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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沉默的羔羊-第38章

小说: 沉默的羔羊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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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他一直都在对她撒谎,就像他对马丁参议员撒了谎一样。也许他对野牛比尔的事一无所知或者一点不懂。

他看得很清楚——他妈的他肯定是看我看得透透的。真是难以接受有人不希望你好却还能理解你。在史达琳这个年龄,这样的事她碰到的还真是不多。

“随意得叫人绝望。”这是莱克特医生说的。

史达琳和克劳福德以及其他每一个人都曾盯着这张地图看过,上面标满了绑架及抛尸的一个个点。在史达琳看来,这地图仿佛一簇黑色的星座,每颗星星的边上标着一个日期;她也知道,行为科学部曾硬要想在地图上作出一圈标记来,结果没有成功。

如果说莱克特医生看案卷是为了娱乐,他为什么又要在地图上来玩什么把戏呢?她曾看见他草草翻阅那份报告,对其中几个提供消息的人那散文般的文字风格还调侃了一番。

绑架与抛尸都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任何叫人觉得方便的联系,与任何一件已知的这方面事情的惯常手段在时间上也联不起来,与任何一桩夜盗或偷晾衣绳上的东西或以恋物为目的所进行的别的犯罪活动,在时间上都没有什么关联。

史达琳回到洗衣间,烘干机在旋转。她的手指从地图上爬过。这儿一个绑架点,那儿抛尸,这儿是第二个绑架点,又到那边抛尸。这儿是第三个绑架点,而——。但这些日期是不是倒着安排的呢?还是——,不对,第二具尸体是第一个被发现的。

这个事实倒是在地图上那个地点边上用墨水模糊不清地记了下来,只是未引起人注意。第二个被绑架的女人的尸体首先被发现,漂浮在印第安纳州拉斐德商业区的沃巴什河,就在65号州际公路之下。

据报案,第一个失踪的年轻女人是在俄亥俄的贝尔维迪遭绑架的,靠近哥伦布,很久之后才在洛恩杰克以外密苏里州的黑水河中被发现。尸体上加了重物。别的尸体都没有加重物。

第一个受害者的尸体被沉入遥远地区的水中。第二个就从一座城市那儿抛人一条河的上游,在这种地方尸体无疑很快就会被发现。

为什么?

他开始搞的那一个藏得很好,第二个却没有。

为什么?

“随意得叫人绝望”是什么意思?

第一个,第一个。关于“第一”莱克特医生是怎么说的?莱克特医生说的每一样东西都是什么意思呢?

史达琳翻看她从孟菲斯回来的飞机上草草记下的笔记。

莱克特医生说,案卷中已有足够的材料可以将凶手找到。“简单。”他说。“第一”是怎么回事呢?“第一”在哪儿呢?在这儿——“首要原则”是很重要的。“首要原则”从他口中说出来时,听上去像是炫耀他学识的屁话。

“他干的是什么,克拉丽丝?他干的首要的、基本的事是什么?他杀人为的是满足什么样的需要?他要满足妄想。我们有妄想时开始是怎么来的?开始有妄想时,我们是企图得到每天所见的东西。”

当她觉得莱克持医生的眼睛不在盯着她的皮肤看时,想想他的一番陈述要容易些。在这安全的昆迪可中心,这么做是要容易些。

如果我们开始有妄想时是企图得到我们日常所见的东西,那么,野牛比尔杀第一个人时自己是否有一种获得意外的感觉?他是不是就对近在他身边的什么人下了手?他第一具尸体处理得好第二具就处理得糟,原因是不是就在这里呢?他在离家老远的地方绑架了第二个人,却又把她抛在很快就能被发现的地方,是不是因为他早就想让人相信,绑架的地点是随意而没有定规的呢?

当史达琳想起那些被害人时,金伯莉·艾姆伯格首先进入她的脑际,因为她曾见到过死去的金伯莉,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金伯莉的事儿她曾参预过。

这儿是第一个被害人,弗雷德里卡·白梅尔,二十二岁,俄亥俄州贝尔维迪人。有两张照片。在毕业班年刊的照片上,她看上去个子很大,相貌平平,头发浓密漂亮,肤色不错。第二张照片是在堪萨斯城的停尸间照的,她看上去已经没有了一点人样。

史达琳再次打电话给巴勒斯。这时他的声音已经有点发沙了,可他还是在听。

“这下又有什么说法了,史达琳?”

