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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蜗婚-完结-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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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我好,跟着程朗这么体恤民情的上司,没钱可以预支薪水,生病还可以随意请假。

    程朗对季飒说:“要不你来我旅行社吧,管理我们公司的财务,正好还缺一个人,别的用人单位给你多少薪酬,我多付百分之二十给你。”

    季飒敬杯酒给程朗,感激地说:“我这杯酒是敬你对我姐姐的照顾,我工作的事,我就不麻烦你了,我自己找,我就想看看自己有没有能力在南京找到一份谋生的职位,想证明一下自己。”

    程朗对我说:“季素,你这弟弟,年轻有为,还很有独立的主见,现在这样的年轻人是很少了,都是啃老族,或者找关系谋职。他说靠自己的能力,我很欣赏。”

    杨之放夹了一块鸡肉放在我碗里,这一个亲昵动作被季飒看在了眼里。

    “不仅年轻有为志向远大,还厨艺了得,这菜做的很好吃,现在有几个男孩会做饭啊,我家那弟弟,就会调酒。我只要一说饿,他就给我调杯酒,这酒能抵饭吗!”杨之放笑道。

    我用脚碰碰贤芝,贤芝这才回神对我望着,小声地说:“怎么了?”

    “没怎么,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啊,几年没看见季飒了,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啊,你之前不是老提起见季飒吗,怎么见了,你就哑巴了。”我头凑到贤芝耳边问。

    贤芝浅浅的一笑,笑的连牙齿都没有露出来,她说:“不是啊,是我饿了,想多吃点菜,菜做的很好吃呢!”她对着我说,实则这话是说给季飒听的。

    季飒低头喝酒,也没有再作声。

    我心里一沉,完了,这回肯定有猫腻,不是有书上说过,一男一女要是第一次见面都没有说什么话,要么就是没戏,要么就是彼此一见钟情,暗生爱慕之心。

    尤其是贤芝,她几乎阅男人无数,见过多少大世面,见过多少国家的男性啊,她都没有含蓄过,哪次不是大大咧咧的攀谈口若悬河,她何曾在哪个男性面前矜持过。就算是让她短暂心动过的杨之放,她也是主动的大献殷勤。

    莫非,贤芝看上了季飒。天啊,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如果是真的,我一定要把他们这段感情扼杀在摇篮里。虽然我和贤芝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她对我和亲妈一样照顾。可是我怎么也不能接受她喜欢上我弟弟,她是有妇之夫,还是有对感情极不认真的女人,和多少男人肌肤之亲过啊,季飒那么单纯,不行,这绝对不行。

    我转念又一想,也许是我过度紧张了,贤芝可能确实是饿了,想多吃点饭菜,不想讲话了呢,或者她就是有点矜持,也许是在算是弟弟季飒的面前有一个姐姐的样子呢。我努力让自己安定下来,别大惊小怪的没事找事。

    大家都有说有笑的吃着,我的心里有自己的心事,孩子没了,季飒来了,待会温安年和秦汤汤回来,会不会局面不好收拾,表面上吃着饭,可能大家都是各怀心事。

    想着曹操曹操就到了,听到钥匙插在锁孔的声音,门被打开,是温安年扶着秦汤汤进来。我们一桌子上的人的目光,都集聚到进来的他们俩身上。

    我有些慌,贤芝看了出来,手握着我的手腕捏捏,耳语着说:“甭怕,你看我们几个人,他们俩要是敢惹事,今晚就借着酒劲好好理论!”

    我淡定地继续吃我的饭菜,干嘛要受这对璧人的影响,我认识他们吗,我和他们现在不过就是合租关系,除此没有任何关系。

    可季飒一看这一幕,不得了,虽然他早就看出来这个房子里有第二个女人的东西,那是不属于姐姐的东西,可现在亲眼看到姐夫揽着另外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他的火气蹭地就长了起来,他站起身,把酒瓶使劲往桌子上一摔,声音十分响亮地呵斥道:“姓温的,你把谁带回来了!”

