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职怪业俱乐部-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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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继续前进,直盯前方。眼前体面的身影,像是一只黑天鹅,偶尔在间歇出现的煤气灯光下现出剪影,可是却又随即溶入黑夜之中。每盏灯间距颇长,雾气也渐渐笼罩这个城市。因此,经过一盏又一盏路灯的我们,步伐更快、也更机械化了。可是,突然间,巴兹尔像是马被勒住缰绳般地停下来,我也跟着停步了。原来我们差点撞上前头那个男人,眼前的一片漆黑,正是他黑色的身影。
本来,我以为那个人会转身瞧瞧我们。不过,虽然我们和他之间的距离不过一码而已,他却不知道我们在后头跟着他。走到一条不知名的暗巷中,他伸手在一扇又矮又脏的门上敲了四下。矮门缓缓开启,透出一线煤气灯光,划破了黑暗。我们在后面专注偷听那人和开门的人说了什么话,可是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简单扼要,不知所云。我们这位消瘦的跟踪对象,交出了一份像是纸张或卡片的东西,他说:
“马上办吧,叫辆车。”
这时屋子里头传出低沉的人声:
“你来啦。”
矮门“喀啦”一声合上,我们眼前又是漆黑一片了。那位绅士大步离去,我们也大步跟随,全托路灯的帮忙,我们顺利穿过伦敦大街小巷组成的迷宫。虽然只是傍晚五点,寒冬雾气中的伦敦却像是在午夜。
“居然穿着真皮靴子走了这么远!”我喃喃自语着。
“我不太确定,”巴兹尔暗道,“我们大概来到伯克利广场了吧。”
我努力让视线穿透夜雾,想要弄清楚方位。犹豫了大约十分钟,我才相信他说的话。我们所在的地方,正是繁华热闹的伦敦城中最无趣的地带,甚至比乏味的贫民区更没意思。
“真不可思议!”我们才走进伯克利广场,巴兹尔·格兰特就这么说。
“有什么不可思议?”我问他,“我还以为你又要说:‘这一切理所当然’。”
“他会走过昏暗的街道,”巴兹尔回答,“我并不觉得奇怪。他会来到伯克利广场,也不是怪事。我想不通的是,他竟然去拜访一个非常善良的人。”
“什么善良的人?”我诧异地问。
“时间的运转,真是奇妙啊。”他又漫不经心地离题了,“如果我说我已经忘了昔日身为法官、身为公众人物的时光,那就太虚伪了。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时的生活,回想起来,真像是一部小说啊。只不过十五年前,我和现在的罗斯伯里爵士一样,对这座广场了若指掌。我那时的眼力,比那个拜访老博蒙的家伙还来得要好。”
“谁又是老博蒙了?”我气急败坏地问。
“一个最最善良的人,法克斯坞的博蒙爵士。你不知道他的大名吗?他为人诚实,身为贵族,却比苦力、社会学者、无政府主义者做的实事更多,我也不知该怎么说,总之,他是个哲学家,也是个慈善家。不消说,他的头脑是有那么点问题。时下崇拜新奇和进步的风气,着实害了他!他把任何古怪时髦的玩意都当成进步。如果你向他提议吃下自己的祖母,说吃下祖母比举行火葬更能保障卫生和公众利益,他也会赞成你把祖母吃下去。只要你进步的速度够快,他不会计较这进步是会将你导向星辰还是魔鬼。也因此,他的家里总是充斥着一大堆新鲜的文学或政治创见。在他家里,留长发的宾客,是为了浪漫;蓄短发的宾客,则是考虑卫生;宾客用脚走路,是为了让双手好办事;如果改用双手走路,就说是为了让两脚休息。在他家中流连不去的人,包括他自己在内,大都是傻子;可是,这些人,也包括他自己在内,又几乎都是好人。所以,看见一名罪犯闯入博蒙家,自然会让我吃惊了。”
“老兄,”我坚定地说,在地上跺着脚,“这件事的真相非常简单。就套用你平时华丽的辞藻吧,你这个人的脑筋就是有一点‘轻微的毛病’。你在马路上见到一个陌生人,只不过凭他的眉毛,就可以搬出一大堆理论。接着,他只不过去了一个老实人的家里,你就把那个人当做小偷一样!这件事真够诡异了!巴兹尔,承认我说的话吧,乖乖跟我回去。虽然人们现在还在喝下午茶。可是我们还有一大段路要走,再晚的话,我们就要耽误晚餐了!”
