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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如雪 俏皮王妃酷王爷[穿越时空] (不错!完结含番外和续篇)-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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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说话,突然站起身来,随手把我扛在了肩上。纵身就从窗户跃了出去,耳边只听到忽忽的风响——呃,原来他也会轻功。古代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会飞檐走壁的侠士多了。

    我脑子本就昏沉沉,被风一吹,酒意上了头,更是晕得厉害,想到还要在这蛮荒之地呆十个月,甚至十年,忍不住悲从中来。心里觉得委屈得不行,眼泪就扑簌簌地掉了下来。

    伏身在他那宽阔的后背上,隔着衣衫传来的体温熨烫着我的心。恍恍惚惚中,觉得好象回到了童年——爸爸的后背也象他的这么宽,这么暖,这么地让人舒服而踏实。

    “呜呜,我要回家,我想爸妈和老姐了。”我双手搂着他的脖子,不顾形象埋头来回蹭着他的颈间,放声大哭,把眼泪鼻涕用力地擦在他衣服上:“怎么办?我回不去了。”

    他一直默不吭声,低头飞奔,漆黑的天幕上有零碎的星光在闪烁。我呜呜的哭声在冥寂的夜空里显得隔外的凄惨,这条路好象永远也没有尽头。

    “我不要跟一个冰块男生活一辈子,你帮我赶走他。”我任性地扳住他的脖子,把他的头扭成一个奇怪的角度,对着那双漆黑的星眸哭得惨兮兮。

    “好,帮你赶走他。”他静静地瞅着我,终于开了口,声音低哑而温柔,似有一股魔力,能带给人安抚的力量。

    “说话要算数。”我得到他肯定的答复,这才终于放下心来,趴回到他背上,安心地进入了梦乡。

    再醒来时,迎接我的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头痛欲裂,好象有一百个小人拿着锤子在我脑袋里狠劲地敲。全身没有一点力气,随便动一动都想吐。只得懒洋洋地张开眼睛——入眼的是雪白的帐顶,熟悉的白玉钩。

    这,分明是我的睡房。昨夜,是谁送我回来的?我睁大了眼睛努力回想——记忆定格在那双温柔的黑眸和低哑的嗓子。

    想起我醉后的种种失态,忍不住抿唇而笑——林书桐,被我吓倒了吧?既然陪我去喝酒,又岂有半途将我丢给一个陌生人的道理?所以,用脚趾头想,也明白昨夜被我当成陌生人的,除了林书桐不会是别人。也只有他这么儒雅的人,才会有那么温柔的眼神了。

    诶!现在不想醉也醉了,不想哭也哭了。什么丑态都让姓林的瞧了去了,再后悔也没用了。还是想一想余下的时间里我该如何度过才更实际一点吧?

    暂时不能回去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永远不能回去了,就当是放了十个月的假咯!了不起是十年,比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还少八年呢!咬咬牙也就撑过去了。时间既然很充裕,那我不妨仔细的规划规划今后的人生——我可不想象翠羽一样关在一只美丽的金丝笼里过完整个假期。那多乏味啊?

    好,现在让我仔细地来想一想,好好地总结一下,那些女主们都是如何赚到她们穿越生涯中的第一桶金的?也好给咱做个借鉴。

    第一:娇俏可人型。穿过来遇到一个绝世好男人,对她一见钟情,深情无悔,嫁给他威风八面,从此一生无忧?呃,这一条我是挨不上了。第一个遇上的林书桐,在身份上已注定了只能当他妹妹。嫁的君默言没把我冰死就偷笑了,不能指望他爱上我。

    第二:色艺双绝型。被卖入青楼,碰到一个好心的老鸨。从此凭着绝世美貌与才华倾倒天下苍生,开创妓院新纪元,掳获无数帅哥的玻璃心,凭高额缠头费赚个盆满钵满。呃,我既无美貌又不通音律。身份上还是个已婚妇人。唉,黄脸婆一枚,想卖也无人买啊。

    第三:手腕高强型。巧施计谋,进入某个王公贵胄(包括皇宫)的权力中心,于尔虞我诈之际牢牢掌控经济大权。这一点,倒勉强挨点边——我的确嫁入豪门。可惜,老公是假的。经济大权?我好象连君默言到底做些什么都没搞清——他那些钱,搞不好是做贼抢来的?

