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乐)-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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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娘跟我提过。”
“那时候,我听到明姨想我就这么死了算了,然后才能让你收了榛儿,让榛儿脱离我这个苦海。”清平扬着个笑脸,眼里是绝对的没有一丝笑意。
明章当下就变了脸色,“天,我娘想害死我啊?!”她揪住清平的衣领,恶狠狠的道:“乐清平,我现在严重警告你,这些话千万不准在我的两个夫郎面前提起!”
“提了又会怎样?”
“烨河里迟早会漂着我的尸首!”想到那恐怖的后果,明章揪着清平的手更加紧了些。
扯开她的手,清平才不理她怎么样,也不管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有什么混账,她只知道眼前这个女人对她没有威胁。别看这个女人把她那两个男人收服的安安分分的,也是个畏夫的主儿。
明章不依不挠,非要清平给她个保证,嘴里还直囔囔着,“这可是关乎性命的大事。”
很冷淡的,清平说:“哦?关乎性命的话,那就一定很有趣了。”
闻言,明章急得扳住清平的肩膀直摇晃。
明大夫从里间出来,就看见女儿拉拉扯扯的,立马给了女儿一顿好骂。“真是的,出外游历了那么久个性也没个长进,还是儿儿戏戏的,也不怕小乐见了笑话。”
“没,都两邻居嘛,明姨谈什么笑话不笑话的就见外了不是?”清平做起恭敬的晚辈样,笑着说。
明大夫更是数落自己女儿,“看看看看,人家小乐多有分寸,哪像你,毛毛躁躁的。还是俩孩子的娘呢。”
明章也不回嘴,随她娘说去,反正人家再好那也是乐家的女儿,她再不好也是她娘生出来的。
一旁的清平心里直汗,也不知道前几天把她骂到头都抬不起来的人是谁。
许久,明大夫终于想起正事,“对了,小乐啊,你店里有没有白酒,我刚想过隔壁买两斤来弄药酒。”
“当然,酒馆怎么会连普通的白酒都没有。明姨随我来就是。”
如果能事先知道她会再在这个长辈面前丢脸,一向懒得可以的清平是情愿自己多跑两次也不愿把明大夫往自己店里带。可惜没有预知能力的清平现在皱着眉,看着在自己面前抢东西的两个员工,再一次感叹,自己这个老板娘当得还真是没威信,使得员工放纵到明明看到她在一旁了还在吵。
想起明大夫还在,清平重重的咳了一声,摆出自己少得可怜的威严,“都给我停手!”
李云天和关小南就被这么吼得保持原动作停了下来,一人抓住一本书的一头。
矛头首先指向某小孩,“关小南,李云天算是你的长辈,你不尊老也就算了……”
李云天抗议,“我哪里老——”
“你给我闭嘴!”李云天蔫了,清平继续对着做错事的小鬼,“关小南,基本礼貌你总该懂吧。这里是什么地方?酒馆!人来人往的,被看到,我这还怎么做生意!”矛头指向大人,“李云天,你也是,你也不想想你自己几岁了,和一孩子闹什么闹,还是说你觉得欺负一个孩子很有成就感?”
两人沉默,酒馆里的其他人都被清平的怒吼引了出来。
很好,清平在心里不断点头,这下她这老板娘的威严是竖起来了。
闷闷的,像是受了委屈一般,关小南说:“我只是想看看云天姐手里的书罢了。”
只是为了一本书闹成这样?清平责备的看向李云天,“小南想看书、有求知欲是好事,你给她看看不就是了?”还闹得给明大夫看了笑话。
“这书怎么能给她看!”
“为什么不行?”清平问,众人也疑惑地看着她。
李云天想起书里的内容,耳朵不自觉地红了,众人更觉得可疑了,眼神都聚在她身上。见状,只好把这烫手芋头扔给别人,“老板娘,那可是刘老大拿来的说你托她找的书!”
