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科波菲尔-第7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她是我这一生所见过的最讨厌的人,”朵拉说道,“你无法相信,她脾气多坏,多让人讨厌,朱丽亚。”
“是呀,我能相信,我亲爱的!”朱丽亚说道。
“也许,·你能相信,亲爱的,”朵拉把手放到朱丽亚的手上说道。“我亲爱的,原谅我一开始没把你和别人区别开来。”
由此我得知,米尔斯小姐经历过变幻,承受过忧伤;或许我是从我已注意到的大智大慧大慈悲态度得出此结论的吧。在那一天里,我发现那不幸的情节是这样的:她曾爱不淑之人,因此很久以前就怀着那可怕的记忆而退身于尘世,但对年轻人未受挫的希望和爱情仍怀着平静的关注之心。
这时,斯宾罗先生走出了屋子。朵拉走到其跟前说道,“看,爸爸,多美的花呀!”而米尔斯小姐则若有所思地微笑,似乎在说,“你们这些螺蝣啊,就在这一生的灿烂早上挥霍掉你们短暂一生吧!”然后,我们大家就都离开草地,上了早已备好的马车。
我一生再也不会有这么一次骑马旅行。我也从没那么过。马车里只有他们仨,还有他们的篮子,我的篮子,吉它琴匣;当然,马车的后面是敞开的,我骑马在车后,朵拉则背对拉车的马而面对我坐在车上,她把花球放在靠垫上紧挨着她,为了怕把花球碰坏,她根本不准吉普碰到它。她时时拿起花球,嗅它的香气来提神。在这种时刻,我们的眼神总会相遇。我竟没从我那灰骏马的头上翻过去跌到马车里,这真让我吃惊。
灰尘很多,我相信。灰尘多极了,我相信。我依稀还记得,为了我在车后的尘土中骑马,斯宾罗先生还劝过我,可我觉察不到灰尘。我只觉得朵拉周身笼罩着一层爱情和美丽的云雾,其它的什么我都感觉不到。有时,斯宾罗先生站起来问我觉得风景如何,我说风景惊人心神,我也相信风景悦人心神,但我觉得那都是朵拉。阳光照耀的是朵拉。鸟儿唱的是朵拉。和风吹拂的是朵拉。连篱笆上的野花都是朵拉,每一个花蕊都是朵拉。我感到欣慰的是,米尔斯小姐了解我。只有她可以完全理解我的感情。
我不知道我们走了多远,至今我仍然不太清楚我们到了什么地方,也许离吉尔福德不远。也许那是《天方夜谈》中的术士专为那天拓出的一个地方,我们离开后那地方就永远被关闭起来了。那是一座小山上的一片草地,草泥柔软,有遮荫的大树,有石楠,还有各色美景。
发现已有人在这儿等着我们真让人烦恼。我的忌妒心真是太无止境了,我连女人都忌妒。那些和我同一性别的人是我不共戴天之敌人——特别是一个年长我三或四岁,长着一脸红胡子像一个大骗子的人,他就仗那红色大胡子趾高气扬。
我们一起打开饭篮,准备野餐,红胡子自称会做色拉(我才不信呢)硬要出风头。一些年轻的小姐便为他洗莴苣,并在他指导下切菜。朵拉便是其中之一。我觉得我注定要和这人决斗,不是他便是我大败。
红胡子一面做色拉——我对他们竟吃那种东西而奇怪,我可是怎么也不会碰那菜的——一面自荐管理“酒库”。他真是个机灵的东西,竟把一株树干上的洞做成了酒库。后来,我见他手端一只盛有半只大龙虾的碟子在朵拉脚边吃饭呢!