在晦暗光线中巴兹尔的眼神像灯火般闪着。
“我本来以为,”他说,“我早就克服了虚荣心呢……”
“你现在究竟想要干吗?”我了吼起来。
“想要干吗?”他也对我叫,“当一个小女孩穿上新衣服的时候,她想要干吗?当一个小男生当着班长的面和人对骂,他又想干吗?这就是我所要的——我想让别人知道,我是个很棒的家伙。你在头上戴帽子,是再也自然不过的事,如同我对那个坏蛋的看法,也是绝对正确的。你说我的看法经不起考验,可是我却觉得经得起。我要带你去见我的老朋友博蒙,毕竟认识他是件愉快的事。”
“你真的要——”我开口问。
他冷静地说:“我们没有盛装就上门拜访,的确是该说声抱歉。”
我们穿越迷雾中的大广场,走上黑色石阶,摇了门铃。
一位身穿黑白相间制服,面容严肃的仆人前来为我们开门,一听到我朋友报出名号,他的态度就由惊愕转为敬慕。他很快把我们引进屋内,脸色红润的白发主人也迅速出来迎客。
“我亲爱的老朋友,”他一面喊道,一面紧握着巴兹尔的手,“我有好几年没见到你了!你是不是……呃,”他很热情地问,“是不是待在乡下?”
“倒也不尽然。”巴兹尔笑答,“亲爱的菲利普,我早就辞去公职,恬淡自得地退隐好一阵子了,希望我不算是个不速之客。”
“不速之客?”这位热诚的绅士又叫起来,“你来得正是时候啊!你可知道,现在谁在我这里?”
“我可不知道。”格兰特严肃地说道。
当他这么说的时候,客厅里正传出一阵狂笑。
“巴兹尔,”博蒙爵士煞有其事地宣布,“我正在招待温波尔呢。”
“谁是温波尔啦?”
“巴兹尔!”他又嚷起来,“你一定是在乡下住太久了!你大概是住在地球的另一端吧!还是住在月球上?如果你没听过温波尔,大概也没听过莎士比亚吧?”
“关于莎士比亚的身份,”我的朋友平和地说,“我只知道他不是弗兰西斯·培根,他倒很可能是苏格兰人的玛丽皇后,至于温波尔究竟是谁——”
房间里的狂笑再一次打断他的话。
“温波尔!”博蒙爵士狂喜地说,“你没听过这位当代第一才子吗?老家伙,和他谈话,就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不是一般的艺术品,而是伟大的旷世杰作,就像是米开朗基罗的雕塑一样。亲爱的朋友呀,他的言辞,听起来就像子弹,可以把人打死!他的话是致命的,他的话是——”
房里又响起一阵喜滋滋的大笑,这时,里头走出一名喘着气、满面通红的老先生,来到我们面前。
“来吧,老朋友。”博蒙爵士忙说。
“告诉你,博蒙,我受不了!”高大的老先生吼起来了,“我才不会被这种穷酸的文坛流氓戏弄,我才不要被当成猴耍,我才不要——”
“好啦,好啦,”博蒙热切地安抚,“让我介绍你们互相认识。这位是格兰特大法官,也就是巴兹尔·格兰特先生。”他又说,“巴兹尔,我想你一定听过这位沃尔特·乔姆利爵士吧?”
“谁没听过您的鼎鼎大名呢?”
格兰特答道,一面向这位可敬的老爵士鞠躬,一面好奇地观察对方。乔姆利虽然在气头上,但他丰硕的脸型和身躯却掩不住高贵的气息:一头亮泽的白发,鼻梁英挺,身子肥胖但是强健,双下巴也带有贵族味。他是一位十分文雅的绅士,虽然愤怒,却不失尊严。就连他的失礼,也是极具涵养的。
“博蒙,我沮丧极了。”他声音粗哑地说,“我竟然在这些人面前丢脸,而且是在你的屋子里丢脸。不过,这不是他们或你的错。应该责怪的,是那只自以为是的杂种小丑——”
这时,房里又走出一位年轻男子,留着一抹红须,带着一股忧郁的气息,他好像也不大满意房里那些知识分子的说话。
“你应该记得我的秘书朋友吧,这是德拉蒙德先生。”博蒙爵士对格兰特说道,“或许你只记得他在学校时的模样。”
“没错!”格兰特答道。
德拉蒙德先生热情的向倾慕地握着他的手,眉间仍带有一股阴霾,他向爵士说道:
“博蒙女士派我过来请您留下,沃尔特爵士,她说她还想和您多说点话呢。”
老先生的脸色还是潮红的,看来心里挣扎了一下。幸好,他的好教养又恢复了,于是他顺从地轻声说道:
“既然是博蒙女士的话……当然,女士的话是一定要听从的。”
于是他跟着这位年轻人走回客厅去。可是,他才回去半分钟,房里马上又传出了笑声——他很可能又被嘲笑了一回。
“当然,我可以原谅乔姆利,他竟然这么没有幽默感,”博蒙一面说,一面帮我们脱下外套,“他的脑子太守旧了。”
“那么,什么样的脑子才是现代的?”格兰特问。
“噢!那应该是开明的,你知道啊,是进步的。而且,应该能认真地面对严酷的生活现实。”
这时,又有一阵笑声传了出来。
“我只想提出一个矛盾的例子,”巴兹尔说,“我记得你有两位很有现代头脑的朋友,其中一位,认为吃鱼是件坏事,另一位,则认为吃人是件好事。不好意思,如果我的记忆力没有闪失的话。”
“你知道吗?”博蒙爵士喜滋滋地说,并跟着我们走向房间,“我老是搞不清你的立场,有时你很开放,有时你又很反动。‘你’是现代人吗,巴兹尔?”
