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全集-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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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数量。用术语来说,研究假设规定的各子样本都要有足够的样本量。调查完毕还要拿一些基本的统计和人口普查的结果对照,看看本次调查有无代表性。做到了这些,抽样就算有了科学性。所有的社会学教科书都写着这套方法,但国外的教科书上没写办事处、居委会、居民花名册,只简单地提到可以利用电话本和教堂的人口记录。还有一些事情,中外所有的社会学书都没有提,那就是怎样去找一大笔研究经费,怎样去求得政府机关的合作,但是成熟的社会学家自会想出办法来,所以调查还是可以进行。一大批调查员(在校大学生)由居委会干部带路,前往各家各户。如果问卷涉及到个人隐私,居委会的干部是绝对必要的。因为被抽中的人可能会拒绝回答。在这种情况之下,血气方刚的大学生会和面有愠色的被调查者吵起架来,后者会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你凭什么来问我?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前者答不出,就难免出言不逊。而居委会干部可以及时出场,把后者带到一旁,对他(或她)进行一些教育和说服。然后他(或她)就忍气吞声地回来,回答这些敏感的问题。必须强调指出,这种调查的场面不是笔者的想象,我在社会学研究单位工作过,这些事我是知道的。我总觉得,假如有调查对象不情愿的情形,填出来的问卷就没有了科学性。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他们的世界》跋(2)
根据我的经验,问卷调查有两大难关,其一是如何找钱和得到政府机构的合作,其二是怎样让调查对象回答自己的问题。对一般的社会调查,前一个问题更大;对敏感问题,后一个问题更大。概括地说,前一个问题是:如何得到一个科学的样本。后一个问题是:如何使样本里的人合作。在性这种题目上,后一个问题基本无法克服。举个国外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美国前不久进行了一次关于性行为的调查,前一个问题解决得极好,国会给社会学家拨了一笔巨款来做这项研究,政府把保密的人口记录(社会保险号码)也对社会学家敞开了,因此他们就能得到极好的样本,可以让其他社会学家羡慕一百年。但以后发生的事就不让人羡慕,那些被抽中的人中,很有一些人对自己进入这个样本并不满意——他们不肯说。如前所述,美国没有居委会干部,警察对这件事也不便插手。所以他们采用了另一个方法:死磨。我抽中了你,你不说,我就不断地找你。最多的一位找了十四次,让你烦得要死。这样做了以后,美国的性社会学家终于可以用盖世太保的口吻得意洋洋地宣布说:大多数人都说了。还有个把没说的,但就是在盖世太保的拷问室里,也会有些真正的硬骨头宁死不说,社会学家不必为此羞愧。真正值得羞愧的是他们的研究报告:统计的结果自相矛盾处甚多。试举一例,美国男性说,自己一月有四五次性行为;女性则说,一月是两三次。多出来的次数怎么解释?——美国男人中肯定没有那么多的同性恋和兽奸者。再举一例,天主教徒中同性恋者少,无神论者中同性恋者多。研究说明,不信教就会当同性恋。我恐怕罗马教皇本人也不敢说这是真的,因为有个解释看起来更像是真的,宗教的威压叫人不敢说实话。最后研究的主持人也羞羞答答地承认,有些受调查人没说实话。必须客观地指出,比之其他社会学家,性社会学家做大规模调查的机会较少,遇到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有点热情过度,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我想告诉你什么,我自会告诉你;我不想告诉你,你就是把我吊起来打,我也不会告诉你实话——何况你还不敢把我吊起来打。
诚然,除了吊打之外,还有别的方法,比方说,盯住了选定的人,走到没人的地方,把他一闷棍打昏,在他身上下个窃听器,这样就能获得他一段时间内性行为的可信情报。除了结果可信,还使用了高科技,这会使追时髦的人满意。但这方法不能用,除了下手过重时打死人不好交代之外,社会学家也必须是守法的公民,不能随便打人闷棍。由此可以得到一种结论:社会学家的研究对象是人,不是实验室里的耗子,对他们必须尊重;一切研究必须在被研究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李银河所用的调查方法很值得赞美。她主要是请别人谈谈自己的故事——当然,她自己也有些问题要问,但都是在对方叙述的空隙时附带式地提上一句。假如某个问题会使对方难堪,她肯定不会问的。这是因为,会使对方不好意思的问题,先会使她自己不好意思。我总觉得她得到的材料会很可信,因为她是在自己的文化里,用一颗平常心来调查。这种研究方式比学院式的装腔作势要有价值——马林诺夫斯基给费孝通的《江村经济》作序时,说过这个意思。
