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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失恋排行榜-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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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出的事实,好弥补在某处迈克与查理在一起,跟比我们更有魅力的人在一起过着更美好的日子;制造一点噪音好像是一种不服气的姿态,一种一无是处却有其必要的最低限态度(这是你走到哪里都看得到的情境:过着中产阶级的年轻人,当生活开始让他们索然无味时,他们就会在餐厅、舞厅和酒吧里制造噪音。“看看我!我不像你所想的那样无趣!我知道该怎样寻欢作乐!”真可悲。我真高兴我学会留在家里发脾气。)我们是一种贪图便利的结合,就像其他的结合一样讽刺与互相利用,而且我真的认为我可以跟她共度余生。我不介意,她还可以。

某次我在一出情境喜剧里看到—则笑话——也许是《一家之主》①吧?——一则荒谬透顶的笑话。有个家伙邀一个戴眼镜的胖妞晚上出去,把她灌醉,然后带她回家,对她动手动脚。她尖叫说:“我不是那种女生!”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这家伙说:“但是……但是你应该是呀。”十六岁看到这一幕时,我笑了,不过我此后再也没想起过这个笑话,直到莎拉告诉我她遇见了别人。我差点脱口而出:“但是……但是你应该不会呀。”我不是说莎拉不讨人喜欢——不是的,怎么说都不是的,更何况另一个家伙一定喜欢她。我只是说她认识别人这件事与我俩达成的默契在整个立场上对立。我们惟一的共通点(对《歌剧红伶》共有的仰慕,说实话,并没有维系我们超过之前几个月)就是我们都被人甩了——我们都是甩人者的强烈反抗者——我们都反对甩人。所以我怎么会被甩呢?

当然,我很不切实际。任何值得你花时间要在一起的人,你都是在冒终究可能会失去的险,除非你会对失去多疑到让你去选择一个万无一失的人——某个对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任何吸引力的人。要是你还想投身其中,你就得忍受它可能最后会惨败,总会有个叫做迈克的人,打个比方说吧,或者这一次的搅局者叫做汤姆,半路杀出来惹毛了你。不过当时我可不是这样想。我所看到的只有我已经降格以求而事情还是不成功,而这像个诅咒一样,让我深陷在悲惨与自怜自艾的谷底。

然后我遇见了你,萝拉。然后我们住到了一起。然后现在你搬出去了。但,你知道,你给我的东西毫无新意。如果你想要让自己挤进排行榜,你得更高明才行。我不像艾莉森或查理甩掉我时那么脆弱不堪,你也没有像杰姬一样改变我日常生活的整个结构,你没能像彭妮一样让我觉得自己很糟糕(而且你绝不可能像克里斯·汤森一样羞辱我),而且我比莎拉离开时强健许多——除了被甩时打从心底深处不断涌出的忧伤和自我怀疑;我知道,你并非我爱恋关系的终结者,你并非我最佳的选择。所以呢,你明白就好。试得好。非常接近了,不过还不行。咱们改天见了。

现在……

第二部分
 我们在门口拥抱(1)

1

星期一一早,萝拉就带着一个万用袋和一个背包离开。看到她只带走这么少的东西,教人猛然惊醒。这个女人珍爱她的东西,她的茶壶、她的书、她的照片和她在印度买的小雕像。我望着那个袋子心想,老天爷,这说明她有多不想跟我住在一起。

我们在门口拥抱,她哭了一会儿。

她说:“我不太确定我在做什么。”

我说:“我看得出来。”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你不必现在走,你留到什么时候都行。”

“谢了。不过最难的部分已经过去了,我最好……你知道的……”

“那,今晚就留下来吧。”

但她只是做了个怪表情,就把手伸向门把。

这个离开很笨拙。她没有多余的手,不过她还是试着开门,但开不了,所以我帮她开门。但我挡住了路,所以我得到门外让她出来,但她得将门撑开,因为我没带钥匙,然后我得在门自她背后关上前,从她身旁挤进去。接着才告一段落。

我很遗憾这么说,不过有一种美妙的感受,些许的解放感与些许神经质的兴奋感,从我的脚趾附近窜入,波涛汹涌地扫荡过我的全身。我以前也有过同样的感受,而且我知道这不代表什么奇怪的事,譬如说,这不代表接下来几周我都会感到异样的开心。但我的确知道我要配合它,趁它还在时尽情享受。

