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流-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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湍急的溪流拍打着两岸的岩石,溅起一片白色的水花。然后那些水花随风散落,四处分飞。温和而清净的气息袭打过来,周忆自是正襟危坐,手里拿着画笔,在画布上孜孜刻画着。
依旧喜欢用法国群青来涂抹天空。那种高色调的蓝色有着难以言传的深邃,用它来表现天空,可以让天空看起来寂静而广袤。而另一方面,那种偏近紫色的浓重色泽使人的内心感到无比安谧和恬淡。法国群青一直是他眷顾的一种颜色。
接着他又画了那边峭壁上的松树,它们的优雅和遒劲的姿态使画面增添了独特的美观。那些枝干指天问地的样子,仿佛一种永恒的誓言。然后是溪流,通常动态的景物常常是最难表现的,他在调色板上调了好几种颜色,最终才将它表达出来。
到了中午,烈日当空,他才借着吃午饭的时间稍作休息。旁边偶尔有游客来看他的画,有指手画脚的,也有一言不发的,更有专业人士偶尔来指点一点一翻,周忆冷静地听着他们的看法。更多的时候,旁边一个人也没有,他也不觉得孤独。他把尹如烟从自己的记忆里取出来,然后幻想,幻想着她的音容笑貌,假设她就坐在自己的对面,和他聊天说话,或者他又给她画像。
所以每一幅画里,他都会空留着一个位置,那是留给尹如烟的。当他想她的时候,他就照着记忆把她画在上面。这时候,尹如烟就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周忧哥哥,”她在唤他,“可以开始了吗?”
“恩,你把头再抬高一点,眼睛看着远方,神情要专注而自然。好,就这样。”周忆对她嘱咐道。
她的洁白的身影,他的优雅的姿态以及她的温婉的笑靥,一次又一次若隐若现地奔向他,又一次又一次逃遁而去。他被陶醉其中,旁若无人地描刻着,溪潮打湿了裤脚,他也依旧没有知觉。
她始终是他生命中最为亮丽的风景。无论何时何地,那道风景在他的内心轻盈而矫健地跳跃着,一次又一次。没一个细节都是他心里最珍贵的收藏。
盛夏的时光流离展转,而他已经不记得了什么是时间。直到她从画中走来,告诉他,已经很晚了,他才抬起头来,看见白日依山近,收起画,提着箱子,下山。
他不得不骑快车子,行走在黄昏的路途里,阳光柔和了许多,天边开始出现云霞,自也有成群的燕子朝农家归去。才感觉到,两只膀子因为长时间的拘束而酸痛起来,扶自行车的双柄都感到无力。
每天都在城郊之间往返穿梭。写生的行动持续了整整一个少雨的暑假。云岭的风景都已经被他画完了。高耸的峭壁,低垂的松枝,龟裂的罅隙,整饬的溪流,平坦的草地,深沉的山谷——他数着那一张张油画,想着连日来的辛苦,忽然间就溢出眼泪来。那可是他用自己的心血画出来的。每一张都饱含着当初的激情。
能够这样死心塌地地爱一个人,除了他,还会有谁?
还会有谁。
他的妹妹见他这样每日早出晚归,觉得奇怪。终于有一天,周忧偷偷骑着车子跟在他的后面,一直跟到云岭,然后见他坐在地上写生。她并没有打搅他,而是躲在一棵大树后面,远远地看着他孑然的身影。难怪她和沈鹃儿经常来邀他去看电影他也不去,原来是在这里啊。日日如此,就为了回首和尹如烟在一起度过的日子。
云岭上空盘旋着一只硕大的鹰隼,泠泠地省视着大地。她的心里此刻涌起一层阴影,那阴影驱之不散。她觉得可恨,才头也不回地骑车子回去了。
九月,重新回到校园。整个校园在沉寂了两个月之久以后忽然喧嚣起来,四处人来人往。周忆回到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希望赶快和尹如烟见面。
尹如烟没见着,却见周忧和沈鹃儿来找他。也是开学了,彼此有些时候没见了,周忧硬拉着沈鹃儿去找她的哥哥,是以周忆不去找她们,她们就找上他了。
沈鹃儿笑着和周忆打招呼,“周忧哥哥,好久不见了。”
