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世家-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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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一章
1763年夏初的一天傍晚,沃里克郡巴顿领地的青年乡绅亨利。特尔福德正在伦敦的住所里,对着镜子摆弄自己高级衬衫的领子。他虽然尽心竭力梳妆打扮,但却毫无兴致。
这次,他倒是宁愿留在家里早点睡觉,因为社交界里那些高谈阔论早已使他厌倦,此外,一坐就到深更半夜,他也并不习惯,但是上了年纪的梅丽夫人写信告诉他,在她邀请的来宾当中有一位贵族小姐,很想给他介绍一下。他觉得,即使为了感谢她的关心,也应当去参加这次舞会,但是他知道,她这一片盛情音乐会是徒劳无功的。
如果说她没有能给他物色一个妻子,那也绝非她本人的过错。她心地善良,又喜欢为人作媒提亲,再加上姐姐的请求,她曾不遗余力地促成他的婚事;但到目前为止,在她给他介绍的那些女士当中,他认为没有一个可以成为巴顿领地的主妇的,这些女士的举止矫揉造作,有些也确实长得艳丽动人。他和别的男人一样,喜欢漂亮的女人——就像他喜欢爬满巴顿领地墙壁的玫瑰一样,但是给他未来的子嗣挑选一位母亲,却是一件严肃的事,其程度甚至超过为他的母牛挑选一头公牛,因此绝不能只根据他看中的一张漂亮脸蛋,就轻率地决定终身大事。那些娇生惯养的伦敦小姐不能生育和抚养健康的孩子,她们过分空虚的心灵也无法教育出笃信上帝的后代来。
他本人就是很多独到之外,更不用说整个巴顿领地了。镜子里映出一个仪表堂堂的青年人,虽然带点土气,显得血气方刚,但却体格魁梧,身心都很健康,宽宽的肩膀,身体又高又壮,如果骑在马上,一定十分英俊威武。金黄色的头发,宛如熟透的麦穗,在前额上曲卷着,活象一个古代斗士;两只灰色的眼睛相距较远,看上去十分天真,相形之下他那方方正正的下巴倒不大引起人们的注意了。他生活没有节制,又酪爱陈葡萄酒,到六十岁的时候,很可能挺胸凸肚,容易中风,性格也会相当暴躁,这种情况在英国中部富足的贵族中屡见不鲜。可以预料,如果他不注意,年满四十就会发胖。但现在毕竟为时尚早,他刚满二十六岁,风华正茂,具有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健美体魄。
他来到伦敦虽然没有达到目的,但此行终究是件快慰之事。当然,寻求这种快乐,代价很大,再次进行类似的旅行,也已无能为力,因为巴顿尽管是个极其富庶的领地,但毕竟不是金矿。即使他一无所获的回到家里,也别无他法,不得不和当地神父的女儿结婚,他也体验到,在上年纪以前,在尚未承担起家长的崇高义务以前,他已经象独身男人那样,尽情享乐了一番。以后他也不能当一个挥金如土、年轻漂亮的单身汉了。
他在规定的期限内,为亲爱的父亲服丧,整理遗嘱,心情十分悲痛。后来,他看到一切合理的要求都已经得到满足,领地的事务也井然有序,于是,他就找个机会来到首都,痛痛快快过了九个星期。他是个颇有教养的青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上流社会的受人尊敬的夫人们家里度过的,受到她们的关照,只有两次——也许三次——他在别的地方寻欢作乐,但是十分珍惜自己的健康和声望。现在,这种享乐已经使他厌倦,他思念巴顿和那些母牛了。
然而,毕竟不能不感到遗憾……他十分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妻子,他也知道,如果这次伦敦之行一无所获,他恐怕就很难找到称心如意的妻子了。在沃里克郡,即使他能遇上这样的姑娘,也得不到手。
家乡的显贵们心甘情愿给他写了许多推荐信。大家对他本人并没有什么反感,左邻右舍的达官贵人,对他这个既有道德又有很多财产的青年很亲切,因为他为竞选基金和公众的慈善事业捐了很多钱,他是一名出色的骑手,也是一名熟练的射手,又和他们的儿子一起上过学。尽管他们对他相当亲切,但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他们委婉地向他示意,他在伦敦能如愿以偿,因为那里没有人了解他的父亲。
