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巨星之悍妻养成 作者:恩很宅(潇湘vip2014-12-06正文完结)-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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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轿车一直平稳的驰骋在上海繁华的街头,是的,他和程晚夏,明明就跨了大半个上海城的距离,他却还是执意的送她回来,他自私的而不想任何男人陪在她身边。他不知道安筱会怎么想,尽管一直觉得对她很亏欠,但因为不爱,所以,没办法再像以往那样主动付出,最多,他可以让她在他身上索取,身外之物。
他闭上眼睛,靠在后座上。
刺耳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他拿起电话,看着来电,“你好。”
“傅总,是我,顾明洋,我真的不想这个时候还打扰您,但刚刚送安筱回去的时候,她半途说要吐就突然下了车,然后当我回神过来的时候她就不见了,我都找了两条街了,还是没有见到她的人在哪里?电话也一直打不通,就想问问傅总,您知道安筱家在哪里吗?或者她亲戚朋友的电话,大晚上一个女孩子,又是公众人物,很容易出事的……”
“安筱在哪里下车的?”傅博文眉头一紧。
“在南京路这边。”
“你再到处找找,找到了给我电话,其他的我来处理。”
“好。”顾名洋挂断电话。转头,看着站在路灯下的安筱,“行了吗?”
“谢谢。”安筱嘴角一笑。
“虽然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我真的觉得强扭的瓜不甜,何况傅总很明显……”
“喜欢程晚夏是吗?”安筱眉头一扬。
顾明洋点头。
“可你也看到了,傅博文还是在乎我的。”
“在乎不能说明爱的……”
“在我看来,在乎就会变成爱。”安筱打断顾明洋的话,“谢谢你今晚给我做的,我会回报你的。现在你可以先走了。”
“你确定你现在要一个人?”
“我确定。”程晚夏点头。
顾明洋无可奈何,耸了耸肩离开。
安筱让他帮忙,说是会介绍好的导演给他认识,顾明洋现在虽然比以前红了很多,但比起安筱和程晚夏还是欠缺了点火候,而且这部戏本来就是一部女性题材的戏,他的戏也就是仅仅充当一下绿叶,而且不得罪圈中大牌是他们在娱乐圈生存的必要之课。
安筱看着顾明洋离开,然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了指定的地点,她知道傅博文肯定找得到。
她并不想这样,从小开始,她就是一个爱面子胜过一切的人,在曾经还跟着吴庆莲生活的贫困环境下时,她就对自身的要求很高了,她一直有个信念,必须走出这样的穷日子,所以她穿的衣服必定是干干净净的,有时候甚至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没那么穷酸,会把攥着吃饭的钱节约下来买漂亮的衣服,她受够了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的那些人。
后来,读上初中遇到房屋搬迁,政府给了福利让她读上了上海最好的一所初中,听说后那天她兴奋了一个晚上,但是第二天背着寒碜的书包走过那一排排黑压压的高级轿车,走进那金碧辉煌气势磅礴的学校大门时,她的内心却还是颤抖了,路过她身边的男男女女都穿着现在最流行的服饰,梳着最时尚的发型,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很自卑。
她第一天去班上的时候,班主任简单介绍了一下她这个转学生,她一直都知道自己长得不错,所以班上的男同学看着讲台上红彤彤脸蛋的她时,欢悦的吹着口哨,她心里是窃喜的,样貌是她处在贫困家庭中,唯一的支柱。
可,她看到了程晚夏,当时还叫安晚夏。
