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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美国8大奇案-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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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绑匪绝对不会在热闹的地方约什么人见面,”理查德振振有词地说,“这是常识。”
  众人首肯称是。
  理查德越发兴致勃勃:“我们何不一起到63街上的几个药铺转悠转悠,看有没有哪家店里曾收到过给范克斯先生的留言。”
  这正中詹姆斯和阿尔文的下怀。问题是,两位记者都没有车,理查德因为离家近,也没开车。三个人齐刷刷地将目光投向犹疑不决的豪尔·梅耶,他今天开的是他家老爷子的车。豪尔并非对案子不感兴趣,但他的报社并没有分派他报道此案,而且,期终考试近在眉睫,他本打算利用今天下午好好地复习。再说,还下着雨。
  最后,众人终于说动了豪尔。三位记者加上理查德·洛易,一行四人开车到了63街靠近密执安湖的最西端,一个叫做石岛的去处。从这里开始,由西往东,挨家调查。
  在黑石路和63街的交叉处,理查德和豪尔走进西南角的一家药铺,门面上方的牌子上写着:凡德波格与罗斯,这便是这家药铺的店名了。
  理查德和豪尔叫住一位正在扫地的黑人店员,问昨天下午是否曾有人打过电话来找一位范克斯先生。不错,店员马上说,一共来过两通电话,他接了第一个,坡斯·凡德波格,本店的店主兼药剂师,接了第二个。但是职工中没有叫范克斯的,他们又问了当时在店里的顾客,也没有这个范克斯先生。
  理查德兴奋异常:“找到了!”他冲到车里叫来詹姆斯和阿尔文,“找到了!你们看,我说过我们能找到的。这就是经常阅读侦探小说的结果!”理查德是很迷侦探小说和犯罪文学的。
  三位记者忙开了。他们给各自的报社打电话,给警方打电话,又给电话公司打电话。不幸的是,电话公司无法查找那两通电话的来源。
  等警察们抵达了凡德波格与罗斯药店,四位年轻人又匆匆离去,他们要赶到位于东47街上的福尔司殡仪馆参加警方和法医们关于验尸结果的新闻发布会。星期四下午,勃比·范克斯的尸体已经移到了这里。路上,詹姆斯·缪罗伊和理查德·洛易坐在后车座,是詹姆斯提起的话头。他说我听人讲,你和范克斯家是近邻,你能不能告诉我,勃比是怎样的一个孩子?比方说,在遭人绑架时,他会不会很激烈地挣扎、反抗等等?理查德注视着窗外,想了想,头也不回地答道:“这么跟你说吧,假如我是一个凶手,假如我要想杀一个人,那么,像勃比·范克斯这样的小兔崽子就将是我的第一人选。”
  根据法医们的报告,勃比·范克斯的左右额头上各有一道很深的伤口,后脑部有几处青肿。揭开头皮后发现,额头上的伤口深及骨头,后脑大面积淤血。勃比的脸和右肩以下至大腿处有数处擦伤,估计案犯曾将尸体在极粗糙的地面上拖行。至于其面部变色的原由,据初步鉴定,是因为被泼上了带刺激性的化学溶液。经解剖,尸体内部从上呼吸道以下直至肺管均已变色,说明勃比的死因除了头部创伤外,还有窒息。或者凶手捂住了他的嘴,或者是用手帕之类的物件勒住了咽喉处。法医们指出,被害者没有遭受其他虐待或折磨的迹象。
  警方和报界收到了越来越多的如雪片般飞来的举报和投诉。一位电话接线员称,她曾在施达特大道上见到过一位戴那种深色玳瑁框眼镜的女人。一名某政府机构的办事员报告说,他在星期三那天乘公共汽车从67街经过时,瞥见一辆擦身而过的灰色文顿牌轿车中有两个人形趴在车内的地板上。还有一位妇女说,是日晚上8时许,她在113街和密执安路看见了一辆灰色文顿,开车的是一个女人,后座上竖立放着一大捆东西。
  据报道,在勃比·范克斯绑架撕票案发生后的一周内,芝加哥市几乎所有灰色文顿牌轿车的车主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过警察们的骚扰。约瑟夫·科隆不但开一辆灰色文顿牌轿车,而且戴玳瑁眼镜。当他第三次被警方拘捕,又第三次被无罪释放后,对聚集在警署门口的记者们愤怒地说:“今天回去以后,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车漆成红颜色,或干脆卖掉。没办法,我必须得戴眼镜。我想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赶快换掉这副该死的玳瑁镜架。”“这一切绝对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另一位灰色文顿车的车主阿道夫·帕裴兹则相对超然:“我早就料到了他们会找我的麻烦。”
