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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寻羊冒险记-第8章

小说: 寻羊冒险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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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时你耳朵发生什么了?”

“莫急,”说着,她隔桌伸出右手,轻轻碰了下我的左手指。“求求你。”

我将剩下的葡萄酒倒进两个杯子,把自己的杯子缓缓喝干。

“首先是想了解你。”她说。

“了解我什么?”

“全部。如何长大的,年龄多大,什么工作,等等。”

“不值一提,根本不值一提。听着听着你肯定困得不行。”

“我嘛,喜欢不值一提的。”

“我的可是任何人都喜欢不来的不值一提。”

“可以的,讲10分钟。”

“出生日期是1948年12月24日,圣诞节前夕。这圣诞节前夕,可不是怎么理想的生日。因为生日礼物和圣诞节礼物赶在一起,都想便宜点应付过去。星座是白羊座,血型A,这种组合适合银行职员和区政府工作人员。同猎户座天秤座宝瓶座合不来。不认为这人生没滋没味的?”

“好像挺有滋味。”

“在不值一提的城市长大,从不值一提的中小学毕业。小时沉默寡言,长大百无聊赖。和一个不值一提的女孩相识,有了不值一提的初恋。18岁那年上大学来到东京。大学出来后和朋友两人开了一间小小的翻译事务所,好歹混口饭吃。大约3年前染指PR①刊物和广告方面的工作,这方面也算进展顺利。同一个在公司工作的女孩相识,4年前结了婚,两个月前离了。原因一言难尽。养一只老公猫。每天吸烟40支,死活戒不掉。有3套西装6条领带,还有过时唱片500张。爱拉里·奎因小说里的犯人姓名全部记得,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也一本不缺,但只读了一半。夏天喝啤酒,冬天威士忌。”

①PublicRelations之略,宣传广告。

“并且三天有两天在酒吧吃煎鸡蛋卷和三明治?”

“是的。”我说。

“活得有滋有味嘛。”

“始终百无聊赖,以后也一个样。并非对此不满,总之无奈罢了。”

我觑了眼手表:过了9分20秒。

“但现在你所讲的并不是你的全部吧?”

我望了一会我放在桌面上的手,“当然不是全部。再无聊的人生也不至于10分钟就说尽。”

“我谈谈感想可以么?”

“请。”

“每每遇到第一次见面的人,我都让对方讲10分钟,并且以同对方所讲的完全相反的观点来分析对方。这样的做法你认为不对?”

“不不,”我摇了下头,“我想你大概是对的。”

一个男侍者来把盘子摆在桌上,另一个把菜放上去,沙司员浇上调味汁。浇法大致是:由近及中,由中及远。

“把这个做法套在你身上,我想是这样的。”她边说边把刀子一下子插进牛舌鱼酱。“就是说,恐怕并非你的人生无聊,而是你在追求无聊的人生。不对?”

“或许如你所说,或许并非我的人生无聊,而是我在追求无聊的人生。但结果是同一个——不管怎样我已把它弄到了手。人们都想从无聊中逃脱出来,我却想深入到无聊里边去,就像在交通高峰期开倒车。所以,我并未因自己的人生变得无聊而发什么牢骚,无非老婆跑掉那个程度罢了。”

“同太太就是因为这个分手的?”

“刚才也说了,一言难尽。但正如尼采讲的那样:在无聊面前即使神也会卷旗而去。如此而已。”

我们慢慢吞食。吃到一半她重新浇了调味汁,我多吃了块面包。在主食吃完前,我们各自考虑别的事。碟盘撤下,吃罢乌饭树浆果雪糕,蒸馏咖啡上来,这时我点燃一支烟。烟雾在空气中略一仿惶,即被换气装置吸了进去。天花板扩音器流淌出莫扎特的协奏曲。

“想再听你讲一下耳朵。”我说。

“你想问的,是不是问我的耳朵有没有特殊能量?”

我点头。

“这点希望你自己确认,”她说,“即使我就此对你说什么,也只能诉诸极为有限的形式,而且我不认为对你有帮助。”

我再次点头。

“为你露出耳朵也可以的,”她喝罢咖啡说道,“只是,我也不知道那样是否真的对你有好处,说不定你将后悔。”

“为什么?”

“因为你的无聊或许并没有你认为的那般顽固。”

“没办法。”我说。

她隔桌伸过手,放在我的手上面。“另外还有一点:一段时间里——往后几个月——不要从我身边离开,可以?”

