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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刺青-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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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虚长了她几岁,这点能力还是有的。但恍惚间徐天颂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阮筝做了这么多,即便所有的事情都失败了,但有一件事情她却是彻底的成功了。

       阮筝知道;徐天颂是那种说到做到的男人。

    她想起那天的情景;在自己房间的大床上,他把她的衬衣打开,指尖在她柔嫩的皮肤上来回地摩挲。尽管内心觉得无比羞耻,但她不得不承认,那种感觉竟令人回味而留恋。

    那时候她还是徐启琛的未婚妻,现在婚约取消了;她就只是普通人阮筝了。她跟徐天颂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从道德层面来讲;他和她发生关系已经不属于乱/伦了。

    阮筝觉得内心正被人用力向两个方向撕扯着。身为女人她对徐天颂有着难以言说的渴望,可是身为阮家人,她对徐天颂又有着刻骨的仇恨。就像是两只脚同时迈步;一只执着着往前,另一只却拼命想要后退,她单薄的身体几乎要被撕成两半,矛盾带来的痛苦迅速在身体里蔓延开来。

    她摸了摸自己发晕的额头,试图拒绝道:“徐天颂你不能这样,你明明知道我有病。”

    “没关系,我备了药。”他一手还把阮筝揽在怀里,一手拉开了床头柜的抽屉,“你的药都给你备下了,想要吗?”

    阮筝有些无语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后用力一挣扎,总算从他怀里挣脱了出来。徐天颂也不过来抓她,指了指房门口:“李默就在隔壁,你要病得重了他还可以过来替你看病。”

    阮筝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徐天颂,你是不是疯了?你找他来干什么,你都跟他说什么了?”

    “什么都说了。说了你跟阿琛解除婚约的事情,也说了我跟你的恩怨,我还告诉他打算今天对你下手的事情。他知道你有病,所以答应过来帮我这个忙。他是我的好朋友,你放心他嘴巴很严,听到什么看到什么绝对不会说出去。”

    有那么一瞬间,阮筝很想直接掐死徐天颂。他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世上会有男人在跟女人上床前,把医生都请进家里来吗?如此直白地告诉对方因为想要上自己,又担心她会发病,所以才把人请来坐镇?这算什么,如果一会儿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办到一半的时候她哮喘病发了,难道李默还要进来看着光身子的她进行治疗吗?

    阮筝的脸色青白不定,因为极度的震惊她的身体微微颤抖着,嘴唇白而干裂,整个人就像一朵枯萎的花。她的眼前出现了两个徐天颂,一个似乎带着淡淡的笑意,那眼神充满了讽刺意味,像是在嘲笑她的不自量力。另一个则是一脸柔和的表情,他慢慢向自己靠近,伸出手来轻轻抚了抚她的脸颊,然后开口道:“阮筝,我看你是真的有病。”

    阮筝心想,我他妈当然是有病了。我要是没病怎么会爱上你这种男人呢?她用力眨了眨眼,只觉得眼前徐天颂的身影又多了几个。一个两个重叠在了一起,一波接一波地向自己涌过来。

    原本就发沉的脑袋晕得更厉害了。阮筝伸出手来,想把徐天颂放在自己脸颊上的手拉下来,可她刚把手举到半空,眼前的世界就飞速地旋转起来。她最后的意识停留在了一个有力的怀抱里,徐天颂的脸就贴在离她不到五公分的地方,只看了一眼就变成了一团模糊的影像。

    徐天颂颇有些无奈,看着怀里失去意识的阮筝,又摸了摸自己发胀的下半身,苦笑道:“怎么我一来兴致你就病呢?”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费这么大的心思,也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他如此动心。十七年前那个一脸乖巧懂事眼睛里满是警惕之色的小女孩,终于有一天长成了一朵带刺的玫瑰。徐天颂不知道阮筝是什么时候走进他心里的,他只知道她就像自己身上的一个刺青,擦不去抹不掉,已经深入皮肤渗入骨髓。除非他做全身的换血手术,否则这辈子他大概永远也不会放开这个女人了。

    徐天颂将阮筝零乱的衣服整好,然后轻轻放在床上替她盖上被子,转身给隔壁房间的李默打电话。李默过来的时候穿着一身浴袍,头发还有些微湿地搭在额头上。他看了一眼床上紧闭双眼的阮筝,对徐天颂露出不屑的表情:“你把她弄死了?”