  一天夜里,警方接到的举报说,有人在芝加哥城北看见一位开灰色文顿牌轿车的男人,从另一辆车的司机手中取走了一台打字机。大批警探立即抄袭了那一带,并根据举报者提供的车牌号码很快抓到了嫌疑人——一位打字机修理工。
  警方也收到不少后来证明是骗局的字条和信件。比如一封寄往范克斯家的匿名恐吓信,威胁要绑架他们的大女儿约瑟芬。警察们据此相信,本案的作案人真的是在报复范克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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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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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如有人在涵洞附近扔下一张条,上书:“亲爱的警察们:赶快找到我,我有危险,赶快!”下面的落款是“勃比·范克斯”。
  又如葬礼那天,范克斯夫人弗萝拉收到一束虎斑百合,插在花丛中的卡片上写着“自约翰逊先生”。警方后来循踪查到了城南一家花店,店主形容那位高个儿男性顾客有30多岁光景,戴玳瑁眼镜。
  摩根·柯林斯署长也接到过一封信:
  我是绑架并杀害勃比·范克斯的案犯。当你读到这封信时,我可能已经离开了人世。我决定自杀。我非常抱歉曾干下了那样一桩伤天害理的勾当。
  一名罪人
  事后警方曾遍查当时的自杀者,没有发现任何人与该绑架谋杀案有关。
  办案人员调查的重点是哈佛学校的教职员工们。很快,便有三名教员被捕,包括星期三晚上和雅各布·范克斯、沙缪尔·伊托逊一起翻墙进学校寻找勃比的体育老师托马斯·施格曼。因为勃比的脸上被泼洒了化学试剂,该校的化学老师也被列为本案嫌疑人之一。
  据警方分析,作案人应该对发现尸体的沃夫湖一带比较熟悉,遂派专人走访了湖西北岸伊戈司树林的管理人,打听平时都有些什么样的人经常光顾此地。在管理人提供的名单中,有一位芝加哥大学的年轻鸟禽学家,他就是住在范克斯家北面仅三个街区之遥的里奥普家的小儿子纳森。
  里奥普家堪称当地的望族。纳森的父亲老纳森曾经营过大湖区船运业,还在新墨西哥州的矿业和密执安州的冶铜业中占有不小的股份。后因在一场商业官司中败诉,倾其家产盘下了当时已颇具规模的莫利斯纸坊。纳森的一位舅舅位居伊利诺伊州银行家协会主席,另一位舅舅是犹太人联合慈善会的创始人。里奥普家还有两位有名的姑父,其中之一因曾在23岁时成功地创建了自己的银行而蜚声金融界,另一位是内陆钢铁公司的继承人。
  纳森·里奥普是家里三个儿子中最年幼者,现年19岁。因为里奥普夫人弗萝伦丝体弱多病,在怀孕期间一直卧床不起,纳森从一生下来体质就差,但人却是少见的聪明。据他的婴儿日志记载,纳森四个月即开口说话,长大以后也是语言方面的天才,十几岁就已经掌握了15种外语,包括一些很冷僻的语言,如古希腊语、拉丁语、夏威夷土语、梵语等等。除了英语之外,他至少还可以用5种不同的语言流利自如地与人对话。纳森小时候上的也是哈佛学校,其间跳过两级,15岁便进入芝加哥大学。后来曾转学密执安大学安纳勃分校就学一年,而后又回到芝大。纳森只用了三年时间便修完全部大学课程,现在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准备秋季开学以后,即去东部的哈佛大学法学院继续深造。
  纳森的两位哥哥均比他年长10岁左右。纳森自幼性格孤僻,又因多病而少运动,便对昆虫及鸟类生出了兴趣。数年下来,收集制作的各种鸟类标本占据了里奥普家三楼的一大间屋子,他本人也因对该学科颇有研究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年轻鸟禽学家,经常利用课余和周末参加鸟禽学者们的各种活动,其中之一,便是带领上自然科学课的中学生们到野外观察鸟类。
  星期天,5月25日,上午11点,两名警员来到里奥普家时,纳森还没起床。经用人通报,纳森穿着睡袍走进了客厅。“不错,我经常去沃夫湖一带打鸟,因为我持有市政府特批的许可证。”纳森说,“但是我现在不能跟你们去警署,我约了12点和女朋友一起吃午饭。”
  警员们保证时间不会很长,中午以前一定将他送回来。
