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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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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恩这个兔崽子,想我这么简单就放掉他?门都没有!
“方若绮,你有带眉笔么?”
“……有。”方若绮应了我一声后,用踩着风火轮般的速度冲出了包厢,然后又用乌龟爬行般的速度走回了包厢。我接过眉笔,笑了,“有兴趣一起来么?”

在接下来的十分钟里,我爆发出我的生平绝学,尽情地发挥我的艺术天赋,挥洒着我的笔墨,转动我的头脑,势必要把王瑞恩化成一个埃及艳后……不过,碍于他那太过健美的身材……始终还是有些不靠谱,他现在看起来也最多是像个宫廷里翘着兰花指媚眼如丝的娘娘腔太监……
方若绮蹲在我旁边看着我化,她轻轻地笑了,我回过头去,看见她的笑靥绽放在空气里,清澈的瞳眸像是千年风沙也掩埋不了的月牙泉。她脸上有浅红的色彩,我想,她应该是一个酒量极差的女孩。
我把眉笔给她,“尽情地发挥吧!”

兴许是刚才在完真心话大冒险太过兴奋的关系,方若绮原本固定在脑后的发丝悄然地垂下一小簇在脸侧。
她轻笑着咬着下唇,像一个干坏事怕被人发现的小孩在王瑞恩的脸上画上三道胡子,这让我猛地记起,这个女孩,才不过二十岁。

所有的面具,都有它最初的原形。
所有的怨毒,都有它最早的初衷。

其实有时候想想,因为自己的主观臆断,因为看见了席若云踏进演艺圈后经历的不堪的现实,因为曾经经历过一沉百踩任人践踏的年代,因为抱着一颗所谓的想要保护她的心,答应了席若云阻挡方若绮朝演艺圈前进的请求——
也许,在席若云眼里,我是善良的。
但是,如果方若绮有一天知道这些事实,那么,我和那些泼在绿树上的污水,和折断飞鸟羽翼的手,和绞碎刺猬尖刺的机械,又有什么区别?

自己在踏进演艺圈的时候又不是没被人阻扰过,父亲、母亲、弟弟,哪一个不是苦口婆心地劝阻?但是我没有听。
自己在踏进演艺圈之后,遇到了桀骜不驯童靖阳,遇到了毒辣心狠的林立翔,眼见着和自己同期进入的王瑞恩红得发紫,而自己还在干着跑龙套的工作。我也没有放弃。
这样不甘于平凡所以一味向前最终走上了天王之路的自己,又有什么可笑理由,可以拿来阻挡别人?
最初在方若绮眼底看见的那一份野心,谁说不是因为和自己一样,是由不甘演变而来。

林立翔在我眼里,他是断了我直线走到出口的坚石,他是绝了我上位机会的刽子手,所以,他在我眼里,是恶毒的,是我想要迅速碾死想要赶尽杀绝的害虫。

其实,你和我,是同一种人吧?

依着昏黄摇曳的烛光,眼前的女子的肌肤泛着柔和的光泽。心里像是有人在用羽毛在挑弄,化开一阵酥麻。
我伸出手指绕起她垂在脸侧的那一簇头发,拨到她的耳后。
她回头看我。
我们的鼻尖微触在一起。
我们的目光在空气里交错。
和那些狗血的电影情节唯一不同的,是我们两个嘴巴没有撞在一起,女主角没有大叫说“啊!混蛋你抢了我的初吻!”,男主角没有不屑地抹抹嘴,说:“什么年代了,还初吻!”

她只是看着我,毫无闪躲,毫无尴尬,静静地看着。
她眼底的清澈让我一下子无法坦然面对,我宁可她现在看着我的目光是那天在医务室里的那般混沌。
为什么要用这样的目光看着我。
我在你心里,究竟是何种摸样?
或者不论我现在究竟是何种摸样。
因为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一个披着恶毒的皮囊的人。
到了那个时候,你还会这样看着我么?

