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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三界宅急送-第37章

小说: 三界宅急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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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胡克沉默了片刻,看着四周灰蒙蒙的一切,“她在纽约的某块墓地里躺着呢。每个月,她现在的合理丈夫都会带一束玫瑰去看她。我的孩子们现在管这家伙叫爸爸,他们很多年不回来了,哈哈。”

“哦……”钟小魁觉得,无声的省略号比一切词汇都合适。

“看看吧,看看这里。”胡克很快恢复如常,一边喝着他的“酒”,一边像个二流导游,撇脚地对客人介绍着,“这个湖水,现在可能不好看,但春天的时候也很美的。呃,那边的古堡里其实没什么东西,在里头扮鬼吓人不错。反正,现在没有什么好玩的。水怪么,也许有也许没有,谁知道。”

突然的若无其事与絮絮叨叨通常是为了掩藏情绪。钟小魁不再多问他什么,尤其是他的家庭。

他下意识地抚摸着青蚨戒,这玩意儿果然时时刻刻都在缩紧,现在虽还勒得不痛,却也是紧贴在肉里了,如果他还想手指安全,就不能花时间回去找青爷,打电话想都不要想,老东西根本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这枚戒指的作用,难道仅仅是为了随时提醒他不完成任务就不得好死么?

钟小魁伸出手指,看着这枚金光熠熠、人见人爱的玩意儿,探究之心多余抑郁之情,天下间还有带上去就拿不下来的金戒指,这么有趣的东西应该给他那个嗜金如命是树妖姑姑才对,关键是,青爷居然有这样一个“神器”,就算他是僵尸,就算他是个有黑社会背景的僵尸,可是就钟小魁所知,僵尸除了以活着的样子永远死下去,以及特殊的饮食习惯之外,跟人类没有什么区别,而且,他们因为体质缘故,不能像有生命的人类跟妖物一样修习术法,也不能操纵各种有异力的器物,而这枚有束缚之能的青蚨戒,其真正的主人,或者说能够“操纵”它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一只僵尸。

“哇,你的戒指很不错。”胡克也注意到他手上的光彩,“是黄金的么?我很少看到你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戴金饰。”

钟小魁掏出手套戴上,问:“蒂姆?米尔斯。没有听说过这个人么?”

胡克摇头:“反正我这辈子是没有听到的。叫你来的人真有趣,给一个假地址,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人。哈哈,这个人总不会躲在水底下吧。”

“也许真的在水底下。”

属于第三个人的声音,轻轻在他们背后响起。

青蚨的出现实在太不着痕迹。连倾城这种第六感超群的神兽都没有发觉。所有人都在听到他的声音时,才猛地回过身。胡可毕竟是老年人了,被这不速之客一惊,差点从船上掉下去,大喊着:“你是谁?”

钟小魁呼了一口气,直视着一身灰衣,似乎要跟这湖水融为一体的青蚨,问:“怎么来的?”

“我一直在啊。”青蚨半眯起眼睛,伸了个懒腰,“早晨的空气真好,就是冷了点。”

“神仙?妖怪?谢谢。”钟小魁将他从上到下大量一番。

“哈哈,你看起来闷闷的,其实满有幽默感嘛。不过我可不是那个会给你三颗痣的人。”他本就出色的脸,因了这开朗的笑,变得像一朵开在阴暗处的明艳花朵,“我只是你要快递的‘货品’。”

不是死灵,他身上一直有鲜活的,只有在生命最年轻美好的那个阶段才有的气味,那是用什么法术都伪造不了的东西。那么就是妖怪了?钟小魁对于妖怪并不太擅长,对妖气这种东西的感知还很混乱。反正不可能时神仙,否则不会被一只僵尸欺负。

“你害怕了么?”青蚨朝他走过来。

胡克顺手抄起一根钓竿,对着青蚨大吼:“站住!不许靠近!”末了又很抓狂地问:“你什么时候上来的?开船时我不可能没发现船上多了一个人!”

“安静点,老胡克,这事与你无关。放下钓竿。”钟小魁用手肘碰了碰胡克。

“你既然找到了尼斯湖17号,我也来了,你应该高兴才对,任务马上可以完成了。”青蚨停在钟小魁面前,出乎意料地握住了他的手,“恭喜你。”

倾城露出了尖牙,喉咙里震荡着凶猛的低鸣。

钟小魁朝它摆手,不许它随意发飙。

“钟小魁。”青蚨突然看定他的眼睛,“那里早晚也有你想要的!”这没头没脑的话,是什么意思?

