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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行行出状元-席绢-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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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是。你有聪明的脑袋、敏捷的身手,我相信你会的很多,只要你愿意去学。」

  「多谢你这样看得起我。不过你一定想不到,我还知道怎么赚钱。」白云再度对贺元爆了个秘密:「其实我从十三岁开始就帮着张夫人打理她的商铺与客栈了。如果我没有来考状元的话,那么我应该有机会成为一个很会赚钱的商人。因为我帮张夫人工作没几年,就已经赚到不少的花红与薪资,比其他管事都强。那些钱,足够我们母女俩在京城开销以及来回的路费。张夫人还说,等我忙完京城的事,欢迎我再回去为她工作,她说要把一身的经商本事都教给我,让我当个天下间最厉害的商人——」

  「商人?!」贺元怀疑自己会被她气昏。他气急败坏地质问:「谁怂恿你走那条歪路的?!张夫人又是何方神圣?」他要去撕了她!

  「张夫人跟陈夫人一样,都是住在慎严庵里的人。我听张夫人说,他们张家是京城第一富商,你就算不跟商户往来,也应该听说过的吧?」

  「皇商张家……是了,张家有个女儿在慎严庵。那个女儿是个经商的天才,嫁给一名穷秀才后,短短五年内就将那秀才的家族经营成一方豪富,又使手段将丈夫给塞进京城最知名的书院,让他得名师指导,终于顺利考上举人,接着勉强考得了个同进士出身后,她花大钱帮丈夫疏通跑官,手段厉害得紧。可惜——」

  「可惜丈夫出息了,也就想着享受玩乐酒色了。所以张夫人又花了两年的时间,让夫家变回一无所有的原状。」白云接着说完。

  贺元看着她,问:

  「你真的知道张夫人都做过些什么?」比如:据说毒杀丈夫的庶子庶女、将所有侍妾脸上烙印后卖到苦窑脏地、用丈夫亲友的名义放贷,并去官府揭发……

  「我知道啊,她都说了。」白云点头。

  「真的知道?」贺元不认为张夫人身为作恶的当事人,会据实以告。多半是强调了负心汉的该死,以及自己的所遇非人吧?至于所做的恶事,大概全是模糊带过。

  「真的。陈夫人和李夫人也知道的。她们还很惊讶地说张夫人怎么也不遮掩点,居然都说了。后来深怕会把我教坏,常常要张夫人别说了。」白云摊摊手。

  「……你信里都没提起。」

  「又不是什么大事,有什么好提的。」

  「还不是什么大事!你会被她教坏!」贺元怒道。

  「我才没有被教坏。」白云可不觉得。

  「那我问你,如果以后你觉得所嫁非人,那你会无视朝廷律法,杀了丈夫的所有小妾与庶子庶女,然后设计让夫家身败名裂一无所有吗?」

  「我不会。」

  「你怎么可能不会!」贺元完全不信,白云骨子里根本没有温顺贤良忍让之类的美德。

  「我又不嫁人,当然不可能遭遇那样的情况。」白云说道。

  「什么?你不嫁人?!」贺元惊得一拍桌子,力道大得满桌的杯盘都跳了起来。

  「你这么激动是怎样?又不是什么大事。」人家她阿娘都不太指望她嫁人了。虽然总希望她出嫁,但实在想像不到哪个地儿能装下她,便悲观得不敢多想,顶多唉声叹气一下。

  「当然是大事!是谁教给你这种想法的?是不是慎严庵那些没嫁过人的尼姑以及所嫁非人的夫人们?啊!」浓重的危机意识让贺元草木皆兵起来,觉得白云认识的所有人都有嫌疑,都是教坏她的恶人。

  「没有人教我不要嫁人,是我自己决定不嫁的。」

  「为什么不嫁?你到底在想什么!」贺元再也坐不住,起身绕过桌子,站在白云面前,居高临下,气势汹汹。

  「没想什么啊,我把认得的所有适龄男子都考虑过一遍,发现没有可嫁之人,才决定不嫁的。」白云很认真地说道。

  「没有可嫁之人?」贺元咬牙问。

  「对啊。」

  「那我呢?我也不可嫁吗?」

  「啊?」白云错愕,瞪着贺元冒火的眼,一时之间,竟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她这两天才想清楚自己是喜欢贺元的,但确确实实,她并没有因为喜欢而认为两人应该结成夫妻。毕竟……那太匪夷所思了。