  在警署的办公室里,托马斯·沃尔菲上尉很客气地询问纳森·里奥普是否戴眼镜,纳森说他偶尔戴,沃尔菲上尉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又问他是否还知道别的经常去沃夫湖的人,尤其是戴眼镜者。纳森讲了几个名字,然后执笔书写了如下的证词:
  在过去的六年中,我经常去108街和F路(即沃夫湖附近——笔者注)一带,今年一共去过五六次,最近的两次是5月17日星期六和5月18日星期天。5月17日那天,我和乔治·路易斯开车穿过树林,然后沿沃夫湖东岸向南,一直到126街,再返回。我们在2点半左右到达,5点钟左右离开。
  星期天,5月18日,看完鸟后,我和西尼·斯坦、乔治·路易斯开车沿公路穿过树林,直到沃夫湖和海德湖之间的梅斯棚房,那时是6点30分或6点45分。然后向东步行到冰屋,再折转到铁道,于7点20分或7点30分时原路返回。
  所有这些旅行的目的都是为了观察鸟类。
  四天之后,5月29日,星期四,又有两名警探到里奥普府上要求见纳森。这一次,是库克地区检察长罗伯特·科罗派来的人。
  当初向各路兵马分派任务时,罗伯特·科罗让他的另一名助理检察长约瑟夫·萨瓦其负责查找那副玳瑁眼镜的来源。约瑟夫带着眼镜遍访各商家,奥蒙·珂宜光学公司很容易地认出该眼镜是他们的产品,因为镜片的角上有一个小小的不甚明显的菱形标志。
  这副眼镜的处方或度数是十分常见的,玳瑁框架在那时亦比较普遍。它的唯一独特之处在于,连接镜框和镜架的折叶,或绞链,是纽约布鲁克林巴博瑙光学公司的产品,而奥蒙·珂宜是巴博瑙在芝加哥地区的独家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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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目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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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蒙·珂宜公司在瓦芭希北街分店的经理嘉可夫·温司顿逐张查阅了全公司的共计54万份出货记录,发现只有三副眼镜用的是巴博瑙光学公司出品的框架折叶。第一副卖给了一名律师。警方调查的结果,此人正在欧洲出差,离开芝加哥已经四周有余。在1924年,欧洲与美洲之间尚无空中航线,来往皆靠海路。第二位买主是一位年过五旬的老妇人。第三张单子上的名字便是这位纳森·里奥普,日期:1923年11月,价格:1150美元。据给纳森·里奥普验光的眼科大夫阿米尔·杜思齐后来说,纳森当时主诉的症状是视力疲劳诱发的偏头痛,杜思齐大夫遂为他配了这副眼镜,在阅读时使用。
  检察长罗伯特·科罗并不知道托马斯·沃尔菲上尉已经在星期天找纳森·里奥普谈过话。两位警探于星期四下午2点30分到达里奥普家时,纳森已穿戴整齐正准备出门,他应该在3点钟带芝加哥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们到野外上鸟类观察课。警探们说,那课恐怕得往后延一延了,仍是非常客气又不容商量地要求纳森马上给学校打电话告假。看得出来纳森很不乐意,但还是照办了。
  警探们问纳森是否戴眼镜,纳森说他曾经戴过,但已经好久不戴了。
  “是丢了吗?”警探们问。
  “不是。”
  “那眼镜在你身上吗?”
  “不在,但我肯定是在家里的某个地方。”
  警探们便也不再往下追问了。
  考虑到纳森·里奥普的家庭背景——里奥普家族的任何一丁点儿小事都会被炒成社会新闻,更何况是由警方出面向其家族中人调查一桩要案了——科罗检察长决定把谈话的地点改在拉撒尔酒店,以避开无处不在的记者们。
  科罗检察长拿出那副在现场发现的玳瑁眼镜,问纳森这是不是他的。“看起来很像我的那副,”小伙子说,“假如我不知道我的眼镜就在家里,很可能会把这一副误当作是我的了。”
  “你的眼镜在家里吗?”
  “是的。”
  科罗检察长又问了一些问题,看看实在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决定,还是让纳森把他的那副眼镜找出来,这样大家就都没话可说了。
  科罗检察长派了三名警探跟着纳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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