自从看到那可恶的人后,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对发生的一切都不曾怎么清楚地感觉得到。我兴致很高,我知道;但那是造作出来的。我粘上一个穿红裙的小眼睛小东西,一个劲向她调情。她也一个劲接受我的殷勤,不过是为我还是因为她对红胡子有什么企图呢,我就不得而知了。大家为朵拉干杯时,我为她干杯,做出因此而不得不中断谈话的样子,然后又马上再大谈起来。我向朵拉鞠躬时,和她的眼神相遇,我觉得她眼色中流露出祈求。可是,那眼神是从红胡子的头上方看我的,我便硬下心肠了。
那穿红裙的小东西有一个穿绿裙的母亲;我觉得后者想分开我们是出于策略。当收拾野餐的残余后,大家都散开了。我一个人怀着懊恼和后悔在林间走来走去,拿不定主意是否该借口身子不适而骑那匹灰骏马飞快逃走——但我不知道该飞往何方。这时,我遇上和米尔斯小姐走在一起的朵拉。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道,“·你不高兴呢。”
我向她道歉,说一点也没不高兴。
“还有朵拉,”米尔斯小姐说道,“你不高兴呢。”
哦,不!半点也没不高兴。
“科波菲尔先生和朵拉。”米尔斯小姐带着一种堪称老成的可敬的神气说道:“别这样了。别因小小的误会而使春天的花朵儿枯萎。春天的花朵儿发了芽,一旦枯萎便不会再开。我,”米尔斯小姐说道,“根据往日经验,那是很久以前的、不可挽回的往日经验,才说这话的。在阳光下闪光的泉水,不应仅仅因为三心二意而将其阻塞;撒哈拉沙漠里的沃土,不应漫不经心地对其耕耘。”
我浑身发烧,竟烧到那种非常程度,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做了什么。我只知道,我握着朵拉的小手吻,她也让我吻!我吻米尔斯小姐的手。我觉得,我们都已进了天堂最美好的地方了!
我们不再从天堂走下了。我们待在那儿。一开始,我们就离开其它人,在林子里走来走去;我挽着羞答答的朵拉的胳膊;天知道,这虽然傻兮兮的,可是如果永远怀有这种傻兮兮的感情,永远迷失在林子里,该多幸福啊!
可惜,时间过得太快。我们听到人们在笑,在说,在喊“朵拉在哪呀,于是我们走回去。他们要求朵拉唱歌。红胡子要到马车上去取琴匣,可朵拉对他说只有我才知道琴匣在哪儿。这一来,红胡子就惨了。·我拿来琴匣,·我打开琴匣,·我取出吉它,·我在她身边坐下,·我为她拿着手帕和手套,·我玩味她可爱的声音唱出的每一个音符,她是为爱她的·我而唱,别人可以喝采,但和他们一点不相干。
我醉了,我生怕太幸福了反不会真实;我生怕我会突然醒来而发现自己是在白金汉街,听着克鲁普太太叮叮当当准备早饭。可是朵拉唱着,别的人唱着,米尔斯小姐也唱着,米尔斯小姐唱的是她记忆深处的回声,就像她已活了一百年。于是夜色降临,于是我们像吉普赛人一样烧茶、喝茶,我又像先前那样快乐了。
聚餐会散了。其它人,还有红胡子,都分作几路去了,我们也在暗淡下去的余晖下,趁着安静的夜色走上返家的路,四周有阵阵香气袭人。这时,我更快乐了。喝过香槟后,斯宾罗先生微微有些睡意了,他向长了葡萄的大地致礼,向能成为酒原料的葡萄致礼,向使葡萄成熟的太阳致礼,向酿酒卖酒的人们致礼!然后,他就在马车的一角沉沉睡着了。于是,我骑马和车同行而能和朵拉谈话了。她夸我的马,还拍拍它——哦,那只小手在马背上显得多可爱呀!她的披肩不听话,我便不时伸出手替她围好;我甚至幻想吉普已意识到这是怎么回事,它已明白它只能和我结为朋友了呢。
还有那个贤达的米尔斯小姐,这位疲倦却依然不失善心的隐士,这位已厌世而决心不使记忆深处沉睡的回声醒来的小修女——虽然她才20岁左右——她做了件多么仁慈的事啊!
“科波菲尔先生,”米尔斯小姐说道,“到车的这一边来一下吧——如果你肯通融一下。我有几句话要对你说呢。”
看看我那样子吧!——我骑在那匹灰骏马上,手扶车门,向米尔斯小姐那边俯下身。
“朵拉要我住在一起了。她后天就和我一起回家。如果你愿意来访,我相信我爸爸见到你一定很高兴的。”
我除了为米尔斯小姐默默祝福,除了把米尔斯的住址珍藏在记忆中最安全的角落里,我还能做什么呢!除了面露感激用最热烈的词语告诉米尔斯小姐,说我对她的成全如何感谢,我对她的友情如何珍视,我还能做什么吗?
