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剩女重生记 作者:萦索(起点vip2013.03.29完结,剩女、权谋、平凡生活)-第15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自有消息渠道。
……
“唉,这丫头心思也深了。话故意说一半,藏一半。”
邓氏靠在水墨绫面子大引枕上,歪着道。秦嬷嬷端来一碗红豆羹,弓着腰,“这是姑娘聪明,要是她还跟以前似地,不知轻重,竟为了替侯府出面,自己藏在屏风后面。怕是老夫人都愿意再见她吧”
邓氏想到以前,也笑了笑,
“也难怪,这丫头经历得太多。她母亲又是那个样子……什么事情,不都得自己担待。”
秦嬷嬷低着头,对于沐天华,主人可以随便说,但她做奴婢的却不敢多说一个字。
“你说,许氏怎么就敢呢?我特意去信祝福了,叫她好好照顾清瑶。她也明知道我跟老公爷很在乎这孩子,还敢一而再、再而三?老三也写信回来了,说了这件事,愧对清瑶这丫头,叫我有什么能帮就帮。”
秦嬷嬷皱眉沉思了一会儿,小心措辞,“依奴婢的浅见……”
“你个老货,都四十多年了,还这样小心翼翼?”
“奴婢是不敢逾越了本分。老夫人看重奴婢,但奴婢更不能给老夫人丢脸。”
“唉,你总是这样。放心说罢,这里又没外人。”
“是。奴婢觉得,三夫人未必不是好的,可人啊,会变她在老夫人这边,日日受老夫人熏陶,变是坏的也熏陶好的了。可到了金陵那个花花地方,自己当家做主,没人掣肘,这是一。再者,那边的柔小姐也在……会不会是姑嫂天天见面,暗地里鼓动这什么,所以……”
邓氏的脸,登时沉下来。
秦嬷嬷小心的看了一眼,用低沉的声音道,“当年那件事情做得隐蔽,可谁也难保……或许柔儿小姐知道了什么?心中有气?何况她是寡妇,心情难测。当年姑爷死了,老公爷不让她回府,让她青春守节,柔儿小姐必定是气怒在心啊”
“这些年,她的信笺越来越少,仿佛不把国公府当回事。三夫人去了金陵,自然要去看小姑子的,外人面前当然为要小姑子撑腰。而柔儿小姐当年跟天华小姐的婚事……肯定心有不甘,故意针对瑶姑娘也是有的。”
邓氏闭上眼,“冤孽啊早知道,何必留着她”
元尚柔,外人以为她是嫡出的千金,其实京城一些权贵人家,谁不知情,她是外室之女,还是那种见不得人生的。小时候,她最得老公爷疼爱,用掌上明珠形容也不差。谁知后来嫁人,就为难了。有名望的人家不肯娶,肯娶的都是巴结幸进之辈,老公爷不乐意,就把她嫁到金陵,远离是非的京城。
后来元尚柔青春守寡,老公爷不让回来也是这番道理——出嫁都找不到好人家,何况二嫁呢不如在金陵好好守节,至少名气不差。若是……守不住,也不打紧。元尚彬为何到了金陵做知府?不就是为妹妹撑腰吗?只要做得滴水不漏,外面人知道什么啊可惜,元尚柔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觉得父母亏待了她,更怨当初没有替她争取和俞锦熙的婚事。以至于一错再错便是老公爷知道元尚柔的事情,也觉得这女儿疯魔了,跟小孩子计较什么?吴嬷嬷是邓氏的亲眷,她说的话,老公爷还是有几分信的。
尤其是那句,“……言语尖酸、刻薄,似心怀怨恨。”
“罢了儿女事,顺其自然吧”
邓氏无奈一叹。
因自己儿媳、记在名下的庶女做的好事,她不得不出面为俞清瑶争取了。不然,俞清瑶岂不怀恨?连安庆侯府那边,也疏远了。
……
俞清瑶这边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的是争取取笑婚约。可她绝对没想到,或者说,没意识到世间有一个可以不顾体统、打破传统认知,而没有任何人敢跳起来反驳的。
这个人,就是大周朝独一无二的诗仙。
“仙”么,亦步亦趋,按照圣人的教谕言行要求自己的,那时儒家典范。不可能成仙。
所以,俞锦熙做出点什么事情,就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比如,他在金陵身负圣旨,编撰《广平大典》,仍旧抽空去评选青楼花魁大赛,并题诗数首,称赞江南地区人杰地灵,京城的名ji过去,他再次白忙时间抽空评选,洋洋洒洒做下传唱一时的诗词。
换了别人,这种事别说做了,扯上关系都是要被弹劾的。
唯独他,做得最自然不过。
于是,某年某日,俞锦熙在大街上大摇大摆,遇到了未来女婿,非常不爽的问一句,“你有什么本事,敢娶我的女儿?”储凤栖正要表现士子风骨,被一句“当着我的面都敢这么狂?你当我是死人啊”一顿老拳,把储凤栖揍得鼻青脸肿打完了还不算完,一句“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才是最大的利器啊除非储凤栖不要脸了,否则他敢娶吗?不然不久应了那句癞蛤蟆?
