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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三剑客-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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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在楼下,陛下。只要陛下恩准,我就请拉舍斯奈叫他们上来吧。”

“好,好,叫他们即刻上来。快八点钟了,九点钟我还要接受朝见。好吧,公爵先生,一定要常来呀。请进,特雷维尔。”

公爵鞠躬退出。他推开门,只见拉舍斯奈引着三个火枪手和达达尼昂,上了楼梯。

“来吧,我的勇士们,来吧,”国王说道,“我要训诉你们哩。”

三个火枪手走到国王面前行鞠躬礼,达达尼昂跟在后面。

“你们这几个鬼东西,”国王说,“怎么搞的,四个人两天之内报销了红衣主教阁下的七名卫士!太多了,先生们,太多了。这样下去,三个星期之后,红衣主教阁下就得被迫重新招募他的卫队,而我呢,也不得不降旨严格执法。偶然报销他一个,我不说话,但是两天报销七个,我再说一遍,太多啦,真是太多了。”

“正因为这样,陛下,您想必看出来了,他们都十分痛心,十分懊悔地来问圣上请罪啦。”

“十分痛心,十分懊悔!”国王说道,“哼!我才不相信他们这副假惺惺的样子呢,尤其他们之中有一张加斯科尼人面孔。

请这儿来,先生。”

达达尼昂明白这是表扬他,便装出一副非常愧疚的样子,走到国王身边。

“啊哈!您怎么对我说这是个小伙子?这还是个孩子嘛,特雷维尔先生,地地道道的一个孩子!叫朱萨克结结实实吃了一剑的,可就是他?”

“还有贝纳如挨的那出色的两剑。”

“真有你的!”

“还不止这些呢,”阿托斯插嘴说,“要不是他从比斯卡拉手里搭救了我,这会儿我肯定没有福分来恭恭敬敬向陛下鞠躬了。”

“这个贝亚恩小子,莫非真是一个恶魔,一个精怪,特雷维尔先生,就像先王吾父所说的那样?练这个行当,不知要戳破多少紧身衣,劈断多少剑呢!可是,加斯科尼人偏偏一直很穷,不是吗?”

“陛下,我只能说,他们还没有找到他们那些山里的金矿,尽管上帝想必恩赐了这种奇迹,以报偿他们拥护先王的宏图大业的方式。”

“这就是说,正是多亏了加斯科尼人,我本人才当上国王的,不是吗,特雷维尔,因为我是先王吾父之子?是吗,好极了,我不否认。拉舍斯奈,去翻遍我所有的口袋,看能不能翻出四十比斯托尔,找到了就拿来给我。现在,年轻人,老老实实来讲一讲事情发生的经过吧。”

达达尼昂把先天的遭遇详详细细讲了一遍:他怎样因为就要见到圣上而兴奋得通宵睡不着觉,怎样在觐见前三小时到了他的朋友们的住处,他们怎样一快儿到了网球场,他又怎样表现出害怕球打在脸上,贝纳如怎样嘲笑他,而贝纳如的嘲笑差点使他自己丧了命,拉特雷穆耶先生本来与这件事毫无干系,又怎样差点连公馆也被烧掉了。

“果真如此。”国王自言自语道,“对呀,和公爵刚才对我讲的情形一样。可怜的红衣主教,两天损失了七个人,而且全是他最宠爱的。不过,这就够了,先生们,可听明白了!够了,你们已经报了费鲁街之仇,甚至超过了,该满意了。”

“陛下满意,我们也就满意了。”特雷维尔说道。

“是的,我感到满意。”国王说着,从拉舍斯奈手里抓了一把金币,放到达达尼昂手里,补充说,“这就是我满意的证据。”

在那个时代,现在流行的自尊观念还不时兴。一位绅士亲手接受国王的赏钱,根本不算有失体面。达达尼昂把四十比斯托尔放进口袋,不仅毫不做作,反而大大方方地向国王鞠一躬表示感谢。

“啊,”国王望一眼挂钟说道,“啊,现在八点半了,你们退下吧。我对你们说过,我九点钟还要接受朝见。先生们,感谢你们的忠诚。你们的忠诚是靠得住的,不是吗?”

“啊!陛下,”四位伙伴异口同声地大声说道,“为了陛下,我们就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辞。”

“好,好,不过还是保全自己吧,那样更好,对我也更有用。特雷维尔,”当其他人退出时,国王低声说道,“您的火枪队里已经没有位置,而且我们曾经决定,必须经过一段时间见习,才能进火枪队,把这个年轻人放到您妹夫埃萨尔先生那一队禁军里去吧。嘿!说真的,特雷维尔,一想到红衣主教就要气歪脸,我就美滋滋的。他肯定会气急败坏,我才不管他呢,朕行使朕的权利!”

