眼,在黑暗中回想起,我和他为数不多的几次见面。 

想到我把他从藏玉楼里带出来,他伏在我背上那温软的感觉。 



如果那时他肯乖乖的听话,等我安置好一切,我会好好照顾他。可是他偏偏那样不安份,自己跑出来,于同是个猴精儿,从小就是一肚子的心眼儿,被他盯上很难摆脱。 

如果那时不把你拉下水,也许死的人就是我。 



明明我是想得很清楚,你不死,我就得死。 

我当然不想死。 

可是,为什么我现在这样想念你? 



武林盟主,说来真是无限风光。 

实际上,这件华丽的外衣下面,全是脓血和伤痛。 



没有实力空有虚衔。 

任越的虎视眈眈。 

其他人的明枪暗箭。 



其实,活着一定比死去好么? 



刘青风带我去见玉公子卫展宁。 

他在云剑门道宫的后山上隐居,一直默然不问世事。 

这个人总让我有些戒惧。任啸武那样的人,也要在他手里吃了大亏,刘青风提起他的时候,口气真是又敬又怕。 

我设计杀了卫风的事,他是知道的。 

可是,他竟然连一句怨怒之言也没有说出来过。 



这种近乎死水一样的沉寂,却让人心中越来越惶恐。 

这样静如水的玉公子,比外面的步步凶险,还要令人心生恐怖。 



他不恨我么? 

那天的清晨,卫风在他怀中,茫然睁眼向我们看过来的时候…… 

他却没有抬头,他只是看着怀中那个裸着身子的少年。 



玉公子卫展宁…… 

真是名不虚传。 

我早就知道你的厉害,却一直小看了你。其实,也不并止我。 

全天下的人都一直当你温和无害的如玉公子。 

105三回合 

阳光被层层的绿叶割碎,斑驳的影子淋淋一地。 

风吹过,地上那些亮的光影摇动飘移,象是一只又一只无忧的银鱼。 

“真好看。”我掠掠汗湿的头发。盛夏里的绿荫,真是美丽的风景。清凉宜人,满眼深深浅浅落落停停的绿。 

卫展宁微微笑着,五四端着一碗冰镇的汤,低头垂眼,一副当自己不存在的样子。 

“五四。”我好奇起来:“你不是很多产业要打理?怎么成天在这里闲着呢。” 

他笑笑,不说话。 

好吧,你不说,我也不是一定非要知道个答案。 

凉风吹过午后的庭院,一切宁静无比。 



真的没有想过,会有如此闲适的心情。 

卫展宁的肌肤清淡凉爽,我贪婪的张开手臂搂着他的腰,身子拱来拱去,要找一个最舒服的姿势。 

他轻轻笑着,把我揽住。 

两个人相依着,在一张不算宽的湘妃榻上睡午觉。 



不知道哪里隐隐有丝竹之声,绿叶被太阳晒透了,微微垂了边,汁液都蒸腾出来,青涩的味道一直在鼻端萦绕。 

“喂……”我轻轻在他耳边吹口气:“你睡着了吗?” 

他嘴角轻轻上扬,眼睛没有睁开,那样恬淡的微笑看得人如坐春风。 

“你应该是睡着了吧……嗯,你睡着了,你睡着了,你不知道我在做什么的……” 

我在他耳边碎碎念,一边把他抱得更紧。 

“你要记得你是睡着了的哦……”我的手慢慢从他襟口滑了进去。 

他懒懒翻了一个身,我的手一下子探了空,被他的身子半压住一动也动不了。 

“喂,喂……”我口气未免不如刚才那样温柔了:“你压到我手了!” 

他不动。 

“喂!你压到我手了!” 

他只是微笑,口唇微动,轻轻说:“我可已经睡着了……睡着了的人,可是不会动的……” 

我都要哭出来:“好吧,你快醒过来……我手受不了,你好重哦……” 



午睡时的偷袭,我落败。 



“嗯,迷迭香,百里香,甘菊,藿香,紫苏,莳萝……”我趴在浴池的边上,把一个一个的包包拎起来闻又丢过一旁…… 

“奇怪……”我搔搔头。所有的包包都在这里了吗?那,那我要找的天香呢? 

那个,香味淡薄,有些微催情之效,炼过之后一片片红红的漂漂亮亮的天香草呢? 

真是的…… 

天香草采集不易,炼制不易,保存不易……呜,人家费了小半年功夫,才弄了一小包的说,就等着想下在卫展宁的浴汤中…… 

可是竟然在这关键时刻找不到了! 