“他可能就住在第一个被害人住的地方,俄亥俄州的贝尔维迪。他可能每天都见到她,有点儿像不由自主地就把她给杀莱。他可能只是想……给她个七分牌戏玩玩,聊聊唱诗班什么的。所以他竭力将她的尸体藏好,然后又上离家很远的地方再去逮一个。那一个他可没有很好地掩藏,因而会首先被发现,这样人们的注意力也就不会投到他的身上。你知道报案说有人失踪了会引起大家多大的注意,大呼小叫的一直要等尸体被找到了才平静下来。”

“史达琳,最好还是当线索新的时候回过头去找比较好,人们记得比较清楚,证人——”

“我说的就是这个,他也明白这一点。”

“譬如说吧,如果不投放个警察到前面那名被害人一底特律的金伯莉。艾姆伯格——的家乡去,今天你就没办法逮到什么。自从小马丁失踪后,人们忽然一下子对金伯莉·艾姆怕格大感兴趣。然而,忽然一下,他们又对这个正他妈的在失去兴趣。你可从没听我说过这事儿吧。”

“关于这第一个城镇的事儿,请你给克劳福德先生提一提好吗?”

“当然可以。晦,我会把它放到热线上让大家都听听。我倒不是在说这想法不好,史达琳,不过那女的——叫什么名字来着?白梅尔,是不是?——白梅尔的身份一经查明,那个镇再去念叨它就有点大过了,哥伦布市局在贝尔维迪查过了,当地的许多部门也都查过了,一切全都在那儿。今天上午你是不会使人们对贝尔维迪或莱克特医生别的任何理论产生很大兴趣了。”

“他所有的——”

“史达琳,我们准备为了贝拉给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送一份礼,你想参加,我可以把你的名字写到卡上去。”

“当然想。多谢了巴勒斯先生。”

史达琳从烘干机中取出衣物。洗好的衣物温温的,摸上去舒服,闻起来好闻。她将它们紧紧地抱在胸前。

她妈妈抱着一大堆的床单。

今天是凯瑟琳生命的最后一天了。

黑白相间的乌鸦从手推车中偷东西。她要么出去嘘赶,要么就呆在屋子里。“今天是凯瑟琳生命的最后一天了。

她爸爸驾驶小货车转弯上车行道时是用年势代替信号灯的。她在庭院里玩耍,想着他挥动大臂示意车子要在哪里转弯,然后很气派地指挥车子就转了弯。

当史达琳决定她要干的事之后,几滴泪落了下来。她将脸埋入洗好的温温的衣物之中。

第48节

克劳福德从殡仪馆里出来,在街上四下里张望寻找杰夫和车子。他没有见到杰夫和车子,却看到穿着一身黑的克拉丽丝·史达琳在遮篷底下等他,灯光下看上去倒是实实在在,一点没错。

“派我去吧。”她说。

克劳福德刚刚给妻子挑了一口棺木,他手里拿着一只纸袋子,里面放着她的一双鞋子,鞋子拿错了。他调整情绪让自己稳定下来。

“原谅我。”史达琳说,”要是还有任何别的时间我这时候也不会来。派我去吧。”

克劳福德双手插在口袋里,转动脖子直到它从高高的衣领中冒出来。他双眼明亮,可能都有几分危险,“派你去哪儿?”

“你曾派我去找一找对凯瑟琳·马丁的感觉——、现在让我去找一找对其他几位的感觉吧。剩下来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去查他是如何捕猎对象的了。他是如何找到她们的,又是如何挑选的。在你所有的警察堆里我不比任何人差,有些事情上比他们还要好。被害者全都是女人,却没有一个女人来办这案子,走进一间女人的房间,我对这女人的了解可以三倍于男性所得,你也知道这是事实。派我去吧。”

“你准备接受回锅了?”

“是的。”

“很可能要耗去你生命中六个月的时间。”

她什么也没有说。

克劳福德用脚趾踢着草,他抬起头来看她,看她眼睛中映出的远处的草地。她有一股子刚毅,像贝拉一样,“你从哪一个开始呢?”

“第一个,俄亥俄州贝尔维迪的弗雷德里卡。白梅尔。”

“不是金伯莉·艾姆伯格,你见到的那位?”