“我不是。”巴兹尔快活地大声回答,走进拥挤的客厅。
他引发了一阵小骚动。有些人本来那天下午一直盯着那位具有东方脸孔的消瘦的男子看,此时才把目光移开,注意起新来的客人。只有两个人还死命盯住那男子,根本不为所动:其中一位是屋主的女儿莫丽尔·博蒙,一如一般上流仕女,她对言语的游戏和刺激充满了兴趣,此刻正用紫罗兰色的大眼睛盯着他。另一位是沃尔特·乔姆利爵士,他用平静而愠怒的目光瞪着他,巴不得把他丢出窗外。
那一位客厅的焦点人物,在安乐椅上盘坐着,柔畅的身体曲线以及鬈曲的银灰色头发,都让人不禁联想起盘着的蟒蛇——不会认错的,我们才在北伦敦见过他,这个蛇一般优雅邪恶的绅士,此时他的眼里不停地闪烁着胜利的光辉。
“温波尔先生,我真是不了解!”莫瑞儿·博蒙殷切地问,“你怎么可以这么轻松愉快地谈这些事!你说出的话是这么具有哲学涵养,可是却又幽默无比!如果我也想得出这些点子,大概还没能说出口,就要被自己的想法笑死了!”
“我同意博蒙小姐的看法。”沃尔特爵士突然不怀好意地说,“如果我也可以想出这么没有营养的话,我一定会觉得很丢脸!”
“很丢脸呀?”温波尔以惊惶的语气喊道,“哦,那么请千万把您的脸给保管好!就把您的脸收藏在大英博物馆里头吧。”
众人捧腹大笑,仿佛早有准备似的。沃尔特爵士脸色发紫,气得大吼:
“你可知道你是在对谁说话吗?你满口垃圾,一通胡言!”
“我会说出垃圾,”温波尔说,“那也是因为对方就像垃圾一样。”
格兰特走到房间一角,拍了拍红胡子秘书的肩膀。这位绅士倚着墙,满脸愁容地看着屋子里的闹剧。我猜,最让他发愁的,是那位景仰着温波尔的年轻女士。
“德拉蒙德,我可以在外头和你谈些事情吗?”格兰特问道。“是公事。博蒙女士应该不会介意的。”
我好奇地依从朋友的请求,跟随他们到外头谈事情。我们匆匆移入大厅旁的小房间。【】
“德拉蒙德,”巴兹尔坦率地说,“今天下午,这里聚集了一大群好人,以及一大批头脑清楚的人。但很可惜——或许是出于巧合吧,这些好人全都疯了,而头脑清楚的人又很邪恶。在场的人当中,我认为你是唯一诚实讲理的人。你对温波尔有什么看法?”
德拉蒙德秘书本来是红头发白脸蛋的,可是,他一听格兰特的话,脸色就赤红得和他的胡子一样。
“我对他的看法恐怕不大公允。”他说。
“为什么?”格兰特问道。
“因为我恨死他了!”停顿良久之后,他恨恨地答道。
格兰特和我都不必问,就已经知道他为什么充满恨意。他凝视博蒙小姐以及温波尔的眼神,就已经说明了一切。格兰特平静地问道:
“不过,在你开始恨他之前,你原本对他的看法究竟如何?”
“您这是难为我了!”这位年轻人说,他的嗓音像清脆的铃声,一听就知道他是个老实人。“以前的我,绝对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