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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村上春树作品集-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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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我居然是“巧莉”的男朋友。

“哎,总之进来吧。”说着羊博士把门大大地打开。我和“巧莉”一起过去。正要关门时脚踝又撞上了。真倒霉。

羊博士把我们引到客厅,还拿出葡萄汁来请我们。因为玻璃杯很脏我只喝了一半,“巧莉”不在乎地全部喝完。连冰块都嚼掉。

“对了,该怎么向你道歉才好呢?”羊博士对我说。“头还会痛吧?”

我默默点着头。用花瓶使劲敲完人家的头,还说什么“还会痛吧?”简直废话。

“你怎么会敲人家的头嘛?真是的!”“巧莉”说。

“哎,我最近变得非常讨厌人哪。”学博士说“而且送报纸和送牛奶的也很啰嗦,所以我看到不认识的人,就会忍不住动手打人。哎,真对不起。不过年轻人哪,我是不看报纸,也不喝牛奶的。”

“我既不是送牛奶的,也不是送报纸的。我是私家侦探。”我说。

“对、对,你说是私家侦探啊,我忘了。’羊博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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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为了要回羊男的耳朵而来这里的。”我说。“博士三天前在超级市场的收银机旁把羊男的耳朵扯掉了?”

“是啊。”羊博士说。

“请把那个还给人家。”我说。

“不要。”羊博士说。

“耳朵是羊男的。”我说。

“现在是我的啊。”羊博士说。

“那就没办法了。”我从腋下拔出手枪来。我是非常没耐性的。“那我就打死你,把耳朵拿回去。”

“且慢、且慢。”“巧莉”插进来阻止。“你真是有欠考虑。”她对我说。

“一点也没错。’洋博士说。

我好火大,正准备要扣扳机开枪了。

“巧莉”连忙阻止。并使劲踢了一下我的脚踝,然后把我的手枪很快地抢过去。

“你也真是的。”“巧莉”转向学博士说。“为什么不把羊男的耳朵还给人家呢?”

“耳朵我绝对不还。羊男是我的敌人。下次见到他我还要把他的另一个耳朵也扯下来。”羊博士说。

“你为什么那么恨羊男呢?他人不是很好吗?”我说。

“没什么理由。只是觉得他们好可恨。我看到他们装成那副可怜相还快快乐乐的过日子,就忍不住觉得好恨哪。”

“这叫做愿望憎恨或反向作用。”“巧莉”说。

“嗯?”羊博士说。

“嗯?”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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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e己也想变成羊男嘛。但却不想承认,所以反而变成恨羊男了。”

“是吗?”羊博士好象很佩服似地说。“我倒没注意到。”

“你怎么知道这种事呢?”我试着问“巧莉”。

“你们没读过佛格依德或客格吗?”

“没有。”羊博士说。

“很遗憾。”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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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并没有恨羊男步。”羊博士说。

“应该是这样。”我说。

“那还用说吗?”“巧莉”说。

“那么,我好像做了一件很对不起羊男的事罗。”羊博士说。

“好像是。”我说。

“当然哪。”“巧莉”说。

“那么,羊男的耳朵应该还给他。”羊博士说。

“嗯,应该是这样。”我说。

“现在马上还他吧。”“巧莉”说。

“可是已经不在这里了。”羊博士说“老实说我已经把那丢掉.了。”

“丢掉了……丢在哪里?”我问。

“哎嗯…”

“快说啊。”“巧莉”说。

“嗯,老实说我丢在‘巧莉’店里的冰箱里了。跟香肠混在一起。哎,其实我并没有什么恶意的……”

没等学博士把话说完,“巧莉”就一把抓起手边的花瓶,朝羊博士头顶使劲敲下去。我觉得痛快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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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我和“巧莉”终于把羊男的耳朵找回来了。虽然拿回来时耳朵已经变成焦焦的茶色,沾上了Tahasco辣椒酱。有一位客人点了香肠被萨,他正要把那其中的一片送进嘴里的瞬间,我们把那抢救回来。真是千钧一发正危险的时候。我把那洗干净,把起司弄掉。但只有辣椒酱的污渍怎么也洗不掉。

