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剩女重生记 作者:萦索(起点vip2013.03.29完结,剩女、权谋、平凡生活)-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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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比对方先到,那自己的马肯定就是落后的……”
查小钗眼睛一亮,以她的耐性比试赛马半个时辰了,动也不动的,生平没有过的痛苦啊当下跳下马,逼着俞清瑶也下来,急急道,“快换马”
俞清瑶好心问,“你确定?”
“当然”
等晃过神来,才发现自己那匹驽马,好歹也是膘肥体壮,而这匹不知什么时候倒地的老马……空气中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喊,“俞清瑶,你阴我~~~~”
俞清瑶却舒舒服服骑着驽马,慢悠悠的往前了。越过了草地,往光秃秃的树林,路上遇到不少飞奔的同伴,她也不急躁,笑眯眯的。旁人觉得她是胜券在握,提到查小钗骑着又老又丑的马,狠狠的抽打也走不了几步,都没同情心的嘿嘿笑。
虽如此,他们不过停留两下,可没兴趣一直陪伴俞清瑶——她的速度太慢了。
等后来者渐渐减少,估摸大部分人都累得回去休息了,俞清瑶才调转马头,往山神庙方向。心理不停的祈祷,“老天保佑,保佑我晚些被发现,保佑我顺利逃出去,保佑我这一路平安,保佑我早早见到父亲。”
估计是老天听到了她的祈祷声,想着,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嘛苦逼女的命运不该总是苦逼,也该扭转了。于是,两刻钟后,一伙骑着高头大马,穿着黑厚皮裘,浑身散发血腥彪悍之气的山贼,发现了孤身一人的她,黑麻袋当头照下,把个瘦弱的小女孩塞到里面,夹着飞奔离去。
原地,只剩下驽马慢悠悠的继续走着。
什么,老天,你确定这是“补不足”?不是在人家已经创伤累累的伤疤上,又添一道?
当然不是了。
山神庙里,胡嬷嬷两眼泪花,激动的跪在地上,“老爷,您可回来了您再不回来,姑娘都要去北疆寻你去了”
俞探花——山贼头领。这世界,总是千变万化,令人猜不着、看不透。
一六0章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一六0章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山神庙。
许是祈求风调雨顺的百姓们,彻底对庙里供奉的泥胎木偶失了望,这里破败极了,门墙跨了一半,焦黄的云幔垂落在地,金黄色的祥云纹颜色还很艳丽,可惜做了擦拭供桌的麻布。几个彪悍男子把干燥稻草卷卷,席地而坐,毫不客气的把俞清瑶提前准备的干粮拿出来吃。一边吃,一边交谈,操着塞外的口音,间接夹着异族词汇。
每个人都梳着怪异发型,又浓又密的辫子攀到两耳下,辫梢垂着银质的小铃铛——这可是标准的蛮族人打扮,也不知如何通过层层关卡,到了京城脚下。
居首的人,吊儿郎当坐在供桌上,满脸的络腮胡须把真容掩盖,露在外面的肤色是古铜色的。双眼灿若寒星,看起来神采奕奕,没有远道而来的风尘倦怠之色。他的发型也甚为稀奇,头上周围一转的头发,都结成小辫,用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再总编一根大辫,黑亮如漆,从顶至梢,系着一颗明珠。项间带着造型古朴的银圈,上面刻着各种神秘图纹。身上虽穿着貂皮等珍贵皮毛,但那手艺,怎么看都是粗制滥造。
简而言之,这伙人横看竖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都是一伙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山贼、匪人被老百姓发现,立刻能引来官兵追剿的那种。
如果不是胡嬷嬷恭敬的拿着食物,如果不是胡嬷嬷眼中闪烁的泪花……
说其胡嬷嬷,如果俞清瑶细心些,或者像俞子皓那样天生多疑,查探根底,就会发现胡嬷嬷跟亳城俞家、侯府沐家,国公府元家,一丁点关系都没有。这样不知根不知底的人,怎么成了俞探花女儿身边,最受倚重的嬷嬷了呢?