这是我庆祝自己回归单身王国的方法:我坐在自己的椅子一一那张会跟我留在这里的椅子上,一点一点地挖出椅子把手里的充填物。我点了根烟,虽然时间还早,而且我也不是真的想抽,只不过因为现在起无论何时,我都能自由地在公寓里抽烟,不会有争执了。我想着我是不是已经遇到下一个上床的对象,或者她是我现在还不认识的人。我想知道她长什么样子,我们会不会在这里做,还是会在她的地方做,她的地方会长什么样子。我决定在客厅墙上画上西洋棋唱片公司(Chess Records)的标志'在卡姆登有家店有所有唱片公司的标志——西洋棋、斯代斯(Stax)、摩城(Motown)、特洛伊人(Troian)——用模子喷绘在入口旁的砖墙上,看起来很棒。也许我能找到那个施工的人,请他帮我在这里做个小一点的'。我觉得还不坏,我觉得很好,我出门工作。

我的店叫做冠军黑胶片(Championship Vinyl)。我卖庞克、蓝调、灵魂乐和节奏蓝调,一点ska、一些独立(indie)的东西、一些六十年代的流行音乐——所有专业唱片收藏家该有的东西,就像橱窗上可笑而过气的标语所写的。我们开在哈洛威(Holloway)一条僻静的小巷中,小心翼翼地安置好吸引最低限度的过路人。除非你住在这里,否则完全没有理由到这里来,但是住在这里的人似乎对于我的Stiff Little Fingers白标唱片(二十五块卖你,我一九八六年时用十七块钱买的),或是我单轨版本的Blonde on Blonde没有太大的兴趣。

我的生意还过得去,那是因为那些周六时专程到这里采买的人——年轻人,永远是年轻人,穿戴着约翰·列侬式的眼镜、皮夹克和方形的斜肩背包——还有邮购的关系。我在精美的摇滚杂志封底刊登广告,接到年轻人,永远是年轻人,从曼彻斯特、格拉斯哥和渥太华的来信,这些年轻人似乎花了不成比例的时间搜寻“史密斯”演唱组被删除的单曲,还有在“首版非再版”下加底线的法兰克·萨巴(Frank Zappa)的专辑。他们简直跟疯了没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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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门口拥抱(2)

我上班晚了,等我到时狄克已经靠在门上读书了。他三十一岁,留着又长又油腻的黑发,穿着一件“音速青春”(Sonic Youth)的T恤,黑色的皮夹克试图充满男人味地诉说它的光辉岁月,只不过那是他一年前才买的,还有一个随身听跟一副大得可笑的耳机,盖住不只他的耳朵还有他的半张脸。他的书是平装版的路·瑞德(Lou Reed)传记。他脚边的斜肩背包——真有过光辉岁月的——广告着一个红得发紫的美国独立唱片品牌。他费了好一番工夫才弄到手,每当我们一靠近那个背包,他就紧张得不得了。他用它来装卡带,他听过店里绝大部分的音乐,他宁可带着新货来上工——朋友给的卡带、邮购的盗版货——也不愿浪费时间重复听同样的东西两遍(“狄克,要不要去酒吧吃午餐?”巴瑞或我每星期都会问他几次,他总会忧愁地望着他的一小堆卡带,叹口气说:“我很想去,不过我还有这堆要听完。”)

“早安,理查。”

他紧张兮兮笨手笨脚地要拿下他的巨型耳机,结果一边卡住耳朵,另一边落在他的眼睛上。

“噢,嗨。嗨,洛。”

“抱歉我迟到了。”

“不,没关系。”

“周末还好吗?”

我打开门锁,他则七手八脚地找他的东西。

“还可以,不坏。我在卡姆登找到‘甘草夹心糖’(Liquorice fits)的第一张专辑。这张叫《青春遗嘱》(Testament of Youth),国内从来没发行过,只有日本进口版。”

“太好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在鬼扯些什么。

“我帮你录一卷卡带。”

“谢了。”

“因为你说你喜欢他们的第二张专辑,《流行文化、女孩及其他》(Pop,Girls,Etc),封面有Hattie Jacques的那张。不过你没看到封面,你只有我录给你的卡带。”

我确定他录了一卷“甘草夹心糖”的专辑给我,我也确定我说我喜欢。我的公寓里到处都是狄克录给我的卡带,大多数我听都没听、

“你怎么样?你的周末如何?好?不好?”