当晚,就悄悄把庚贴送了回来。
二一六长 子皓身世
二一六长 子皓身世
官场上打人打脸是大忌,有点素质的都不能这么干。当然也有例外的,比如说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之类。诗仙跟端王的怨仇来源已久,整个京城上下稍微有点门路的,还不查个一清二楚?脱去了皇室尊贵的地位,用老百姓通俗的话来说,这事情可以简单的概括为:奸夫勾搭人、妻,末了还想卖便宜女儿捞好处。
是个活人都不能忍啊
是以,诗仙当街暴打储凤栖一顿,指指点点、围观的群众极多,可风闻奏事的御使上本的寥寥无几,而且要点也是——不该光天化日、当街打人,有损体面。暗意,等到天黑没人的时候……爱干嘛干嘛,只要没人看见。
即便是跟储凤栖交好的同年,也没有替他说话的,反而劝告:好端端你干什么主动上门讨打?你跟俞清瑶确实交换了庚贴,但不是万无一失好不好况且那庚贴是……文华真人给的,人家可是脱离红尘的出家人母亲可以替女儿物色女婿,但没听说出家人做理会俗家事的。在人家诗仙还没认同你的时候,上门以“女婿”自称,人家还不转移仇恨,怒火统统发泄到你头上。
至于始作俑者端王……谁也没敢提。
仿佛这场闹剧由始自终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
莫名其妙多了未婚夫,莫名其妙又解除了婚约,俞清瑶对此无语望天了许久——她已经做好了长久战斗的打算,哪里知道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所有担忧的问题已解决了当胡嬷嬷欢喜的告诉她,储凤栖已经派人把庚贴还回来时,她彻底呆了。
按道理说,父亲连文人的风骨都不要,替女儿解决心头大患,应该得到感激。可轮到她……感激?笑话,怎么可能倒霉催的俞清瑶,长这么大就没遇到过什么幸运事,尤其是天上地下罕有的父母,早就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危机意识,想的是,自家老爹疯癫了?打人这种没品的事情,太有损形象了退婚有一千种法子,何必用这种?
她却不知,是她给俞锦熙的压力太大——砸了满地的碎片,指着鼻子骂“俞探花你给我听好了”,“我绝对不嫁”。可怜女儿都气成这样,当父亲的要是再没反应,不跟木头一样?所以快刀乱麻,用最简单粗暴的法子解决了……
至于再也没有身家清白、文骨稍弱的士子敢求娶女儿,俞锦熙根本没想到,想了也不会放在心上。
回到京城的第四日上午,父女两个才对坐宽大的黑檀木錾福寿纹圈椅上,中间的桌子上摆着清漆团花雕绘小茶盘,上有两个白瓷绘五彩花卉茶碗,里面碧色茶叶起起落落的,散发一股清香。两人都沉默着,一个想的是,我该不该致歉?先前全无仪态,忘了为人子女的孝道。另一个则疑惑,女儿还愁眉不展,难道是嫌我打储凤栖打得不够狠?嗯,下次遇见,直接打成猪头……
气氛安静极了,许久,俞清瑶才咳了一下,“听说朝廷上有御使参奏,你,没有事吧?”