这…… 

真是苍天不仁,以我卫风为刍狗……||||为什么我的要求明明这样低,却还总是实现不了啊! 

天时地利人和。 



天时我是不行了,不管怎么再拼命吃饭,也不可能比他大,不可能比他有权威……呜,跳过。 

地利我也是不行的,我天生粗枝大叶,到现在也不知道我们住的这座山究竟叫什么山,建宅子的幽谷又叫什么谷……天天在眼前晃来晃去的人,我还就只认识一个五四……这样一看,地利和人和的优势,也都没有…… 



可是,某位先贤不是说过么,偶们应该不屈不挠百战不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可是,我创造的条件…… 

我的天香…… 

跑到哪里去了啊…… 

呜呜…… 



我坐在浴池的边上发呆。卫展宁不知何时走了进来,他脚步简直比猫还要轻,等我发现有人进来,已经被他抱在怀中了。 

“不开心?”他一手轻抚我眉间的皱结:“怎么了?” 

我在心里沮丧无比,脸上却还能露出来:“没什么的,就是天热,没精神。” 

他轻轻笑着,将我抱在怀里,慢慢步下浴池。 



水波荡漾,身上那一层薄衫湿了水半透明,贴在彼此的身上。 

他长发披散了下来,我怔怔看着,伸手小心的掬起来,象水一滑的头发…… 

他真的不象尘世中人啊…… 



总觉得他下一刻就会飞走一样…… 

“又胡思乱想了?”他眼睛明净,笑容和煦:“你成天闲着,除了乱转歪念头,就没点儿正经事儿想想。” 

我嘟嘴:“有什么正经事能轮到我想?你不都已经想完了?” 

他微笑,手掌翻上来,平托着一个不大的纱布囊,半透明的纱囊里面,暗红色的一团物事,清香隐隐。 

我一下子张开了嘴:“啊……” 

他笑:“你的?” 

我刚想点头,突然省起不妥,连忙摇头:“不是!我没见过这东西。” 

他哦了一声:“是么……那你也不知道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 

我傻笑摇头:“不知道……” 



“嗯。”他说:“来路不明的东西,还是趁早丢掉的好。” 

他手轻轻一扬,那个纱包就在空中划了一条圆弧线,掉落到了层层纱帘外头去了。 



啊? 

丢了? 

呜呜呜? 

他真丢了? 

我………… 



“小风,要喝茶么?” 

他靠在池边,伸手在托盘里端了一盏茶。 

我哭丧着脸,有气无力地道:“不要……” 



第二回合下药,我落败。 

其实我是没什么别的招儿。 

不行……就不行吧。 

反正,日子还不是一样幸福得让我飘飘然然么。 

自找烦恼也不是我的性格。 



隔三差五我会去逛街,有时候卫展宁也去,有时候是其他人陪我去。 

这一天例外,是我自已去的。 



小镇不算大,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也全。茶馆酒寮点心铺子绸缎庄,一样儿不缺。 

可是我这街逛得却极无聊。 

没什么可买的东西。 

茶?对不住,这种陈年宿货破树枝烂茶梗我买它做什么? 

酒?也不行。我又不会喝,再说这种烧刀子似的酒,哪有卫展宁给我酿的果酒好喝啊……口水,果酒……今年酿了青梅,桂花,玉梨,葡萄,山李…… 

卫展宁做什么好象都在行,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不用说,连医卜星相居家开门七件事他也样样精通。 

比如他会煮茶,会酿酒品酒,闲时会让人找一些貌不其扬的木头来,自己做琴。虽然不下厨,可是指点厨子烧出来的小菜,做出来那些点心…… 



和他一比…… 

我就是一小市民——怎一个俗字了得! 

全身上下连一根风雅的骨头都都没有。 



站在街口,我四处张望。 

其实我只是喜欢逛街的感觉,即使什么也没买,也觉得快乐。 

好象,这是我前世的习惯中,唯一根深蒂固保留下来的。 

虽然街上什么东西都粗糙,而家中什么都精致。 

还是想逛街,看到一些泥娃娃竹蜻蜓的,也还会掏钱买。 



真的,差太远了。 

捧着一块桂花酥,我坐在茶馆儿里听说书,可是根本没听见那人说了什么。 

茶馆里的气味不算好,乱哄哄的,人来人去。杯沿上都是黄渍,桌上结了厚厚的一层潮圬。有人在隔邻吃水煮花生,壳子衣子丢的到处是。 

说书的人声音不大,讲得也不精彩。 

旁边有两个妇人在说话,声音倒不小。 



只是方言我不是太能听懂。 

异乡人。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这个念头。 

偶尔,这种感觉会涌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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