“好久不见,”周忆也笑道,但他的心里却是万分的失望和颓落。人和她们走在一起,心却还是惦记着尹如烟。
“我们到陈园去看看吧。”三人朝着陈园走去。陈园的景色虽然换了色彩,但形象依旧十分流丽。正是初秋季节,许多叶子开始发黄,便有秋风吹过,萧萧的,就有几片叶子先行凋落,被黄昏的夕阳照住,烂烂的,尤其鲜艳妩媚。逝者如斯夫,某些情景重复出现,可眼前却是物是人非。
看着这样的情景,周忆的泪水顿时倒了下来。被周忧和沈鹃儿见着,才听周忧笑着说道,“周忆同志,你再别这样了,仔细把这个园子淹没了。”周忧叫周忆的时候通常都不叫哥哥,而是直接叫周忆。
周忆才慌忙收回神色,才见沈鹃儿递过一个手帕来给他擦眼泪。周忧在一边抿着嘴笑,“这下可好了,我要走了,不然要被你们烧坏了。”
沈鹃儿不由脸红,周忆倒不觉得,只将帕子还给沈鹃儿。又见周忧说道,“偏有人不解风情。鹃儿,我们到那边去吧。”说着便拉着沈鹃儿的手,把周忆一个人晾着,独到池边的石凳上坐着谈天。
“鹃儿,你听说了吗?我们市里新开了一家电影制片厂,正在广招演员呢。我们学校还有没有毕业的学生也被推荐了去了那里,说是边工作边学习,其实等于是提前毕业分配,以后同在校的学生一起,毕业证照发。”
“真有这样的事,我倒没有听说。”沈鹃儿眈眈地望着周忧说道。
“怎么不是真的,就我们戏里上一级的,孟梓楠,她就是被她们导师推荐去了的。”周忧说道。
沈鹃儿才说,“那也罢了,我们才刚刚读了一年,比不得她们。就是要,也不会有人推荐去的。”
“说实话,我对这个也觉得很不好。不过如果我们能早点出去的,或许能早点出名,等其他人毕业时,说不定我们就已经是个大明星了。你说这是不是比现在这样好。”
“哪里就有你说的那么简单了,”沈鹃儿说道,“没有练好扎实的基本功,就算运气好,拍了某部片子出了名,也是三两天就要被别人识破的,有什么意思。倒不如现在静下心来,认真学好基础知识,将来机会总是有的。”
“难得你有这样的见解。”周忧说道。
“你不知道,我最是恨那样一种人,肚子里没有学到什么好东西,却偏又是居心叵测,沽名钓誉的,个个像王莽刘邦一样。混浊不堪。”沈鹃儿愤愤地说道。
就在周忧和沈鹃儿谈天的时候,周忆却在一旁去了守园人那里。守园人才又给他讲故事。周忆亦是喜欢听老人的故事,在他的故事里,他的心得以被受洗涤一翻。老人也喜欢对着眼前这个少不更事的年轻人说起自己的经历,并在这些讲述中一再还原当初的自己。时日不远,能够这样悠闲地坦白过往,也是一种灵魂的告慰。
他这次是以年少时候的事为开端的。那一年,家庭遭遇变故,向来靠祖上俸禄支撑门面的家在父亲的一次重病里开始衰落,全家人一起陷入荒境,四处借债来医治父亲的病。起初还有一些亲戚至交肯出手相救,但继而便有被婉拒的情况出现。
那时侯,他说,他记得很清楚,父亲已经病入膏肓,全家人看着被病痛折磨的父亲心如刀绞,因为家里再也拿不出钱来给父亲治病。
先是他的大哥到一户亲戚家去借钱,午后回来回来后便一声不吭,一头钻到被卧里,母亲问他话也不答。然后听见母亲深沉的叹息。她一把拉过我,要我陪她一起到舅舅家去。
到了舅舅家里,舅母笑脸相迎,说刚好舅舅不在家,问我们有什么事。当听见我们又是来借钱的时候,舅母便脸色变了,低沉地说道,他妹妹,你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形,本来也就是靠祖上的那点积蓄和几亩废田吃饭,新近乡下闹土匪军官的,租子收不上来,我们现在也是有一天过一天的,且是坐吃山空,哪里还承望有几个钱呢。说着,舅母便掏出一把钥匙交给手下人,要他们把箱子里的钱都拿出来。她也是早有准备的,这下是连钥匙也敢随便拿给下人让他们去取钱的。我和母亲静静地坐在一处等候,我偏是望着舅母脚上崭新的绸缎绣花鞋发呆。舅母也好象意识到了我在看她,一双脚不自觉地挪来挪去。
箱子里的钱果然很有限。舅妈轻叹道,就这些了,你们拿去吧。那些钱是连我们回家的路费也不够的。母亲才讪笑道,哪里知道你们的日子也到了这个地步了,算了,这钱你们还是自己留着吧,我们不借了。母亲是那种宁要面子也不要这样像打发乞丐一样的几个钱的施舍的。说着母亲便拉着我的手往外走。舅母却硬要留我们喝完茶再走,说是时间还早。母亲当然也就不好拒绝。