  京城权贵的他,与山村蓬户的她,是走不到一块儿的。

  她想得很清楚了;而,显然,贺元还在一脑门混乱,没时间冷静下来将事情想清楚,才会在此刻这样的生气,这样的……觉得被辜负。

  13

  「小云,我真不明白昭勇侯府那些人到底想怎样!明明我从一开始就说过了,那个『白妹』不是明宣侯府的下人,她只是我一个朋友托我带去昭勇侯府寻亲的,没找着表姨,就回家乡去了,她家乡在哪我也不知道——我这话说得够清楚了吧?怎么他们一群人都像是听不懂,非要一再跑来追问!难道他们以为再问下去就能问出朵花儿来啊!」

  小芳拎着珍贵的礼物——一篮子美味的食物,跑来白云家。过来时,白母刚吃完药,在药力作用下,困意渐浓,勉强招呼了几声,在小芳与白云的相劝下,终于沉沉入睡。

  两人悄声来到小云的房间,关上房门后,小芳忍不住抱怨起那些莫名其妙的人。虽然声音压得低低的,但那怨气半分也没减少。

  「小芳,很抱歉给你带来这么多的麻烦。是我想得不够周全,当初就不该以明宣侯府丫鬟的名义去昭勇侯府打听,这是我的错。」白云当初可没有想到昭勇侯会如此难缠。

  小芳摆摆手道:

  「没事儿,反正他们想再找我麻烦也没有机会了。我打听过了,那个昭勇侯回京述职不能待太久,最多两个月就得回北方去。算一算也差不多了,这些日子我就躲在明宣侯府不出门,看他能怎么样。」

  「无论如何,我都很谢谢你。」

  「嘿!你傻啦!跟我客气什么,咱们谁跟谁啊。」

  「小芳,虽然昭勇侯府的人确实很讨厌,但会有后来这么多麻烦,其实是我招惹来的。真的很抱歉,我没有告诉你原因,你却仍是一直帮着我。」

  小芳斜睨她一眼,伸手重重呼了她肩膀一下,道:

  「我一点也不在乎你为什么要去招惹桂嬷嬷,然后不小心连昭勇侯也招惹过来。这些七拐八弯的事,我不耐烦知道;我只认一点,咱小归村的人,不可以被人欺负!」

  白云揉着被打得发麻的肩膀,道:

  「别的我也不多说了,难得今日终于没人打扰,正好可以跟你说说——」

  「可别!小云,我知道你从小脑筋特好,特会想,再简单的事也能想出无数的弯弯绕绕。可我不同,我脑筋不够使,嘴巴不够严,真有什么重要大事,你不必对我说,我不要知道!」小芳连忙惊恐地摆摆手。

  白云失笑。想了想,确实不该把自己的秘密变成小芳的压力。要是小芳知道了所有前因后果,只怕连睡觉都不安心,生怕自己会说梦话,无意中把这件秘密泄露出去。因此也就不说其它的了,只简单地解释初至京城时,为何要去昭勇侯府找人——

  「那个叫桂花的嬷嬷,曾经差点害死我阿娘。虽然我娘命大活了下来,也一直没想要报仇,可我却没法这样宽容大度。但我无权无势,能做的实在有限,顶多尽可能让她难受一些罢了。那一日,我上门去,打的主意就是要让桂花心惊胆跳,吃不好,睡不着。」效果似乎不错的样子,白云很是满意;不过,如果没招惹来赵思隐就更好了。

  「什么?!那个老女人竟然害过白婶?!白婶那么好的人,她也下得了手!」小芳跳了起来,要不是还记得白母正在隔墙的房间里睡觉,她早大叫大嚷出来了。

  可,叫完之后,小芳却是突然哈哈笑了起来,连忙抓着白云的手激动道:「小云,这可真叫报应了!我今天出门时,正好听到别的嬷嬷在闲谈一个最新的消息。你知道吗?那个桂花得了疯病了。」

  「疯病?怎么会?」白云惊讶不已。「三天前我瞧她除了撞飞了两颗牙外,其它没什么不妥啊。」

  「对啊,大家都觉得奇怪,甚至还有人认为她在装病,因为想叫昭勇侯给她讨回公道。我们厨房的嬷嬷还吩咐我一定要小心,别让昭勇侯府的人抓去给那老婆子赔罪。」小芳哼了声,继续道:「不过我认为桂花是真的疯掉了,听说她三天前被送回侯府之后,再醒来时,整个人就神智不清了,又哭又骂又讨饶的,一直尖叫着李顺儿——耶!不对!白婶的名字不会就是李顺儿吧?」小芳脑筋难得灵光一闪,跳起来问道。

