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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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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语言基础时,学习起来速度会非常快。
  比如指指自己的就代表我,指指你就代表你,左手食指、姆指与右手食指、姆指对接比出一颗心代表爱这个抽像字眼。又比如五指叉开向上代表火焰,用手指模仿水流流动代表水,再继续依此类推下去,看得多了,比划得多了,后面的会越来越容易。
  孙志新就用这种自撰手语和布库交流,布库起初看得似懂非懂,后来明白自己的吉玛是在用这个方式跟他说话,就学得非常认真。
  小家伙是极聪明的,早先能无中生有的设想出竹壶的相关设计就能看出来他的智力非常之高,很有发明创造性。有时候孙志新比划出个什么来概念会显得很模糊,等布库明白了再比划出个新的动作,往往比孙志新自创的还更形像具体一些。
  小孩子总是比大人更有想像力一些,他们的脑子天马行空,思维的色彩永远比思想被固化的大人更丰富。就算是有着丰富学识的孙志新在这方面都不如布库,那些杜撰出来的手语被两人改来改去,竟可以浅浅的交流了。
  孙志新大是开心,忍不住把布库抱到怀里来好一阵疼。这孩子太招人了,比他爹那个二货可爱十倍。他绝定了,以后更爱布库多一点,其它人滚蛋。
  想当然,一个以前从来没有用过手语和人交流的人要想掌握好这门语言并不是那么简单,尽管两人一起学习的速度非常之快,到第一天结速的时候还是只能简单的进行交流。能说些我想喝水,我要出去之类的表达主观意愿的话就非常之了不得。
  到得第二天,继续学习,学生居然多了四个。三个族里真正的聋哑人和奥瑞克这个对学什么都有兴趣的老神棍也坐到孙志新的帐蓬前面来跟着一起学习。
  三个聋哑人里居然还有一位是猎人群体中的猎人,他不是聋子,但是是天生的哑巴,声带有问题,能发出简单的音节来表达喜怒哀乐等简单心情,不过不能成语。另两个一个是先天的又聋又哑,一个则是高烧烧哑的哑巴,跟孙志新一样是后天中的招。
  其中两人头一天上午还见孙志新在跟布库比比划划的,下午就能用这种方法进行简单的交流了,不由得大是羡慕,第二天见孙志新还在那里跟布库比划,也奔过来学习这种交流的办法。而那位猎人,则是听族里人说起这件事后,今天特意不去打猎,也兴奋的跑来学习这种‘说话’的办法。
  整个部族的人由此对孙志新彻底的很服气,都哑巴了他还能这么能折腾,且还能折腾得这么有模有样的花样变换无穷,大约也只有毕达拉察阿苏才办得到。
  当然孙志新自己也很得意,笑得白牙尽露,心里想的大约是老子就算变成了哑巴也如此有人气,如此招人,如此牛B的想法……
103、囧人哑语,惊喜发现
    到得第五天上头,孙志新已经能和布库顺利交流,其它几个人则要差上许多。一来孙志新和布库很亲近,布库总喜欢腻在自己的吉玛身边,两人之间形成的这个氛围就很适合促进手语的学习。这就像学习一门新语言的时候,有一个新语言交流的群体大家一起学,总是可以大大提高学习速度和应用能力。二来孙志新是后天的哑巴,他是有着语言基础的,在听和理解上一点问题都没有,就更是大大促进了这个学习速度。
    现在他又多了几个跟班,天生的哑巴猎人叫罗杰,跟兔子罗杰的名字一模一样。他一般晚上来学习手语,让孙志新极喜欢他,因他的到来总是可以让自己很忙,可以把心神岔开无视纳鲁和泰格这二位爷总是每天晚上像门神一样守在帐蓬外头。
    又聋又哑的叫阿多根,四十好几岁了,无论是年龄造成的理解力下降,还是长年的聋哑跟人无法交流形成的沟通理解障碍,都造成了他学习手语的速度极慢的情况出现。而被后天的高烧的烧哑的叫哈里斯,是个二十来岁的年青人。孙志新对这个人完全没指望,因为高烧的后遗症使得他智力有问题,虽然不像一般的傻子一样总是流口水,但他要理解手势表达的意思比四十好几的阿多根还更困难许多。