“可以”

她从手袋取出黑色发带,街在嘴上,两手捆抱似的把头发拢去脑后,一转打个弯,迅速束起。

“如何?”

我屏住呼吸,愣愣地看着她。口干得沙沙作响,身体任何部位都出不来声音。白石灰墙壁刹那间仿佛迎面涌来。店内说话声餐具相碰声变成一抹微云样的东西,又重新复原。涛声传来,有一种撩人情思的黄昏韵味。然而这一切不过是我在几百分之一秒的时间里感受到的极小一部分。

“不得了!”我勉强挤出声音,“好像不是同一个人。”

“就是嘛!”她说。

2.关于耳的开放

“就是嘛!”她说。

她美丽得恍若梦幻。那是一种此前见所未见甚至想所未想的美丽。一切如宇宙一般膨胀开来,同时又全部凝缩在厚实的冰河里。一切被夸张得近乎傲慢,同时又全部被削落殆尽。它超越我所知道的所有观念。她和她的耳朵浑融一体,如一缕古老的光照滑泻在时光的斜坡上。

“你是不得了!”我好歹透过一口气来。

“知道的,”她说,“这就是耳开放时的状态。”

几个客人回过头,神思恍惚地望着我们的餐桌。来添咖啡的男侍者未能斟好咖啡。没有人说话,一句也没有人说。唯独音乐磁带的走带轴在缓缓转动。

她从手袋掏出香烟衔在嘴上,我赶紧用打火机点燃。

“想和你困觉。”她说。

于是我们困了。

3.关于耳的开放(续)

但是,属于她的真正伟大时代尚未到来。此后只断断续续露了两三天耳朵,她便再次把那奇迹般的辉煌造型深深藏进发底,重新成为普普通通的女孩。感觉上简直像3月初试着脱去风衣。

“还不是露耳的时候。”她说,“自己还没有办法把握自己的能量。”

“没什么关系的。”我说。藏起耳朵的她也相当动人。

有时她也出示耳朵,但几乎都在同交欢有关的场合。和亮出耳朵的她交欢好像有一种无可言喻的妙趣。下雨时分明有雨的气息,鸟叫时分明听得见鸟的鸣啭。用语言表达不好,总之就是这么一种感觉。

“和别的男人困觉时不亮耳朵?”一次我问她。

“那当然,”她说,“甚至都好像不知道我还有耳朵。”

“不露耳朵时的性交是怎么一种感觉?”

“非常义务性的。就像嚼报纸似的什么都感觉不出。不过也可以,尽义务也不算坏。”

“但露出耳朵时要厉害得多吧?”

“那是。”

“那就露出来嘛,”我说,“没什么必要特意跟自己过不去嘛!”

她一眨不眨地看我的脸,叹了口气,“你这人,真的还什么都不明白。”

的确,我很多事情都一点也不明白,我想。

不说别的,她为什么对我高看一眼我就不明白。因为我怎么也不认为自己比别人拥有特殊优势或不同之处。

我这么一说,她笑了。

“非常简单,”她说,“因为你需要我。这是最主要的原因。”

“假如别人需要你呢?”

“至少现在你需要我。而且,你比你自己认为的要好得多。”

“为什么我老是那么认为?”我试着问。

“因为你只活了你自身的一半。”她说得很干脆,“另一半还留在那里根本没动。”

“唔”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无相似。我掩住耳朵,你只活了一半。不这么觉得?”

“就算那样,我剩的那一半也没你耳朵那么闪光。”

“也许,”她淡淡一笑,“你真的还什么都不明白。”

她依然面带笑意把头发撩起,解开半袖衫的纽扣。

夏日接近尾声的9月一个下午,我没去上班,躺在床上一边摆弄她的头发一边一个劲儿想鲸的yīn茎。海面呈浓重的铅色,狂风拍打玻璃窗。天花板那么高旷,展厅除我别无人影。鲸的yīn茎被从鲸鱼身上永远切割开来,已彻底失去作为鲸之yīn茎的意义。

接着,我再次思索妻的筒裙,但我连她有没有筒裙都已无从记起。唯独筒裙搭在厨房餐椅那片虚幻的依稀的画面紧紧附在我的脑际。它到底意味什么我竟也想不起来了。就好像长期以来我一直作为另外一个什么人活过来的。

