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探案-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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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排查,发现这个社区只有一个瑞典人约翰·马格鲁森,他的住处离莫恩的邮箱不到2公里的路程。这个M岁的农场主痛恨查普曼已不是什么秘密。因为社区打算修一个排水场,这样就将马格鲁森的土地人为分为两半,由此两个人进行一场冷战。挖泥机被炸毁了,查普曼的粮仓也烧掉了。这桩桩件件的事情都使彼此的积怨不断加深。
笔迹取样
12月30日,警察参观了马格鲁森的农场。在粮仓里,他们发现了一些木屑,与制造炸药用过的极为相似。同一天,马格鲁森被逮捕,被指控一级谋杀。马格鲁森没有意识到爆炸并没有彻底破坏包邮件的纸张,他心安理得地提供了自己的笔迹。稍微看一下,就有很多明显的相似之处,尽管他把Marshfield拼作MaISfild,而致命邮包上拼写为Maxsfilld。
蒂尔认定凶手使用的是普通的滑尖自来水笔,用的是一种非正规的墨水,大部分是卡特化学黑墨水,稍微掺一些圣福特法定蓝黑墨水。D调的工作人员检查马格鲁森的农场屋子时,发现他的女儿手里正有一支自来水笔,笔尖与蒂尔描述的特征一样。她说她自己常用圣福特牌墨水,但是她把她的墨水瓶供给了同学,瓶里的墨水用完的时候,同学帮她灌满了卡特牌墨水的混合物,其成分及比例与蒂尔在致命邮包上发现的墨水特征是一致的。
为了支持蒂尔的发现,起诉人找了一大群令人敬畏的笔迹鉴定方面的资深专家,由资历最深的纽约的阿尔伯特·奥斯博领队。阿尔伯特·奥斯博与芝加哥的杰福代斯·伍兹合作。他们都一致确认致命邮包上的地址是马格鲁森写的。奥斯博发现二者至少有十四处在细微处是极相同的。他总结的时候说:“这绝对不是巧合,两个人在文件上的笔迹不可能有如此相同的特征及在特别之处的雷同”。
斯特隆伯格给大家上了一堂语言学方面生动有趣的课程。斯特隆伯格是明尼苏达大学瑞典语言的教授。在解释瑞典语中的双元音时他指出瑞典母语中不出现上这样的双元音,因此。h常常被读作Mars而且也拼写为Mars。“特别是受过很少教育的瑞典人会这样拼写”。同样,ie或i在瑞典母语中也不出现,这使得一些无知的移民常常将fieki拼写为filld或fild。这种人也容易将Medeki读作Marefilld,拼写也同样如此。
还有另外一个事实也证实对马格鲁森的控告。阿瑟·克哈勒,木料方面的专家,他后来在林德伯绑架案中工作出色,名声大噪。(见布鲁诺·霍特曼一案)在炸弹里使用过的白榆木屑在马格鲁森工房的木屑里找到了。威斯康星大学的冶金学家大卫·法尔伯格描述了他将炸弹触发器里的金属与马格鲁森工厂的钢材样品相比照所作的实验。他说,两块待检的金属被仔细比较并进行腐蚀的化学过程试验。四个独立的实验都是用金刚砂打磨金属后使用化学物品的,在显微镜下观察被放大一百倍的两块金属…。它们具有相同的特征。1923年3月对日,马格鲁森被判有罪。两年后,威斯康星最高法院宣布拒绝赦免被告。
结论
在最后的申诉中,马格鲁森的律师查尔斯·布里艾尔,对那些检查被炸弹炸毁碎纸片的“所谓专家”进行了猛烈攻击。他嘲笑道:“这帮人中有一半是为了享受威斯康星州的津贴……
这些人惟一的追求就是万能的美元。”到了今天,在法庭上对资深专家证人的相同的抱怨之声仍不绝于耳。
阿瑟佩里
时间:1937年
地点:纽约城
意义:此案包括如此多的因素,以致于它后来成为美国侦查学的经典案例。
1937年7月2日的清晨,在南昆斯的牙买加地区的一块空地上发现了一具被打得不成形的青年女尸。在尸体旁边,一个小女婴躺着在哭,但没有受到伤害。凶器是一块沾着血迹的混凝土,是在5英尺以外的地方找到的。一个电熨斗和一只男人左脚的鞋浸在血泊里。那只鞋的鞋底还有一个洞。