我抽开了思绪,站起身来,想要说些什么化解现在的气氛,包厢外却突然传来一道女声——
“大家好喔,我是明权的女朋友莫筱筠。”

莫筱筠。
这个普通甚至来得有些庸俗的名字。我曾经因为席若云而卷进了莫家方家那场纠缠如麻的纷争中的时候,听到过这个名字。
她是莫伟名正言顺的女儿,是方若绮同父异母的姐姐,是席若云所谓的妹妹。

而这个和席若云针锋相对的莫筱筠,竟然摇身一变成了高明权的女朋友。

方若绮霍地站起身来,她脸上的笑意早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寒意和困惑,她想走出包厢,我下意识地压住她的肩膀把她按在沙发上。
她用复杂的目光看着我。
我的手按在她的肩膀上,一动不动,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只知道,现在的情形,席若云在外面,先不说莫筱筠看见席若云的时候会是什么表情,席若云看见莫筱筠的时候会不会情绪失控。如果方若绮这个时候出去,席若云想要隐瞒的事实可能就会瞬间被揭露,闹得天下大乱。

方若绮颓然地靠在沙发里,眼睛空洞地望向包厢里的一角,不知道她正在想些什么。
我拨开帘幔,走了出去。

……
在刚经过厨房门口的时候,我看见席若云那抹纤细的身影在我面前一晃而过,她手里端着我特别订制给王瑞恩做生日的蛋糕——对,就是那个整个蛋糕都裹满奶油,里面巧克力和酒混合的畸形蛋糕,走到刚刚面带微笑自我介绍完毕看见席若云后脸上表情马上像吃了大便一样极速变化的莫筱筠面前,她穿着高跟鞋的叫微微一个踉跄,配合脸上讶异的反应,然后整个三层的蛋糕脱离了她的双臂,朝前翻去——
林妮雯抱着烂醉如泥的马智文惊愕地张大了嘴。
站在莫筱筠身边的高明权正在四处张望这个生日派对的主人公在哪。
而莫筱筠,则是顶着一张化着瓷娃娃妆容的脸,用着极尖细的女声尖叫起来,以整个身体迎接飞来的蛋糕——
我甚至能看到她深深吸气而高挺的胸。
像是欢乐的迎接。

啪嗒。
承接蛋糕的底盘摔在地上。
地上是裂开的蛋糕和白花花的奶油。

整张脸和礼服都被奶油和黑乎乎的巧克力掩盖的莫筱筠僵立在原地,仿佛一尊雕塑,然后,她缓缓伸手抹去了挡在眼睛前面的奶油,开始小声哭泣起来——
那些眼泪卷着油腻的奶油,滚滚而落。

我不动声色地靠在一旁看着发生的这一切。

莫筱筠。
你可以躲的。
那么大体积的蛋糕,那么明显的意图,那么分明的厌恶,可是你,为什么不躲呢?
是为了博取我们这一群对你并不熟悉的人的同情吧。

席若云吃惊地捂住嘴巴,赶紧从身后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手帕,帮莫筱筠抹去一方奶油,并且歉意地说:“啊,抱歉,我刚才手滑了一下。”

那些娇弱的抽泣声,那些虔诚的道歉声,总会交杂在一起,重新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声音,不断地在空气中回响,也不知道是为谁宣告着——

哈,我赢了。






第69章 第六十九章
再度的重逢,只为了验证自己有多么幼稚。——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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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个傻子一样坐在包厢里,身旁的沙发上是醉倒的王瑞恩。
他的呼吸含着酒意扩在在空气里,与香薰蜡烛散发出来的气味混杂在一起,说不出的怪异。
突然很后悔刚才为什么没把自己也灌醉,那也什么都可以听不到,什么都可以当作不知道。

外面那个毫无预警闯入的女人是陪伴了自己十九年的“姐姐”。
我对她的声音,又陌生,又熟悉。又或者是条件反射的一种逃避方式。

脑子里乱成一团,莫筱筠自我介绍的声音,黎华把我按回沙发时的眼神,全都纠结在一起,像老式电视一到十二点就开始又黑又白地闪着雪花的模样。
茫然,混乱,不知所措。
不断地有疑问从大脑的深层涌上皮层,像是想要冲破天灵盖。自己被赶出家门的那晚所感受的寒冷重新拢聚在一起,不断地反复播放,刺激着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

莫筱筠为什么会成了高明权的助理?为什么会成了他的女朋友?
黎华和席若云到底和莫筱筠有什么关系?和自己被赶出家门有什么关系?