刘老大?怎么扯上她去了,还有她托她找的……“哇啊!都给我放手!”领悟过来的清平大喊。
然后,受惊吓的两人立刻把书放开,没了支撑的物体当下就掉到地上,一阵风吹来,翻动地面上的书页,全是一男一女交缠的画面。
寂静,满室寂静。
惨了……完了……死了……
清平心里就如同有冬天的寒风不停刮啊刮的,刮得她像枯死的树枝一样。
先是上青楼被抓,这次是春宫,她还要丢这种脸丢到什么时候啊。
还是高手先有动作,蒙住两个孩子的眼,不顾他们挣扎,把人抱走了。毕竟这些对他们来说,太早了。
连榛感觉……他什么感觉也没了,唯一能做的动作就是转身跑了进房。
清平僵硬的转过头,想对明大夫解释,却一个字都说不出,好吧,事实上她也不能解释什么。倒是明大夫,拍了拍她的肩,叹了口气,也走了。
所以,明姨,你究竟想说甚?
偌大的酒馆只剩下李云天和某酒馆老板娘。
“云天……”
一声呼唤叫住了察觉到不妙的某人想开溜的步子,“是,老板娘?”
“看来酒馆得停业十天了……也不知道十天够不够。”
“老……老板娘,你想做什么?”
“乖,去把茅房给我洗到没有任何味道为止。”很平淡的,清平如此说着,留下一脸苦哈哈的李云天,哄自己夫郎去了。
第二十二章
清平站在门前,犹豫着,是该开门进去还是不该。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要是放到现代顶多是看个黄色书刊被抓包,毕竟食色性也,只要是个成人都会有这种欲望。但是这里是古代,思想较为封闭的古代,春宫这种东西在暗地里自己看看还好,要是摊在大众底下,得,保不准她们对她有什么想法。
当然,对她家榛儿她还是很有信心的,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想,榛儿都是向着她的。
心下已有了决定的清平毅然推开门,就看见她家夫郎坐在床头,手里拿着她从兰州带回给他的书。
榛儿向来是喜欢书的,她挑的这本主要讲的大和王朝各个地区的风俗民情等,更是极对了他的味,每每让他爱不释手。
“榛儿。”清平唤了声,走过去环住夫郎并坐在一起,伸手环住他的腰,把头靠在他肩上。“百闻不如一见,在书上看得再多,也不若去实地游览一番。榛儿想去这书上写的地方玩不?”
出乎意料地,连榛摇了摇头,“这些地方有趣则有趣,但是,榛儿却不会想着去。比起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榛儿比较想在自己家里。”
清平了解,她的这个夫郎就是个恋家的人。
“不过,若是妻主要外出,榛儿还是想一起去的。”连榛又加了句。
“即使是跟着我到处奔波?”
“嗯。因为,男子出嫁后,妻主就是归宿,理应跟着妻主,即使是到处奔波。”
这答案清平可一点儿也不满意,“关键不是应不应该,而是我的榛儿愿不愿意。”
“那个……当然也是愿意的。”连榛盈盈一笑,“而且,榛儿相信,妻主才不会让榛儿跟着妻主一直辛苦奔波,妻主迟早会给榛儿一个安定的家。”
“那当然,就算你家妻主再怎么没用也不会让我的榛儿受委屈的。”所谓疼一个人就是这样了吧,想对自己心尖上的人好,对他更好。
“妻主才不会没用。”
“要是有用,店里的那几个兔崽子也不会不把我这个老板娘当回事儿了。”清平说到这个就郁闷。
“我倒觉得小南几个很喜欢妻主。而且酒馆里的酒都是妻主酿的,没有妻主,这个酒馆也就开不起来了。”
“就算是喜欢,经过今天春宫事件后,我在她们中的形象估计会一落千丈了。”清平想起刚才的闹剧,直想灭了那两个小兔崽子。
貌似,就算今天没发生那码子事儿,清平也没什么形象可言。
连榛沉默。
清平在心里叹气,果然还是在介怀啊。
“那个什么……榛儿,我也不想辩解,那书,确实是我托人找的。”清平抬头,扳过榛儿的肩膀,让两人的眼相对着,“榛儿,我不想对你有所隐瞒。去青楼也是,春宫也是,都是我想才去做的。”
连榛移开眼,低头,许久才低低出声,“我不喜欢。”看着妻主送给他的书,细细摩挲着,这是他的妻主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他有些时候很孩子气的,但是很温柔的妻主,不喜欢她对别的男子有过多的关注,“我不喜欢妻主看别的男人,即使是虚假的图画,我也不喜欢。”
清平愣了一愣,敢情她的小夫郎是在吃醋?