国王向特雷维尔挥挥手,特雷维尔退出来,赶上他的三个火枪手,看见他们正与达达尼昂在分那四十比斯托尔呢。

正如国王所说的那样,红衣主教果然气急败坏,一周不来和国王打牌,尽管这样,国王对他却异常地和颜悦色,每次遇到他总以关怀备至的口气问道:

“喂,红衣主教先生,您手下的贝纳如和朱萨克那两个可怜的人怎样了?”

第07章 火枪手的内情

出了罗浮宫,达达尼昂征求朋友们的意见,怎样使用他从四十比斯托尔中分到的那份钱。阿托斯建议他去松球酒家美美地吃一顿;波托斯建议他雇一个跟班;阿拉米斯建议他找一个称心如意的情妇。

酒饭当天就吃了,由跟班伺候着吃。酒饭是阿托斯去订的,跟班则是波托斯帮助找的。这个跟班是庇卡底人,我们这位自命不凡的火枪手,看见他站在杜奈尔桥上往河里吐口水,观看水面漾起的一个个圆圆,便把他雇了来。

波托斯说,这个人当时那样专心致志,证明他善于深思熟虑,沉着冷静,因此不用什么人推荐,就把他领了回来。这个庇卡底人名叫普朗歇,他被雇佣他的绅士的非凡派头迷住了,以为自己找了个好主儿。可是,到了这个主人家里一看,下房已经让一个名叫穆斯克东的伙计占据了,而波托斯对他说,虽然他的寓所相当宽敞,但容不下两个跟班,他得去伺候达达尼昂,他这才多少有些失望。然而,及至看到主人请客的那次晚餐,尤其看到达达尼昂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金币付帐,他又以为自己福星高照了,暗暗感谢上天,让自己跟了这样一个克罗伊斯①。他是个长期混不饱肚子的角色,这次盛筵的残羹剩饭让他饱吃了一顿,所以直到饭后他仍然以为自己交了好运。不过,晚上为主人铺床的时候,普朗歇的幻想破灭了。房子倒是有两间,一间过厅,一间卧室,床却只有一张。普朗歇只好从达达尼昂床上抽出一条毯子,睡在过厅里;达达尼昂呢,从此就少盖一条毯子——

①公元前五世纪小亚细亚地区吕底亚国的末代国王,古代巨富之一。

阿托斯也有一个跟班,名叫格里默,是他用一种特殊的方法训练出来,给自己当差的。这位高贵的爵爷生性沉默。这里所说的爵爷当然是阿托斯。五六年来,他与自己的两个伙伴,波托斯和阿拉米斯,亲密无间地生活在一起。在这两个伙伴的记忆中,他们倒是经常见他露出微笑,但从来没有听见他笑出声。他说话言简意赅,说自己想说的,从来不多说一句,不矫饰,不做作,不卖弄,实事求是,绝不添枝加叶。

阿托斯虽然年方三十,仪表堂堂,思想高雅,却谁也没发现他有情妇。他从来不谈女人,不过也不阻止别人当他的面谈;他偶然插两句话,也多是尖酸刻薄,愤世嫉俗。显而易见,这类谈话令他非常反感。他矜持孤僻,沉默寡言,显得像个老头儿;这些多年的习惯他不愿抛弃,便把格里默训练得能根据他简单的手势或嘴唇简单的动作行事。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对格里默说话的。

格里默对主人的品格深深热爱,对主人的天才极为敬佩,但在他面前总是诚惶诚恐。有时,他自以为完全领会了主人的意图,雷厉风行去执行主人的命令,所做的却与主人的意旨背道而驰。每每遇到这种情形,阿托斯耸耸肩膀,并不动怒,只是揍格里默一顿,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他一天才说几句话。

波托斯呢,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性格与阿托斯完全相反。他不仅话多,而且爱大声嚷嚷,至于别人听不听,则全然不在乎——这里得为他说句公道话:他说话是图痛快,是图听见自己说话那份痛快。他无事不谈,只有学问除外。对于这一点,他自己解释说,那是因为他从小就对有学问的人,抱有根深蒂固的厌恶。他不像阿托斯那样气宇轩昂,也感到自己气质上不如阿托斯,所以在他们交往之初,他对这个气度不凡的人,往往表现得不公正,因而极力想超过他,办法就是追求服饰的华丽。可是,阿托斯虽然穿着普普通通的火枪手外套,但只要他一昂首迈步,便立刻显出独领风骚的派头,使穿着讲究的波托斯,显得相形见绌了。波托斯为了自我安慰,就常常在特雷维尔先生的候见室里和罗浮宫卫队里,吹嘘自己如何大走桃花运,说他从黄袍贵族变成佩剑贵族之后,情妇也就由村妇换成了男爵夫人,而眼下呢,确确实实有一位外国王妃对他恩爱有加呢。这类事情,阿托斯向来闭口不谈。