对家乡这些勋爵和乡绅的宽宏大量的态度,他早就打心眼里感到厌恶。自从有了这种想法,他总觉得,他这个Parvenu的儿子,对土地有更大的权利,他与土地的关系,比任何一位梅丽或者蒙克顿都更紧密。不错,他父亲是个“粗野的暴发户”,卑贱的外来人,容许这种人在郡里活下去,只有由于需要而已。但他作为一个人——甚至作为一个领主——要比看不起他的那些趾高气扬的乡绅高尚的多。确实,他谨小慎微地骑在马上,害怕别人暗算,于是就成了人们嘲弄的对象。然而,他的佃户们都能喝上清洁的饮水,屋顶也不漏,这在许多其他领地上却根本做不到。此外,他还热爱巴顿的一草一木。
但是,一个人除了有父亲以外,还有母亲;亨利的母亲继承了巴顿的姓氏。所以从这一角度看,他没有贵族血统——他母亲的先辈对公爵毕恭毕敬。但他们占有土地的时间,比公爵一家占有土地的时间还要长得多了;在漫长的岁月里,他们在这块土地上劳动、生活和死亡,最后,这块土地把他们拴住了。
土地也拴住了亨利。这不能言传,只可意会,甚至不意会也可以。农场的生活,它的声音,它的气息——成堆的粪肥和收割的牧草、马匹的汗水、耕耘的土地、在桶里冒着热气的鲜牛奶——所有这一切都成了与亨利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分。巴顿是他生活的目的,也是他生存的基础——这一点他是不理解的。
特尔福德一家是靠作买卖发家致富的,而买卖并不总是光明正大的。亨利的父亲,年轻时还在利物浦当过奴隶贩子,但并非出于自愿。他的家庭早就和西印度群岛做这种买卖了,所以他父亲没有别的手艺。他父亲小时候,祖父用疯狂的毒打和粗暴的嘲弄,摧毁了他的意志,迫使他继承父业。他长大成人,家里已从买卖商品转到贩卖人口,他本人也成了一个失去自由的奴隶,俯首帖耳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最后,老暴君一命归阴,没有人掉一滴眼泪,这时他才从他厌恶地搞了二十年的那件罪恶勾当中脱身。这个胆小如鼠的老光棍,永远离开了利物浦和他过去的一切。然后,他就用自己的积蓄到处去换取进入幸福乐园的权利;在备受摧残的青年时代,他度过了沉痛而可耻的岁月,却憧憬着幸福乐园。在这个乐园里,周末一片宁静,羊羔欢快地跳跃,玫瑰盛开,文雅与善良同在,上流社会的风度和宽厚共存。
有人不断给他介绍一些“合适的庄园”,但他都是不中意。最后,在他途经沃里克郡西部的穷乡僻壤时,发现一处理想的地方;一长排低矮的老式红砖房、一座果园、一片长着紫罗兰的小树林,还有一处斯力亚特王朝时代的粮仓。在郁郁葱葱的果园里有一座诺曼底式农村教学所属的方形灰色钟楼;庄园前面那块绿油油的草地一直伸展到蜿蜒的小河边。他见巴顿家庭的这个农场,就再也看不上别的地方了。他悄悄地把一切情况都摸清了。
遗憾的是,这座庄园暂时还不出售,但大家都知道,无论卖掉它有多么可惜,主人迟早会这样做的。巴顿一家虽然并不是所谓贵族世家,但在当地颇受尊敬。可是各种灾难接踵而至……到现在,这家人都相继死去了,只留下一位小姐,她虽然无力操持家业,但却从未想过放弃农庄。可怜的姑娘忍饥挨饿,还是没有钱支付借贷的利息。其它她最好还是趁现在还有可能的时候,同意把庄园卖掉,因为债主们迟早要逼她卖掉,抵偿债务;只要有人愿意出合适的价钱,他们现在就可以这么做。对于一个绅士来说,这是一处不错的地方,他可以出钱雇一个护林人,看管那些野鸡。
他的愿望实现了。可是当他看到巴顿小姐那张娇嫩的脸蛋,听到她温柔的声调,嗅到她身上花粉的香味时,他这个过去的奴隶贩子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剥夺她这仅有的一点财产。她年约三十,是个老处女,尽管两鬓过早地露出白发,却仍十分艳丽动人。他不能把孤苦伶仃的姑娘赶出她的老家,她的那些亲人都是在这里去世的。最后,他终于和她结成终身伴侣。她呢,只要不离开巴顿,即使嫁给阎王爷,也心甘情愿。
与其说他们两人结婚成家,还不如说他们和这座老庄园结成良缘,但他们的婚事还是很幸福的。经过七年的和睦相处,特尔福德夫人去世了,她的丈夫成了一个难以慰藉的鳏夫。