表面上看来,她还没什么特殊既不像大金、小金嬷嬷,是从先皇后宫中出来的,身具一技之长,又不像吴嬷嬷有国公府邓氏做靠山,底气足,自身条件过硬。怎么看,她都一平平凡凡的女子,只是性子敦厚、细致、体贴,叫人生不出厌烦心罢了。
极少数人才知道,她是俞锦熙的人,特意放在女儿身边的。所以才能凭声音,认定眼前的“匪头”,就是名闻天下的“诗仙”啊好容易定下翻滚的情绪,胡嬷嬷擦了擦眼泪,“老爷总算回来了,姑娘这些年苦啊”
没爹没娘的孩子,哪有不苦的?何况有生母,还不如没有呢。
“姑娘备下这些食物、衣裳,准备今儿个动身出发,去北疆寻您……”
“络腮胡”随手拿了个桔子,剥了皮,两口便吞下肚,也许是咽得太急了,也许是正好听闻俞清瑶欲“千里寻父”的壮举,差点喷出来,岔了气,咳嗽不止。
“哈哈哈”旁边一个长相凶狠的大汉道,“头儿,你平日总说你女儿如何乖巧可爱,原来胆子比天还大么老的老、小的小,靠几个妇孺也敢闯北路雪山?该夸她虎父无犬女呢,还是骂她异想天开、自讨死路?”
周围人齐齐哄笑起来,一人等不及,牵了马去“接”。听说正在举行什么劳什子赛马会,来了许多公子哥,费点心思偷偷把人截过来,不成问题。
胡嬷嬷很是担忧,但俞锦熙摆摆手,挎着腰,翘着腿哼哼摆出不可一世道,“也该给小丫头个厉害,否则她不是翻了天?”
……
翻天不翻天,谁也不知道。且说俞清瑶被套进麻袋里,苦不堪言。这袋子不知原先装了什么,一股熏人的气息,加上被夹着随骏马飞奔一颠一颠,颠得她苦胆水都要吐出来了。
可这些,也没有心底的绝望来得更加凶猛、黑暗。她已经在想,前世过得凄惨,好歹好了二十六岁,今生她的寿命更短,只得十二年?可怜,几辈子都是短命鬼到了阎君面前,她定要好好告状,诉诉生平之事。
不知过了多久,轰一声,不知怎么了(山神庙的大门被撞倒了),俞清瑶只觉得自己又一次天旋地转(麻袋倒着拿),呕得她实在全身不适,又痛又怕,要不是强撑着,早昏厥过去。
稻草已经铺好了,几个大粗人自认为够松软了,就把麻袋一丢——震得俞清瑶骨头都快断了,呜呜的眼泪强忍着,才没掉下。她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越是不能露怯,否则死无葬身之地有的人未到绝境,自己先放弃了希望,而有的人越挫越勇,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俞清瑶,无疑是后一种,她拼命给自己打气,说服自己,也许贼人只是想拿钱呢?拿到钱,或许就放了她她要做的,是用钱财引起“绑架者”贪婪,抬高身份告诫这伙贼人,伤害她,绝对得不偿失“你们是什么人?”虽然拼劲全力的“厉声喝问”,但声音沙哑,加上一路的折磨,士气不足,完全没达到她的预期目标。
“我与你们往日无仇、近日无怨。不知各位好汉,求财求色?”
“咦?”
一道低沉略带沙哑的声音,“不知求财怎么说,求色又……咳”
“若是求财,我舅父家财万贯,各位好汉先放我出来,横竖我一个柔弱女子,你们还怕我跑了?”
“络腮胡”坐在供桌上没动,一个眼色,早有人把麻袋打开,露出狼狈不堪的俞清瑶。
今儿幸亏她梳着“稳固”的双丫髻,狂风吹也吹不散,否则不得披头散发?身上也好在穿着箭袖紧身的骑马装,否则……咳,“络腮胡”就要吹胡子瞪眼睛了。
别看俞清瑶只飞快抬眸看了一眼,又飞快的垂下了,看似畏惧模样,其实那一眼,已经把周围几个人都看清了,几个长相特别,如脸上有刀疤的,嘴角有痣的,都牢牢记下。表面缩着身子,忍着不适,冷静道,“各位好汉若是求财,简单,我亲笔一封书信,你们可挑个时候送到我舅舅家——他家在公主巷里,路上随便去打听,便知道了。”
“咦,你一封书信,就能换来白花花的银子?”