直到外面再度传来莫筱筠的声音,我才愕然清醒。这一次,并不是她温和而虚假的甜美的声线,而是她卯足了气息,由丹田奔向喉口,爆发出的尖细却极有力道的尖叫声在耳膜上跳跃,刺耳难受——
像某夜划破天际的惊雷,像斗胆刺破苍穹的针尖,像赛场上割破空气的花剑,像枪会里穿透靶子的子弹。
而不管是脑海里狂奔而过用来的形容莫筱筠尖叫声中的哪一个——它们的目标,都变得不再是天际,不再是苍穹,不再是敌手,不再是枪靶——而是自己。一直以来,都是自己。
明明自己只是窝在沙发里一动没动,但大脑却是像日夜不息地运转了几十年般疲累,像脑门被草原上缓慢踏过的奶牛踩中,像哥斯拉在头顶一边喷火一边跳舞。沉得像灌了铅。潜意识把从前莫筱筠在人前和自己装得相亲相爱犹如亲姐妹,人后把自己当成菲佣老妈子使唤的情景,统统不留余地地调校出来,像深夜频道播放的那些无声的黑白电影,多么的老旧,多么的怀古,多么的震撼。
那是一段无从否认,无从逃避,深深弥留在大脑的烙印。

——她为什么会成了高明权的助理?为什么好吃懒做的莫筱筠可以成为艺人高明权的助理和他的女朋友?
莫筱筠可是有天赐的演技啊,否则从前怎么能让别人从表面看起来我们是一对友好的姐妹?

至于黎华和席若云,无可置否的,黎华刚才把自己压下的那一个动作,彻底出卖了当初自己第一天到片场席若云脸上无辜的表情——
自己家那档子比墨汁还黑、比麻花还乱的事,怎么可能和他脱得了关系?

******
我走出包厢来到外面的时候,酒馆里除了我和王瑞恩之外,一个人也没有。
走到门口,隔着酒馆的玻璃门,看到和自己身上同一品牌的小礼服的莫筱筠满身是奶油和巧克力浆地抽泣着依偎在高明权的怀里,高明权像一个好好先生一样温柔地拍着她的后背,安慰着她,让她看起来像温室里的花朵,像一个娇弱的公主。
席若云穿着露肩的礼服站在微凉的夜里,歉意地笑着把高明权和莫筱筠目送上车,黎华绅士地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席若云的身上。

她们都像一个公主。
因为身旁有疼爱她们的人。

其实公主未必生来就娇贵,只是因为有了疼爱她的人,让她一瞬间就成为众人眼里高贵的公主。
其实乞丐未必生来就卑微,只是因为失去了在意他的人,让他一瞬间就成为众人眼里的过街老鼠。

心里的妒忌和怨毒呼啸着翻涌而过。仿佛深海里高卷的巨浪,想要吞噬世间的所有,也包括了自己。
为什么偏偏是莫筱筠。

我妒忌,我怨恨,我憎恶,为什么是她,为什么偏偏是她?!
总有那么一个念头,是她,抢走了所谓的爸爸,是她的怂恿,才会有今天这样无家可归的自己。

她获得了幸福,反衬着一无所有的自己。

我推开门走到酒馆外,莫筱筠和高明权的车子刚刚驶出,我看见莫筱筠在微微回头看向我们所有人的那一刻的神情,充满了挑衅,充满了胜利的骄傲。
她圆满了,她成功了,她用华丽的外衣遮去了丑陋的内衣,成为了高明权怀里的天之骄女,成为了众人眼里落魄而惹人怜惜的公主,让我,彻底地成为了肮脏的乞丐。

我麻木地移动着四肢走到黎华面前,我不知道我自己现在是什么表情,总之,是极为扭曲的。
“黎华,你是认识莫筱筠的吧?”

黎华没有理我,他身旁的席若云垂帘看了我一眼,然后黎华拍了拍她僵硬的脊背,让她先进酒馆。
席若云提起裙摆优雅地重新走了进去,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不着痕迹的一回首,她的眼里,有我读不懂的味道。
又或者是我从来都没有懂过这一群仿若生活在异世界的人。

“你,是认识莫筱筠的。”我又重复了一次,只不过不再带着疑问。
还有什么疑问,还需要什么疑问,如果他说不认识,那么他一定是用了虚伪的回答。如果他承认,那也不过是陈述了一个事实。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黎华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只是眯起眼睛,琥珀色的双眸像鬼魅一样燃亮起来,他抖动樱花一般的唇瓣,说:“方若绮,你不觉得你自己很幼稚么?”

幼稚?
什么是幼稚?
我哪里幼稚?
我哪方面幼稚?

我倒是,很想听听你们这些一直隐瞒着事实的人解释,何为幼稚!
难道说,骗子还有什么真诚的由衷么?

我压抑着怒火抬头和黎华对视。
他的眼里平静无波,和我仿佛要迸发出火光的眼睛形成鲜明的对比。

“如果你说的那个莫筱筠,是高明权的女朋友,那么我刚刚已经认识了。但是,如果你说的莫筱筠,是世界上同名同姓的千千万万中的其中一个,那么是你太看得起我,我的社交圈还那么广阔——”黎华用着没有起伏的音调说。
我笑着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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