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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请你帮我杀了她-第1章

小说: 请你帮我杀了她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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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雪薇·史蒂文斯

译者:王一凡

【,】

内容简介

我叫安妮,是一个房产经纪人。本来,我只打算花五分钟向他推销房子,结果被他绑架,被迫和他同居在深山的小木屋里。我要忍受他的各种折磨,还要日日夜夜担心他要杀我……早知今日,我一定不会因为一台咖啡机和妈妈吵架,直接送给她好了;我愿意听继父说一千遍他那些蹩脚的商业点子;和马克的每次约会,我都如约而至;艾玛想要散步,我随时都会陪它……可我,还有机会吗?

编辑推荐

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秘密,影响我们做出不同的选择。

佳评如潮、众多畅销书作家、权威媒体惊呼力荐《请你帮我杀了她》。

别认真,别上当,别相信任何人,一本挑战你心理和想象极限的悬念小说,为你层层剥示人性的残酷真相。

电影版权已售出,即将改编上映,首印15万一月告罄,版权售出22国英国读者票选年度最佳悬疑小说,《悬疑杂志》年度悬疑处女作第三名。《柯克斯评论》年度悬疑推理小说第五名,诚品、亚马逊、邦诺书店五颗星鼎力推荐。长踞《纽约时报》《出版人周刊》《卫报》各大畅销书排行金榜。

媒体评论

悬疑气氛激荡脉搏,接近尾声时惊爆令人错愕万分却近情理的转折,情节紧扣人心。

     ──《出版人周刊》

不查明被绑架的原因,她就没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纽约时报》书评主笔,珍妮·麦斯林(Ja Maslin)

情节残酷纠结而出人意料,让人深陷其中,这本小说拥有绝对的吸引力。

     ——美国畅销书作家凯丝·莱克斯(热播美剧《识骨寻踪》原作者)

一部让你惊心动魄的小说,史蒂文斯将这个聪明的神经病绑架者与他坚强的受害者之间,那种猫捉老鼠的斗争描述得淋漓尽致。

     ——《纽约时报》畅销作家丽莎·加德纳

这部小说注定要万众瞩目,并且能够让你以后在买房或售房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幻想,一个穿咔叽色衣服的中年男人步入房间,他却是一个绑架者。情节步步惊心,结局更让人惊呼。

     ——《纽约时报》畅销作家琳达·卡斯蒂

作者简介

雪薇·史蒂文斯(Chevy Stevens),在温哥华岛一个农场长大,曾做过房地产经纪人。当她坐在那些待售的房屋里等待上门参观的买家时,脑子里开始幻想起一些可能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并尝试把这些情节连贯起来,这成为《请你帮我杀了她》的故事雏形。六个月后,她从房地产公司辞职,全心投入到这部小说的创作。作品出来后,立刻成为广受关注的畅销书,雪薇也一跃成为《纽约时报》的畅销书作家。

第一章 穿咔叽裤的男子

你知道吗,大夫,你并不是我回来以后看过的第一个心理医生。我刚回来的时候,我的家庭医生就给我推荐了一位。那人可不怎么样,他假装不知道我是谁,这也太假了——你要不知道我是谁,除非你又聋又瞎。每次我走在路上,转个身,似乎都会有拿着照相机的白痴从路边的灌木丛中跳出来。但在这一切倒霉事情发生之前呢?很多人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温哥华岛,更不用说克莱顿瀑布区了。现在,如果你跟别人说起这个岛,我敢打赌,从他们嘴巴里蹦出来的第一句话一定是:“是不是那个女房产经纪人被绑架的地方?”

连那家伙的办公室都让人觉得讨厌——黑色皮沙发、塑料假盆栽、玻璃铬合金桌子。让病人感觉不到丝毫的舒服自在,真是蠢到家了。当然,还有,他桌上所有的东西都排成了一条完美的直线。整间办公室里唯一歪歪斜斜的只有他的牙齿,如果你要问我,我是觉得,如果一个人能把自己桌上的东西全部摆齐,却不去整好自己的牙齿,那还真是有点儿不正常。

他一开始就问关于我妈妈的问题,接着,他居然让我用蜡笔在纸上画出自己的感觉。我说他一定是在开玩笑,他却告诉我,我这是在抗拒自己的感受,我必须“敞开怀抱,接受这一过程”。呸,让他和他的过程见鬼去吧。我只去了他那里两次。而且,在那里的绝大部分时候,我都在想,我到底是应该把他杀了好,还是把自己杀了好。