我无法想像如果我告诉狄克有关我的周末的事,我们会有什么样的对话。如果我说萝拉离开我的话,他大概会崩溃并化为尘土。狄克不大热中这种事。事实上,假使我要告白任何一点有关私人的事的话——譬如说我有一个母亲一个父亲,或是我年轻一点时曾上过学——我想他只会脸红、结巴,然后问我有没有听过“柠檬头演唱组”(Lemonheads)的新专辑。

“两者中间,有好有坏。”

他点点头,这显然是正确答案。

店里闻起来有一股陈年烟味、湿气和塑胶防尘套的气味,狭窄又昏暗、脏乱又拥挤。一方面是因为这是我要的——唱片行看起来就该这样,只有菲尔·柯林斯(Phil Collins)的歌迷才会去那种看起来干净健康得像郊区购物中心的地方,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提不起精神清理或重新装潢。两边各有一个陈列架,橱窗里面还有两三个,CD跟卡带在墙上的玻璃柜中。大小差不多就这样,差不多刚刚好,在我们没有任何客人的情况下,大部分的时候大小差不多刚好。后面的储藏室比前面的店面稍大,但我们其实没什么存货,只有几堆没人想花时间标价的二手唱片,所以储藏室大多时候拿来混水摸鱼。我对这个地方厌倦到了极点,老实说。我怕总有一天我会抓狂,把猫王艾尔维斯(Elvis Costello)的模型从天花板扯下来,将“乡村艺人(男)A—K”的架子丢到街上去,然后到维京多媒体大卖场(Virgin Megastore)去工作,再也不要回来。

第二部分
 我们在门口拥抱(3)

狄克放下张唱片,西岸迷幻的东西,帮我们俩泡咖啡,我则查看邮件。然后我们喝咖啡,接着他试着把一些唱片塞进挤到要爆的陈列架,我则打包一些邮购的货。然后我做一下《卫报》上的填字游戏,他读一些美国进口的摇滚杂志,然后轮到他做《卫报》上的填字游戏,我读美国进口杂志。不知不觉间,就轮到我来泡咖啡。

十一点半左右,一个叫强尼的爱尔兰酒鬼跌跌撞撞地闯进来。他大概每星期来我们这儿三次,他的光顾已经成为一种编排好的例行公事,我们两个都无意更动。在这个充满敌意与不可知的世界,我们仰赖彼此提供一些可以相互依靠的东西。

“强尼,滚出去。”我对他说。

他说:“怎么?我的钱你看不上眼?”

“你根本身无分文,我们也没有你要买的东西。”

这是他的提示:开始时来上一段唐娜(Dana)的“万事万物”(All Kinds of Everything)的狂热演出;而那是我的提示:从柜台后出来将他引回到门口;这是他的提示:向陈列架扑身过去;接着则是我的提示:用一手打开门,另一手松掉他紧抓在架上的手,然后将他扫地出门。我们几年前发展出这套动作,已经演练得滚瓜烂热了。

强尼是我们午餐前惟一的客人。这实在不是有雄心大志的人会想做的工作。

巴瑞一直到午餐后才现身,这没什么稀奇的。狄克和巴瑞都是受雇做兼职的工作,每个人三天。不过在我雇用他们不久后,他们俩就天天来报到,连星期六也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假使他们真的没地方混也没别的事干,我不想,你知道的,点明这一点,以免引发某种心灵危机——所以我给他们加了点钱,然后不动声色。巴瑞将加薪解读为缩减工时的暗示,所以我就不再给他加钱。这是四年前的事,而他也没说过一句话。

他进店门时哼着一段“冲击”演唱组(The Clash)的音乐。事实上,“哼”是不正确的字眼,他发出那种所有小男生都会的吉他噪音,你得把嘴唇往外推,咬紧牙齿,然后发出“哒哒哒”的声音。巴瑞已经三十三岁了。

“兄弟们,好吗?嘿,狄克,这是什么音乐,老兄?臭死了。”他捏住鼻子做了个鬼脸“呕……”

巴瑞常欺负狄克,到了只要巴瑞在店里,狄克几乎一语不发的地步。我只在巴瑞真的做得太过火时才介入。所以我看着狄克将手伸向柜台上方架子上的音响,关掉卡带。

“他妈的谢啦。狄克,你像小孩子一样,得随时有人盯着。不过我不知道干嘛得由我来管这档事。洛,你没注意到他放什么鬼吗?你装死啊,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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