“几个酸儒,不打紧。”
见俞清瑶挑眉露出担忧之色,诗仙很是无赖的往后一靠,笑着道,“不成就往大里闹。皇家人好面子,是不敢把家事闹大的。”言下之意,幕后推手端王就别想藏身幕后了,假装不知情了。
俞清瑶想了想,想明白了,松了口气。投鼠忌器就好,想不到她的婚事居然也跟堂堂亲王的脸面扯在一起,这让自觉是个普通少女的俞清瑶有些怪异。
两人都默契的没有提及另一个重要人证——沐天华。甚至这些年他们都没有提到这个名字,实在不得不说,比如在金陵收到沐天华的来信,俞锦熙就用一个“她”来代替。“她给你的信”,“她送来的东西”,俞清瑶只是默默收下,好也罢、坏也罢,从不在父亲面前说什么。
这回,也没有提起。只是两人同时觉得,沐天华这回过份了事关终身大事,居然想在人不在场的情况下来个“先斩后奏”?要是俞锦熙在士林文坛中没那么高的声誉,或者他性子犹豫一些,害怕给女儿退婚造成伤害,那拖得越久,将来的婚事越难办。
现在暴打了储凤栖,只是一时风波,人们当成笑话笑骂储凤栖,要不了多久就忘了。可没当机立断呢?被笑话的就成了俞清瑶当母亲的不该这样。从不指望她帮忙了,也别拖后腿啊就在父女两个暗自琢磨的时候,有访客了——俞子轩登门。看门的门房消息灵通,俞清瑶前日砸东西时他就直咋舌,惊讶诗仙原来是怕女儿的。后来暴打状元郎更证明了这一点。这会子老爷正跟闺女和好呢,当然是说“我家老爷有要紧事,不方便见客”,俞子轩气呼呼的踹了一脚,“你当老子是谁?老子看自己的叔叔,也是你一个下溅的仆役能阻拦的”不用人带路,自己闯了进来。
俞子轩底气从何而来?一,他是俞家的长子长孙,将来要继承家业当族长的换句话说,所有俞家大大小小的事务,都有资格过问。再者,他自己觉得是俞家下一代最出色的人才,后继者,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不是光靠一个“诗仙”就够了。想破脑袋,想不出俞锦熙会不待见他的理由。
因此,他昂首挺胸的进来,随便抓住一个人问了俞锦熙在哪里,就直接冲进来。
一进门,见俞清瑶跟父亲对坐,想到门子说的“重要事”,忍不住讥讽,“子轩拜见三叔三叔可真是逍遥,办公时不在翰林院,却回家跟堂妹闲聊?三叔不怕人言,儿女情长吗?”又见俞清瑶脸上露出厌烦,迟迟不给他行礼,“子轩本来想请教三叔,可昨日听说了庚贴一事,实在不吐不快想我俞家,也是书香门第,匹配储状元是天作之合就是曾爷爷在也只有点头答应的,怎么三叔竟无礼的把人打了?平白跌了自己清誉,还让人以为堂妹是骄狂任性之辈”
“日后,谁还敢娶?她生母已经是不洁之人,再添了这个名声,实在大大有损俞家名声。望三叔早做决断子轩与储状元是同年,还说得上话。三叔有意,子轩愿意摆桌酒席,请他过来商谈,两厢私下交流,龃龉尽消,也能称作一桩美事。何乐而不为?”
俞清瑶瞪大了眼睛。
她就知道,俞子轩此人外表精明,实则精明都在小处。真遇到重要抉择时,不该胆大的时候他去挑拨虎须,该理直气壮争取利益的时候,他懦弱的往后一缩——简而言之,此人做什么都不合时宜。十分不会看人脸色。
俞锦熙淡淡的一瞥。
用什么来形容这一瞥的风情呢,哦,错了,是这一瞥中隐含的杀气。平日俞锦熙是嘻笑怒骂、诙谐风趣的,等闲不会动气,对待女人更是风度翩翩。至今金陵的花船上、青楼里,都流传着诗仙的风流美名。
尽管,天下人都知道他在北疆呆了十年,是不可能,也绝对不会双手干净到不曾沾染人血的。可那又怎样呢,胡人的血好像不是人血,杀了一百个胡人,大周子民也只会叫声“好”,不会觉得其间的杀戮,以及杀人时的血腥可怕。
俞子轩非常迟钝的没认出来“杀气”,他被俞老爷子保护的太好,对家族过往一无所知。在京城逗留一个月,大约听说了三婶跟三叔之间的旧事,心理有些鄙薄。娶个侯府千金有什么用,还不是守不住,趁你去北疆的时候跟亲王眉来眼去还欺瞒所有人,说什么在临州养病要是他见了,非得痛骂不可也因此,他对俞清瑶、俞子皓的态度更是轻慢——以前是自卑(母族不如弟妹的母族显赫),自傲(读书有天份,深得老爷子喜爱),现在则把自卑统统抹去,换上了居高临下的怜悯。脸上的表情分明写着,我就说嘛,曾祖父为什么连见都不肯见你们,原来是讨厌啊浅薄无知的他,太过冲动了,根本没发现俞锦熙自打他进门,就没正眼看过那是对待侄子应该的态度吗?
慢悠悠的啜了一口茶,诗仙脸上没什么烟火气,“你是瞒着老爷子,偷偷来京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