所以,一直到十二月之前,我都没有再尝试心理治疗了——这个时候,已经是我回家之后的第四个月了。我几乎已经放任自己沉浸在一种压抑的状态中,但一想到我下半辈子也许都会这样……你在你的网站上写的东西挺好笑的,作为一名心理医生,你很幽默,而且你看上去人很好——顺便说一句,你的牙齿也挺漂亮。最让我觉得不错的是,你并没有在自己名字后面加上一大串连鬼都弄不明白的头衔。我不想要名气最大的医生。那只意味着更加膨胀的自我和更加昂贵的收费。我不介意开一个半小时的车来你这儿,只要你能把我从那场噩梦中带走。况且,你的诊所这么远,也有个好处,那就是,迄今为止我还没有发现哪个记者能够一路跟踪过来。

不要误解我的意思,虽然你看上去很像个慈祥的老奶奶,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喜欢待在这里。说真的,你应该去打打毛线衣什么的,而不是在这里做笔记。你让我叫你娜丁?我是不太明白了,让我猜一下。你让我对你直呼其名,是想让我感觉到,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所以,我可以把那些我不想记起,更不想说起的事情都对你倾诉了,是不是?对不起,我给你付钱不是让你来当我的朋友的,如果对你来说,叫什么都一样的话,我还是叫你大夫好了。

我们既然到了这儿,就是要打开天窗说亮话,但在开始之前,我想和你约法三章。你必须遵守我的规矩。你不能提出任何问题。哪怕是偷偷摸摸地问一个“当……的时候你有什么感受”的小问题也不行。我会把整件事情从头到尾告诉你,当我有兴趣听你提问的时候,自然会告诉你。

哦,对了,你是不是在想,我是一直以来都这样的吗?告诉你,不是的,我以前没有这么讨人厌。

那是去年八月的第一个星期天,早上,我在床上多睡了一会儿,我养的金毛犬艾玛就在我耳朵边上打着呼噜。对我来说,这样放松一下的机会并不多。那个月,我为了争取一个海滨公寓楼的销售项目忙得不可开交。在克莱顿,这个有一百套房子的小区已经算是大项目了,最后竞争的人选落在我和另一个经纪人头上。我并不认识我的竞争对手,但开发商星期五给我打了电话,告诉我,他们对我的推销方案很满意,几天后会通知我结果。我觉得马上就要做成一笔大生意了,甚至感觉都已经尝到了胜利香槟的滋味。实际上呢,我只在一次婚礼上喝过香槟,才喝了一口就换成了啤酒——穿着绸缎伴娘礼服的女孩子,拿着啤酒瓶大口痛饮,这形象一点儿也不淑女——但我相信,这笔交易的成功一定能让我变成一位成熟的职业女性。就好像是白水变成美酒,又或者说,是啤酒变成香槟。

下了一周的雨,那天终于天晴了,天气很热,我穿上了自己最喜欢的套裙。裙子是浅黄色的,布料非常柔软,我很喜欢。穿上它,我的眼睛就被衬托成了榛色,而不是沉闷的棕色。我一般都不穿裙子,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多一点高,穿上裙子就像个小矮人,不过,这个款式的裙子却显得我的腿修长。我甚至决定穿上高跟鞋。我才剪过头发,发尾刚刚好垂到下巴。我站在客厅的镜子前,最后一次检查头上的白头发——我去年才满三十二岁,但由于黑头发的缘故,一有白发就会特别明显。我吹了声口哨,和艾玛吻别(有人出门摸摸木头,我则摸摸我家小狗),然后就出门了。

我那天要做的唯一一件事情就是去推销一幢房子。本来我想休息一天的,但房主非常着急出手。他们是一对德国夫妇,人很好,那位太太还为我烤巴伐利亚风味的巧克力蛋糕,所以,我不介意加几个钟头班,以让他们尽快达成所愿。

