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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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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一出现,孙志新就证实了自己的猜想。那狼虽然是缓缓在往自己这个方向踱步,但孙志新一眼就看出来了它的举动所代表的意义。
    它的脚步走得很沉重,让孙志新可以轻易的发现它的存在和靠近。而狼这种生物,只要它愿意,凭着它足下的厚肉垫可以走得轻巧无声不让自己发现它。同时它还走得很慢,眼睛看向自己的方向,走走停停,似乎一但察觉得危险或是孙志新表现出害怕,它就会停下来不再前进。
    所有的举动都在表明它试图和平的接近自己,神情和举止都在传递它不会突然发动攻击的意图。
    孙志新不害怕是假的,但他坚信自己的认知。便强自镇定自己,不让自己脸上显出害怕的表情,也不让自己的身体散发出恐惧的气息,只是平静的放下手里的皮料,从容的看着孙小鲁快活的向着巨狼奔去,而后围绕着它快活的转来转去,两只一大一小的狼用这种方式缓缓靠近自己。
    在做出一系列平静等待的动作后孙志新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他在那巨狼的眼里看到了一丝不可思议的惊奇和赞赏混合的眼神。它先是不肯相信自己的反应,而后是欣赏自己的表现,所有的眼神非常的人性化,细致得孙志新能看懂它的意图。
    整个时间过了很久,那头巨狼才来到孙志新的面前。孙志新静静的看着它,它也静静的看着孙志新,狼眼和人眼相对,都在试图进行跨物种的交流。
    当然,这种交流是无果的,狼不会说话,孙志新也不会,他现在是是哑巴。致于手语,整个营地能看懂的都数不满十个人,所以别指望这头狼能看懂。
    狼的眼神显得有些迷惑,它大概觉得孙志新应该想说什么的,结果这个人类只是怔怔看着它,把它从头看到脚,还特意伸头去瞄了一眼它的□。
    公的。
    孙志新很确定,那个东东显眼得很,代表着这是头公狼。而从头到尾都没听说过有雌性的狼王,所以孙志新更相信这只确实是狼王。它身上那种王者气息浓厚得很,显得高高在上又很不可一世,孙志新觉得自己没有看错。
    现在这家伙离自己这么近,孙志新的眼光由强自镇定的惊惧转变成欣赏!
    这家伙简直生得太美了,整个兽形完美得挑不出一丝瑕疵。它的眼瞳跟纳鲁平静的时候一样,是极好看的棕眸,里面充斥着有野性,有着奔放,还有着隐忍,有着强大的自信,美得让人屏息。而它的体型,实在太过巨大,不算上尾巴伸直的长度,只怕都有二米多。身体有近一五米,蹲坐下来只怕会达到一米七左右,实在是一头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巨狼!
    它跟孙小鲁不同,孙小鲁才刚刚开始换上白毛,这家伙早已经是全身雪白的了。那身白毛白得无一根杂色,像一团巨大的雪堆似的,明晃晃的耀眼得很。待凑近一些再看,那白毛从毛根到毛尖都呈银白色,很直,一点都不弯曲,足以让人联想到狼豪这种毛笔的由来。
    再看它的脚爪,爪尖的角质十足锋利,它锋利得让孙志新怀疑它携带着这样的利器到底是怎么样才能方便的走路的。还有它的大巴掌,足有接近自己的手掌一半大小,粗壮得让人匪夷所思。还有它的獠牙,它就算紧紧的闭着嘴,可有两枚尖利的犬牙让它的嘴唇包裹不了,赤果果的露在外头,闪着一种微带象牙质的寒光,跟两把弯曲的小匕首似的。
    在这之前,他可没有见过这种品种的巨狼,只怕这玩意儿只有在这个异时空的史前时代才会有。
    孙志新的缺心眼有时候确实很无敌,在确定那狼也在似图和自己建立某种关系后,他的恐惧就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剩下好奇心。在看了半天后,孙志新才惊觉自己的脸都快凑到那狼的身上了。而那狼的表情显得很囧,正不善的瞪着自己,眼神忒NND人性化,像极了某个正在被狗仔围观的大牌明星。它像汤姆?克鲁斯还是布尔斯?布洛斯南?没准是乔治?克鲁尼这个肉感大叔。谁在乎?反正它现在眼里就是这样一幅被囧到的表情。
    孙志新也很囧,干笑着耙了两下自己的头发,把孙小鲁提起来放到自己的膝盖上,又从柳条筐里掏出一块自己制做的熏肉,递到那狼的嘴边。
    它被孙志新这个大胆的举动弄得怔了一下,半天后才侧过头,嗅着孙志新手里的肉块。
    也不知道是为了安抚孙志新,还是熏肉的味道确实对它的胃口,总之它嗅了半天以后张开嘴一口将肉块叼了过去,开始大嚼。
    动作……非常的粗暴粗鲁……那咀嚼声,简直山响!