“喂,你不穿筒裙的?”我别无深意地向女友问道。

她从肩头扬起脸,以茫然的眼神看我。“没有啊。”

“呃。”

“不过,要是你觉得那样能更顺利的话……”

“不不,不是的,”我慌忙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真的用不着顾虑哟!出于工作我已经习惯这个了,半点都不害什么羞的。”

“什么都不要,”我说,“光你这耳朵就足够了。别无他求。”

她兴味索然地摇下头,脸伏在我肩上。约15秒后,再次抬起脸来。

“对了,再过10分钟有个重要电话打来。”

“电话?”我的目光落在床头黑色电话机上。

“是的,电话铃要响的。”

“知道?”

“知道。”

她把头枕在我胸口吸薄荷烟。稍顷,把烟灰磕在我肚脐上。她噘起嘴往床外吹了口烟。我用手指夹她的耳朵,感触妙不可言。脑袋昏昏沉沉,各种无形的图像时隐时现。

“羊,”她说,“很多羊和一只羊。”

“羊?”

“嗯。”

她把吸了约一半的烟递给我。我吸一口戳进烟灰缸碾灭。

“冒险即将开始。”她说。

过了一会,枕边电话响起。我看她一眼,她已在我胸口酣然睡去。铃响过4遍,我拿起听筒。

“马上到这里来好么?”我的同伴说,声音紧张得很,“事情至关重要。”

“重要到什么程度?”

“来就知道了。”他说。

“不就是关于羊的事吗?”我试着说道。本不该说的。听筒如冰河一般变冷。

“何以晓得?”同伴问。

总之,寻羊冒险记就这样开始了。

第四章 寻羊冒险记Ⅰ

1.奇妙来客·序

导致一个人习惯性大量饮酒有各种各样的原因。原因虽多种多样,结果却大同小异。

1973年,我的合作伙伴是个快乐的酗酒者。1976年他多少有点抑郁,而1978年夏天则像所有初期酒精中毒者那样,放在门拉手上的手变得笨拙起来。一如多数嗜酒者所表现的,脸色正常时的他纵使不能说头脑敏锐,也可谓地道的正人君子。任何人都认为他是个正人君子,纵然算不得头脑敏锐。他本身也这样认为。所以才饮酒。酒精一进入身体,他便觉得同自己乃正人君子这一认识完全融为一体。

当然,起始很顺利。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酒量的增大,其间出现微妙的误差,这微妙的误差不久又变成了鸿沟。他的地道正人君子一面推进得过于神速,连他自己都追赶不及。此乃常有的情况。问题是一般人都不认为自己本身属于此类情况。不敏锐之人尤其如此。为了重新找到业已失却的东西,他开始在酒精的迷雾中彷惶,形势每况愈下。

但至少现在,在日落之前他还是地道的。我已有好几年注意在日落后不同他见面,因此起码对于我来说他是地道的。诚然,他日落后不地道这点我是心中有数的,他本人也清楚。我们对此概不谈及,只是相互心照不宣。我们依然合作得很好,不过已不再是以前那样的朋友了。

即使不能说是百分之一百相互理解(百分之七十也很可怀疑),但至少他是我大学时代唯一的朋友,而就在旁边看这样的人变得不地道,对我是很难过的事情。然而归根结底,所谓年纪大了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到事务所时,他已喝了一杯威士忌。倘若一杯为止,他还是地道的。但毕竟同样是喝了,早晚可能喝第二杯。这样,我势必离开事务所,去找其他工作。

我站在空调机喷气口下一边吹汗,一边喝女孩拿来的冷麦茶。他一言不发,我也一声不响。午后强烈的阳光如带有梦幻意味的飞沫倾泻在漆布地板上,眼下铺展着公园的绿色,可以看见人们在草坪上悠然躺着晒太阳的小小的身影。同伴用圆珠笔尖戳着左手心。

“听说你离婚了?”他开口道。

“都离两个月了。”我眼望窗外回答。摘下太阳镜,眼睛有些作痛。

“因为什么离的?”

“这是我的私事。”

“知道,”他忍住性子说,“还没听说有不是私事的离婚。”

我默不作声。不触及各自私事是我们多年的默契。

“不是我想过多地刨根问底,”他辩护道,“因我和她也是朋友来着,对我也算是个震动。再说,以为你们一直处得很好。”

“是一直处得很好,并非吵着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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