安晚夏比她漂亮。
听说,家里很有钱,学校的校长都不敢得罪,成绩也很棒,班上的老师都很喜欢她,她身边还有一个一样很有钱的青梅竹马李大国,虽然两个人经常吵吵闹闹,甚至三天两头的打架,尽管每次受伤的都是李大国,李大国却还是会屁颠屁颠的讨好程晚夏,总之那两个人,在外人看来让人很羡慕。
老师给她安排了位置,坐在安晚夏后面的位置,安晚夏的旁边坐着李大国。
李大国会经常转头过来找她说话,女人的第六感很强的,她知道李大国喜欢她,而她,从小就习惯了男生的阿谀奉承,也习惯了被男生讨好,所以她就算对李大国没什么感觉,也依然乐意和他暧昧。
但安晚夏应该是不待见她的,就如她怎么也不可能待见安晚夏一样,她从小就习惯了在班上是最耀眼的那个,可在这里,却老是被安晚夏的光芒遮挡。安晚夏的脾气其实并不太好,刁蛮任性无理,可班上一大半的男男女女都喜欢和她玩,而她自己,虽然也招来了一些男生的亲睐,却怎么都得不到女同学的喜欢,她当时不明白为什么,她以为她自己做得够好。现在她懂了,因为她对每个人都是小心翼翼,自卑,做作,不大方,总是怕自己不好的一面被别人知道,所以,她习惯了伪装,伪装得很厉害。
但她并不觉得不放开自己的心扉,故意去伪装,是她的错。
她只觉得,这是社会给她的不公。
初中的时候,班上就有同学用名牌了,她永远都记得她在班上闹了怎样一个笑话。那天早上,一个女同学提了一个Gucci的包到班上来,班上的同学都去围观,羡慕嫉妒恨的,她并不觉得那个包有多好,她记得吴庆莲也有个那种标牌的包,既然现在同学都追求这种包包,她第二天也背到了学校来,她以为她是跟上了时尚,却没想到一到教室就被人指指点点的,她不知道怎么个情况,后来,她在上洗手间的时候听到班上两个同学在嚼舌根。
有个女同学说,“程安筱那女人到底知道不知道什么是名牌啊,居然背着个A货都算不上的破包包到学校来,真是丢人,也不看看我们学校都是些什么地方。”
另外一个女同学说,“就是,穷就穷嘛,还装什么,现在全校都知道我们班出了一奇葩了,真是一脸贱相。”
她当时就蹲在厕所里,眼泪不停的往下掉,她捂着唇,怕自己的声音被隔壁听到,她不想自己的难堪被任何人知道。
隔壁突然又传来一个女生声音,“你们够了没有?你以为你生在富贵家庭就很了不起吗?自己没赚过一分钱,有什么资格说别人穷!”
那个声音是安晚夏的。
她听得很清楚。
“晚晚,你不知道别个班怎么说我们班,说我们班风气不好,我也是冲着集体荣誉感才这么口不遮拦的……”那个女同学并没有因为安晚夏的责备而生气。
“你管别人怎么说,管好你自己的嘴巴。”安晚夏说完,就走了。
那两个女同学有些懊恼的跺脚,跟着追了上去。
她用餐巾纸擦了擦眼角的泪,深呼吸,让自己看上去和平时无常,才走出了厕所。
她一点都不感激安晚夏,一点都不感激,真的。
她宁愿听到安晚夏符合着那两个女同学一起骂她,至少让她知道,安晚夏也是这么一个小人,她觉得她的内心会平衡一点。
她其实一直默默的,在心里和安晚夏作比较。
恨不得找出她一大堆的缺点。
那天放学回去后,她把吴庆莲的包扔给了她,然后对着她冷言热讽,她真的是受够了这么寒酸这么被人嘲笑的日子。
所以,她开始勾搭李大国。
李大国是安晚夏的最好的朋友,但是李大国喜欢她,她觉得很有成就感。
李大国家里很有钱,勾搭上他,她就能够买自己喜欢买的漂亮衣服,再也不会被其他人所耻笑。
初中毕业那个晚上,她付诸了行动。
那晚他们都喝了酒,但是都没有喝醉。
她问李大国,你会对我负责吗?
李大国说,我发誓,我会爱你一辈子,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我就把你风风光光的娶进门。
当时,她其实憧憬过的,对未来的美好生活。
可她没有想到,兜兜转转了这么多年,她居然是安家的亲生女儿,安家的大小姐,而安晚夏不是,她才是。
那一刻,她是高兴地,无法形容的很高兴。
高兴的同时,怨恨着吴庆莲。
之后就再也不愿意和吴庆莲说一句话,尽管吴庆莲有时候回来看她,在学校远远的看她,她从来不屑一顾,她没办法理解吴庆莲瞒着她这么多年的身世之谜!