这时,米尔斯小姐和蔼地把我打发开,“回朵拉那边去吧!”她说道;于是我就去了。朵拉探到车外和我谈话,我们一路上说个不停。我把我骑的那匹灰骏马赶得那么挨近那车轮,以致它的一条前腿被擦去一条皮,据它的主人告诉我,那条皮“值三镑七先令”呢。我付了这笔钱。用这笔钱换了那么多快乐,我觉得太便宜划算了。而那段时间里,米尔斯小姐就望月吟诗,我猜她还在想她与这红尘还有多少共处之时。
诺伍德一下就变得太近了,我们也太快就到了那。可是斯宾罗先生在到那儿之前就醒了,他说道:“你得进来呀,科波菲尔,歇息一下吧!”我答应了。我们吃夹心面包,喝淡啤酒。在明亮的房子里,朵拉的脸红通通的,可爱极了,我没法走开,只能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直到听见斯宾罗先生的鼾声,我才完全意识到该告别了。于是我们分别了。我一路都感觉着和朵拉握别时的温柔,一万次地回忆每一点滴、每一个字,就这样骑马回到伦敦。当我终于在床上躺下时,我是一个已被爱情夺去了理智的小傻瓜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决心向朵拉表白我的爱情,以探知我的命运如何。是福是祸,这是当时的问题。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别的问题,反正只有朵拉可以回答这问题。我以这烦恼为乐,就这么过了三天,把我和朵拉中间发生的一切事上都加以我能想得出的倒楣。最后,我不怕花钱地把自己打扮起来,怀着求婚决心去米尔斯小姐家。
我在街上来回兜了多少圈、围着方场转了多次,并一直痛苦地猜测,对那个老问题,哪个回答会最好,然后我才终于铁下心走上台阶敲门;不过现在这都不算什么了。就是敲门后我站在门口等时,也有那么一刹那间我想我是否应该模仿可怜的巴吉斯那样,问这可是布来保先生家,然后道歉,然后向后转。但我终于未后退。
米尔斯先生不在家。我并不期望他在家。没人需要·他。米尔斯小姐在家。有米尔斯小姐就够了。
我被引到楼上一间房里,米尔斯小姐和朵拉都在那房间里。吉普也在那里。米尔斯小姐在抄乐谱,我还记得,那是首新歌,歌名为《爱情的挽歌》;朵拉在画花。当我认出那是我的花(我从考文特花园买来的)时,我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啊!我不能说那些花很逼真,或特别像我看过的什么花,可我从画得很正确的包花纸上知道她画的是什么了。
见到我后,米尔斯小姐很高兴,并为她爸爸不在家而感到遗憾;不过,我相信我们都不在乎这点。米尔斯小姐应酬了几分钟后,把笔放在《爱情的挽歌》上,就起身离开了房间。
我开始想,我得把那问题推到明天。
“你那匹可怜的马晚上回家时,我希望它不是太累,”朵拉抬起她那秀美的眼睛说道,“对它来说那条路可真够长的呢。”
我开始想,我要今天就提出。
“对它来说那条路是很长,”我说道,“因为一路上没什么支持着它呀。”
“可怜的东西,就没喂过它?”朵拉问道。
我开始想,我要把这问题推到明天。
“嘿——嘿嘿,”我说道,“它被很好地照料着呀。我的意思是,它享受不到我由于那么挨近你而有的那种难于言表的幸福呀!
朵拉把头俯在她的图画上,停了一会儿。在她开口说话前,我一直像火一样热,两腿发僵,坐在那里动不得。
“那一天有一段时间,你却并不像感受到了那幸福呀。”
我知道我已无处可逃,必须就地解决那问题。
“你坐在吉特小姐身边时,”朵拉稍稍抬起眉毛摇摇头说道,“你也一点不在乎那幸福呀。”
我得说明,吉特就是那个穿红衣的小眼睛的名字。
“当然,我不知道,可你为什么要那样呢?”朵拉说道,“或者为什么你要把那称作幸福?不过,你肯定是口是心非;我相信,也没人怀疑,你有随意做任何事的自由。吉普,你这淘气包,到这儿来!”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反正我就这么干了——我挡住吉普,把朵拉搂到怀里。我一个劲说,一下也没停过。我告诉她我多爱她。我告诉她没有她我准会死。我告诉她我把她当成偶像来崇拜。吉普发疯一样不停地叫。
朵拉低下头哭泣、发抖,这时我的口才越发好了。如果她希望我为她死,只要她把这说出来,我会心甘情愿结束自己。生活中不能没有朵拉。我不能忍受这种生活,我也不愿忍受。从第一次见到她起,日日夜夜的每一分钟我都爱她。我在那一分钟里爱她爱得发了疯。我要每一分钟都爱她爱得发疯。人们过去相爱过,将来也还有人们相爱,但没有任何人可以、能够、情愿并曾经像我这样爱朵拉。我梦话说得越多,吉普也叫得越起劲。我们两个各自按自己的方式在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