羊男非常高兴耳朵找回来了,不过看到焦成茶色又沾上辣椒酱时嘴巴虽然没说…但似乎有点失望的样子。因此我算他便宜两千元。“巧莉”用针线帮他把耳朵缝在衣裳上。羊男站在镜子前跳了两、三下看看。耳朵上下摇晃着。他看来非常满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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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补充说明一下,很恭喜羊博士也终于如愿以偿地变成羊男了。他每天穿上羊男的衣裳到“巧莉”的店里来吃被萨。羊男/羊博士看来也非常幸福的样子。这种事情也都托佛洛依德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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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解决之后,我跟“巧莉”约会。我们吃过中国菜之后,到街上的电影院去看维斯康堤的(诸神的黄昏)。在黑暗中我正要吻她时,她用高跟鞋的跟使劲踢我的脚踝。痛死了,害我十分钟都开不了口。

“你不是说我是你的男朋友吗?”十分钟后我说。

“那时候是那时候。”“巧莉”说。

不过我想其实“巧莉”是喜欢我的。只是女孩子很多事情有时候都口是心非。我这样觉得。

“对不起。’电影演完后我说。

“你还是别再做什么私家侦探了吧,找一个像样的工作,存一点钱的话,或许我可以重新考虑哟。”“巧莉”说。

就像我在前面说过的那样,我有的是多得不耐烦的存款。但“巧莉”并不知道。我也不打算告诉她。

我非常喜欢“巧莉”。所以我想去当印刷工人也可以。

不过现在我还是个私家侦探,躺在雪梨绿街事务所的沙发上,听着布拉姆斯的“间奏曲(Intermezzo)”,这是我最喜欢的唱片。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的话,请趁我还没去当印刷工人之前,来绿街敲我事务所的门。我会算你非常便宜。还给你打折优惠。不过一定要是有趣的案子。

村上春树文学中的音乐

前言:物欲世界的异化

困惑与追求历来体现在青年人身上.以村上春树为主要代表的一批文学新锐,从城市生活这个独特视角,探讨当代青年心灵奥秘的〃都市文学〃,便是这种困惑与追求的产物。

村上春树是〃都市文学〃的中流砥柱.他的《寻羊冒险记》(1982)中的人物,一律无名无姓,个个慵懒、孤独、彷徨,缺乏自己的内心世界.他们在商品的汪洋大海中,物化为喧嚣尘世的附属品,人际关系市场化.藏在这些躁动不安背后的是复杂的特定因素对城市居民心理的灼伤.村上春树于1987年出版的《挪威的森林》引发了轰动效应,帕鲁克出版社专门分析流行趋向的《阿克鲁斯》杂志甚至恭维作者是〃80年代的夏目漱石〃.这部小说游弋于青年知识分子负重的心灵世界,通过男主人公不堪回首的爱情悲剧,以幽静的笔触抒发对青春的感怀……

村上世界的丰富背景音乐效果

在村上春树世界里登场的人物都极为爱好音乐,也爱吹口哨,在其作品中不时可听到悠扬的音乐声。汽车音响总是开着的,其流泻而出的音乐好似在诉说着在白色地平线上,恋人们对性的品味及爱好。另外可听到札幌的“海豚宾馆”电梯中所传出来保罗莫利亚“爱情是蓝色的”,继而转变成帕西费司乐团的“夏日之恋”。突然一切都静止了,而“我”也就进入了“羊男”所存在的异次元世界。那是一种令人感到害怕的沉默,“羊男”用悉嗦的声音说着,“在音乐声响起之际,无论如何都要持续不断的跳舞。能理解我所说的话吗?不停地跳着,不要考虑为什么,也不要去想是否有意义,因为意义本身就不存在。”从房间出来,再次搭上电梯,迎接我的是亨利曼西尼的“月亮河”。这首曲子是在《舞舞舞》这部作品所采用的背景音乐。

在《发条鸟年代记》中,“我”一边煮着意大利面,一边吹着口哨哼着“鹊贼”序曲时,意外地接到命中注定的女子打来的电话。在尚未弄清楚究竟发生什么事之际,我同样地用口哨吹着“鹊贼”的旋律,在树木茂盛的丛林小径中,意外地与不可思议的少女邂逅。“请问,你在这种地方做什么?”“虽不知是什么曲子,但你所吹的口哨,却带有一种令人感到相当难以置信的旋律唷。有那么一下子,让我怀疑你是不是个同性恋?”这样的遭遇纯属偶然吗?当然是刻意营造的偶然,但故事却在这样的唐突之下,很自然地一幕幕展开了。时而帕西费司乐团所演奏的“陶乐的主题”、“夏日之恋”或安迪威廉斯的”夏威夷结婚曲”、“加拿大落日”,边听着这些曲子的洗衣店老板会有节奏地熨着衣服,“我”看到这样的景象,也会吹着口哨,轻跳着回家。