“他不是从她下的手。要提一下莱克特吗?不。他会从热线上得知的。”

“从感情上说就要选艾姆伯格了,是吧,史达琳?车旅费可以报销。身上有钱吗?”银行一小时之内不会开门。

“我的威世信用卡上还剩有一点。”

克劳福德到口袋里去掏钱。他给了她三百元现金和一张个人支票。

“去吧,史达琳。就去找第一个。和热线保持密切联系。给我打电话。”

她抬起手向他伸过去。她没有碰他的脸或手,似乎也没有任何地方她可以碰一碰的。她转身向她的平托车跑去。

她驾车离去了,克劳福德拍拍口袋。他已经把他身上的最后一分钱都给了她。

“宝贝需要一双新鞋子。”他说,“我的宝贝什么鞋子也不需要了。”他站在人行道的中央哭泣,脸上泪水涟涟。联邦调查局一个部门的头头,这时的样子也傻了。

杰夫从汽车里看到他脸颊上亮闪闪的,就把车倒进了一条巷子,这样克劳福德就看不到他了。杰夫从汽车里出来,点上一支烟拼命地吸。他将闲逛着拖延时间,直等到克劳福德泪干了,光火了,找到理由把自己训斥一顿;他想以这样的方式作为自己送给克劳福德的礼物。

第49节

到了第四大的早上,伽姆先生已经准备好要剥皮了。

他拿着买回的自己所需的最后几样东西进屋来,心情激动,难以克制,是跑着走下地下室的楼梯的。在制衣间,他打开了购物袋:新的斜纹缝口滚边料,准备用到权口下面去的莱克拉弹性镶片,一盒洁净的食盐。他一样东西都没有忘记。

在工作室,他将他的几把刀在长长的洗槽边的一块干净毛巾上摆放好。刀有四把:一把凹背剥皮刀;一把尖头朝下的、精制的刮刀,紧要处可完全顺着食指的曲线发挥作用;一把解剖刀,可用于最精细的活儿;还有一把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代的刺刀,刺刀那轧制的刀刃用来刮去皮上的肉那是最佳不过的工具贵无之说。后收入《晋书·裴頠传》。,它不会将皮刮破。

另外他还有一把解剖尸体用的斯特利克锯子,几乎没怎么用过,买了都后悔。

现在他给套假发的一个人头座子上润滑油,又在润滑油上拍上粗盐,然后将座子放进一只浅浅的承油盘。他闹着玩儿似的揪了一下假发座脸上的鼻子,还给它送过去一个飞吻。

他的行为很难做到对别的什么负责——他都想如丹尼·凯伊一样在屋子里飞来飞去了!他大笑,他轻轻一口气将一只要扑上他脸的蛾子吹开。

水箱里盛着新鲜的溶液,开动水泵的时候到了。哦,笼子里的腐质土壤中是不是还埋着一只漂亮的蛹?他伸进一根手指去探了探,是的,是有虫蛹埋在那里。

现在就是要手枪了。

这个人如何杀?这问题困扰了伽姆先生许多天。吊死她是不行的,因为他不愿她胸口淤血而出现斑驳的杂色;再说,他也不能冒险让吊索的结把她耳朵后面的皮给拉裂了。

伽姆先生从他前面的每一次尝试中都能有所得,有时成绩的获得还是很痛苦的。他下定决心避免再做他以前曾经做过的一些噩梦,人有一个基本的本能:无论她们饿得多么虚弱,还是怕得怎样发昏,一见到那杀人的器具,总要和你搏斗一番。

过去,他曾戴着他那红外线护目镜借助红外光在漆黑一片的地下室追捕那些年轻女子;看着她们摸摸碰碰地四处找路,见她们试图将身子往角落里蛤缩,真是美妙极了!他喜欢拿着手枪追捕她们。他喜欢使用手枪。她们总是弄弄就迷了方向,身体失去平衡,动动就撞到东西上去。他则可以戴着护目镜在绝对的黑暗里站着,等她们将双字从脸上放下来,然后正对着脑袋就开枪。或者是先打腿,打膝盖以下的地方,这样她们还能爬。

那么做真是孩子气,也是浪费,这之后她们就没什么用了,所以他现在已完全放弃了这种做法。

按照他目前的方案,头三个他还提供她们上楼冲个澡,随后便在她们脖子上套上吊索一脚踢下楼梯去——点问题也没有。可是第四个却是一场灾难。他不得不在浴室使用手枪,结果花了他一个小时才搞好清洁。他想起那女孩儿,湿淋淋的,浑身的鸡皮疙瘩,他扳起手枪扳机的时候她那哆嗦的样儿!他喜欢扳弄扳机,咋喀咋嗒的,然后砰的一声巨响;再也没什么可吵闹的了。

他喜欢他的这把手枪,他也应该很喜欢,因为这是件十分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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