话音未落,钟小魁只觉手掌一阵剧痛,猛推开青蚨的手,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自己的手掌流了下来。

青蚨退开一步,微笑着将手臂伸到船外,夹在指间的一枚刀片,寒光如霜,覆在刃上的一片嫣红,顺着他给予的斜度,滴进渐渐摇摆的湖水中。

相对于一片深黑的湖水,一滴血的体积实在太微不足道,可是,他竟然没有被湮灭,像颗无论遗落到哪里都不会被遮盖住光彩的红宝石,就以那一点鲜红,夺去了整片湖水的风头,从容地往下沉,所有人都能看得一清二楚,这是违背一切科学理论的现象。

“我从来没有送过会‘咬人’的货物。”钟小魁将受伤的左手紧握起来,笑,“你的刀片消过毒么?”

青蚨笑眯眯地收回手,横抱在胸前,靠着栏杆哼起了歌。

“真讨厌你这个样子。”钟小魁神色顿冷,举起了拳头。

正在这时,船上所有东西突然朝左边倒去,一些小物件更是飞了出去,钟小魁一把抓住栏杆才稳住身子,另一手顺便抓住了差点摔倒的胡克。

他朝外探头一看,他们的船下竟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漩涡,可怕的吸力拖着船疯狂得打转,甚至来不及做点什么,一排滔天水浪从船身四周齐齐涌起,屏障般将他们包围在其中。

天空消失了。巨浪而成的屏障高高飞起,又狠狠砸下,朝这条弱不禁风的小船汹涌而去,像摁一只蚂蚁一样,将它摁进了漩涡之下。

须臾之间,湖面如同电影镜头的切换一般,恢复了平静。没有漩涡,没有风浪,当然也没有船。

天空依旧,两岸的风景仍旧美好。远处,隐隐可见别的船只,带着另外的游客,兴冲冲的前进。没有人看到片刻前,古堡对面的水域上,这惊心的一幕。



一泼凉水浇下来,连骨头都被惊醒了,钟小魁猛睁开眼,一圈闪烁的光线落进来,不但没有刺痛眼睛,反而温和舒适地洒满每寸皮肤。

这是个花园?椭圆的白色围栏,处处绿草如茵,花团锦簇,青草与花朵的味道,真实的在空气中撩动着。花园的中间,是个喷泉,喷出的水柱很高,高得要触到天空似的,再弯曲出一个美好的弧度落下来,溅起的水花蹦跳到花草中,珍珠般滚动。

奇怪的叫声从头顶传来,钟小魁抬头望去,吓了一跳——

健硕的大象,金黄的老虎,雪白的狮子,还有数不尽的猫狗猴子,各种水里的地上的动物们,每一只都很欢乐地在空中或散步,或嬉戏,一只顽皮的猩猩还把手里的香蕉皮扔了下来,砸中钟小魁的脑袋,然后拍手大笑。只属于天空与海洋的蔚蓝色,在它们的身边舒缓流动。再看,又不止是动物了,也有人类,大都是年轻的男女,朝气蓬勃,有的唱歌,有一边写作业一边偷看小说,有的抱着洋娃娃说话,有的拥抱在一起,男孩青涩的吻着女孩的额头,还有的站在高处,英雄般挥舞双臂,对着头顶大喊大叫。总之是许多人年轻时都做过的事,在那片干净的蔚蓝里盛大上演着。每一个出现在头顶的角色,身上都笼着一层淡淡的青光。

“噢,我的上帝啊!”一旁的胡克目瞪口呆,一边揉眼睛,一边拼命在胸前画十字。

倾城也看呆了,仰着脑袋,一边转圈一边阿呜阿呜地叫着。

“顺利送到。”青蚨笑吟吟的走到钟小魁身边,把他拉了起来,“你果真是最优秀的快递员。”

钟小魁甩开他的手,冷冷道:“不算,签收人还没见到,你仍然是我的货物。如果无人签收,根据公司规定,我会把你退回原处。”

“你又没幽默感了。”青蚨一撇嘴,看向前头的喷泉,突然认真的问,“你觉得我是个坏东西对吧?一路上都在骗你,还偷袭你,害你到了这么个怪地方。”

“无所谓。我的职责只在于送货,签收,货物本身如何与我无关。”钟小魁环视四周,除了他们三个,还有头顶上那些亦真亦幻的男女之外,再无人迹,他略一沉思,突然上前卯足了劲大喊,“蒂姆?米尔斯,有你的快递!滚出来签收!”