    “我还没开始。”徐天颂没有丝毫的羞耻心,“她也没死。”

    李默一边翻阮筝的眼皮一边问:“那她怎么成这样了?你到底对她做什么了。我也没怎么听到这里有动静。等等,时间也不太对吧,你们上楼才多久。徐天颂,你果然老了。”

    这最后一句简直就是赤/裸裸的挑衅。徐天颂终于露出了凶相:“少废话,再多说一句老子把你大卸八块。”

    “欲/求不满的男人都跟你一样,最喜欢恼羞成怒。她看起来不像哮喘发作了,是不是被吓着了。你那玩意儿尺寸大到能把一姑娘吓晕的程度?”

    徐天颂是知道李默的,这家伙向来口无遮拦,身为医生对人体各大器官已是了若指掌,所以一般人提起会有些不好意思的地方,他却可以毫无障碍地说出来。他谈论起那方面来就像普通人谈论天气一样平常,甚至更为自然。

    徐天颂强压下揍他的冲动,淡然道:“我打了她一巴掌,或许跟这个有关。”

    “禽兽。”李默回头扫他一眼,“以我多年的经验来说,一巴掌应该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我打她的时候她脑袋撞在了茶几上,声音挺响的。”

    李默终于忍不住了,跳起来暴躁道:“徐天颂,我跟你说过很多回了,让你出手注意一点。她是你什么人?她是你喜欢的女人,你下手有必要这么重吗?你到底明不明白女人是什么样的生物,你以为她们跟你一样是铁打的吗?我告诉你,女人是水做的,柔弱地就跟你茶几上摆着的纸巾一样,轻轻一用力就稀巴烂了。就你这种不懂怜香惜玉的男人,居然还有女人前扑后继上赶着倒贴,这年头有受虐倾向的人真他妈多。”

    “别废话,她到底怎么了?”

    “还不明白吗?她被你打得脑震荡了,这种情况要送医院,你找我也没用。”

    李默说完甩甩手走了。他是真不想管这档子烂摊子了,他就没见过有人恋个爱这么累的。像他这种情场高手,玩女人的手段层出不穷,从来无法想像像徐天颂这样对着某一个女人这么苦手。都同一屋檐下这么久了,居然还没到那一步。对李默来说,认识的女人三天不上/床他就准备开扔了。哪那么好脾气还从五岁养到二十几岁,最后只能看看还吃不了。

    真是烂锅配烂盖,这两人都有些犯贱。

    李默是专业人士,他的意见不能不听。徐天颂无奈地耸耸肩,吩咐人把车开出来,带阮筝去了医院。医生一系列检查做下来,证实阮筝确实有轻微的脑震荡,不过不严重,留院观察几天就可以了。

    阮筝随后就被转去了病房,徐天颂站在偌大的房间里,想要打电话让人送衣服来,突然间觉得这场景有些熟悉,已经拿出来的手机又被他重新塞回了口袋里。

    不过就是十来天前,他也这么陪着阮筝在医院里过夜。当时两个人正经历着感情的甜蜜期。因为顾知桐他突然发了一顿脾气,把阮筝的哮喘给逼了出来。后来住院的时候两个人似乎都刻意回避了这件事情,彼此对对方都是少见的温柔和贴心。

    当时觉得很美好的事情,现在想想却充满了阴谋与诡计。阮筝就是在那个时候筹划着要拿到他跟刘长远交易的录音的。她让自己将手提包拿来,不是因为住院太闷要玩手机,而是里面装着窃听器和接收器。

    他还记得他假装和刘长远见面那一天早晨,阮筝替自己穿了衣服。她替他系衬衫扣子,一颗一颗从上往下,两个人贴得很近,阮筝的呼吸直接喷到了衬衫上,透过薄薄的面料似乎能侵入他的皮肤。他一低头就能看到对方十根修长而灵活的手指,动起来的样子格外赏心悦目。

    后来她还替自己系了领带,戴了手表,拿来外套给自己套上。临出门的时候她甚至还对自己说了几句好听话,乖巧温顺的像只宠物猫。

    徐天颂突然发现,阮筝其实跟自己很像。他们都是那种很会伪装自己的人。为了达成某种目的,他们会不惜隐藏真实的自我,而变成另外一个人。徐天颂想想当时的自己,或许他也没有足够的立场来指责阮筝吧。

