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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山不过来--我过去-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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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抱着我赔了一天罪:苏也,其实你熬的汤我都喝了,其实我不是真的讨厌你赶你气你,我只是不愿意你来同情我,你别生气了,我没有要死啊,我发誓。

我不记得后来是怎么下去的,只知道我在他的病床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他在阳台上的椅子上躺着,有烟蒂红红的小点,忽明忽暗,他没有睡。

月光荧荧的,冷冷的洒下清辉,傅容被度上一层银晦的光,他象是一只朦胧的鬼。

这一夜,他一直维持这个姿势,我们都没有睡,他不知道。

这一夜,我想通了很多事,或者是做了某些决定。

徐东淮,他只是我岁月中无意间的风情万种,黯然销魂,但是已经是过去的山水,昨日的爱情,就这样算了吧。

这辈子,已经没有圆满了。

人最容易妥协顺从,这个世界上没有爱情其他情分仍然可以幸福安康,仍然白头偕老的,只要我肯,那就装吧。

有人说,这个世界上谁不是带着一箱面具走天涯?

我和谁不是一辈子呢,一辈子就一辈子吧,一辈子也不长。

什么时候活腻歪了,什么时候不想干了,什么时候眼里容不得沙子了,随时能撒手,怕什么?

至尊宝说过:曾经有一份真挚的感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一万年!

爱情,是谁没有珍惜?

然而一万年已经过去。

我给傅容讲笑话,给傅容变着花样熬汤,把我欠他的一点一滴还给他。

这天我到超市购物,顺便给他买了番茄过来,还没洗,他巴巴的嚷着要吃,要吃,我让他叫我老佛爷。

他叫了,真是没有风骨的小孩,早知道应该让他叫我妈妈。

他抓起一个番茄抛上天,再用嘴巴接住,然后得意洋洋的看着我,仿佛那是一生最了不起的事业。

其实他那眼神跟我家从前养的那只牧羊抢到糖就躲起来歪着脑袋斜着眼睛看我时候一摸一样,没得比,就一小白。

跟狗一样,理他!

我骂他:“臭显摆!”

他倒很是享受。

不知廉耻之人趁机叫我老婆,叫了好几声,我都没有回应,更没有回揍他,我在想事。

刚才在超市的门口,我看见一个人,背影跟徐东淮好象,身形比徐东淮瘦些,不过等我结账完之后这个人就消失在茫茫人海奇+shu网收集整理,芳踪无觅,我的眼睛又一次的欺骗了它可爱的女主人。

我的眼睛就这么想徐东淮么,其实傅容长得也不差啊,这是傅容天天跟我进行思想斗争的话题。

算了,算了,谁跟眼睛一般见识,它又不是活的。

如果真的看见徐东淮了,那只能说明我瞎了眼。

我一直都恍惚着,心头总是超市那个影子在心头晃荡,晃荡,白色的衬衣,瘦削挺拔的背影,那个人究竟是不是他?

这样想着的时候我从外面走进病房一不小心把头撞到门框上,疼得我龇牙咧嘴,眼泪在眼眶里哗啦啦地转悠转悠转悠,却不敢当着傅容的面掉下来,忙把脸背过去。

我朝着天花板翻翻白眼,再翻翻白眼,企图把泪水翻回眼睛深处,傅容看着我。

“苏也,你怎么了,你过来让我看看撞到哪儿了,疼不疼?”

“什么怎么了,没撞着呢,不疼。”

傅容太厉害,还是我的三斤半表现得太明显?但是我不能过去,我的眼泪现在不能让他看见,不然他又该添堵了,所以我选择装大头蒜。

傅容一贯斩钉截铁认定我果然是水做的,而且是一母亲河,泪水一决堤那跟黄河泛滥似的,滔滔不绝,所以以后不要随便哭,哭多了,泪水就不值钱了,就没有人会来心疼了,而且跟个林黛玉似的,那多损害林妹妹的形象啊。

他的嘴巴毒是毒,不过其实我哭的时候,是傅容最手足无措无处叹息的时候,以前我就很喜欢看徐东淮对我手足无措拿我没辙的样子,但是我不喜欢傅容这样,他这样我会有压力。

不过我还是被他骗过去了,男人要是打定主意骗女人,那么不管爱不爱他的女人一般基本肯定都会上当,特别是我这种习惯糊涂一时聪明一世的女人。

他把我拉过去,坐在床边,小心翼翼拨弄我的头发。

有点疼,我皱眉,轻轻的,但是他发现了,遂放柔的动作,笨手笨脚还要装灵巧实在是很可笑,也很可爱。

他拨弄我的头发的时候,眼睛,鼻子,眉毛,嘴巴,都能看出专一来,仿佛在做着一生中最重要的事。

唉,傅容你说你到底要我欠你到几时呢?我在心里犯嘀咕,不是不感动的。

“看,还说不疼,你这都是一脓包了。”