父亲心地善良,一心一意想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绅士!他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亨利着想。要想找一个比他更好的的父亲,是不可能的,现在,当一切都成为过去,当他再不会使感情形诸于色的儿子羞愧得面红耳赤的时候,亨利一想起他,心里就充满一片感激、爱戴的柔情。其实,大家怪罪他,只不过是由于他言谈粗俗,在宴会上举止不当、打猎时接二连三失误、见人低三下四、还似乎有点腼腆。
亨利小时候对父亲的这些小毛病总是十分生气,现在他后悔的是,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典当的土地都已赎回,在保护得很好的树林里又出现了大群野鸟,于是巴顿变成了一座优雅的庄园,他是庄园的法定继承人,和心爱的家犬与马匹一起长大在,十分熟悉兰开夏郡的口音,也没有痛苦的往事。他一辈子没有去利物浦,没有见过载运奴隶的船只,也没有做过贩卖奴隶的勾当。甚至连他那些很早就去过伦敦的堂兄弟,也只是买卖白糖。凶狠的爷爷为家庭财富奠定的根基,已经去世多年,渐渐被人遗忘。应该有一代新人出世了。亨利的后代,如果有一个好妈妈,能进一所好学校深造,与任何人相比也不会相形见绌。但是他们的母亲要有一定的身份,因为特尔福德一家贵族气派十足,绝不会屈身俯就。这位母亲在沃里克郡要有相当的社会地位,才不至于受到亨利同学的妻子们的排斥和歧视。上哪儿去找这样的夫人呢?
他对同情他的孀居的伯爵夫人说过,对陪嫁绝不苛求。尽管他喜欢如花似玉的姿容,但未婚妻的相貌也只是次要的条件。简言这,他唯一的要求就是血统纯正(不论从直意还是从转意上说)、道德高尚、性情温顺;如果具备这些品质,任何一个姑娘都合他的心意,当然,她不应该沾染上教皇主义、宗派主义和其他荒诞无稽的东西,她应当深明事理,热爱农村生活、尊重善良的丈夫,看重崇高的社会地位。因为她是巴顿的主妇……
想到这里,他双颊绯红,很难为情。他不愿意谈巴顿;他的庄园表面看来并不华丽,但却是一座地道的英国式的优美庄园:参天的榆树、盘旋在古色古香的褐色屋顶上的白嘴乌鸦、肥沃的土地、鲜花盛开的草地、花园、成排的果树、一头健壮的红色公牛,还有一头沃里克郡最好的纯种老奶牛。
伦敦之行已经接近尾声,他遇到的却是接连不断的挫折。他正在梅丽夫人豪华的房间里走来走去,一面探听参加舞会的年轻女客的情况,一面猜测,夫人信中提及的是哪一位。来宾中当然有很多待嫁的姑娘。他已经知道,有些姑娘对他来说是不合适的,另一些他则高攀不上——一个普通的乡绅根本没有资格去贪求公爵和部长的女儿。其他的女宾都是已婚的妇女、老处女、浑身珠光宝气的大财主的遗孀及其骨瘦如柴、体弱多病的女儿……
最后,忙里偷闲的女主人把他介绍给一位活泼的、小巧玲珑的夫人,这位夫人嗓门洪亮,两眼炯炯有神,她急忙告诉他,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她的那位“刚在社交界露面的”女儿。
刹那间,亨利的下嘴唇固执地噘起来,他的脸也变得很难看。难道他等待了九个星期,就是为了让人家给他介绍这么一个涂脂抹粉的放荡女人的女儿吗?大概从一开始起做母亲的就把这个姑娘拉到各个舞会上去,但却没有结果,否则为什么要这样纠缠不休?现在竟想把她推到他身上!
女儿会是什么样子,从做母亲的身上就可以窥出个端倪来。亨利刚会走路时,她可能象小猫那样漂亮,如今上了年纪,已经失去了魅力,还在那里卖弄风骚,装腔作势装成一副天真幼稚的样子,你再瞧她那副打扮!
使他最不痛快的是她的姓氏——卡斯特斯。半小时以前,他在呢面牌桌上不得不毅然打断一位卡斯特斯先生的话,因为这位先生毫不客气地非要跟他打一场令人生疑的赌。显然,那是她家的人——如果是她的丈夫,刚显得太年轻,如果是她的儿子,又显得太老。他是个卑鄙的家伙。尽管他眼皮上有一处难看的伤疤,却长得很漂亮,但又是一种令人生厌的漂亮。梅丽夫人可以认为他亨利是个粗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