“我也不想对妻主有隐瞒,为夫的是不能对妻主的行为多加干涉的……榛儿真不是个好夫郎。”
听得出榛儿话里的低落,把他抱得更加紧了,“好不好是我这个妻主说了算的,我觉得榛儿很好。”
连榛笑了笑,“也就妻主觉得好,别的估计早把我给休了。”不过要是别人的话,自己估计也不会这么在意妻主的行为了。
清平死命地摇头,扯着嗓子,扬起声说道:“榛儿是我的,别的靠边去。”虽然他的这个夫郎确实有些小缺点,比如在家务事上异常固执,就是不肯让她插手干这些,说什么女儿家应考虑的是大事;还有被这个时代男子不准喝酒的风俗桎梏着,无论怎么哄他都不肯喝一口她酿的酒,这对她来说不得不算是一种遗憾:又比如,老是说夫郎应该什么的,就是不肯一开始就说出自己心里想要的。
但,他是她认定的,是属于她的……在名义上。“榛儿……”清平想起自己想看春宫的主要目的。
“嗯?”
“我觉得吧……”
“什么?”
“你看我们不是两夫妻么?”
“是的。”
“所以……那什么来着……”清平有些无语了,自己居然会紧张。
“我们是两夫妻,清平——”第二次,连榛叫她的名,“是妻主,是我要陪着一辈子的人。”
经常这么觉得,她的榛儿或许比她还要勇敢,像现在,她还有犹豫,而他早已肯定自己的感情。
清平稳了稳自己的心神,微凉唇印上他的,分开,在他耳畔轻轻说到:“榛儿,今晚,我们圆房吧。”
真正成为最为亲密的两人。
不会有异议的,她的夫郎答道:“好的。”
一个下午,清平都窝在酿酒房里——看春宫。
虽然古代这些书没有现代的精致,但也足够让她搞清楚这里男女结合是怎么回事了——就是女人在上面,其它基本相同。让清平感到郁闷的是,怎么她看这些都没有什么反应的,一本书看下来什么情绪波动都没。
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性冷感了。
直到晚上,清平把连榛欺压在身下,挑开衣结,露出他白皙的皮肤,感受着自己情潮涌动——看来她在这方面还是蛮正常的。
清平俯下身子,在连榛额头上亲了一下,问道:“榛儿会紧张么?”
连榛摇了摇头又点点头。
那就是紧张了。
估计喝些酒会好些,俗话有说酒后乱性,酒能壮胆什么的。
可是清平不想,两人第一次结合,意识是不清晰的。
所以无论怎么紧张,怎么羞涩,怎么不好意思都好,她都要两人清清楚楚地记住今天。
吻住夫郎的唇,深入,向下,清平吻着这具将属于的她的身子。
清平不用说,在这方面自是有经验的——毕竟和储暮处了七年,没发生点什么都说不过去,连榛也不是未经人事的闺中男子,所以并没有闪躲妻主的探索,总体上很合拍的两人很快就进入了正戏。
“清平……”再一次,连榛唤他家妻主名,略带喘息的。“清平……”这个女人,是他的妻主,真正意义上的妻主。
清平搂着她的夫郎,激情过后平稳的呼吸一下一下地掠过她的颈边,想起一个词正好形容他们现在的状态:交颈鸳鸯。
小三曾经说过,“乐清平,我觉着,照你这么个性格,不想单身一人、孤独终老都难。”
确实,自己太没有安全感,现代社会的诱惑那么多,保不准自己找的丈夫不会跟自己结婚后出轨,而自己对婚姻却要求百分百的忠诚,所以她还真没打算结婚找个男人过一辈子,与其担心丈夫出轨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结婚。她是抱着这种想法,但也不想孤独终老,毕竟那也太可悲了,她就想着到了一定年纪了,就自己了结自己,省得到年老时孤苦伶仃一个人。
可是小三的话,错了。意外发生让她来到这个世界,来到这个男子