正文 第九十章:蜗婚(90)

    温安年没有想到季飒也在这里,他进门也只是粗粗的打量了一眼,温安年很快就镇定下来了,婚都离了,小三也带回家了,被这个曾经的小舅子看到,也是迟早的事。温安年冷静地说:“季飒,我和你姐姐的事,你最好不要管。”

    他的下巴有伤,不能说话声大,他嘴部僵硬地说,怀里的秦汤汤高调地朝季飒笑道:“哟,救兵搬了这么多来了,我现在是温安年的女朋友,不久会是妻子。这个房子也就是有我的份,以后,你们来这个家,最好要请示我一下,我也是这里的主人。”

    季飒绕过桌子,一手提着红酒瓶,程朗想拉住季飒,没拉住,我们都坐在桌边,我想看季飒会怎么说,如果季飒动手,我一定会拉住季飒。

    “你枉我曾叫你一声姐夫,你枉我们全家那么信任你把我姐姐托付给了你。温安年,当初你一穷二白,我姐姐我们家人都没有反对这门亲事,以为你是个有上进心的男人。原来你就是这么上进的!你带着这个女人回来,还理所应当的姿态,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季飒站在温安年一米远的地方说。

    季飒的个头也不逊于温安年,站在温安年身边,也有威慑力,他不再是几年前的那个小男孩了。他在控制着自己的情绪,他实在无法忍受曾经的姐夫搂着另一个女人回家。

    我走过去拉着季飒,说:“别说了,听姐姐的话,还有朋友在这里,你就少说两句,姐姐自己的事情,你还是孩子,你不懂。”说完我又对温安年说:“你都看到了,我也不想再生是非,就当这房子是合租的,你过你的,我过我的,你们俩都别在说话带刺了。”

    季飒被我拉回了桌子边,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秦汤汤也就见好就收,和温安年直接回了房间。

    也都没有了什么胃口,收拾完了桌子,我让他们都吃个月饼然后赶紧早点回去,毕竟是中秋节,家里还有家人,

    贤芝要留下来陪我,我把她推出了门外,我说:“我的好芝姐,你快点回去,郑兆和要是回来见你不在家,没准怎么想呢,快回去吧,你可别忘了你是有夫之妇。”我有意无意的强调着。

    她没再说什么,拥抱了我一下,说:“那你好好的,有事打我电话,我随时都来看你。”

    送走了贤芝,程朗和杨之放也准备动身走,杨之放说要帮我刷碗,我说:“胡闹,我跟你开玩笑的,你们也早点回去吧,我待会也早点睡觉。”

    “好,你在家休息一天,我过两天来接你去个地方,我可告诉你啊,不许生气不许再打架啊。”杨之放临走到门口还叮嘱着。

    送走了他们,我和季飒坐在沙发上,看着一下子就长成了大男孩的弟弟,我心有安慰,弟弟大了,像个男子汉了,也懂得保护姐姐了。

    季飒遗传了我母亲的面相优点,十分英俊而谦谦如兰,如果不是他的脾气,他不说话的样子,真像是从诗里面走出来的男子。我以前总说季飒要是去演古装,演段誉绝对迷倒一片。他长得很君子,声音也特别像男主播,我对季飒是寄了很高的期望。

    他许久都安静的没有说话,我懂,他不知该如何开口来说,是说安慰的话,还是说温安年的不是,好像说什么,都是在唤醒姐姐的痛楚。他聪明的保持了一段时间的短暂沉默,打开了电视机,电视上正放着主人公爱来爱去的《一帘幽梦》。

    “姐,我怎么觉得你这么像剧里的绿萍呢?”季飒眼睛看着秦岚饰演的绿萍说。

    我拿过一个抱枕,抱在怀里,说:“季飒,你是不是觉得姐姐很没用,很窝囊?就这样的容忍着他们在我面前招摇过市,住在一个屋檐下?”

    他点点头,很快又摇摇头。

    季飒想了想,说:“姐,我今天看了南京的房价,一路在涨,这个房子现在总还值得七八十万了,你把它卖掉,我们先出去租一套房子住,以后我工作稳定,挣了钱,我们再买一套房子,好不好!”

    天真的季飒,在南京买一套房子可不是在我们老家,现在稍靠近市区的房价都涨到了一平米一万二,买一套房子至少也得一百多万,而南京的工作又极难找。在南京,一个本科生的工资刚开始也不过就一千二,月薪一千二对比每平米一万二,不吃不喝买一平米也得十个月。

    我无奈地摇头说:“说得轻松,现在多少人买不起房子找不到工作,出去租房子也得花钱,还条件差,稍微条件好的在南京不都得两千多一个月,我一个月工资也才两千多块钱,那以后吃什么用什么。先就这么住着,我打算下个月多带几个团,然后再做点别的兼职,先存些钱再想房子的事。”

