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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抢错郎-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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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话音才落,旁边一只手臂伸过来,环在她腰身上:“你呀,就喜欢捉弄叶子,这孩子面浅,别逗他了。”



金瑶芳抬头冲身后的卓月一笑:“我就想改掉叶子的毛病。小时候的创伤不能一辈子留在记忆里。大小伙子成天板着脸,万年冰封似的,谁家女孩子还敢靠近他。他若像你一般,我才懒得捉弄。”



卓月丝毫不在意妻子的调笑,面皮不变,笑意盎然:“芳是说我脸皮厚吗?承蒙夸奖,我若脸皮不厚,又怎能抱得你这个美人归?”



 第二章 乘“龙”快婿(中) 



后院里,金陵夫妻满面笑容与众宾客闲聊,这些人可是大有来头,那个啥武当掌门、少林主持,峨嵋方丈,十大门派、五大山人之类的……不可能来,可他们的师兄师弟是少不了的,只要时间上允许,都赶了多来。



这些人也多是江湖中德高望重之辈,在金陵夫妻面前更是为老不尊之辈,此时如果有江湖晚辈听到他们的聊天内容,那一定跌碎无数下巴……大家最想了解的还是金家新姑爷的情况。无奈,任凭这些人如何威逼利诱,金陵夫妻就是不吐露女婿的真容,让这些老家伙们吃够了味。



见套不出新女婿的情况,大家便转换了话题。丐帮的帮主开口嘲笑金陵:“你的好儿子,连我弟子的钱也不放过,愣是从鸡脚上刮腊油,抠门到家了。改天让我见到这小子,非得狠狠宰他一顿不可。”



旁边君山派的二当家哈哈大笑:“老古,你要能宰包辕一顿酒席,我就输你三天的东道,桂花楼的好酒,任凭你喝。老金,你来做个见证如何?”



两人嘴里说笑,眼睛却是看向金陵,目光中透露出看好戏的企图。旁边的其他人也放低了交谈的声音,静等金陵的答复。原来,金陵的长子金包辕是一个老抠,其脾性与金陵这个侠义豪爽的爹是完全相反,简直就是铁公鸡一只,为此,人人都觉得好笑。此番听老古他们拿金包辕开玩笑,都想听金陵如何答复。



金陵长叹一声,摇摇头,一幅懊悔之相:“这个臭小子,怎么做事的,丐帮的东西怎么能在鸡脚上刮腊油……”停顿了一下,他狠狠地一跺脚:“应该把整只鸡都抢过来才对嘛!为了这笨小子没抢整只鸡回来,今晚就让你们多喝几盅,全当我替他赔不是了。”



轰天的大笑响彻整个院子,武林盟主不仅武艺要高,反应要快,脸皮也得厚才行呀!



叶燕云就在这哄笑声中冲了进来,恰到好处的一个回旋,避开武当七子的拦截,轻飘飘地落在金陵身边,先对各位前辈友好地团团作揖,算是打了招呼,而后才面向金陵:“师傅,我回来了。”



优美的身姿自然得到一片称赞之声,恰到好处的礼貌也让老前辈们欢喜,金陵眼露满意之色,对小徒弟的钟爱浮现在脸上:“此次出去辛苦了,可有受伤?”



叶燕云躬身答谢:“没有,多谢师傅挂心。人已经押入黑山地狱中,凌大哥让弟子转告师傅,决不会出差错。”



黑山地狱,是江湖武林惩治最恶之徒的地牢,非大恶大凶之人不会送与此处。一般来说,邺国尚武,只要有案底在身的凶徒被缉获,都交由官府看押,明正典刑以警示江湖。然,总有一些恶徒手脚麻利,不留罪证,虽在江湖留下恶名,却无法绳之于法,而当场将其格杀,又怕错杀无辜。鉴于此情,江湖正派商议建立了这个黑山地狱,专门关押罪大恶极之徒,待审明其罪后,再作处置。



听到黑山地狱之名,在场前辈都有好奇之色,峨嵋梁真人到底忍不住,开口相问:“叶子抓到何人,竟要送到黑山?”