读高中后,她就很想看“程”晚夏的笑话了。
她真的很想知道,享受惯了这富贵的生活,回到那个贫穷窟去,会不会发疯。
很遗憾,程晚夏没有发疯。
但看着程晚夏的脸色和以前曾经的自己一样时,她总觉得有了一种很强烈的报复感,她曾经如此嫉妒如此羡慕的一个人,原来也可以变成这个模样,她还是觉得,上帝是公平的,很公平。
她再也不屑和程晚夏说一句话,当然更不会主动和她说话,她不想任何人再提到自己的过去,因为她觉得她的过去仅仅只是耻辱而已,没有任何价值可回忆。
当然,她还庆幸着,李大国高中去了国外。
省去了很多麻烦。
回到安家后,安家的富裕根本不需要她这么屈尊在李大国之下,安齐然说过,他会给她找最好的一门亲事,让她嫁给上海最富贵的家庭。
那时,她正好宫外孕大出血。
她说那是被人强奸的,在上海那个杂乱的街道角落。
安齐然和朱沁兰对她很内疚,越内疚,对程晚夏的埋怨就越深。
朱沁兰说把吴庆莲告上法庭,她拒绝了,不是对吴庆莲还存在感情,她只是不希望把事情搞大,她不希望更多的人知道,她曾经生活在怎样一个环境,她怕上流社会的人会因为她以前的出身看不起她。
其实,上流社会的人真的和自己想象的不一样。
他们注重生活,注重品质,注重修养,注重内涵,注重才华。
她第一次去参加一个宴会的时候,她看到富家千金轮番表演着自己的才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古筝,唱歌,跳舞,书法、绘画,快速记忆等花样百出,有些她甚至见都没有见到过,那个时候,她一个人躲在角落。
她听说,以前的安家大小姐安晚夏,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走在哪里,都是耀眼无比。
回去后她就对安齐然和朱沁兰说,她要学乐器,要学书法,要学唱歌、跳舞,要让自己能够出众,走出去不丢脸。
安齐然和朱沁兰是非常赞同的,富贵人家的富太太们,除了攀比名牌外,子女也是他们炫耀的对象。
可,事实证明,她显然已经过了那个学习的最佳时期。
不管安筱多勤奋,她永远都做不到程晚夏那么好。在唱歌和跳舞方面,因为从小在班上比较受欢迎,文艺有些基础,还能稍微学习。其他根本就是一窍不通!
她恨程晚夏,真的很恨,不是因为她从小生活在那种环境,她不可能什么都不会,现在也什么都学不好。她更加恨的是,好长一段时间里,上流社会都还有程晚夏的名字,而她,算什么?!
……
安筱不想回忆了。
她觉得想太多,没什么意思。
她站在上海的一片沙滩上,看着海水潮起潮落。
她知道傅博文能够找到她,肯定能。
……
傅博文打遍了和安筱有关联的所有人电话,都没有安筱的消息。
他是有些着急,尽管现在对安筱不存在所谓的爱情,但必定这么多年和她一起走过来,他还是把她当成了妹妹对待,更何况,他总觉得,他对安筱,是有内疚的。
黑色轿车一直在上海这座城市穿梭,傅博文捏着手机,头靠在手机上,在思索安筱会去哪里?半山腰那栋别墅,不可能,安筱也知道在装修,她不可能跑那里去。安叔叔说安筱没有回家,安筱的经纪人也跟着出来寻找,说是去安筱以前去过的地方找找,但过了都快一个小时了,没有人给他打电话,他也没有看到安筱的身影。
他把手机烦躁的往座椅上扔,头靠在座椅上,冥思苦想。
突然,眼眸一动。
“小吴,往海边开。”
“是的,傅先生。”
车子大转,往海边开去。
安筱曾经说过,她喜欢大海。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到海边,看看大海的旷阔,心情就会慢慢平静下来。所以,她以前在不开心的时候,也会经常去那里,那个时候,他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但是现在……
傅博文抿了抿唇,他确实对安筱,不上心了。
车子一路开往海边,到达目的地,傅博文连忙打开车门,往沙滩上走去,那个沙滩很平,白天的时候人很多,晚上也有些喜欢驴友的年轻人到这里搭帐篷,所以零零星星的还能够看到些灯光闪闪。
傅博文大步走在沙滩上,眼眸突然一定,看着一个纤瘦的背影走在沙滩上,潮水打在她的身上,她却仿若感觉不到似的,整个身体还一步一步的往前走,海水一点一点掩盖着她的小腿,膝盖,大腿……
傅博文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