最初的现场勘查认为,这个女人是一位想走捷径,穿过废弃火车隧道时遭到意外袭击,并被抛尸的受害者。果真如此的话,当她企图跑开时,带在身边的婴儿是如何避免这一劫难的呢?侦查人员马上断定,杀死这个女人的凶手不是一个陌生人而是某一个她认识并且让她信赖的人。围观的人群中,一个妇女站了出来,她说认识那个婴儿,也能确认受害者是最近刚搬走的一个邻居,20岁,名叫菲琳·佩里。
医学检查确定死亡时间不会迟于清晨2:30。在那之前的将近七个小时的时间她在哪里呢?进一步的线索是由当地垃圾场的守夜人提供的。前一天晚上1010时,他听到凄厉的求救声,他打电话到警察署。但是两个夜晚巡逻的警察对他所说的情况并不在意,因为他当时正处于醉酒状态。他们离开了,没有作任何的检查。
当搬动尸体时,发现了一大扎带有血迹的纸。奇怪的是,很少有凶手主动留下这么多线索。这一大扎纸上暴露的线索,警察们都记录在案,它们包括:
l.信封上的邮戳是1937.2.1,特伦顿,寄信的地址是牙买加108-110153号大街尤利西斯·帕姆先生。里面有一封信称呼是“亲爱的儿子,”署名是‘称的妈妈,玛里·帕拉姆。”
2.另一封信的称呼是尤利西斯·帕姆先生
3、一便上邮资的明信片寄给尤利西斯·帕姆,署名是“您的侄女艾拉·梅·帕拉姆”。
4、一页纸上写的称呼是“亲爱的会员”,署名是“阿西塔姆”。
5一份电费帐单上有帕姆的名字和地址。
6三张照片:的一个男人站在车前面;b)同一个男人以船为背景的画像,签名为斯内瓦索·沃克;C)一个女人的照片。
7,教堂的收据簿,包括姓名和捐赠的数量,收据签名为“威尔德”。
8.带血的竟有条,大约长3英寸,定半英寸。两个嫌疑犯
当侦查人员来到帕姆的住所时,他们了解到,菲琳·佩里和她的丈夫阿瑟,一个22岁的建筑工人,住在楼上。他们在帕姆的房间里发现的东西使他们疑惑不解——那只在犯罪现场没有发现的另外一只左脚的黑色鞋子和一件蓝色衬衣,那件衬衣被撕掉了一个大口子,撕下的布条正是在尸体底下发现的。
帕姆和佩里都被带去审问。帕姆是巴普蒂斯特教堂的机事,他明显就是在犯罪现场被发现的照片上的那个男子。当侦查人员向他滔滔不绝地讲起在尸体下面找到的所有有关凶杀线索的条目时,他好像真正地被弄糊涂了。他毫不迟疑地承认列举的这些条目中的大多数东西都是他的,包括那件带血的衬衣,但是他说他真是十二万分惊奇,这些东西是怎么跑到犯罪现场的。在另外一个问题上他却一点也不让步,那只鞋子是佩里的,那是他在以前某个时候给佩里的。
走过正门厅席,佩里在讲述那天晚上的事情。他告诉侦查人员,在普拉扎剧院玩过宾果游戏之后,他碰到了菲琳。她哭着向他说,那天早上帕姆试图闯进她的房间,她还收到帕姆写给她的一封下流恐吓信,他还威胁如果她把这封信给丈夫看,就是在找死。佩里对着这个好色的教会执事咆哮不止。他和帕姆大吵了一场。帕姆绝对否认这些控告和那封信,他要求佩里带他的妻子来亲自把这件事说清楚。佩里说他离开的时间是晚上9:50,然后他去菲琳姐姐的房间里打电话,发现妻子根本不在那里。
聚精会神地听着的侦探将椅子转来转去,他们在苦思冥想。是佩里犯了一个错误,还是他在撒谎。他们知道帕姆除了担任教会执事还是一个商店的出纳。那天晚上,也是多少年来的第一次,他的雇主要他工作晚一点以便对存货盘点。帕姆和其他几个雇员一起工作直到晚上ic:10才离开在弗拉兴的商店。他坐电车回家,路上大概要花1个小时。而谋杀的时间,几乎可以确定就在晚上10:10。尤利西斯一B姆的确不在作案现场,他没有作案时间。关于这一点佩里没有什么可说的。普拉扎剧院的一个引座员声称她看见佩里晚上1小10离开剧院,身边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
陷害
帕姆承认他同佩里吵过,但他说那是在晚上11:10。当然,那个时候也可能是真的吵了一场,但侦查人员始终抱怀疑态度。本能告诉他们佩里杀死了他的妻子,而企图嫁祸于邻居。如果想给佩里定罪的话,仅仅怀疑是不够的,必须找到证据。于是侦查人员回到了纽约的侦查技术实验室。