在数篇短篇之中,也有收藏着格伦古尔德三十八张唱片,营业中却生意清淡的名侦探出场,主角侦探对于古尔德演奏的布拉姆斯的“间奏曲”有说不出的喜欢。这就是传说中孤傲的天才古尔德的传奇名作。听着这首曲子,不知为何,会唤醒孩提时代的遥远回忆,在一个寂聊的黄昏,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望着窗外,守着家。这是个具有颓废倾向的边界。这首曲子描述着最后一幕,在一个不知名的他乡异国萧条街景上,阳光透过玻璃,所流泻出来的光线,特别令人感到意味深长。而《悉尼的绿色街景》(《开往中国的慢船》所收录)其背景音乐的效果出众,可说是个中流畅的名作。

若你问村上春树迷们在《寻羊冒险记》中,其主角所养的猫为何不叫“小黑”而叫“沙丁鱼”;开着黑得发亮的豪华座车的司机,他所开着的音乐是巴赫无伴奏大提琴奏鸣曲的第几号,在坐之中或许有人能立刻回答也说不定。

在村上世界中,其音响设备总是开着的。村上在他的作品里,即使是配角人物,他也不忘为他们编织爱情。音乐确确实实为这些故事中的登场人物映出丰富的表情。这些文章很生动地将每个登场人物的个性刻划出来,即使连叹息声也能感受得到。

曲子的标题或艺术家的名字,对不知道的人而言,就好似看到碍眼的片假名尸骸一般。但另一方面,对熟悉的人而言,单单看了这些文字,也会感到认同,就好比某时代的风景或气味在一瞬间重现。而且那个年代所流行的新奇玩意儿或文选、情人的脸形或唇形,甚至内衣的颜色,也可以在一瞬间回想起来,或许有人会因此而流下感动的眼泪也说不定。

音乐的标题对读者而言产生的另一种鼓动作用,是因为音乐的标题、作者的名字皆为“专有名词”。无论是怎样的专有名词,在这世界上是唯一单独存在的。基于这个理由,我们可知道,音乐标题对于读者而言,深具撩拨性。艺术家死后对世人而言,他所留下来的唯一痕迹,恐怕也是他的名字是举世唯一的。吉姆·莫理逊、詹妮丝·乔普林、约翰·列侬,像这些人的名字,对世人而言,其威力迄今仍隐隐约约蕴藏着。听到这样的名字,与只看到这种名字的人,感到意外与惊讶的必然很多。“死”无时无刻放射着巨大的影响力。

基于以上理由,与其做言语上的解释,倒不如使用具有共通无意识电流的音乐标题,更能显现出那个遥远年代的味道。

村上春树当然料到这样做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因此在他的故事中,他选择了包含人物名字或地名等多重含义的“村上春树世界”为其作品的典范,同时有技巧地激发了读者的潜意识形态,并可藉此继续从事其小说的写作。

“我”是“六十年代的孩子”

在村上春树的小说里,我们可以发现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在美国乐坛上曾风靡一时的音乐及音乐家的名字。首先是在《听风的歌》中出场的海滩男孩,接着是鲍勃·迪伦、披头士、大门、约翰·柯川、格伦·古尔德等等,从古典、爵士、摇滚、名谣到流行歌曲,实际上在这差异甚大的背景音乐里,有很多人物登场,时空交错,与再也唤不回的过去世界相通,徒留痕迹。

六十年代是村上春树的青春岁月。美国音乐正是那时代的中心潮流。村上后来回想起自己曾是那“六十年代的孩子”。

“我出生于一九四九年,一九六一年进入中学,一九六七年念大学,之后如多数人一般,在热闹滚滚中,迎接我的二十岁。所以,就如同字面上所呈现的一般,我是六十年代的孩子。那是人生中最容易受伤害,最青涩,但也是最重要的时期。因此,在这最重要的六十年代里,我们充分地吸取这个时代粗野狂暴的空气,也理所当然的让命运安排我们沉醉其中。从大门、披头士到鲍勃迪伦,这些背景音乐已充分发挥了它的作用。在这所谓的六十年代里,确确实实有着什么特别的东西呢?即使现在回想起来,我也是这样认为,那时,更是这样认为。六十年代究竟有什么特别的呢?”(《我们时代的民俗学……高度资本主义前史》1989年文艺春秋社刊《电视人间》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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