    不过孙志新挺喜欢这个人,哈里斯的眼神很澄清无睱,举动显得有些笨拙而幼稚,还会呆呆的笑,显得很可爱。他的模样也长得很俊,整体形像高大而俊美,五官的轮廓刀削斧凿一般深遂,像是古希腊神话里描述的那些阳光美青年,很符合孙志新的审美观。总体形容哈里斯就是个英俊的呆子,如果放到现代的话,绝对是那种呆气的萌物。
    哈里斯喜欢坐到孙志新身边,也许是孙志新身上的气息让他觉得很舒心,在这之前还没他亲近过哪个人,他只肯靠近自己的父亲——他也是猎人部族的一名优秀猎人。不然的话,以史前时代的恶劣生存条件,没有强大的家人庇护并提供他生活的来源,像他这样的残障青年不可能能活到现在。
    他还喜欢把头靠到孙志新的肩上,尽管他比孙志新还略高一些,有一米八三的样子。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很萌,更让孙志新有一种被人依赖的感觉足,挺自豪的。所以教起哈里斯来比其它几个人更上心一些,尽管他能理解的不多。
    而奥瑞克,他是族里的智者,能成为智者不是没有理由的,他学起手语来仅比孙志新和布库慢上一线,让孙志新不怎么待见他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他的强大。
    现在孙志新做什么都必须小心翼翼的,因为几人都在看着他,会把他的任何一个微小动作都误认是某种手语的表现形势。手语嘛,就是手比眼看,对于会使用手语来流的人来说,任何一个动作都有可能是他在‘说话’。
    结果事情就脱线得很。有一天,孙志新那地方痒——由于男人的生物构造问题,那玩意儿是凸出来下垂着的,穿着皮裙又没个内裤啥的约束,它就总是随着走动甩来荡去的蹭着僵硬的皮裙不太舒服。是男人的都懂,有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堆积到一起,它会有点痒。孙志新就无意识的伸手去挠——千万别怀疑这个动作的存在真假,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绝大部份的男人在无人时或者无意识时都偶尔不经意的做这个动作。
    孙志新也是,所以他无意识的挠了。可等挠完以后,他就囧得不行。
    一转眼,身后几人的手全伸在那里挠,从老到小全是,还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估计是继续等他下个动作会做什么。
    整整五个人在他旁边做着这个挠下胯的无良动作!
    奥瑞克的猥琐;布库的天真;罗杰的认真;阿多根的模仿;哈里斯的纯洁;五个人,五种气息,做着同一个极度不雅的动作,组合到一起的时候就形成了极度具有冲击的画面。


    孙志新看到了后唯一反应就是想去挠墙!
    特别是布库,那是多么好的一个小孩啊,这就学坏了……还有哈里斯,多么纯洁的一个美青年,居然也做着这种下流的动作。理论上来说,这孩子纯结得连打手枪都不会吧?也被自己教唆得这般猥琐了,自己可真是个好老师,深得毁人不倦的真谛!
    如果可以开口说话,孙志新肯定会放声咆哮:“这个动作不许学,给我忘记它!”
    可现实不允许,他现在是哑巴。
    所以孙志新就只能学奥特曼,一边拼命摇头,一边双臂举起在胸交叉比划出一个十字大叉,这代表的意思是:
    NO,NO,NO!这个动作绝对不允许学!
    然后,他身边就多出了五个拼命摇头的奥特曼……
    泪奔!
    …
    …
    由于队伍的扩编——孙志新的亲随队伍好像一直都在扩编。最先是布库,然后有了齐格力,接着是塔里木、哥本、阿尔法。现在又多了奥瑞克、阿多根和哈里斯。
    好吧,他就是一残障人士之友,专收残疾人士。现在连他自己都哑巴了,正好补齐。从将军到小兵,一律都是不是这里有毛病就是那里有问题的高档货。
    啥?塔里木没有残疾?你觉得他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问题不是残疾?
    奥瑞克毛病更多,心理扭曲,多疑多事,搅屎棍一样喜欢没事瞎折腾,这是严重的心理残疾!更难医!