    季飒默认了,我收拾了一下书房,把一个沙发床搬进了书房,先让季飒凑合着住,过两天再定个床回来。原先就打算定个床放书房给温安年父母睡的,现在也就没这必要了。

    躺在床上时,都晚上十一点多了,我把窗帘拉开,把灯关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月亮,我举起大拇指,将月亮覆盖住。

    我失眠了,再一次的失眠,我老是伸手摸自己的腹部,总觉得孩子还在那里,和我母子连心着。虽说我强制着自己不要去想,可我没法控制我的意识,越是不想去想,就越是想。

    迷茫了,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我想休养一个星期,我就拼命的工作,我要挣钱,我要积攒每一块钱,做房奴,曾和温安年存钱买下这套房子,现在我一个人,我照样可以靠自己去买房。

正文 第九十一章:蜗婚(91)

    本来还想要把秦汤汤从温安年的身边赶跑,或者把温安年再抢回我的身边然后甩掉他,可经历了在医院的那一天,我想开了,豁然开朗,我为什么不放手?就算我能把他抢回来,他跪在地上求我要和我复和,我就真的能幸福能满足吗?

    受到的伤害,不是这样就可以填补的,也是无法填补的,我想,念在过去夫妻一场,我不再恨他不再诅咒他出门被车轧死,打雷被雷劈死。虽然他娶我时曾经发誓说如果他温安年要是背叛,他就天打雷劈,五雷轰顶,不得好死。

    我还傻兮兮地像天底下所有的痴情女人一样捂住了他的嘴,让他别发这么毒的誓,我说我信你,我嫁给你了我能不信你吗?现在想想,那时我就应该说他举着右手,对天发誓,说完他的誓言让老天好好听听。

    他背叛了我,他依然搂着第三者活得好好的,只有我,满身伤还如同“鬼打墙”一般在那个迷魂阵里绕来绕去走不出来。

    放手,季素,你放手吧,统统放手。

    此后的每一个日子,每一个时辰,你都不再和这个叫温安年的男人有什么情感交集,你们只是合租关系,住在一个屋檐下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者,是最陌生的熟悉人,我压根都没有真正的认清他。

    我想对那些深陷爱情里的女人说,当一个男人对你举起右手发誓的时候,发誓他若辜负了你就怎么怎么不得好死,你就让他去发吧,别心疼他堵住他的嘴。这世界上,能给女人的安全感越来越少,危机越来越大,他爱你的时候,才愿意为你发下毒誓。

    咎不爱的时候,毒誓也变成一句笑话,一句极有无厘头色彩的恶搞臭屁。

    辜鸿铭说:男人是茶壶,女人是茶杯。一个茶壶配四个茶杯。

    大学的时候,就听了辜鸿铭的故事,是听贤芝说的。

    辜鸿铭有一妻一妾,妻子名字叫淑姑,拥有一对让辜如痴如醉的三寸金莲,是他的兴奋剂。小妾是一个叫贞子的日本女人(不要联想到《午夜凶铃》哈)是他的安眠药。

    辜鸿铭后来美滋滋的说:“我的一生有如此之建树,原因只有一条,就是我有兴奋剂和安眠药日夜陪伴着我。”

    闲暇的时候,他就把妻子的小脚握在手中把玩,就变成了一种嗜好,每当寂寥时,便从妻子的小脚上排解,写东西遇到瓶颈室时,就要把淑姑唤到身边陪伴,叫妻子把脚上的鞋子脱下,把一双三寸金莲伸到他的面前,让他拿在手里,捏捏玩玩,然后把裹脚布一层层解开,将鼻子凑到小脚上去猛嗅。

    后来,辜鸿铭娶日本女人贞子为妾。得了贞子姑娘后,舞文弄墨,倦怠无聊时,总少不了兴奋剂——淑姑。若要睡觉,离了安眠药——贞子,就会通宵无眠。美中不足的是这安眠药——贞子,一双大脚,因此,辜鸿铭每到睡觉之前,先把淑姑的小脚把玩一番,等兴奋过后,再往贞子床上安眠去。

    这就是少数男人内心渴望的白玫瑰与红玫瑰吧,总是要两种不同的女人相伴才是最美妙的事。

    贤芝说她偏要是一个茶杯配几个茶壶,她说她不怕装不下,不怕茶壶倒的水会渗出来,她是一个超级大的茶杯,配几个小茶壶就是了。

    她到后来果真是配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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