    第四:自我奋斗型。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能唱的唱,会跳的跳,黑心的开店,贪吃的做菜,爱饮的卖茶……嘿嘿,左思右想,估计本姑娘也只能往这一条靠拢了。

    摸了摸怀里揣着的那两本美男图,想着不久后的文武科举考试,灵机一动,一抹笑容从心底漾了起来——孔老夫子说了:食色性也。嘿嘿,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同理可证,他人之色,可以卖钱。咱虽然没有女色可卖,但是能卖男色啊。

    是谁说的?机会永远只青睐有准备的人。哈哈!帅哥们,打起精神来,给本小姐赚银子去吧。

全卷 第三一章 他山之石

    “喜儿,喜儿!”打定了主意,我又从一只病猫变成一尾活龙。不顾头晕,掀开被子跳下床,一迭连声地高喊——离两场科考不足两个月,该做的准备一样也没有,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小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喜儿应声直冲而入,见到我,顶着两只黑眼圈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想必是昨晚我醉得太厉害,林书桐怕让人见到,替我惹来一堆不必要的闲话,所以才从窗户里把我偷渡进来的?他的体贴,真让我既窝心又感动。不过,他是怎么知道我住哪间房的?他跟君默言又不熟——下次找机会问问他去。

    “咳,是你自己贪睡,才没注意到我回来。”我轻咳一声,把责任往她身上推。

    喜儿一脸茫然的张了张嘴:“咦,我明明一晚没睡,守在小姐的房门口的呀,怎么就没瞧见你回来呢?就算我一时眼花没瞧见,还有青……”

    “好了,别多说了。看看我们还有多少现银,全拿出来给我?”我懒得跟她瞎扯下去,打断她的话,热切地看着我的小管家婆——从林府带过来的一群小金猪,只逛了一回街,再建了个学校,呃,还喝了一回酒,应该花不了多少吧?诶,早知道要在这里创业,就应该省着点花的——没办法,谁让咱当惯了月光族呢?

    “回小姐的话:现银,没了。”喜儿皱着眉头,显然还没从我如何回房的困惑中解脱出来。

    “没了?那么大一盒金子,少说也有几十两吧?才十天就花没了?”我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见鬼,没了是什么意思?我成穷光蛋了?该死!我的宏图大业怎么办?

    “总共是一百两黄金。”喜儿一脸委屈地瞧着我:“小姐,最后一锭金子,昨儿个不是让你拿出去了吗?”

    我倒,一百两黄金,真的让我一星期花光了?这黑雪国的商人可真黑,物价那叫一个高啊!我就奇怪了——那些平民百姓是咋活滴呢?

    “真的一点也没有了?”我不死心,巴巴地瞅着喜儿:“你再仔细找找,说不定有拉下了的。”

    “小姐,真的没有了。”喜儿急了,弯着手指慌慌地算给我听:“那天逛街花掉了二十两,后来交给少爷七十两办学校,昨儿个你又拿走了十两,可不刚刚好一百两?”

    “那,有没有可以换钱的首饰?”确信喜儿真的没有诳我,真的再也拿不出现银。我抚着下巴,在房里来回转了几圈,终于站定身子,微笑着瞅着喜儿:“有的话,先拿出来换点钱。”

    “小姐,你要当首饰?”喜儿错愕地瞪圆了眼睛,好象站在她面前的是一只大恐龙:“那怎么成?给人知道,光唾沫星子都该把你淹死了。”顿了顿,从怀里掏出她那只精美的荷包,递过来道:“小姐要是实在等着用钱的话,喜儿这里还有二十两碎银,不如先拿去应应急?”

    我泄气地瞧了瞧她,摇了摇头:“不用了,你留着自己用吧。我再想别的办法。”——诶,一百两黄金我都能在十天之内花光,这二十两银子能成什么事?

    正皱着眉冥思苦想之际,“花的银子就到帐上支吧。”归宁日那天早上,君默言说的这句话忽然鬼神使差地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对啊,我怎么忘了他呢?谁知道呢?说不定,君默言就是那块可以攻玉的石头呢?

    反正咱也不白花他的银子,就当跟他借——过后赚了钱再还他就是了,大不了再加点利息。嘿嘿,他占了我名义上老公的位置,害我把不到俊男,总得补偿补偿我,对吧?

    心动不如行动。我匆匆梳洗完,带上喜儿就往帐房里跑——这丫头,让我的“一夜未归”吓坏了,这回说啥也不肯让我单独行动了。没办法,只好带着她了。唉,做女人难,做一个古代女人更难哪。

    “小的刘辉,见过王妃。”一个中年发福身材矮胖的男子,远远的见到我们一行人,立刻迎了出来,向我行礼问安。

    “恩,不必多礼。”我微笑着向他点头,一边装做不经意地与他闲聊,一边慢慢跨进了帐房:“你是帐房里管事的?”

