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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家事 作者:卫风无月.卫风.五月.水遥.云芊(起点vip2013-06-05完结,种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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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姑娘裣衽还礼。等双方都站直身,你看我我看你,一时却不知道说什么了。 

  ——冷场。 

  又林先忍不住笑了,接着那个男孩子也笑起来。 

  虽然陌生男女见面不太自在,不过他们年纪都不大,用不着避忌什么。 

  他生得很秀气,皮肤白,笑起来尤其好看,要是换身儿襦裙梳个发髻,一准儿没人能看破他是男是女。 

  “你是?”周榭有些疑惑。 

  能进他们家院子里书房的,除了哥哥,就应该是哥哥的好友们了,但他们周榭都认识。 

  那个男孩子大大方方地说:“我姓朱,今天随我姑母过来做客的。” 

  周榭想了一想:“你是石伯母家的吧?” 

  他点了下头:“我来取本书。”他一眼看到周榭放在桌上的那本红袖传:“就是那本,刚才忘在这儿了。” 

  周榭大大方方把书递给他:“我们还在想这书是哪儿来的呢。” 

  “你是周姑娘吧,我听周大哥说起过你。” 

  周榭应了一声,又说:“这是我们隔壁的李姑娘。” 

  都还一团孩子气,却要充老成,周榭端着姑娘家的矜持,这位朱少爷又摆着一副世家子弟风度翩翩的派头。又林只觉得好笑,觉得他们一举一动都象戏台上演戏一样。 

  等他拿了书一走,周榭就说:“你知道昨天咱们在门口的时候,送石琼玉的那个人是谁吗?” 

  又林老实的摇头。 

  “我昨天听我娘说了,那个人啊,他是石家的女婿。” 

  “啊?”又林意外:“是石姐姐的未婚夫婿?” 

  两人回后院的路上,周榭把自己知道的一五一十都说了:“是石家的女婿,可不是石琼玉的未婚夫婿。那人姓杨,家里据说和石家算是世交吧?可能还沾点亲戚,打小儿就和石琼玉的姐姐定了亲事。后来他家里听说遭了变故,只剩他一个人了。石家伯父很仗义,可不象有些人那么势力眼,嫌贫爱富,还肯认这门亲事。不但认了,因为这位女婿年纪小,无依无靠的,石伯父索性把人接到自己家里当自己儿子一样抚养了。” 

  又林想了想,没听说石家还有女儿啊?要是有,诗会肯定会一起请了来了。原来石琼玉不是独生女吗? 

  周榭下面的话替她解了惑:“可是石家那位大小姐没福气,几年前就染了病殁了。喏,这下那个杨少爷的位置可有些尴尬起来了。” 

  哦啊,原来如此。怪不得昨天石琼玉不肯多说,原来中间的情由如此复杂。 

  的确啊,这位杨少爷的处境是挺尴尬的。 

  本来嘛,这时候有点儿出息的男子谁会给人家做上门女婿?他无依无靠,不得已寄住在未来的岳父家中,就是一重为难了。未婚妻未成亲先去世,这是第二重为难。 

  周榭说:“石伯父倒没有什么,还是和以往一样待他。可你想啊,他现在在石家,算是个什么人呢?” 

  又林在肚里补充,主人不是主人,客人也不是客人。吃着用着石家的,可他毕竟不姓石。 

  想着昨天他那样的人品,却面临着这样一个处境,又林觉得这个人真是不容易。 

  她把话岔开:“刚才那个人是谁啊?” 

  “石伯母娘家姓朱,这个肯定是她娘家的侄儿吧?大概是过来咱们这边消夏的吧。” 

  原来是京城子弟,看着果然和于江镇上的孩子不一样。 

  两个小姑娘一起吃点心,闲聊,翻书念书,时间过得飞快。周伯母特意过来一趟,看她们玩得很好,吩咐厨房给她们送了茶点,就又去忙她的开始吧了。又林觉得在周家真是轻松,可是一回自己家,气氛就不由自主的凝重起来。 

  四奶奶已经和李老太太商量过,有些话由李老太太来和又林的姑姑说,自然比四奶奶省了许多力气。据说李老太太关起门来和又林姑姑足足说了大半天的话,连午饭都是端进屋去吃的。又林姑姑出门的时候,眼圈是红红的,肯定是哭过了。 

  这件事到最后,多半是大家各退一步。 

  冯焕松要休妻当然是不可能的,可又林姑姑也挡不住那位吴姑娘进门。 

  又林想,两头大的说法当然不会成真,可吴姑娘既然是冯家大房的亲戚,份量自然和一般的妾不会一样。又林姑姑有勇无谋,势单力孤,绝对不是对手。 

  四奶奶和李老太太的解决办法很简单,给又林姑姑弄了两个年轻漂亮的丫鬟过去服侍。 

  只要她们的卖身契都攥在李家手里,就翻不起什么大浪来,而且她们算是李家的人,自然和那个吴姑娘是对手。 

  这大概……就是以毒攻毒吧? 