侦查人员之一,爱德华·法加,从佩里的衣服上打开了缺口。审讯时,房间里很热,法加注意到佩里将他的衬衣的袖子卷到了胳膊上,他命令佩里把袖子放下来。在右边的袖子上有一个小小的血点。佩里的袜子上的洞补了一个补丁,看得出这个补了上有血浸过的小斑块。这个补丁的位置和从尸体旁边发现的鞋子上的洞很相符。同样这只袜子也带有一些泥土的微小的印迹,哈里·施瓦兹在犯罪现场找到了同样的泥土。
事情有了进展。被撕坏的蓝色衬衣的放大照片,清楚地显示衣服上的斯口是用刀或剪刀弄破然后用手撕开的,很明显是想伪装成是在现场搏斗时被撕坏的。
确凿的证据是来自那封恐吓信。侦查专家约翰·史蒂文生将帕姆和佩里的笔迹取样来做比较。通过专门的技术鉴定完全排除了是帕姆写的。他不能同意佩里的说法。两个顶尖的笔迹方面的专家,埃尔布里基·斯泰和阿尔伯特·奥斯博,被请求发表意见。他们的结论在每一个方面都是一致的:帕姆绝对无罪,信是佩里写的。在他们的报告中每个人都强调最显著的特征是字母11和b的写法,这在两封恐吓信和佩里的取样中都有显示。虽然在恐吓信的书写中企图伪装字迹,但是在搜查佩里房间时发现了与写给菲琳的恐吓信相同的纸张——一它们在尺寸、厚度、重量、质量、构造方面都一模一样。佩里被指控为一级谋杀。
佩里计划得非常周全。早在六月份,他就从帕姆的房间里偷来照片,在6月20日,他邮出恐吓信,这是为了计划下一步同那个无辜的执事大吵一顿。当佩里同帕姆争吵大放厥词时,他的妻子已经死了四个小时了。正是用他们俩争吵作掩护,佩里偷走了帕姆的教堂募捐的收据簿。尔后,他回到犯罪现场,将这个可以进一步证明帕姆有罪的证据放在尸体旁边。1937年12月,通过五天的庭审,佩里被判处死刑。在庭审时,佩里在很多细节上翻供。一年之后重审,他再次被定罪。1939年8月3日,佩里还在为自己的无事辩解,但是最终还是执行了死刑。
结论
这个案子的可能结果,永远值得我们考虑。假如帕姆那天晚上不是碰巧工作到那么晚,证明他绝对没有作案时间,假如凶杀案不牵涉到亲密关系,即不是丈夫佩里所杀,要找其他罪犯简直是大海捞针,自然要找与现场牵涉最多的帕姆;假如没有侦查科学的技术,永远只是怀疑而找不到佩里的确凿证据,最后我们可以想象——帕姆最适合代佩里坐到电椅上作替死鬼了。
希特勒日记
时间:1981年
地点:西德,汉堡
意义:这是历史上最大的出版方面的诈骗案,它一度合理合法,直到科学分析使之真相大白。
1981年2月18日早晨,五个人—一他们发誓要保守秘密——聚集在马恩弗雷德·费希尔的办公室,为首的是德国出版界的巨头格鲁勒和杰尔,他们办了许多杂志,其中包括销路最好的杂志斯特思。费希尔旁边,还有另外二个公司的高级职员和一个报刊新闻记者杰丹·黑德曼。促成他们到桌面上谈判的原因是三本日记,用黑线系着,每本厚约半公分。里面的文字几乎是用一种难以辨认的日耳曼谱写成的。他们正在围绕阿道夫·希特勒的日记进行着本世纪出版界最大的一次神秘交易。
是黑德曼找到这些日记的,但是他对于日记的来源却守口如瓶。他只是说它们来自于一个专门收集纳粹党值得纪念或记录的一些了不起的东西,他的兄弟是东德的一个陆军上将。谈到结束的时候,没有咨询一个文件证明方面的专家、科学家或历史学家,费希尔答应他的公司将以每卷8.5万马克的价格买下希特勒日记中的对卷,再加二十万马克,买下到今天为止真实性都不容质疑的希特勒的自传《我的奋斗》第三卷。以1981的外汇兑换利率来计算,这次交易投资大约合计3万美元。
只是到了后来,格鲁勒和杰尔才提议鉴定。他们所选择的专家没有一个是这项工作的理想人选。在鉴定方面混乱和失败中,他们好像也不应该受到责难。马克思·弗里萨尔泽,原来是苏黎士警察署侦探部门的领导,而且是一个受过训练的细菌方面的专家。他被指定鉴定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