    好吧,忽略过这些可怕的声响,事实证明事情发展得非常好。眼下的情形就像两国建交之初在互赠礼物一样。而且还是狼这方面主动出击的,它先是留下了两只羚羊,而是才轮到孙志新大着胆子递上熏肉。


    吞下一大半,它又吐了一点出来喂孙小鲁。孙小鲁的|乳牙很显然对付这种就算嚼烂了的肉块都不行,努力啃嚼了半天,最后还是吐了出来,悻悻的从孙志新腿上跳下来奔到小碗那里,继续舔食自己的好嚼好咽的肉汤。
    孙志新霍然便明白了,这是头公狼,它不能产奶来喂养孙小鲁。而且它也无法运用这种跟喂养雏鸟似的方式喂养孙小鲁,所以当他才发现孙小鲁时它会被饿成那般瘦骨嶙峋的模样。而当它发现自己可以很好的喂养孙小鲁以后,它就有了把孙小鲁交给自己喂养的打算,其后的暗中观察和接近便顺理成章。
    呃……它的老婆,狼妈妈去哪里了?孙志新只是顺带想想这个问题,并不是很关心狼妈妈的问题。甚至,他还小有恶毒的巴不得狼妈妈已经惨遭不幸,他才可以收留下只有一个不会养孩子的狼爸爸的孙小鲁。
    话说,这头狼这么大,怎么生出来的孙小鲁这么小?敢不成这种品种的狼跟袋鼠一样,刚生下的幼崽其实还是半成品来着?它的育儿袋又在哪里?孙志新很无良的继续去瞄巨狼的□……呃,其实是小腹部位。那狼就有些怒了,非常不善的瞪着孙志新,似乎又觉得咬他一口好像不厚道,逐一巴掌拍在孙小鲁身上,拍得孙小鲁打了个滚,溜滴滴的像毛球一般滚至孙志新脚边。
    纳尼?
    这个动作孙志新懂,这便是托孤……汗,送子了。
    孙志新放松的松了口气,孙小鲁自己养定了!而它的家人也相信自己,不会以为自己是强行掳走它,那么就不会有狼群对部族的报复攻击事件发生。也许进一步想,有着自己和它的和平相处,又有着孙小鲁做为纽带,也许部族遇到危险时它们会来援助都说不定。以这头狼的表现,它的智商真的很吓人,让孙志新怀疑它其实只是有狼的外表,狼皮套里装着的是人!
    孙志新抱起孙小鲁,指指自己,指指孙小鲁,做出要带走它的动作。那狼一直侧着头看,最终点点头,承认了孙小鲁的归宿。
    如此又把孙志新雷到,尼玛!它在点头,太像人了。
    实在没办法把这样聪明的狼当野兽看待,孙志新挪动着屁股坐到它边上,继续拿熏肉喂它。在它吃到第三块的时候孙志新看出来了,它是真的喜欢这个味道。
    哦也~有着好厨艺果然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
    知道孙小鲁安全的归自己了,不会带来什么危险,没准还认识了一头巨狼当朋友,孙志新实在高兴得很,一块一块的熏肉不计本钱的一样往外掏,只巴不得它多吃一些。它不是很人性化吗?吃人的嘴软,这道理它应该懂吧?嘴软了后,以后咬人,特别是咬像自己这种它认识的人,那肯定是不太好意思下口的……所以,先用糖衣炮弹干翻它!
    史上最诡异的一幅场影就出现了,一人一狼肩并肩的坐着,那人还像流水线作业一样往狼嘴里喂东西。那狼则是来者不拒,送一块来吃一块,就像是宠物被主人喂零食一样。同时还有一只小狼在一人一狼脚底撒欢似的奔跑,转圈,一只后腿上还夹得有夹板。显然的,它的腿伤愈合得非常之好,它看上去都不太瘸了……
    还好这一幕纳鲁和泰格没有看到,不然两人铁定会晕过去。是以孙志新打算这件事死活都不说,呃……当然,有空得教这头狼认识一下纳鲁和泰格,要让它知道那两位都是自家的鲁玛,是自己人,别乱下嘴咬错了人,自己可不想当寡夫……
    作者有话要说:
    大表弟今天携大表弟妹一起参加俺们的游邱少云烈士馆活动。大表弟妹的名子很搞,我对她印象深得很。她小名叫小倩,我一下就喷了,问大表弟:“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叫宁采臣?”