“当然”
俞清瑶回答的简洁有力,务必使这伙贼人相信,她是有利用价值的,这样,才不会轻易的被毁了……一想到自己可能遭遇的凄惨下场,她的胃疼得缩起来,冷汗直冒。可她的眼睛,无比的镇静,镇静到找不出一丝慌乱——唯有镇静,才能救她否则,就是死“一二千两银子,不在话下。多了……怕你们七个人也拿不动。若是求色……那也简单。西坊有名的红灯胡同、脂粉胡同,小桃花、小百合,都是有名的粉头。各位喜欢体格丰满的,会常艳俗小曲的,还是白皙风骚的,保证样样皆有。”
对于一个大家闺秀来说,涉及这种话题,当然是难以启齿的,不过俞清瑶是在市井“混”过的,加上现在什么情况?危急时刻,也顾不得许多了。
“真的啊?”几个粗鲁汉子听说,呵呵笑着。
不过“贼人头子”表现比较奇怪,他竟然倒抽一口气,仿佛看待天外飞仙的看着她那眼神,没有任何色欲,没有任何侵犯、欺凌之意,可也不像看陌生女孩那样好感?恶感?复杂的琢磨不透。
俞清瑶被那眼神盯得奇怪,偏过头去,心里暗想,只要这人没变态就好她现在狼狈不堪,脏兮兮的,本身长相、身段,大概也吸引不了什么人吧?
若是俞锦熙知道自己女儿心理的想法,怕是要……要怎样呢?反正他没教养过,有什么资格指责?
躲在后面,实在承受不了的胡嬷嬷出来了。
“嬷嬷?”
“姑娘。”胡嬷嬷很为难看了一眼络腮胡,“他是,他是……”
……
与此同时,清幽别院中。
那道妨碍相见的后墙,终于凿穿了。沐天华施施然的从里出来,等不及工匠将它们精心装饰成垂花门,自由惬意的沿着石子甬道前往端王的书房。正中的堂屋高大气派,两侧的厢房也是雕梁画栋,庭院里种植着几株枣树、槐树,摆放着几只巨大荷花缸。现在季节不对,没有累累的枣子,也无槐花的清香,亦不见荷花。
端王牵着沐天华的手,进了书房。按说,认识快二十年,亲密相处也不知多少次了,可这一回,两人都有些新鲜感。大约是各自嫁娶后,第一次轻松惬意,不用管他人目光的相处吧皇帝两次驳回公车上书,其目的为何,还用多说吗?
沐天华也是一身轻松,随意的参观着旁人连靠近都不能的书房重地。她细细的看,总能找出端王自己也不知道为何如此安置的原因。正中挂着的“烟雨行图”,是他们早年曾经临摹过的;壁上悬着的大理石黄石公挂屏,她记得自己未嫁时也有一面;书案上的白玉貔貅镇纸,也是她曾经喜欢过的。幼年的她们,还曾就貔貅长的好看,还是狴犴生的好看,这种无意义的问题辩解过。
每一处,都能找出两人之间的甜蜜地方,种种浓情蜜意,外人自是不消体会。
待侍女过来禀告,说是焦老、储状元来了,二人才结束了私密相处。端王这回是铁心册立沐天华了,处理朝廷公务不好与爱人分享,但手底下的心腹,总不能避而不见吧?命人召焦老、储状元进来。
但沐天华笑着劝说,“端郎何须如此?他们都是你的左右臂膀,礼该敬着、重着。若是我托大,岂不惹人心理不痛快。”好说歹说,硬是拖着端王一起出来。
就在庭院里,荷花缸旁,焦老皱眉捋着胡须,储凤栖则是强忍愤怒,再不经意的那么一抬眼,呆住了。
何为国色天香。眼前即是。
何为倾国倾城?眼前就是
读史,见有“为图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之语,储凤栖还不以为然。君主坐拥天下,什么样的女子没有,哪里搜不出平头正脸的?至于为一个女人闹得国破家亡吗?便是红灯胡同里的绝色艳姬,他也见过,说什么烟视媚行,眼波流淌,也没觉得有多美啊。
可见到了沐天华,方知道过往,全白活了。浅薄啊浅薄,无知啊无知,竟自以为是的把庸脂俗粉当成绝世红颜。
祸水一词,是否为眼前量身订造的?
肤如凝脂,胜似出水芙蓉。娇艳如花,天生尤物。
怪更怪在一身的超凡脱俗气质,浑身上下仿佛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美到不容逼视,不可亵渎。
呆了半响,还是焦老反应快,急忙给学生一肘,所唤回了他的魂魄。
储凤栖俊脸一红,低下头再也不敢看了。心中暗想,难怪端王宁可冒着得罪天下读书人的风险,也要纳此女为妾了。若能得她相伴,少活十年也甘愿啊沐天华对储凤栖的眼神,没有生气,当年她美名“京城明珠”,到哪里不是引起别人围观?这种惊艳的眼神,不是第一次见了,只是微笑的挽着端王的手臂。两人相视一笑,男的手握重权,女子艳绝京城,多么般配啊很久很久以后,储凤栖才知道,这一天是沐天华一生中最美的一天。女人如花,绽放在最美丽的时节里,为她最心爱的男子而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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