想当年,费孝通在江村做调查。这地方他很熟,差不多就是他的故乡;和乡民交谈很方便,用不着找个翻译;他可以在村里到处转,用不着村长陪着。就这样,差不多是在随意的状态中,他搜集了一些资料,写成了自己的论文。这论文得到马林诺夫斯基非常高的评价。马氏以为,该论文的可贵之处在于它不摆什么学术架子——时隔很多年,中国的学者给这种研究方法起了个学术架子很足的名称,叫做本土社会学。我觉得李银河最近的研究有本土社会学的遗风。与之相对的,大概也不能叫做外国社会学。问卷调查的方法、统计分析的方法,虽然是外国人的发明,但却确实是科学的方法。使用这些方法时,必须有政府的批准和合作,所以可以叫做官方社会学。纵然这是不得已的,借助政府的力量强求老百姓合作总是不好,任何认真的社会学家都会心中有愧。中国社会学家得到的研究结果和上面想要见到的总是那么吻合——这也许纯属偶合,但官样文章读起来实在乏味。在调查个人敏感问题时,官方社会学会遇到困难,在这些困难面前,社会学又有所发展,必须有新的名称来表示这种发展。比方说,美国性社会学家采用的那种苦苦逼问的方法,可以叫做拷问社会学。再比方说,我们讨论过的那种把人打晕,给他装窃听器的方法,又可以叫做刑侦社会学。这样发展下去,社会学就会带上纳粹的气味,它的调查方法,带有希姆莱的味道;它的研究结果,带有戈培尔的味道。我以为这些味道并不好。相比之下,李银河所用的方法虽然土些,倒没有这些坏处。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7年第12期《方法》杂志。发表时题目为“谈谈方法问题”。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用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现在把登山和写作相提并论,势必要招致反对。这是因为最近十年来中国有过小说热、诗歌热、文化热,无论哪一种热都会导致大量的人投身写作,别人常把我看成此类人士中的一个,并且告诫我说,现在都是什么年月了,你还写小说?(言下之意是眼下是经商热,我该下海去经商了)但是我的情形不一样。前三种热发生时,我正在美国念书,丝毫没有受到感染。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严肃作家的“严肃”二字,就该做如此理解。据我所知,这世界上有名的严肃作家,大多是凑合过日子,没名的大概连凑合也算不上。这样说明了以后,大家都能明白我确实在一个减熵过程中。
我父亲不让我们学文科,理由显而易见。在我们成长的时代里,老舍跳了太平湖,胡风关了临狱,王实味被枪毙了。以前还有金圣叹砍脑壳等等实例。当然,他老人家也是屋内饮酒,门外劝水的人,自己也是个文科的教授,但是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择术不正,不足为训。
我们兄弟姐妹五个就此全学了理工科,只有我哥哥例外。考虑到我父亲脾气暴躁、吼声如雷,你得说这种选择是个熵增过程。而我哥哥那个例外是这么发生的:七八年考大学时,我哥哥是北京木城涧煤矿最强壮的青年矿工,吼起来比我爸爸音量还要大。无论是动手揍他,还是朝他吼叫,我爸爸自己都挺不好意思,所以就任凭他去学了哲学,在逻辑学界的泰斗沈有鼎先生的门下当了研究生。考虑到符号逻辑是个极专门的学科(这是从外行人看不懂逻辑文章来说),它和理工科差不太多的。从以上的叙述,你可以弄明白我父亲的意思。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头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这让我想起了前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萧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前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文化革命”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merican’sbusinessisbusin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几百亩草坪,有的有几千亩草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还有人买下了前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胀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