声音太大,又有回响,震得胡克捂住了耳朵,青蚨只是嗤嗤地笑。

哗哗的喷泉突然凝固了,半天高的水柱就像极地的冰块一样停在半空,然后,开门一样朝两边挪去,露出一张悬浮在空中的月白大床,上头斜躺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唇红齿白,青色长发垂在身后,拖曳到了床沿,一身青翠衣袍,仿若从土里长出的嫩芽。

“我听到了。”少年睁开半闭的眼睛,打量了钟小魁一番,叹息,“又被找到了。真是讨厌,想好好睡一觉都不成。”

“你是蒂姆?米尔斯?”钟小魁走上前,狐疑地问。

这小子除了头发颜色不对,怎么看都是个中国人。另外,他还在对方白皙的手指上,看到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铜钱造型,跟他手上的那只,一模一样。

“那是我曾经用过的名字之一。”少年坐起来,“谁差遣你来的?”

“一只叫青爷的僵尸。”钟小魁指了指身后的青蚨,“他让我把这个家伙快递给蒂姆?米尔斯。你如何证明你是收货人?”

“青爷……”少年微微皱眉,抬头看天,似在搜索什么东西,半晌才低下头,笑道,“就算这只僵尸把他送来,也拿不回他想要的东西。”

青蚨脸色一变,飞身跃到少年面前,道:“不可能。你不是替人们保管这些东西的神么?你不是立下过规矩,只要……”

“嘘!”少年示意他收声,手指捋着一缕长发,站起来,不疾不徐地从青蚨身边走过,一直走到钟小魁面前,伸出手:“快递单呢?我看看。”

钟小魁掏出那张皱巴巴的单子放到他手里。

他看毕,笑问:“知道为什么当年我的哈尼马戏团最受欢迎么?”

钟小魁不打算回答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他一言不发地抢回快递单。

“你看他们。”少年也不恼,反而热情地抓住他的手,指着空中那些欢乐的动物,“它们就是当年马戏团里的演员。比别的马戏团里的动物聪明多了,它们甚至会笑,会思考,表演出来的节目自然也比别家的好看。与众不同,非常有趣。”

“用妖术驱策而成的,自然比普通货色精彩。”钟小魁断定这少年不是神,而他又不是死物,只能是妖。

“呵呵,我是妖,但它们不是。”少年突然朝空中纵去,抓着钟小魁一道。

凉凉的风从耳畔擦过,还没看清过程,钟小魁已然身在一头大象的背上了,少年坐在他背后,骄傲又愉快地看着脚下的动物与人类,是不是还朝他们挥挥手,说大家好。

“那它们是什么?”一种言语无法形容的,鲜活又快乐的气味扑面而来,钟小魁愣愣地看着身边的一切,在下头仰望的时候,还不觉得这“天空”有多大,上来之后才发现这片它的面积实在很辽阔,数不清的动物植物,数不清的男男女女,数不清的各色场面,密密麻麻铺陈开去,看似杂乱,又互不影响,大家各得其乐,悠哉游哉。

“青春。”少年笑道,“我是个喜欢收藏并且保管人类青春的妖怪。别误会,这不是你们看的那些玄幻小说,说妖怪们吸食人类的青春来修炼。我只是个收藏家,以及保管员。所有的这些,也并非我用妖术强夺而来。事实上,这些东西随处可见,找到它们就像从河边拣一块石头一样容易。”

“青春?”钟小魁不能把这个名词跟眼前这些活生生的东西对等起来。

“你以为青春是什么?无聊时喊的口号?词典里的名词?”少年反问。

钟小魁一时竟答不上来,青春这么一个俗词,他还真是从来没去细想过,人年轻的时候,不就是所谓的青春么。

“把早餐钱攒起来去买的漫画书;夏天午后,那只陪你度过半天无聊时光的蚂蚁;第一次在动物园里看到的狮子老虎,带回家养的第一只小猫;从同桌男生手里抢来的游戏机;夜夜都写,写完又撕掉的情书;隔壁班那个女生头上的发夹;或者还有那个冒雨给你买来热腾腾饭菜的傻小子。太多了,我说不完了。”少年摇头直笑,“在你们人类那里,青春是用来遗忘的。长大的人,当他们在尸横遍野的名利场里笑傲江湖时,绝少能想起年少时与初恋情人共享的那包方便面。”

这家伙说的话,听起来似乎不知所云,可稍许一想,却又有点意思。

“这些,是人类生命中里最心无旁骛,简单干净的美好。所以我的动物演员们比别的有趣,我的男女演员们,比别的漂亮。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出去,从垃圾桶里,荒废的院落里,床底下的杂物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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