我们就这样喝着茶,我至今还记得那茶是上好的碧螺春,且那也是我今生喝过的最苦的茶。待一顿茶的工夫过去,我和母亲就出了舅舅的家。出门没有几步,便见到舅舅正在前面给一位车夫付车钱。见那车夫双手捧着钱对着舅舅点头哈腰地行礼,母亲赶忙拉着我退到一边的角落里。
等舅舅走了以后,才见母亲在那里流泪。母亲一行哭一行说,你也看见了吧,每个人都是这样,只要有钱,就能让别人对你哈腰点头的。你要记住。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在心里暗暗发狠,我一定要出人头地,一定要。也就是为了这个决心,我在父亲葬礼后的第二天就离家出走,去外面闯荡。
父亲的葬礼用的钱是族里人凑起来的。按照习俗,我们全家必须在葬礼完后的晚上到各家去一一道谢。母亲和哥哥去的,我没有去,我不愿生活在别人的的怜悯和施舍里,我怕我会直不起腰来。
也是因为常年的劳苦,母亲在送走我的第二天就病倒了。那是后来我听见哥哥告诉我的,母亲病了,她再也不愿拖累旁人,用一根绳子绾结了自己。也是从那以后,全家人一直分崩离析的,再也没有团圆过。
在那些颠沛流离的日子里,我饱尝了人世的各种辛酸。常常是露宿在某个街头,然后被雨淋醒,一觉醒来,全身湿透,也没有可以换的衣服,真正是刺骨,也不知当时是怎么过来的。那时我什么都想过了,就是没有想到死,死亡对于一个背井离乡穷困潦倒的流浪汉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而且更为重要的事,我是真的不能死,我有我的志气和信仰,我要活着,我要出人头地。
老人说时,眼里已经湿润,仿佛又回到了当年的日子。他说,后来我一直想不起那段日子是怎么样度过的。只记得零零碎碎的片段,比如夏夜的洪水,冬日的寒风,破落的山庙,阴暗的泥地。记忆有一种特殊的功能,它能将最为无奈最为伤痛的情景过滤掉,只保留语焉不详模糊哽咽的字句。仿佛洪荒过后,一片苍白。人对于苦难的经历都保有与生俱来的禁忌,不愿也不敢再对那些事念念不忘。有时遗忘比记忆更有价值。
二十岁,遇到贵人。他被抓壮丁抓去了一个部队,部队的首领是当时的桂系军阀的手下。起初,他的活计就是作马倌,虽然劳累,但比以前忍饥挨饿的情形好多了。也是一次偶然的计划,那个首领发现了他的独特之处,让他去了家里给自己的儿女作家教,教的是一些基本的国文知识和算术运算。
三十岁,已经是名噪一时的军官,开始成家立业。并开始常年过着南征北战的生活,杀过的人不计其数,抢夺的财产数不胜数。终于在一次战争中负了重伤,弹片穿过他的胸膛,只差一点就要了他的命。他躺在病床上,身边簇拥着妻儿。
那是我第一次向命运低头,他说,在我躺在床上治疗的那几个月里,开始想家。年少时候的记忆重复出现,十几年过去了,对家里的情形竟是一无所知。发誓要出人头地一去不返的我,那时才开始牵挂起亲人来。他们怎么样了,他们还好吗?夜里听见窗外淅沥的秋雨,终于泪如雨下。
人可以不畏惧死亡和耻辱,不畏惧失败和挫折,但人最终害怕内心的的情结。当我看见眼前的妻子和儿女的时候,一时发现自己和他们竟是那么的陌生,与之朝夕相处,却从来没有任何形式的亲近。他们只是我在沙漠路途里凭空看见的海市蜃楼,我与他们的距离从来都是那样的遥远,难以平近。
而在我的内心,亦只有故乡这一道伤口无法愈合,它始终牵绊在我的左右。当我身体复原的时候,我才第一次荣归故里。乡土依然,但却宛如前世今生。曾经,故乡以无比宽容的情怀接纳了我,给我生息,养育我的年幼生活,而我却曾经那样义无返顾的抛弃它,弃若敝帚,用怨恨和冷漠与之抗衡,并最终以失败告终。它只需静静等待,我便会因为情感的柔弱被击败,万水千山,还是要返回去认输,是我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