  又林托着腮出了一会儿神。这不是什么好办法,可是非常有效。反正口子既然开了,一个妾是妾,两个三个妾也都是妾。既然没分家,这些妾的月银、衣裳什么的,那都在公中开销。她们若有了孩子,也都是公中养着。这么说起来,又林姑姑在钱财上面并没有吃亏。 

  但是她的丈夫,从此就要和别人分享了,这肯定比亏了钱财更让她难受。 

  少年夫妻,肯定是有过恩爱日子的。 

  时间真是一把杀猪刀,曾经的一切全给砍得一干二净。夫妻之间渐行渐远,已经谈不上什么恩爱了,倒象是一对合作伙伴。每个人各自承担着自己的那份儿义务,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的生活下去。 

  而那位表姑母,又是另一个类型了。又林的姑姑起码手里还攥着钱财,那位表姑母陆绣云,却除了女儿和她自己,一无所有。她大概也和又林的姑姑一样,出嫁前父母宠着,嫁人后又把一切希望寄托在丈夫身上。 

  一直依靠着别人,等到这些人都不在了之后,她的处境就变得艰难了。 

  总结一下: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别指望旁人,自立自强才最重要。 

  !

第十八章 囊萤夜读
更新时间: 2012…5…12 2:33:27 字数:3303 

  自家姑姑的事已经是这样了。但是还有一位不省心的表姑姑,心里想的什么全写脸上了。 
  毫无疑问,她不是那种想立贞节牌坊的人,时下的风气寡妇改嫁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要改嫁的话,带着孩子十分不便。 

  以陆秀云的相貌年纪,想再嫁不难,可她还带个女儿,真一起带到夫家,只怕女儿没有好日子过。 

  还有什么比李光沛更好的人选吗?虽然她要进李家不可能当正妻了,可是日子绝不会难过。李光沛是个能干的人,家业蒸蒸日上,两人年少时还曾经有过一段儿情。李老太太又是她的表姑母——起码不必担心女儿会被薄待。 

  她的盘算是不错,可是这些都有一个前提条件——这事儿得李光沛愿意。 

  陆秀云一晚上都没睡好,咬咬牙,把贴身藏的小包拿出来—— 

  她的首饰没有多少了,她挑了挑,从里面挑出一对金耳环来,又把手帕包包上。 

  亭儿在一边看着。她以前觉得娘的这对耳环已经挺贵挺好看了,可是那天见了这家的姑娘,才知道娘的这一对金耳环根本算不得什么。 

  那么贵重的东西,就随随便便的戴在那个黑瘦丫头的耳朵上,根本一点也不衬。要是自己戴上,肯定比她戴着更合适更好看。 

  陆秀云把耳环掖起来,摸了一下女儿的头:“要办事,总要给别人好处的。” 

  陆秀云找的是打扫这边院子的婆子。这两天陆秀云可没闲着,嘴甜得很,打听着这个婆子姓孟,只有一个女儿已经出嫁了。她不是李家的旧仆,也不是四奶奶陪嫁带来的人,而是原来住在镇尾这里,因为家里没有别人了,出来找事做补贴家用,正好她邻居和李家熟,才把她介绍到李家来的。正屋、院子里的事儿她轮不上,就干干打扫跑腿之类。 

  既然不是李家的人,就好办了。而且她既然为了一个月几百钱来做事,这对金耳环对她的诱惑可就不算小了。 

  陆秀云没料错,见了金耳环,那个婆子的嘴脸立刻变了,陆秀云顺利打探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不算,那个婆子还给她找了个机会。 