  「是的。那是我阿娘的闺名。」

  「白婶姓李啊?可怎么都让人叫她白家娘子?」

  「因为李这个姓也不是她原来的姓氏。我阿娘出生没多久爹娘就过世了;后来被舅舅养到四岁,本来就没名没姓,要不是被卖身为奴,需要去官府改名册留档,舅舅才把自己的姓氏给我阿娘冠上;至于名字,则是进府后嬷嬷随便给取的。我阿娘生了我之后,便以白家娘子自居,让人叫她顺娘,也当自己姓白了。」

  小芳听得张口结舌。怎么也没料到那么温柔亲切的白婶,竟然有这么可怜的身世。太悲惨了,太可怜了,白婶的舅舅太可恶了……耶,等等!

  「小云,你最后一句说错了吧?白婶应该是嫁给白叔之后就自称白家娘子的,怎么会是生了你之后才如此自称?」

  「因为我是她的骨肉啊,阿娘当然全是为我。」白云扬高下巴,自傲地说着。

  「可白叔是白婶的丈夫啊。而且白叔对你阿娘好得倾家荡产,至今小归村里还流传着白叔的传说,咳……虽然是传说着没见过这样傻的小归村人,可哪个女人被这样对待不会感动啊!要有男人肯这样对我,我立马闷棍一敲,把人拖回家以身相许!」小芳很有气魄地说。

  「好吧,我阿爹也是我娘自称白家娘子的原因。」看在阿爹对阿娘好的份上,白云大方地同意。再说回原话题:「如果那个桂花真的疯了,那么与我娘的仇怨就此了结,我以后再不理会她。」反正桂花这人没什么重要性,顺手收拾过就好,不值得太费心思。

  「小云,你说,她是不是看到了你的脸,才吓得疯掉的?」因为对白婶做了亏心事,所以看到长得很像白婶的小云,便吓疯了。

  「我也这么认为。」白云自得一笑,很臭美地道:「这就叫美得吓煞人。」

  「嘁!」小芳啐了一声,连骂都懒得。「不说那些了,反正昭勇侯的事,你心里有数就成。那个侯爷也许不会有空来找我,但他肯定会找上你,你先想好对策吧。」

  「嗯,我知道的。」

  谈完了不愉快的话题,也让小芳尽性发完牢骚后,两人喝茶休息了一下,小芳才有心情四下打量小云的房间——说是卧房,不如说是书房,除了一张简单的木板床外,其它全是书籍,堆了满桌满地,不小心点走,还会随时踩到一张纸、踢到一叠书。

  「喂,小云,你真的要考状元哦?」看到数量庞大的书籍,总会让人产生敬畏感。小芳手指着满屋子的书问。

  「是啊。」白云将桌案上的书册移开,铺上纸,磨好墨,开始每日闲着必做的事——练书法。

  「耶,你写的这是……『天下冠军帖』啊!」小芳看了好一会,惊叫出声。

  「你也知道这个书帖?看得懂吗?」白云好奇问。

  「当然看不懂。我识的字没几个,够我买卖物品不会被骗就足够了。读书人的东西我是半点不懂,不过这帖子很好认,到处都看得到,写的什么我是不知道啦,不过我认得这个帖子的长相。」把书法当成画作来认,对小芳来说不是大问题,更别说这个「天下冠军帖」实在太有名了,有名到每个学过书法的人,都必定会临摹一番,自认模仿得微肖微妙的,还会挂在书房或厅堂显摆。

  「嗯,我写的就是『天下冠军帖』。如何?」很快挥就完整张帖,白云问。

  「……小云,你写得没有别人好看耶。」小芳回想着曾经看过的书帖,觉得白云写得差了。

  「好看不一定正确,原帖就不是以好看出名。」白云撇撇嘴。

  「咦!是吗?那大家疯学个什么劲儿?有名的道理在哪?」

  「因为这是开国太祖唯一留下的墨宝。他驾崩之后,遗嘱里只给子孙两个选择:一是将书帖烧了祭他;二是将书帖跟他同葬。继位的太宗与文武百官不敢有违,只好让书帖陪葬。」

  「咦!是这样哦?可既然陪葬了,怎么大家还能够模仿到?」

  「因为太宗皇帝命人将书帖铭刻在石碑上,立于勤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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