    大表弟有点憨,居然没听懂。大表弟妹倒是笑喷,使劲拧大表弟的胳膊,道:“你妈特像黑山姥姥!”
    给邱少云同志献了花,我们在记念馆里逛累了,找了个地方喝茶闲聊。
    席间说起大表弟妹生儿子的惊险经历,那小子的胎位居然是臀位,后来只得破腹。
    听完了,我很严肃的道:“这小子长大以后绝对是万受无疆。”
    除了大表弟,大家全听懂了,很好奇的问为啥。大表弟妹则面色黑如锅底……
    我姐是最懂我的,立即接道:“他打算屁股先出来见人,不是受是什么?小受嘛,总是先奉上屁股,地球人都懂的。”
    众人笑喷。
    表妹笑问:“假如他小**先出来,那就是攻啦?”
    有可能,我认真点头,然后脑补那小娃娃得把身体折叠成什么模样才能小**先露头。
    见我在沉思,大家问起缘由,我说了,一众人全体笑翻。
119、很恶搞的报恩狼传说
    至此,孙小鲁正式在孙志新的家里安家落户。本来纳鲁和泰格都极其反对,纳鲁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在想问题,泰格除了这个以外,好像还可疑的有狼毛过敏症的反应,反正孙小鲁一靠近他,他就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只是这两人对上孙志新铁了心养孙小鲁的事,两人便都拿他没辄。这两个二货在其它的地方分岐很大,对上孙志新时好像都表现出同一属性,是夫管严那种耳根子软的,孙志新甚至连打算好的不要脸不要皮的去巴结这两人都不必,仅是唠叨了几天想养小狼,又拍着胸脯说没有危险,那两人头大如斗的劝说了几天无果后只得让孙志新养着了。
    孙志新所不知道的是纳鲁和泰格为了自家吉玛想养一头狼,已经连着几天都没有睡好。为了自家吉玛心血来潮要养小狼的举动,两人天天都会入夜时分围着营地巡逻上好几转,就怕当真招来狼群什么的。直到迷惑的发现整个营地多了一头幼狼之后并没有真正引来什么危险,事实确实像自家吉玛所说的那样捡到了一个无主的狼,才慢慢不再注意这件事。
    事实上,最先接受小狼的存在的人是布库。小孩和动物之间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古怪的缘份,在明白孙小鲁跟丛林里那种可怕的狼不一样,是自家吉玛养的以后,布库就放下了原先那种戒备,开始兴致勃勃的接近小狼。


    不过孙小鲁不是很给他面子,起先布库靠近它的时候是要用自己的|乳牙咬他的。幸亏孙小鲁是只幼狼,长的是|乳牙,不着布库会倒大霉。后来混熟了后它倒是不咬布库,不过也不怎么搭理他,摆起谱来时那德性倒挺像那只很臭屁的巨狼。一般布库过来找它玩耍,它要不是不鸟布库,就是拿个毛绒绒的屁股对着他,再不就是用满眼藐视的神情看布库。
    布库被孙小鲁萌翻了,除了自家吉玛和拾柴,来找孙小鲁玩就是他现在最喜欢干的事情。一只小黑犬似的皮实小黑娃和一只真正的狼在孙志新帐蓬里上演你追我跑的事天天都会出现。
    很诡异的是哈里斯那个智力有问题的呆傻天真美青年很得孙小鲁的眼缘,也不知道是不是那青年浑身上下的气质太过纯洁且温和无害,除了孙志新以外,孙小鲁肯主动亲近的人就是他。最近哈里斯总喜欢往孙志新这里跑,每次来的时候孙小鲁都显出亲近的模样,会向他示好。
    那青年倒是也极喜欢孙小鲁,有点什么好东西都会记得给孙小鲁留一份。他没事更是喜欢把它抱在怀里当毛球揉着玩,孙小鲁竟不咬他,顶多被揉烦了会逃向孙志新这里。
    想当然的,孙志新养狼这件事在整个营地里显得很新奇。在这史前时代,连家畜都不曾养过,孙志新就直接鸟枪换炮的养了一头狼。结果便是引人人人好奇,人人围观,人人都在探讨这件事。一见面就问:“嘿!你见过族长吉玛的那只小狼吗?”整句话简直成了见面必问的一句话。
    而后便会感叹:“毕达阿察拉苏真的与众不同,他连狼都敢养的。哎,你没见他对它那个亲热劲儿,跟养儿子似的。”
    话语里多是钦佩,少有抵损,顶多是对狼这种生物出现在人群里而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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