  李光沛天天忙完了正事,有时候喜欢自己在花园边的亭子里坐一会儿,泡上一壶茶。家里人都知道他有这个习惯,这会儿谁也不会去扰他。 

  陆秀云找的就是这个机会,婆子悄悄的开了小门儿把她放过去。 

  天已近晚,暮色四合。柳荫幢幢的,花园里十分僻静。 

  要不说那些话本戏词儿上头,公子小姐们都喜欢私会后花园呢。前面的园子敞阔,且人来人往的,后面的园子小而幽静。 

  陆秀云有些恍神,她想,这些差一点儿就都是她的了。要是当初她心气没那么高,一定要嫁个有名堂的读书人——结果这一切都成了另一个女人的。 

  她定定神,又抚了抚鬓角,才分花拂柳,朝亭子边走去。 

  李光沛正靠在凉榻上头,闭着眼睛。 

  这些天家里的事情让他颇有些心烦。外头的事情再繁重,他也觉得没有如此棘手。 

  怪不得常言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左边有理右边也有理,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让他怎么能怎么办?过日子嘛,能凑和就凑和,又不能快刀斩断麻的了断了关系。 

  草丛里虫子在唧唧的叫,院墙外的的河水潺潺流淌,蛙鸣此起彼伏—— 

  难得能这样安安静静的待一会儿,什么都不用去想。 

  他忽然睁开了眼,亭子边站了一个人。 

  陆秀云穿着一身淡青的衣裳,头发没盘起来,只梳了一条长辫子。暮色中,她看起来并不显得憔悴沧桑,看着几乎象是回到了少女时代。 

  陆秀云微垂下头,喊了一声:“四表哥。” 

  李光沛当然不能再大喇喇的躺下去,他坐了起来:“你怎么来了?” 

  “我……想见你。”陆秀云走上亭子,扶着栏杆边坐了下来:“好些年不见,你……还好么?” 

  “挺好。”李光沛简单的说:“你嫂子这个人既能干,也贤惠,家里上上下下都不用我多操心。” 

  “是啊,我来这两天,也看出来了,嫂子这个人,是特别的精明能干。” 

  又林的脚步一顿。 

  她只是想抄个近路,怎么也没想到在这儿撞见这个……呃,这算当场捉奸么? 

  算不上,男女之间距离起码也有五尺呢。 

  又林在草丛中蹲了下来,草叶的边缘有点锯齿,划得手背皮肤有点儿微微的刺痒。又林一手捂着另一只手搓了两下,伸长耳朵听他们说什么。 

  但李光沛没怎么开口,都是陆秀云在说。 

  她正在回忆往昔。 

  这招数的确没什么新意,但是她和李光沛所共有的也只是一段往昔。她不说这些,还能说些什么呢?还有什么能打动李光沛呢? 

  “那会儿也是这样的暑天,天气热得很。我不喜欢屋子里点灯时的一股烟气……你就出去替我捉了好些萤火虫回来放在帐子里,效仿囊萤夜读的美谈……” 

  哟,老爹年少时还这样浪漫啊。 

  果然少年情怀总是诗啊。这种事儿老爹现在是打死也不会再干了。又林想,自己要是跟老爹抱怨屋子里点灯有烟气,老爹会怎么干?嗯,可能会把她现在用的白蜡换成香蜡吧?虽然买一根香蜡的钱够买好几根白蜡,但是李光沛对又林一向有求必应。别说只是点几根蜡烛,就算再贵的东西,李光沛也不会皱眉头。 

  所以说,人总是在变的。少年时的李光沛会替表妹捉萤火虫,现在的李四爷可不会再干这样的傻事了。 

  少年时他可能对表妹陆秀云这样的女子动过心——她秀美,识文断字,懂得诗词。最起码,四奶奶就说不出囊萤夜读这个词来。 

  但是如果比别的,比如持家理财,待人接物,陆秀云只怕给四奶奶提鞋都不够格。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话是俗,可是实在。 

  中年人早没了吟诗弄月的情怀,生活是一件非常现实的事。开门七件事远比琴棋书画来得要紧。 

  “你看。”陆秀云指着草丛中的一点绿莹莹的光亮,顺势就在李光沛坐的凉榻边坐下:“那是不是只萤火虫?” 

  李光沛噌的站起身来,把陆秀云晾在那里。 

  “天色不早了,我该走了。” 

  陆秀云顾不得矜持了,有些急切地问:“表哥……我知道,现在不比当年了。我……我也实在是没有办法,才奔了姑母和你来的。我真的不想任人摆布。夫家人恨不得我们娘俩儿早早死了才好,哥哥嫂子又只想打发我出门好甩脱这个包袱。我自己是没什么,我只怕亭儿会吃苦……” 

  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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