    “是的,小的一直跟在王爷身边。”刘辉垂着双手神色恭敬地回话,一边低声道:“蠢材,王妃来了,还不问安?”

    帐房里面几个埋头在帐本里忙碌的男子见到我进去,全都放下手中的事,齐刷刷地弯腰见礼:“见过王妃。”

    “恩。大家不必多礼,我只是随便看看,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吧。”我笑眯眯地扫视他们。

    “王妃请到偏厅奉茶。”刘管事将我引到一间环境颇为优雅的客厅让了座,告了罪,便匆匆下去了——诶,该怎么跟他开口提钱的事?

    这辈子虽然不是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可家境还算小康。父母一对书呆,只知埋头研究学术,对金钱全无概念。姐姐学业傲人,光奖学金就花不完了,大学又是保送军校,从头到脚国家给包了。所以我一直拿双份零用金,手头从没缺过钱。大学开始在报社兼职,后来成为职业写手,毕业又开一间酒吧,获利颇丰。这伸手问人要钱的事,还真是生平头一回。

    刚刚来的路上凭着一股子傻劲,满不当一回事。到了这里,才明白心里想是一回事,真正事到临头,求人的那只手要伸出去,竟是那么的难!正胡思乱想,苦无良策之际,刘管事又匆匆走了进来,堆着一脸的笑,递过来一只信封。

    “这是什么?”我狐疑地接了过来,微微讶异——我在此人地两生,有谁会托人带信给我?

    “咳,王爷吩咐了,若是王妃来了便交给你。”刘辉垂着手,嘴里恭恭敬敬地回答,好奇的目光不断地偷偷向我身上溜了过来。

    “君默言?”我更加百思不解——大家同住一个屋檐下,有什么事不能当面讲,还用得着写信?慢着,不对啊,就算是写信,也应该是交给喜儿才对啊,怎么会交到帐房?难道……?不会吧,他有那么好心?!

    我按捺住狂跳的心脏,拆开信封,打开一瞧,果然不出所料——里面躺着一叠簇新的银票。全是百两一张,随便数了数,少说也有一千两。哇!发了!

    嘿嘿,这姓君的那天说的原来不是玩笑话,更不是客套话——他,是认真的。

    持着那一叠银票,我心情愉悦,唇角慢慢地上扬——原来,君默言真的是一块可以攻玉的石头!

全卷 第三二章 逸林书社

    人胖就喘,财大气粗。我口袋里有了银子,立马来了精神。当下马不停蹄,又转向学校奔去——现在,时间就成了很重要的一环了。能不能成功,就要看我的手脚够不够快了。

    直接出了王府西侧门,杀到学校门口一瞧,乐了——正赶上工匠往里送新的桌椅呢。林书桐背对着我,正指挥着仆役摆放那些桌椅,着一身浅蓝的长衫,系一条青色的腰带,沐浴在秋日的晨光里,不知为什么,他颀长的背影看上去竟带了一丝淡淡的忧郁。

    “大哥。”我亲热地走了进去,冲他甜甜地一笑。

    “你来了,”林书桐掉转头,不着痕迹地打量了我一遍,嘴角噙着一抹浅笑:“这么快酒就醒了?”

    “嘿嘿,又没喝多少。”望着他挑起的眉毛,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人家知道错了嘛,大哥就别糗我了。”

    “他……没有为难你吧?”林书桐犹豫了片刻,终于还是关心地问了出来——这个他,指的该不是君默言吧?

    换做昨天,我一定会翻着白眼回答——切,我自喝我的酒,关他什么事?可现在我刚拿了他的钱,总不好翻脸不认人吧?

    “瞧你一脸的喜气,我真是多虑了。”林书桐不等我回答,已径自做出了结论。他掉转头默默瞅着墙角的几盆菊花,牵起嘴角,涩然一笑:“看来,经过昨夜,你们的关系有所改善了,是吗?”声音低哑,几不可闻,似讽又似嘲。

    “虽不中,亦不远矣。”我歪着头,心里美滋滋——虽然,跟君默言的关系并不是因为昨天的醉酒而改善。不过,我对他的观感有所改变那也是事实。至于究竟是从哪一天开始,并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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