我男朋友卢克在他工作的意大利餐厅忙完后,会来吃晚饭。前天晚上他值夜班,我给他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说我想见他,迫不及待。本来我是打算给他寄一张电子卡片的,他很喜欢那些小东西,但网上备选的卡片都有点儿矫情——接吻的小兔子、接吻的小青蛙和接吻的小松鼠之类,所以,最后我还是写了一封简简单单的邮件。他知道我是那种行动大过言语的女生,不过,最近我的精力都放在争取销售项目的事上,既没有给这个可怜的家伙很多行动上的安慰,也没有什么言语上的亲密,他应该得到更好的待遇。有好几次,我不得不在最后一分钟取消约会,但他从来都没有抱怨过。

当我正把最后一块售屋广告牌塞进后车厢,并尽量不把衣服弄脏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期待是开发商打来的,赶紧把手机从包里拿出来。

“你在家吗?”是妈妈,唉,都不会先问候一声。

“我正要去推销房子呢。”

“那就是说,你现在还在干这个啦?瓦尔说她最近都没怎么见到你的广告牌。”

“你和小姨聊过了?”妈妈每隔两个月就会和这个妹妹大吵一架,然后就“再也不会同她讲话了”。

一开始,她约我去吃中午饭,好像完全忘了上周她才狠狠骂了我一顿,不过我也是有点儿错的,最后我还是答应去了。我们还在通电话,她就告诉我说:“你表姐塔玛拉刚刚卖完了一个海滨小区的项目。你小姨她明天就要飞到温哥华,和你表姐一起去罗伯逊大街买新衣服,你相信吗?说是名牌设计师的衣服呢。”小姨啊,你这招真是太厉害了。我努力控制着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妈妈还转告了小姨的话:“塔玛拉干得不错啊,再说了,她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实际上,自从我这个表姐高中毕业搬到温哥华去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瓦尔小姨总是用电子邮件给我寄塔玛拉的照片,每张照片都在炫耀着她这个了不起的宝贝女儿。

“我告诉瓦尔,你也有很多漂亮衣服。你只是……比较保守罢了。”

“妈妈,我是有很多漂亮衣服,只不过……”

我停住了。妈妈这是在给我下套,她是那种抓到了猎物就绝不会放跑的人。我最不想做的就是花上十分钟,和一个连拿封信都要穿十厘米高跟鞋和时髦套裙的女人争论到底什么才是得体的职业装。这没有任何意义。妈妈个子不高,也只有一米五多一点,但我却总是那个抬不起头的人。

“趁我还没忘记,”我说,“你能不能待会把我的卡布奇诺咖啡机拿来?”

她半天没有说话,然后才开口道:“你今天就要?”

“对啊,所以才问你嘛。”

“我刚刚才请了几个住在公园那边的朋友明天来家里喝咖啡。你怎么总能挑这样的好时候呢。”

“哎呀,是这样,对不起啦,妈妈,卢克就要来了,我想明天早餐给他煮咖啡。我以为你自己打算买一台咖啡机,只是试用一下我的而已。”

“我们是要自己买一台,但你继父和我最近有点儿忙。那我今天下午再给那些朋友打电话解释好了。”

这下,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算了,那我下周再过去拿吧。”

“谢谢你哦,安妮小熊。”现在,我又成安妮小熊了。

“不用谢,但我还是要拿回来的……”她已经挂断了电话。

我叹了一口气,把电话塞回包里。如果她不想听,这个女人是不会让我把一句话说完的。

在街角的加油站,我停下车,买了一杯咖啡和几本杂志。妈妈很喜欢八卦杂志,我只是在没人来看房子、实在无事可做的时候才会买几本。其中一本杂志的封面是一个失踪了的可怜女人。我看着她微笑的脸庞,心想:她原本也是一个过着自己生活的女孩子,而现在,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对她了如指掌。来看房的人有点儿少。我猜,很多人都趁着天气好出去玩了——我也应该出去玩玩。下班前大约十分钟,我开始收拾东西。我走到外面,把广告传单放进后车厢,一辆还比较新的棕色面包车停到了我的车后面。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微笑着朝我走来。

“糟了,你在收拾东西了。我活该——总是想把最好的留到最后,能不能让我看一圈,我会很快的,可以吗?”

有那么一秒钟,我在犹豫,我想告诉他时间已经很晚了,我只想赶紧回家,而且我还要去商店买东西。就在我犹豫的时候,他把手插在腰上,退后了几步,认真打量着整座房子。

“哇!”

我仔细看着他。他穿着咔叽裤子,熨得很整齐,我很喜欢。我一向懒得熨衣服,把衣服从甩干机拎出来,抖一抖,对我来说就算是熨过了。他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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