    至于布库,就他是完美的!这是他孙志新的亲娃,不在这个大军包含范围内。
    眼下孙志新就带着自己的亲随大军队伍开过河去,捡着能摘的野菜全摘回来,打算做成腌菜。
    这时候可摘的野菜比春天少了太多了,但并不是摘不到。比如说大量的马齿苋、荠菜、野生水芹、甚至紫苏叶和少量还没来得及变老的厥菜。甚至运气大好的连侧耳根,就是叫做鱼腥草的东西孙志新都找到了。另外还发现了不多的香花菜,它长在向阳的潮湿山脚下,靠近小河边。
    孙志新大喜,发动大家使劲的摘。马齿苋和野荠菜都是好东西,现吃可以,腌制也行,冬季的时候拿来改善口味再好不过了。厥菜倒不是不多,只是由于季节的原因它已经变老,味道也不如春夏季节的时候来得好,可以拿来食用的部份不多。不过本着看到就不放过的的原则,还是将它能吃的部份摘下来,一块拿来腌。
    像野生水芹、鱼腥草、香花菜什么的,都有着过重的剌激性香味,用来腌制是不合适的。至少不能和其它不带有特殊香味的野菜一起腌。孙志新就收集它们的种子,以备来年机会合适的话就有目的栽种。同时它们都是不错的药物,叫奥瑞克这个老神棍多收集一些也不错。
    最大的发现是接着的第二天,由于河对岸的那片林子已经被发掘得差不多,大家便试着向更远的方向寻找。队伍里有着哥本这个机警的家伙,又有阿尔法这个人形雷达,还有塔里木这个肉盾,显得很安全,可以适当的放宽探索的范围。
    所以在到达新的一片林子后,孙志新惊喜的找到了一片接近有两亩地宽的芋头地,可比小树林发现的那片要大得多了。这玩意儿熟了后又烂又软,现在挺适合他这个喉咙疼得食物难以下咽的哑巴。对阿尔法也挺适合,他的残破身体吃这个远比吃肉好得多,可以用它来和桄榔换着吃,改善口味。
    而且就算吃不完的话,也可以挖出来做成芋头干。冬季进行冬猎的时候,气温会导至体温流散而需要频繁的进食来补充能量,像猎人们原先的一日两餐必须要改成一日三餐,中间一定要补充一顿干粮——这个就是很好的干粮。再退一万步想,它还可以制成零食,实在没事大家也可嚼它打发山洞里的无聊时间。
    总之,能找到这片两亩地大小的芋头地,真是太好了!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再继续往上走后,他听到腿脚迅速快捷的哥本在远方咒骂连天。不放心的过去查看的时候,看到哥本的脚陷进一片污垢里,黄黄红红像烂泥一样的浓汁淹没了他的脚背。他不幸的踩中一个圆乎乎的又有些扁平的事物,把它踩破了,里面腐烂的物质全在他脚上流淌。
    “噢,噢!真他妈的!倒霉!”哥本在那里懊恼的大叫。
    倒霉?是好运吧。孙志新侧盯着他脚下的东西,有些不敢相信哥本的能踩出这个东西来。
    他觉得自己看到了南瓜。就那个模样,形状圆圆扁扁的,表面又有条筋状突起,虽然已经腐烂得差不多了,可那就形状就是南瓜!不是现代市面上常见的那种长长圆圆的长南瓜,也就是北方的倭瓜,而是早期在市场出售,后来因为味道不如长南瓜好而变少了的圆扁南瓜。它学名叫做墨西哥南瓜,外国西方电视电演里万圣节时挖上骷髅样的窟窿来装饰或是吓人的,正是这种!
    那瓜实在不小,估计得接近十斤重,因为熟过了头已经在腐烂。哥本那一脚捅下去直接踩破了它变薄的皮,把它变成稀泥里一样的肉质里的籽都挤了出来。
    这个南瓜已经不能吃了,但它的籽长得饱满成熟,来年必然可以用它来栽种南瓜!看到它们的时候孙志新都没想过它们炒熟了来吃也是美味,只想到自己种南瓜的问题。
    南瓜这东西极好种,挖个坑的话直接把籽扔进去埋上土就行了。如果你够懒,连管它都不用管,大不了它心情不好结的南瓜不够大罢了。如果你够勤快,肯施施肥,照料一下什么的,它们必然会给你丰富的回报!


    大喜之下,孙志新抓住哥本一阵拉扯,拼命用手比划南瓜的模样,让哥本再去找。
    结果一行人找到了二十几颗能吃的南瓜,十来颗已经熟过头**掉只能取籽的南瓜。除了这些,还掐得满手满怀的南瓜嫩茎尖,这玩意儿可以炒着吃,做汤吃,腌着吃,味道好得令人惊喜。
    简直是大丰收!
    南瓜既可当饭吃,也可以当菜吃,连拿来观赏都行,南瓜长得很漂亮的。孙志新已经在幻想等冬天过去以后春天到来时自己开发出来的的南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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