    当阮筝自以为一切得逞的时候,他一直像个猎人般躲在角落里窥视着这一切。无论阮筝做什么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从阮筝踏进徐家的那天起,她所费的种种心思都已被他掌控,注定没有成功的那一天。

    自己虚长了她几岁,这点能力还是有的。但恍惚间徐天颂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阮筝做了这么多,即便所有的事情都失败了,但有一件事情她却是彻底的成功了。

     那就是收复了他的心,牢牢地捏在手里,谁也夺不去了。 
  
☆、逃亡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出国。到了美国之后,阮筝终于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托徐天颂的福,她的日子过得挺不错。学费不用操心,奖学金还有盈余,吃饭也够了。她又总是打工挣零花钱,几年下来攒了好几万,算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有了钱后,她身边的朋友也多了起来。她开始和人一起出去吃饭、泡酒吧,或者去做个短途旅行。鬼佬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没人把她的遭遇当回事情,都觉得那不算什么,根本够不上让人嘲笑的资格。

    如果现在她还在美国,找一两个朋友家住上几天绝对没问题。可问题是她现在S市,她来这个城市不过一两个月,连街道名都没背熟呢。

    阮筝突然有点后悔了,后悔没把钱包带身上,哪怕带上卡也行啊。那点钱取出来也够她过个一年半载的了。现在搞成这样,她竟连个藏生的地方都找不到。

    她站在冷风里翻手机里的通讯录,发现里面一共就五个号码,徐天颂和徐启琛父子的,前者需要坚决与之划清界限,后者远在美国逍遥快活,绝对不可能为了她飞回国来。更何况后者花的也是前者的钱,他要向自己伸出援手,指不定自己的经济来源也会被切断。

    再往下翻是何慕则和庄严的。这两个人是徐天颂替她存进去的,方便她有事找不到他的时候可以有人接替他。可这两人跟徐天颂是穿一条裤子的,找他们就等于告诉徐天颂自己的行踪,阮筝再次摇摇头,认命地继续往下翻。这一次她终于眼睛一亮,看着顾知桐的名字心里有了一份安定。原来到最后,她还有一个朋友的。这个男人虽然不如徐天颂那么高大威武,但他温暖的笑容可以融化人心。

    自从上次情人节被徐天颂强行带走后,阮筝再没有和他联系过。按理说现在打过去或许有些尴尬,但阮筝本能地感觉顾知桐不是那种记仇的人。他就是那种无论何时你去找他,他都会向你伸出援手不计前嫌的好人。

    尽管认识时间不长,但阮筝对顾知桐就是有这种感觉。她没有犹豫,直接拨通了对方的电话。电话接起来的时候顾知桐的声音有些慵懒,似乎是被人从睡梦中吵醒了。阮筝有些奇怪,转念书一想就明白了。

    “不好意思,我吵着你了吧。你昨晚是不是上夜班?”

    顾知桐接电话的时候其实是带着几分怨念的,他忙了一整夜,下班回家后刚眯了不到半个小时,正在好梦的时候让手机铃声给吵醒了,开口的时候口气便有点不悦。迷迷糊糊中,他只感觉对面说话的人声音很好听,有种熟悉的味道。这种意识迅速侵占了他的大脑,他猛地一个激灵从床上坐了起来,有些不置信地问了一句:“阮筝?”

    “嗯,是我,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你找我有事儿?”

    阮筝有点不好意思:“唔,是有点事情想找你帮忙。我想问你借点钱,可以吗?”话一出口她觉得自己太直接了,大概是在美国待久了,行为处事都变得直率起来,人情事故什么的都快忘光了。

    顾知桐非但没生气,反而异常热心:“当然可以。你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你现在在哪里,我过来找你好不好?”

    阮筝跺了跺有些冻麻了的脚,探头看了看公交车站台的站牌,报了个地址给顾知桐。然后她挂了电话,把自己缩在大衣里直打颤儿。亏得徐天颂送她来医院时知道给披件大衣,如果没有的话,这会儿阮筝大概已经在风中冻死了。

    顾知桐来得很快,二十多分钟后就开着他那辆四驱过来了。阮筝快步上前,直接上了副驾驶座,冻成冰块的双脚总算感觉到了一点温暖。

    她现在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因为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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