金陵轻描淡写道:“就是这两年不断作恶的琼花娘子。”



饶是这些人都是江湖前辈,听了金陵的回答,也不由吸了一口凉气,眼睛全部看向叶燕云,不少人眼中还带着少许玩味和戏弄,直到将叶燕云看的眼观大地,满面红晕才算放过他。



琼花娘子是两年前传出的恶名,此女不知打哪儿练就了一身恶毒武功,每隔十日便要采少男练阴阳之术,练功后的少年则被其杀之食血,以增加功力,保持青春容貌。两年间,死在其首手上的少男不计其数,其出没之地,多有男子不敢出门之说。



武林正派也为此多次下了追杀令,然,琼花娘子一身邪门武功非常了得,善于隐觅行踪不说,还善用迷药,数次围剿不仅被其逃过,还赔上了几名江湖少年英杰,是近两年来武林追缉榜上的第一位。叶燕云能将其拿下,这些前辈震惊的同时,也都想到了拿下琼花娘子的法子恐怕……。



金陵宠爱地看看身前的得意弟子,微微一笑:“燕云,你去趟城隍庙,帮帮金成他们。另外,你就守在潮雨身边,护送他过来。”



叶燕云暗暗感激师傅,躬身道诺,不敢再看在场的其他前辈,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等他的身形消失在众人眼里,武当七子中的老大黄风严肃地看向金陵:“师兄,你过分了。琼花娘子之毒,你不是不知道,却让燕云冒这么大的风险,万一……”



在场中人,不仅武当七子,其余人等也对金陵派叶燕云做此危险之事不满,故此,听了黄风之言,都附和起来,纷纷责备金陵太过大意,不该让叶燕云自己去办这件事。



面对大家的责怪,金陵只是笑笑:“无妨。琼花娘子多疑狡诈,又善隐蔽,非单身少男引不出她来。叶子过去时,清华给他带足了东西,确保他不受琼花迷药的影响。若不是这样,我也不放心让他去了。”



这番话说出,在场的众人方松了一口气,转而又说笑起来。



再说叶燕云,实在是被早上众大妈的疯抢举动吓怕了,离开金府后,顾不得是大白天,全力施展轻功,越房穿脊向城隍庙奔去,白衣飘飘,宛若白色的精灵从半空中飘过,引得偶尔抬头看到他身影的人们一声声惊呼。



叶燕云丝毫不理会下面的浪潮,脑海中想的是即将成为金府姑爷的刘潮雨。潮雨?叶燕云嘴里念道这个名字,脸上微笑着,小师妹是金家人的宝贝,这个潮雨能得到师傅师娘的认可,一定不同凡响。离开凌水城不过一月有余,师傅就突然为师妹选了一个很陌生的人为夫婿,难道此人有非凡之处?哎,出来时应该找金谦叔打听一下,看看师傅的乘龙快婿到底是何样人物。从不多管闲事的叶燕云,首次想听到八卦了。



说起这金家的新女婿,还有真跟金家的老管家金谦有点关系。那是半个月前,金谦到城隍庙缴香油,见到庙门口有一青年俊秀在摆摊替人写字,好奇之下一打听,此子姓刘,名潮雨,钱塘人氏,因家道中落,便要去尚昌赶考,到此地没了盘缠,只好借宿城隍庙,靠替人写字谋生,待凑足盘缠,方再上京。



虽是打听的清楚,但金谦却感觉到刘潮雨的与众不同,此子不仅生的仪表堂堂,谈吐颇为文雅,让金谦奇怪的是,此人明明落魄异乡,衣食具忧,举止之间,却依然从容淡定,与人相处,霁月清风般地态度使其气质显得高贵典雅,根本就不像一般人家的子弟。



多了个心眼的金谦回去对金陵这么一说,金陵的兴趣也被吸引起了,装作进香,专门来到城隍庙,特地与刘潮雨进行了一番接触。这一接触下来,金陵对刘潮雨暗暗称奇,感觉到刘潮雨不像坏人,他又是豪爽侠义之辈,便起了接济之心,又怕此子自尊心重,便刻意结交。数日下来,此子的文才风貌气质让金陵大为感叹,真有恨不得将刘潮雨当了自己的儿子来养。



正在此时,召秀女的圣令下达到凌水城,金陵灵机一动,与妻子商量,干脆将刘潮雨招为上门女婿,这一来解决了刘潮雨的困境,二来,也为女儿找一个可靠的终身,三来,也避免女儿被征召的可能,四,也圆了自己喜爱此子的梦想。



能成为金家的女婿,换作别人定是喜出望外,以金陵想来,刘潮雨也不会拒绝才是。谁知此事一提出,刘潮雨却被吓住了般,连连摇头。刘潮雨不羡富贵财势的品质让金陵更是欢喜,不管三七二十一,竟是铁了心要为女儿拿下这个女婿了。



刘潮雨原想金陵是一个豪爽的正派人士,与其交往之中,也深感此人义气,本以为能做一个忘年交,谁想对方竟要招他做上门女婿,而这个女婿他却是万万不能当的。百般推拖之下,金陵就是不许,他无奈,竟当了缩头乌龟,躲在房中不出,当夜还欲逃离此处,却被庙祝发现,强行拖了回来。