常言道:“有其主必有其仆。”现在且按下阿托斯的跟班格里默不表,而来谈谈波托斯的跟班穆斯克东吧。

穆斯克东是诺曼底人,本来有一个温厚的名字,叫波尼法斯,主人给他换成了穆斯克东这样一个非常响亮,非常好斗的名字①。他给波托斯当差的条件仅仅是穿、住不愁就行,不过要穿住得讲究。他没有别的要求,只要求每天有两个钟头的自由时间,去搞点什么名堂,满足自己其他方面的需要。这条件波托斯接受了,觉得挺相宜。他拿出几件旧衣服和替换的斗篷,去为穆斯克东订做了几件紧身短上衣。多亏了一个心灵手巧的裁缝,把这些旧衣服翻成了新的。不过,有人怀疑裁缝的老婆想让他放弃贵族习惯,屈就于她。穆斯克东到处跟着主人,可神气了——

①在法语里,波尼法斯(Boniface)意为头脑简单、傻里傻气的人;穆斯克东(Mousqueton)意为短筒火枪。

至于阿拉米斯,他的性格介绍得够充分的了。再说,他本人的性格也好,他的伙伴们的性格也好,我们可以在其成熟的过程中随时介绍。阿拉米斯的跟班,名叫巴赞。由于他的主人希望有一天能当上教士,所以这个跟班像教士的仆人一样,总是穿着黑衣裳。他是贝里克人,三十五到四十岁光景,性情温厚,文静,人长得胖胖的,在主人留给他的空闲时间,常读宗教书籍,必要的时候,也为主人和他自己做饭,菜的样数不多,但极为可口。除此之外,他算得上又哑,又瞎,又聋,忠实得死心塌地。

现在,我们对这几个主人及跟班,至少有了表面的了解,下面就来看一看他们每个人的住所吧。

阿托斯住在费鲁街,和户森堡公园相隔不过几步远。他的寓所是一套两小间房子,布置得挺讲究,是连家具一起租的;房东太太还算年轻,颇有风韵,常对阿托斯飞媚眼,但不起作用。这套简朴的房子的墙上,点缀着几件旧时代璀璨夺目的东西,例如其中有一把宝剑,上面有精美的金银丝嵌花,从款式看,应该是弗朗索瓦一世时代的了,仅仅镶嵌着宝石的剑柄,就可值两百比斯托尔。然而,即使在最穷困的时候,阿托斯也不肯拿去典当或出卖。这把宝剑,波托斯一直见了就眼红,如果能得到它,就是少活十年他也心甘。

有一天,他甚至想向阿托斯借这把剑,去与一位公爵夫人幽会。阿托斯一句话也没说,搜遍了身上的口袋,把珠宝、钱包、大小金链子,统统掏出来,交给波托斯。“至于那把剑,”他说,“它固定在墙上啦,只有当它的主人离开这套房子时,它才会挪动位置。”除了这把宝剑,墙上还有一幅肖像,画的是亨利三世时代的一个贵族老爷,服饰非常华丽,胸前佩戴着圣灵勋章,面部的轮廓与阿托斯有某些相似之处,那是同宗同族的相似,说明那位显赫的贵族老爷,那位国王骑士团的骑士,是阿托斯的祖先。

最后还有一个镶嵌金银的小匣子,制作非常精致,上面有着与宝剑和肖像上相同的勋徽图案;它搁在壁炉台当中,与房间的其他陈设相比,显得极不协调。匣子的钥匙,阿托斯随时带在身上。不过,有一天他当着波托斯的面打开过那匣子,所以波托斯知道,匣子里只装着一些信件和文件,大概是情书和家传的文件。

波托斯的寓所在老鸽棚街,房子挺宽敞,外表上很豪华。每当他与某个朋友一起经过自己寓所的窗子下时,看见穆斯克东像往常一样,穿着讲究的制服站在窗口,便抬起头,用手一指说:“这就是敝人的寓所。”不过,谁也没有上他家里去找过他,他也从来不邀请任何人上他家,所以他这个外表豪华的家,里边究竟怎样富丽堂皇,没有任何人想象得出。

阿拉米斯的寓所不大,包括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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