“什么叫脓包啊,那就是一肿包好不好,你怎么运用修辞手法的,你这个盲流。”

“哎,原来你是个瘌痢头啊,你看这里好大一块不长头发呢!哈哈。”刚才我还感激他呢,这人吧,实在是不能对他好。

“笑吧,笑吧,哼。”我知道他肯定指的是我额角上一小块疤痕,到今天还不长头发,不过那么小的一块怎么能说我是瘌痢头呢,靠,一点判断标准都没有!

我以前就一直在班上自称我是伤痕文学的代表。

伤痕文学懂不??傅容你这个没有文化的地痞流氓小混混,姐姐不屑教育你。

“怎么弄的呀?”

第二十五章

 我小时候可调皮了,这小小一个疤痕算什么,不过这个疤痕跟我混世魔王的历史没有奸情,这个疤痕是我灰姑娘时期的最佳见证。

“我小时候弄得呗,那时候姑妈在外面工作,表哥出去疯了,我就一个人在家里做作业。那时候,家里用的是铁皮煤炉,我们南方没有暖气,一到冬天我就搬条小马扎坐到炉子跟前做家庭作业,有一次等了很久姑妈都没有回来,我就趴在那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看见姑妈在门口尖叫,原来我的头发着火了,我感觉到痛的时候已经烧掉一半头发,后来就留了这个疤,那个冬天我都是戴帽子过去的呢,你还笑。现在好不容易疤恢复到这个程度,你居然还说我是瘌痢头,你这个没人性没同情心没阶级兄弟情谊的冷血动物,党算是白教育你了。”

他没有再笑也没有露出心疼的表情,只是跟我继续聊我小时候的事。

我也很怀念那些日子,说着说着就说开了。

“你还跟男孩子打架?”

“跟男孩子打架算什么,毛毛雨拉。”

我小时候其实是一挺不省事的小孩,很多男孩子都怕我,我跟人打架完事凯旋归来基本总逃脱不了被姑妈一顿竹笋炒肉,那些男人打不赢我还哭,还找大人告状,没骨气,下次遇见还得打,不打不成器。

那时候姑妈教育完我之后,我一般会选择离家出走,我特爱离家出走,每次挨修理了,我就离家出走到楼下的花坛里蹲着。第一次的时候我姑妈以为我到哪里可怜去了,满世界的找我,后来才从花坛里发现睡着的我。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把我离家出走当回事。

其实我哪里敢真正的离家出走啊,我小时候就迷过一次路,后来就生了一场大病,狠狠的一场大病,从那以后我家人再也不敢让我一个人出去,我自己主动出去那就更不可能了。

离家出走撑死了最远的半径就是到达花坛。

傅容爱好兴趣挺诡异的,竟然听得聚精会神,我警觉起来立马闭嘴。

他看了我好一会,那眼光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他却只是从我背后伸手抱着我,紧紧地搂着我的腰。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傅容特别粘人,居然抱着我的腰死死不肯撒手,还把脑袋直往我背上蹭,妄图老牛吃嫩草。

这条老牛自从上次伪装自杀失败之后就变乖很多,最近也不把姑娘往医院召了。

不过越来越喜欢撒娇,在我面前撒娇,那是自寻死路,谁能有我可爱啊?

“死孩子,撒手,撒手!”我七八九下忙不迭地拍打他缠在我腰上的爪子,脸红心跳快要发烧,还好我背对着他。

他今天这样可过分了,他抱我从来都是囫囵的抱,把肩膀一块抱进去,从来没有这样搂着我的腰,这里太敏感,太多回忆。

从前,徐东淮常常喜欢这样挽着我的腰过马路,批评我身材什么都不好,就这腰还凑合点,稍微有点手感。

我那个时候一开心巴巴的跑去把网名改成了“小腰精”。

不过后来一查,发现网上的小腰精钵满盆丰,这才郁卒地把网名改回来的。

猪头连带动作在发蠢:“不要,不要,>;…<;,人家不要嘛!”