他的这番举动将金陵的江湖气惹发了,不仅招呼了庙祝不许放人,这日一早,自己在家准备,命令金家小厮前往庙中,把人“请到”金家别院中门,待时辰一到,即刻迎亲过门,你不当我的女婿,我偏要你当。



面对金家如此仗势欺人,刘潮雨来了一个坚决抵抗,就不让你们抓去成亲。他在城隍庙中是左躲右藏,钻床上房,砸瓶扔贡品,无所不用,虽无半点武功,欺负金家小厮不敢把他怎么样,让金成等小厮就是拿不着他,双方在城隍庙中闹起了一群老鹰抓一只小鸡的游戏。



第二章 乘“龙”快婿(下)



来到城隍庙后,叶燕云终于知道金陵为什么让他来了,并不是要为他解围,却是让他来抓人。原来,被逼无奈的刘潮雨竟学了猴子,爬到了庙中大树的树冠上,老松树的顶端便多了一条八爪鱼,八爪鱼下面,则是金府的两个小厮。由于高处的树枝不能承受三个人的重量,两个小厮使劲了全身的力气,也无法够到刘潮雨的脚,不能将人拖下树来。



顺着金成的手指一看,叶燕云看到了金家的“乘树快婿”,他脸色马上变了,这真叫好,自己一大早被别人抢,没过半个时辰,换自己来抢别人了,敢情师妹的夫婿也是过抢的,敢情我一身轻功武艺,是用来上树抢“猴”的。虽然怄气,但恩师的吩咐他不能不听,叫下两个小厮,他扬身而起,两个起落就到了刘潮雨的面前。



刘潮雨正抱着树枝不停念叨男子汉大丈夫,说不下就不下去的时候,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张冷酷的脸,接着剑光一闪,他整个人连同那根倒霉的树枝,就向着大地飞扑而去。眼看就要跟土地公公来个接吻了,他的后领一紧,人就摔进了金府的小厮怀里,四肢胡乱挣扎着,而他的高声大喊,更是被所有的人无闻。



刘潮雨在金成他们手里手舞足蹈地挣扎让叶燕云突然想笑,转眼又有一种莫名的悲哀浮上心头,他轻叹一声,在出庙门的瞬间点了刘潮雨的穴道,彻底断绝了刘潮雨的挣扎。刘潮雨动不得也叫不出声,只好用眼睛来表达自己的愤恨,这种表达也很快被车帘挡在了车内。叶燕云继续施展自己的绝技,先行“飞”到了金家别院。



老管家金谦到达别院后,亲自沏了一杯清茶,来到为刘潮雨布置的卧室时,面前的情形让他不由地笑了起来。



叶燕云悠闲地坐在门口看书,依旧是一身白衣,因为在家里,他身上那股拒人千里的冷漠完全收了起来,脸上一派恬静安闲的样子态,不像一个江湖人,倒像温文尔雅的读书人,当他听到有人过来的声音时,眼睛迅速浏览周围的那抹精光,方让人感觉到神捕的杀气。



刘潮雨则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美。其实,一身吉服的他很帅,大红喜服使他高挑修长的身形看起来不再纤细瘦弱,将那种骨子里的贵族气质完全张显出来,新郎雕冠更衬托出玉树临风的身姿,朗月星目配上飘逸的气质,简直就是一个美男子。就连见惯了叶燕云这个帅哥的金家小厮们,喉咙里也不由地动了动。而叶燕云不知怎么就想起了早上的那群恐怖的大妈,如果当时有这个人在他身边……嘿嘿。



只是,眼下刘潮雨却是双目睁圆,恨不得吃了对方似的狠狠盯着叶燕云,那俊朗如星的眉目嚣张到极致,显露出主人异常愤慨的内心,将他读书人的儒雅气质压制的无影无踪。



两个外形同样俊朗,气质完全不同的帅哥,就像两张神情完全不同的画放在同一个画框里,真是值得欣赏呀!



看到金谦过来,叶燕云赶紧起身冲他笑笑,然后,貌似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刘潮雨,又坐下继续看书。



金谦呵呵笑着,端茶来到刘潮雨身边:“刘公子,先喝杯茶,润润喉咙,歇歇气,然后再慢慢生气。这别院呀,环境一般,只有一个好处,比较大,任凭公子喊破喉咙,也影响不到别人。”



刘潮雨被金家小厮架进卧室后,叶燕云就解了他的穴道,刘潮雨很不甘心地冲叶燕云大吼大叫了半天,内容也没啥稀奇的,不外乎绑架、卑鄙、无耻之类的很没有分量的辱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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