我操,死样怪气太监似的,我又不是慈禧,这个李莲英,我怒了:“撒不撒手?”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喜欢他这样,好像能够闻到我心里最后一点哀伤的味道,那是悲凉的风。

这里有徐东淮的味道,傅容你不要抢,好不好?

傅容闷着没有动了。

他这方面挺敏感的,我又让他不安了,于是我马上佯装张狂地嫌弃他:“傅容,放手,放手,回家找你妈去,死孩子我又不是你妈。”

他闷了半天却说:“苏也,我们结婚吧,结婚好不好,结婚之后我们去度蜜月,我带你去西藏,去新疆,去海南,去内蒙,去原始森林,qi书+奇书…齐书去大漠边关,去快意人生,去笑傲江湖。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你想干嘛就干嘛,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好不好?”

“笑傲江湖你个头,笑熬糨糊还差不多,你这个黑社会犯罪分子谁要嫁给你啊,有上顿没下顿,满手的血腥,我可不想做个黑寡妇。”我装作轻松然自然却很用心用力的掰开他握得很牢的手。

原始森林,大漠边关,快意人生,笑傲江湖……都是金庸小说里的浪荡情节,然而我又想起金庸《白马啸西风》里李文秀的一句话来: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傅容,这样,怎么办?

他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或者在假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仍然嬉皮笑脸说:“苏也,我想得到你。”

我也嬉皮笑脸的回:“想得美!”

但是说话的时候都不敢看他的眼睛,我知道,那里肯定在慢慢转黑,很黑很黑,象是黎明前的暗,却不知道有没有曙光出现。

气氛急转直下,我承受不了,借口一些有的没的理由,走了,其实今天我什么事都没有,这,算是逃避吧。

那逃到哪里去好呢?

唉~~~~~~~~~~~

于是只能提着保温杯晃荡在马路上,路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然而热闹是别人的,我什么也没有,还是,等公车回家吧。

去公汽车站的时候我还从地上捡了一个硬币,看来,苏也行情也不是那么背嘛,天上掉银元喔。

否极要泰来。

百无聊赖,等公车的人开始八卦起来,我且听听,看看能不能抓到掐点鄙视一番,自娱就是自乐,这是一个掐架炒作加娱乐的年代。

女人跟女人能谈什么,经久不衰的经典话题就是男人,身边这二位就是我这句话的现身说法。

谈男人呢,从快男谈到好男。

快男倒是真的,来得快去得也快,好男就免了吧,男人越长得人模狗样越他妈不是个东西。我算身经百战伤痕累累了,男人就那么回事,不管皮相多么好的男人,都只有一个标准,第一,看责任,第二,看历史。

不过,身边的这二位却毫不在意我心里的想法,所以说我们是陌生人。

从嫁给最爱你的人还是嫁给你最爱的人,这个话题,她们自然而然的将之延伸发展牵扯到哪种职业的男人最可婚,挺来劲的,结婚哪个女人不爱?

“我不喜欢商界中人,满身的铜臭,不拿爱情当回事还老喜欢逢场作戏。”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喜欢医生,温柔,体贴,还能看病。”

嗯,我点头在心里赞成,据说这个行业的男人现在已经脱销,吃香程度可见一斑,不过我敬谢不敏,我现在已经被医院给吓怕了,看见医生就想生病。

直头发的MM接着说:“我喜欢室内设计师,想想看啊,设计师多好啊,一双巧手,可以亲手设计家居,又可以抱着你,细心又有情趣。”

嘿,直头发,被骗了吧,室内设计师的男人容易出轨你知道不?

不是我教训你们,我原来的男朋友就是个设计师来着,他笑起来眼睛都是弯弯的,里面亮晶晶的跟落了星星在里面一样,纯净得跟一孩子似的,做人低调厚道又纯洁可靠,谁都想不到这样的人会抛弃女朋友吧,而且还离家去国,你们知道不知道?

一个念头尚在脑海里溜达,忽然我看见徐东淮,我确定我是真的看见他了,一定是他,站在远方。

就是我日思夜想的那个模样,他总是那么好看。

他刚才也在看我。

一定是他。

我追上去,几乎是下意识的,提着保温杯在路上毫无形象的一顿飞奔,在人群里穿梭,可是我到达的时候这个人没了,他就是不见了。

我在人群中转圈,转圈,转圈,四面八方,仓皇四顾,天空没有留下他的踪迹,可是我确定我真的见到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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